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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做不起-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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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事没事,我们店里经常有这样的情况,这个好办这个好办。”老板的目光在两人身上转了一圈,急忙打圆场,幸亏这里是首饰店,喜欢于是在老板的示意下,急忙跑到了一盆摆放着的肥皂水旁,把手浸了进去。
  为了能让这个镯子脱掉,她还特地用手抹了点肥皂,把整个手都弄得湿湿|滑|滑的,折腾了好半天才总算把镯子拿了下来。
  只是,她本想老老实实的交出手镯,手上却因为沾了肥皂忽然打滑,手镯一下子没有抓稳飞了出去,瞬间,“噼里啪啦”被摔得四分五裂!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10

  
  看了一眼碎裂了一地的紫玉,喜欢看到季旭的眼里有什么东西在一瞬间幻灭了。
  他面无表情的脸上顿时布满阴霾,他一把拽住她的衣领,紧得似要窒息。
  “你在做什么?”
  “我……我不是故意的。”一个普通的镯子,却能在瞬间让一个冷成一块冰的人发怒,可见这个
  镯子对他有多么的重要。喜欢有些后悔的试图挣脱他,她怎么每次遇到他就不顺呢!
  “你马上滚。”季旭放开她的衣领,转身想要去捡起地上的碎片,喜欢却先他一步跑了过去,帮忙捡起来,“你看,都碎成这样了,这种情况要复原几乎是不可能的了。要不我4000买下来你卖我了吧?”
  喜欢想要挽回一些什么,但季旭却已经又恢复了他平日里冷冰冰的样子,一字一句道,“你赔不起。”
  “我真的不是有意的。”
  老板急忙上前,“季少,我们店里还有很多和这个款式相似的,要不您去看看?”
  “没有必要。”季旭看着这一地的碎片,心底忽然涌起一股心酸,这个镯子已经碎了两次了,想
  不到每当他想要把这个镯子修复的时候,它总是又会摔成碎片。这一刻,他忽然不知道该说什
  么,这是叶岚唯一留给他的东西,如今叶岚早已不知去向,而他那么多年以来,却始终活在她的阴影里走不出来,也不想走出来。
  他无数次的问自己,这样坚持还有意义吗?或许她早已有了新家有了新的恋人,早已忘了他。可是,他却还是忍不住在等,在找,哪怕希望渺茫,他也想见见她最后一面,知道她过得如何。
  虽然叶岚骗了他更伤了他,害得他几乎和家里裂绝,独自在国外打拼生活了整整五年。甚至,所
  有人都说,叶岚只是一个手段高明的骗子,她拿着他的钱早已远走高飞,和别人私奔。可是,他却始终无法说服自己去相信那些谣言,他更愿意相信叶岚说过的那些诺言。相信叶岚是爱过他的。
  或许,这就是天意吧。
  到底,老天还是要把她从他身边带走。什么也不剩。
  喜欢看着季旭眼底流转的色彩,像绝望,又好像不是绝望,莫名地让人有种悲伤的感觉。也是在这个时候,她才察觉到,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场,其实并不是因为他的冷淡,而是孤独。这种孤独把他包裹在自己的世界里,拒绝任何的探入。所以,别人只看得到他的冷漠,却不易察觉到这份冷漠是因孤独而生。
  喜欢太熟悉这种感觉了。
  自从医院照顾她的那个人离开以后,她每天都活在这样的孤独之中。渴望着被爱,渴望着心里那个人重新出现。
  但是,等来的,却是一次次的失望。
  想不到,他们俩竟然是同类。
  忽然之间,喜欢对他的那种排斥和惶恐变淡了不少,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同病相怜似的惺惺相惜。
  虽然,这个是她一厢情愿的。
  “对不起。”喜欢诚挚的道歉。
  “没必要。”季旭却看也不看她一眼,转身就从加工室里走了。老板朝她丢过来一个“你死定了”的表情,急忙跟着他出去。
  喜欢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然后蹲下来把地上的碎片一块块的捡了起来。
  坐在工作台前,喜欢试图把这些碎片拼凑起来,然后,就在她拼凑的过程里,她忽然看到了一个“岚”字。
  喜欢像是明白了什么,沉沉地叹了一口气。
  原来,他也是一个痴情的人。
  而老板把季旭送走以后,也叹了一口气。刚准备回来骂喜欢几句,此时,他却突然接到了宁彻打来的电话。
  “季旭来过没?”宁彻问道。
  老板老实的交代着,“刚走。”
  “喜欢见到他没?”
  “见到了。”老板有些疑惑,不明白怎么忽然问起这个了,“宁少,怎么了?”
  “让吴喜欢走。”宁彻的语气很坚决,不容半分的拒绝。
  “啊?她其实做的挺好的,她搭配出来的东西,顾客也都比较喜欢。没有必要把她开了吧。”难
  道是刚才的事情这么快就传到宁彻耳朵里了?
