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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惊心后妃路-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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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灵州城以前是没有花的,只有石头和树,百花之神为了能让灵州城的百姓看到各种各样的鲜花,派了一位弟子下凡来到灵州城,化身成为了百花,从此,灵州城的百姓终于看到了姹紫嫣红的美丽花朵。
为了纪念这位弟子,灵州城的百姓把她化身的地方叫做娘娘山,并尊称她为百花娘娘。
为了感谢百花娘娘让全灵州城的人都看到了五颜六色的花朵,人们把每年的六月六日定为百花节,三年举行一次隆重的拜祭仪式。
在这一天,百花仙子要带领十位百花姑娘去娘娘山为百花娘娘,送上她们灵州城最美的鲜花以及灵州城老百姓的供奉的祭品,用以表示对百花娘娘的谢意和尊敬。
百花仙子是从城中所有参选的美女中选出来的,长相要最美,心底要善良,秉性要贤良淑德。
而百花姑娘也是从中选出来的,姿色自然也是不差。
我要让他们竹篮打水一场空!
每届的百花节,是灵州美女展示自己的最佳时机,因为这一天,会有很多各地人士以及京城中的达官显贵慕名而来,这样,她们就有机会嫁入豪门,或者,找到她们的心上人。
而且,八方来客也会给灵州当地带来经济增长,当官的乐意,百姓们也开心。
所以,百花节在灵州城,绝对是个不输于春节的大好节日,所有人都翘首以盼,所有的美女都盛装以待。
就算当不了百花仙子,能当上百花姑娘也是甚为荣幸。
清歌对百花节自然是熟悉的,只是,在唐府的时候根本没机会出去,而去了静心庵之后,又变得心性淡薄,不屑于这种争奇斗妍的场合,所以从来都没有参与过。
可是这一次不同了。
唐天重并没有让唐清芸参加百花仙子的角逐,而是直接钦定了她,虽然,有着灵州第一美人的头衔,这百花仙子的地位自然非她莫属。
但,如此明目张胆的护短,这让清歌心里非常的不舒服。
她当然知道唐天重的用意,也知道他们的用心,若不是这次宋子文事件,她也不会去管这些,但,既然她们已经把她逼到了这个份上,她就不得不反击了!
凭什么事事都让唐清芸占尽好处?
她唐清歌,哪里比她差了?
她不甘心!
她深吸了一口气,道:“石头,我爹让你负责此事,你自然对那些王孙公子的行程掌握得一清二楚。
你能告诉我,那个洛公子什么时候到灵州城来?
他住在哪家客栈?”
石头一惊:“二小姐,你想做什么?”
清歌唇边浮上一抹诡异的笑,“我想做什么?我当然想他们竹篮打水一场空!
你别问那么多了,只管告诉我便是!”
石头深深的看她一眼,没再劝阻,只是道:“那二小姐你自己多加小心点!”
清歌点了点头,“放心吧,我自有主意!”
妖孽
回到房中,清歌将石头给她的洛如尘的画像慢慢的打开,待她看清那画中之人时,不觉呆住了。
只见那画中的男子,青丝飞扬,衣袂飘飘,浓黑的剑眉斜飞入鬓,一双桃花眼似笑非笑。
看上去玉树临风,风姿卓绝,绝美得不似人间所有。
这哪里是一个男人?
简直就是一个妖孽啊!
清歌呆呆的看着画中的人,只觉得手心里攥出了汗,一颗心忽然间像冰冷的湖面破开了一道小小的口子,然后,慢慢的融化开来。
以前,她一直以为石头是人间少有的美男子,后来,她救了那个叫子韧的白衣公子,更是惊为天人,觉得男人长成那样,已是极品了。
到现在,她看到了洛如尘的画像,突然间觉得世间所有的语言和词语都不足以用来形容他了,他简直就像一个妖孽,美得令人窒息,甚至,比唐清芸还要美上三分。
而且,他的笑,简直可以勾魂摄魄。
光看画像就已然觉得如此,要是见了真人,还不定会怎样的夺人心魂呢!
清歌看着那画,半天没有回过神来。
她所见过的这三个美男子,石头像一颗坚强挺拔而又隐忍的白杨,永远都能给人以依靠和信赖;
白衣公子是一块稀世少见的温润美玉,气度雍容,浑身上下透着一股子俊朗和贵气;
而这个洛如尘,就如暗夜里闪闪生辉的钻石,他的光芒,到哪里都掩盖不住,到哪里都是人人瞩目的对象。
难怪唐清芸只看了他的画像一眼便芳心暗许了。
这般出类拔萃的人物,哪个女子见了,不心生欢喜呢?