  “我不想再重复第二次。”
  老板愣了愣,宁彻一向是一个特别好相处好说话的人,他认识他那么久,从来没见他用这么坚决的语气说过话,看来,喜欢应该去烧烧香才行了。
  老板遗憾地再次叹息,深深觉得喜欢今年流年不利,“好,我知道了。”
  “不要让她知道我。”宁彻说完挂断了电话,其实,他一直没有告诉别人,就连季旭也都不知道,他才是碧玺的幕后老板。本来,他还想让喜欢安心在碧玺呆着的,看来,是不太可能了。既然如今他们已经相识,他宁可看不到她,也不想让季旭和喜欢有任何相识的机会。
  老板领了吩咐也只好照做。回去以后,就单独约见了喜欢。
  “你看,虽然我很想留你,而且你还是宁少介绍过来的。按理说,我们应该比较亲的,但是你今天把季少得罪了,我们这里也实在留不了你了。”
  喜欢惊讶地看着老板,不至于吧?季旭又不是什么大魔头,得罪他,他难不成还能把人杀了啊?
  “其实我跟他关系挺好的。你不用担心。”喜欢说道,“他不会找碧玺麻烦的。你放心,他不是那样的人。”
  喜欢也不管他信不信了,只好信口胡诌,保住工作要紧啊!
  “走吧。”老板叹息,“我不能留你了。”
  “老板,你看我觉得我……”
  “不用再说了。”老板打断了喜欢的话,“你还太年轻,其实这世上有些事情并不像你想象中那么简单。你去财务那里把工资领了吧,你这月做的也不错,就算是我给你的一点补偿,你可以领两月的工资再走。”
  “老板……”
  “就这样吧。你保重。”老板扭头转身离去,毕竟喜欢这一月的努力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要他就
  这么开了她,他其实还真有些舍不得。
  喜欢本来还想再说什么,但看老板那么坚决也只好算了。不是自己的再怎么强求,也强求不来。更何况,这次她又得罪了他一次。从马媛媛给她打电话混报季旭是个什么样的人以后,她就应该想到的,他哪是那么能轻易招惹的人。
  她刚才真是不知道哪跟筋搭错了,非得买他的那个手镯!要不是买手镯,也就不会有这些事情了!
  哎,好在现在她还有点积蓄,够她过一阵的了。
  喜欢一向不擅与人告别,所以她趁着大家最忙的时候,偷偷地溜了,并且去最爱的巴西烤肉,狠狠地吃了一顿。然后,才心满意足的晃荡着回家。
  回到地下室的时候,她看着门外的公告才想起今天该交房租了。于是,又颠颠地去找房东交房租。
  此时,房东正在看着电视里播放着的新闻,电视画面上,一颗黑色的钻石占据了整个屏幕,在灯光的照耀下,散发出迷人而璀璨的光芒。
  喜欢看着屏幕里的黑色钻石,整个人无法抑制的微微颤抖起来。
  “……这颗震惊中外的诅咒钻石叫做‘上帝之心’,是盗墓者从一位埃及法老的眼睛上抠下,重达47。7克,因着法老的诅咒,所有拥有这颗钻石的人最终都死于非命。后来,一位美国收藏家把这颗钻石重新切割,制作成了两条项链,此后,再无人丧生。但是,几十年前,这两颗钻石同时失踪。现在,其中一颗依然下落不明,而另外一颗则被卡兰尼珠宝所购得。为了让人一睹上帝之心的风采,卡兰尼珠宝将于下月1号,在世界广场顶层向全城开放展出……”
  “你的收据。”房东唤了唤突然走神的吴喜欢,喜欢看着屏幕上的钻石却久久无法挪开视线。
  原来,第二块石头在江远市,那是不是意味着曾经照顾她的人,也在江远市了?
  喜欢顿时激动起来,她一直觉得或许找到另外一颗黑钻石的去向,就能找到当初照顾她的人了。
  如今,这颗钻石沉寂了那么久,现在突然出现,不知道这算不算天意。想不到,找了那么久,老天可算是开眼一下了。在她最失望的时候,总算又给了她一点希望。
  只是,卡兰尼珠宝,怎么觉得有点眼熟呢?
  喜欢认真的想了想,但始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索性放弃了。为了能够找到他,她决定无论如何也一定要混进卡兰尼珠宝去。
  于是,当下她就匆忙赶到了附近的网吧,开始搜集卡兰尼的招聘信息。好在这家珠宝是新开的,
  正是缺人的时候,哪怕做不了鉴定,她做个卖珠宝的也行啊。
  一想到很快就能找到想找的人了,喜欢浑身干劲十足,高兴的当场就开始编写简历。只是,混在烟雾缭绕的网吧里,喜欢的电话却响个不停,她一看是个陌生号码本来不想接,但她不接,电话就一直不停的响。
  身边的人朝她丢来厌烦的目光,实在没办法,她只有接了起来,“喂,谁啊?催命呢!”