清歌叹了口气,打开一旁的素笺,那上面是石头龙飞凤舞的字迹,一一列举着他搜罗到的关于洛如尘的详细资料:洛如尘:丞相独子,年方二十五,未婚,亦无心仪女子。
似曾相识
洛如尘:丞相独子,年方二十五,未婚,亦无心仪女子。
性格多变复杂,为人亦正亦邪,风流多情,喜着宝蓝色衣装,琴棋书画诗样样精通。
小时愚钝沉默,不善言辞,七岁时大病一场,醒后宛若重生。
八岁熟读文史,七步成诗。
通晓天文地理,善谋略。
满腹经纶,甚为巧言善辩。
十岁入宫为太子伴读,现为太子谋士,深得皇上及太子信任。
清歌看着这些石头调查到的资料有些出神。
她的目光落在了七岁时大病一场那行字的上面。
为什么醒后会宛若重生呢?
难道生场病会把一个人变聪明吗?
看起来这个洛如尘并不简单,至少从表面上看来如是。
那么,要吸引一个性格多变又复杂,为人亦正亦邪的男人,又该如何呢?
清歌怔怔的,出了神。
她的手轻轻的抚摸过画像上的洛如尘,为什么,他的眉宇,他的神情,甚至连他那似笑非笑的神态,都给她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
这夜,她又失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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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州城,一直以来因为地理条件的优越而四通八达,交通十分便利,再加上靠近京城,所以商贾云集,经济非常繁荣发达。
而此次的百花节更是将灵州城再一次推向了热闹的巅峰,还未到六月六,灵州城里已聚集了一大批前来参加这个节日的八方人氏,几乎每家客栈都爆满,街头巷尾,人人都在谈论此次的百花节,以及有烈焰美人之称的唐清芸。
所到之处,无不兴高采烈,充满期待,人人都在为能目睹灵州第一美人的芳容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城东的云来客栈,是一家很普通的客栈,因为离城中心比较远,所以暂时还没有人满为患的情形,但因为此地离娘娘山很近,所以也明显比往日的客流量要多得多。
皇上也来参加百花节?
这日,客栈来了位美得像妖孽一样的蓝袍公子,手里一把折扇,风度翩翩的样子,一下子吸引住了掌柜和小二的目光,众人心里俱都在想:这是哪里来的美男子?
怎么可以长得比女人还漂亮?
一边点头哈腰的迎了上去:“客官,您来了?是住店还是打尖?”
公子手里的折扇极有节奏的轻轻拍打着左手,没说话,他身后俊俏的随从上前一步,道:“我们订好的房间,天字一号房。”
掌柜恍然大悟:“哦,你们是前几天就预订下来的天字一号房的贵客呀?
房间给你们准备好了,小二,带客人上楼。”
“好咧。”小二往肩上一搭汗巾,脆声道:“客官这边请!”
说着作出请的姿势,引他们上楼。
蓝衣公子带着随从跟着小二往楼上走去。
边走小二边热心的问道:“你们是来参加百花节的吧?”
蓝衣公子邪魅的桃花眼微微一眯:“哦?你是如何看出我们来参加百花节的?”
小二不以为然,“不用多想,一猜便是。
这些天来住店的,都是来参加百花节的。
你们这次来啊,是来对了,这届的百花节,比以往都热闹呢……”
蓝衣公子随口问了一句:“为什么啊?”
小二笑笑:“因为这届的百花仙子是咱们灵州城的第一大美人唐清芸小姐啊。
大家都是冲着她来的,听说,连皇帝都会微服私访来呢……”
蓝衣公子身后的随从一个没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蓝衣公子瞪了他一眼,他马上忍住笑,将脸撇向了一边,但是肩头还是抽搐着,仿佛听了一件世界上最大的笑话一样。
皇上都会来?
这是谁传出的谣言?
皇上这会儿正在宫里忙着批折子呢,哪有这闲工夫来凑热闹?
蓝衣公子也是眼带笑意:“掌柜,你这又是听谁说的?”
小二笑:“都是这么传的啊,是真是假就不知道了!”
晚上咱们摸黑进唐家?
蓝衣公子不禁摇了摇头,真是什么都能传啊!
皇上听到了,不定会笑成什么样子呢。
说话间已到了天字第一号房,小二打开房间,领着他们进去,“公子,这是你的房间,看看有什么不满意的?”
蓝衣公子眸光扫了一遍,屋子里打扫得纤尘不染,窗明几净,小轩窗正对着外面的一湖碧水,对面就是娘娘山,风光无限,美景尽收眼中,微风徐来,沁人心脾,甚是舒适。
他不由点了点头,“还不错。”
每届的百花节,他住的都是这个房间。
因为这儿离娘娘山比较近,只有一湖之隔,他喜欢在清晨的时候去湖边散步,然后去娘娘山看日出白雾,所以便差手下在每届的百花节前三天,就已预订好了这间房。
只不过是今年的掌柜和小二都换人了,所以才没有认出他。
小二见自己任务完成,便道:“那小的就下去了,客官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
待小二走后,剑声再也忍不住道:“公子,那位唐小姐,果真有传说中的那般倾国倾城吗?
莫不是也像皇上会来微服私访那样传的吧?
还是这当地的父母官为了吸引人来参加百花节,故意肆意夸大其说?”
蓝衣公子笑了笑,道:“剑声,你这么好奇,那咱们晚上摸黑去唐家一趟,不就什么都弄明白了吗?”
“公子!”剑声红了脸,没好气的道:“你又胡来了!
忘了老爷怎么说你的了吗?
你这么不着调,迟早会把太子带坏的!”
蓝衣公子正是传说中的那个妖孽,洛如尘。
随从剑声自小跟着他长大,在他的纵容下,说话也有点无所顾忌,没大没小的。
不过他从来不介意,倒是经常喜欢和手下人开玩笑。
洛如尘一听剑声此话,不由大笑起来,“剑声,你几时变得这么迂腐了?
那个宫里,闷得要死,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还不让本公子自由发挥?”
你是太子的伴读,不是采花贼!
剑声有些哭笑不得,“我的公子啊,你可别忘了你自己的身份,你是太子伴读,丞相之子,不是采花贼!
什么晚上摸黑进唐家,这种事你真干得出来啊?”
洛如尘摸了摸高挺的鼻子,“干不出来还不能说吗?
本公子过过嘴瘾都不行啊?”
剑声无奈,“行,行,怎么不行?
你是公子,你想怎么着都行,不过不要连累属下再被老爷杖责就是了……”
洛如尘十五岁那年,偷偷的从宫里溜出来,跑到京城最大的妓院万花楼去喝花酒,不知怎的此事竟被老爷知道了,兜头痛斥了他一顿,连带着把剑声打了二十廷杖,责怪他督导公子不周。
剑声被那二十廷杖打得好几天都下不了床,后来每次洛如尘想干点出格的,剑声都用这个来堵他,弄得他哭笑不得。
他斜睨着剑声,道:“看来是我太纵容你们这帮奴才了,这么屁大点的事儿值得说一辈子?”
剑声直着脖子,“公子,你要不要试试那二十廷杖的滋味?
剑声从小服侍你,难不成你真愿意看着奴才再挨二十廷杖啊?”
洛如尘无奈:“得,不说还好,一说还没完了。
剑声,你真有当怨妇的潜质。
本公子不是说说嘛,至于你这么没完没了吗?”
剑声委屈的撇撇嘴,没说话。
他是真的只是说说吗?
他从小服侍公子长大,也帮公子办了不少事儿,他怎会不知公子的为人?
人们看到的只是表面上那个洒脱不羁,斯斯文文的公子,他的真实本领,又有几个人领教过?
这些年来,虽然他没有再挨过老爷的板子,但那也只是公子做事干脆利落,不留痕迹,让老爷找不到蛛丝马迹而已,否则,他早就被打得去投胎了,还能活生生的站在这儿和公子贫嘴?
本公子对唐清歌小姐比较感兴趣!
“不过公子,你真的不打算去夜探唐府?”他忍不住好奇的问。
洛如尘微微一笑,“既然在百花节上能看到,本公子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剑声更奇了,“那公子这次为什么这么早就来了?”
以往都是百花节的前一天才道,这次足足提前了两天。
剑声搞不懂公子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洛如尘邪魅的桃花眼微微眯起,“本公子听说了另外一件好玩的事儿,所以想来验证一下……”
剑声一怔:“好玩的事儿?”
“听说江南巡抚宋大人的公子宋子文日前上唐家提亲,却被吓了回来。
回来之后不无惋惜的说唐家小姐美则美矣,只可惜喝了酒之后却满脸红斑,奇丑无比。
不过令人奇怪的是,那位小姐却自称清歌,而唐老爷也一直叫她女儿,但唐家从来未曾对外提起过唐家还有一位名叫清歌的小姐,人们知道的,都只有烈焰美人唐清芸,所以本公子好奇,这位唐清歌小姐,到底是何许人也?”
剑声恍然大悟,“原来公子是为着这个而来的啊?”
洛如尘支着下颔道:“据本公子所知,酒精过敏是很平常的事,酒醒了,红疹子自然也就没有了。
而绝非宋子文所说的满脸红斑,颜如丑鬼,要三五天才能消退,除非……”
“除非什么?”剑声好奇。
“除非是她自己做了手脚,故意吓退宋子文。”
洛如尘若有所思,“若真是这样的话,这个唐清歌小姐,倒真是一个聪明女子,还真值得拜会拜会呢……”
剑声恍然,“公子的意思是说,这位唐小姐不想答应这门亲事,所以故意把自己弄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让宋子文知难而退?
可是,这样一来,她自己的坏名声不就传出去了吗?
哪有人愿意娶一个喝了酒就变成母夜叉的女人回家做妻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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