  “是我,宁彻。”温暖的人就连声音都是暖暖的,宁彻的声音穿过电话传递到她的耳朵里,登时让她的火气全消,喜欢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意外道:“是彻彻啊?这么晚找我干嘛啊?”
作者有话要说:  我也是醉了,求收藏啊。

☆、chapter 11

作者有话要说:  来吧,顺手点一个收藏啦。么么哒。
  “忙什么呢?这么久才接电话?”宁彻的语气里略有不满。
  喜欢讪笑,“没有啦,我在做简历呢。”
  “做简历干嘛?”
  “我又失业啦。”
  “搜噶。”宁彻笑了起来,语气里没有半分惋惜,“既然如此,那你不是应该好好的发泄一下不满?”
  “中午吃大餐发泄过了。”喜欢突然想到了什么,“哦,彻彻,你怎么有我电话的?”
  宁彻顿了顿,“跟老板要的。”
  想起来喜欢就有些莫名的愧疚,毕竟是宁彻介绍她去的,谁知道她做了才一个月就被扫地出门了,“对不起啊,让你丢人了。”
  “没事,我脸皮厚不怕丢人。”宁彻无所谓的笑着,“在哪儿呢?来一起吃宵夜。”
  “网吧。”
  “报坐标,我现在来接你。”
  喜欢本来还琢磨着,这么晚了孤男寡女出去吃东西,怕是不太好,但转念一想,反正她也失业了,明天又不用上班。她现在不能去找马媛媛,难得有个新朋友,她总不好拒绝的。
  更何况,说不上为什么,对于宁彻,她总有一种与他相识了很多年的熟悉感。于是她报了自己的地址,迅速地把简历做好投递完了,就在家门外等他。
  一个小时后,宁彻开着他那辆橘色的跑车出现在她面前。
  喜欢刚坐进去,就听到他的车子里传来的音乐声。
  “Felt like the weight of the world was on my shoulders ,should I break or retreat and then return 。Facing the fear that the truth, I discover No telling how, all these will work out But I've e to far to go back now……”
  喜欢在听到音乐的瞬间,整个人顿时呆愣住。一种惶惶不安的情绪在身体里扩散,明明喜欢这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曲子,但是不知为何,脑海里却有着听过无数次的熟悉感。甚至就连下一句的歌词也几欲|脱口而出。
  那一种感觉,让喜欢极端不安,好像有什么东西,是她无法控制和预料的一样。
  “这首歌叫什么?”喜欢强定心神,开口问宁彻。对于宁彻刚才唧唧歪歪说的话,她竟一句也没
  听进去。
  宁彻愣了愣,瞥了她一眼,眼底有什么东西一晃而过,“《被解放的姜戈》里的主题曲,
  《Freedom》”。
  “噢。”喜欢若有所思地低下头,“彻彻?”
  “嗯?”
  “我们……以前是不是认识?”
  宁彻握着方向盘的手指微微蜷缩,脸上却忽然挂起一抹自恋的笑容:“咋地,被我迷人的魅力所倾倒了?想跟我套近乎啦?”
  “……”喜欢鄙视了他一眼,估计是自己多心了吧,他们明明是两个世界的人,若不是因为刘伶,她这辈子恐怕都不知道有这么个人,他们怎么可能会认识呢。
  喜欢暗叹一口气,“你其实还可以再自恋一点。”
  “哎,有时候魅力大也是一件很苦恼的事情啊。谁看见我都容易爱上我,真难办。”
  “……”喜欢看着他那副自恋的样子,实在没能忍住,比了一个“呕吐”的表情,宁彻也不介
  意,两人就这样闲聊着到达了他家。
  宁彻的家在东边最远的高级住宅区,那附近只有一栋住宅楼高达36层,而喜欢本来还以为他住的是其中一间,却没想到他居然住在天台上!
  整个天台明显是被他重新改造过,除了“屋顶”是透明玻璃的以外,其余的墙壁和家具都布满了稀奇古怪的颜色和挂件,整个房间里种满了各式各样的植物,这里不像个家,更像是一个温室大棚!可是,却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反倒有一种繁盛的美感。
  “你们家好特别。”喜欢环顾一圈,月亮的光芒透过玻璃顶穿透进来,笼罩在整个房间里,置身于这些植物之中,让她有种走进森林的错觉。
  “主要还是主人特别,所以身边的啥都跟着特别了。”宁彻随时不忘夸自己一下。
  “你开一下灯,我好想看看这里哎。”喜欢忽然看到一个柜子前摆放着的珠宝首饰激动起来。
  “我这里没有灯,只有蜡烛。”宁彻笑了笑,点起了桌子上的香薰蜡烛,“你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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