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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极品侦探-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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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想形容了一下那把剃须刀的样子和工艺,问他有没有可能找到那个买主。
“哈!”何常在说,“那应该是那一批里面的某把了,因为我们只做了为数不多的这样的剃须刀,大部分的顾客都喜欢黑色手柄的。是的,我可以告诉你一些情况。这种特殊的剃须刀是在前些年推出的。那个时候找到一个顶级的刀片可不容易,但那些刀片质量却是很好的。可惜顾客们还是不喜欢白色的刀柄,我记得我们把这种剃须刀都给了一个老顾客,当时还很高兴。他是钱多。他让我们把这些刀片送给他和他的朋友们。”
“剩下的那些呢?”
何常在的记忆似乎像百科全书一样完整,他的思维沉浸在过去里,然后说:“军区的梅司令,他有两把这样的剃须刀。但肯定不会是他,因为他的剃须刀都坏了。张雄上校有一把,有一天他跟我说这把剃须刀还在他那儿,所以也不可能是他。”
何常在痛苦地抓着脑袋。
“我觉得自己已经开始衰老了。最后那两把剃须刀到底是谁买去的?哦,我想起来了!那一对剃须刀是郑勇为他的儿子买的——还在上大学的郑俊。我就知道我后来没再看到过这两把剃须刀。你看!我就知道我会及时想起来的。就是这么多了。”
“何常在,”夏想说,“我觉得你太神奇了。你是我遇到的这个年纪的人中最有活力的。”
何常在表示了感谢。
“这些人中的大部分我们都可以马上排除掉。”夏想说,“有没有可能谁有二手的剃须刀?”
“那个,”何常在说,“我就说不好了。不过具我所知,我以前的助手有一把二手的,他的名字叫卢锐。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联系他。”
“不麻烦你了,我会过去拜访他的。还有一件事要问,在你提到的这些顾客里,有很莽撞的人吗?把剃须刀磨损得很厉害,经常回来重新打磨的人?”
何常在咯咯地笑了起来。
“哈,你说的就是他,”他说,“张雄上校——哦,老天啊!对于他的剃须刀来说,他可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人——据我所知,他现在还是这样。他过不了几天就要过来跟我说:‘何常在,我这么说你别介意,但我不知道你究竟是怎么打磨我的剃须刀的。不到一个星期,刀刃就不锋利了。纯钢的质量没有以前好了。’但那不是钢的关系,他就是这样的人。我想他一定是在保养的时候把刀片越磨越钝,而不是越磨越锋利;我真是这么认为的。”
“心肠很好,却很莽撞凶悍。我知道这样的家伙。你说他现在住在哪里?”
“就在离这不远的军区里,”何常在不假思索地回答道,“之前他给我快递过茶叶。他到现在还记得我,真是一个好人。我的老顾客们在这些方面都很细心,他们也知道这一点让我很感动。”就在夏想准备离开的时候,何常在又加了一句,“真希望这次我能起到一点点协助作用。”
……坐在汽车里的夏想,在三个去向中不知如何选择。他可以去找郑勇,他可以去找张雄,他也可以回去找社长。他的本能告诉他,要去找社长。的确如此,立刻返回犯罪现场是一个再合理不过的选择,如果这真的是宗犯罪的话。而事实上,社长知秋也在那里,这是一个附加的诱惑力。但另外一方面,他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尽快把剃须刀查个水落石出。
他打电话向知秋坦白了自己的难处,问他有什么建议。知秋反复地思考,用点时间斟酌了一下,最后坦率地说了自己的看法。
“如果我是你的话,我会倾向于去找张雄上校问问,这么选择有很多原因。”
“是吗?”
“是的,夏想。”
“那也许你是正确的,社长。”
“你找陈轩霖,让他去郑勇那边问问。”
“这安排很好,社长。”
而此时的辉煌大酒店里,知秋正在和林克的同事朱志伟聊着天。
“你不用管我是谁,”知秋说,“我有点事想跟你谈谈。我想向你打听一下林克的事。”
“那个可怜的林克!我知道了,你就是那位发现他尸体的侦探?”
“是的。我只是想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他会——像那样结束自己的生命?”
“哈!我们还想知道呢。肯定是因为俄罗斯人的暴躁天性。”
第二十七章 小饭店
“我听说,”知秋还是开口问道,“他已经订婚了?”
“哦,是的,跟那位潘晓雯。我们都知道这件事。”
“他高兴吗?”
“侦探,林克很穷,那位潘晓雯很有钱。能够跟她结婚,对他来说是件大好事。开始的时候肯定会有点不舒服,但后来——你知道的,侦探,这种不舒服就慢慢没了。”
“你不觉得他是突然不能面对这个现实,才了结了自己?”
“这很难说,但是——不会的,我觉得不会。不管怎样,他总还可以逃开啊。他的舞跳得很好,也很受欢迎,去别的地方很容易就能找到工作,假如他的身体条件还允许他继续跳舞的话。”
“我在想,是不是还有别的什么事情加在一起,让整个情况变得不堪忍受呢。”
“从他对我们说的话来看,小姐,我不知道他有什么不能轻易解决的问题。”
“我猜女人们都喜欢他?”知秋直接地问。
朱志伟的笑已经是个充分的答案了。
“他有没有任何不高兴的事呢?”
“我没听说过。但当然了。他也不会什么事都告诉朋友。”
“的确不会。我不想这么好奇,但整件事情太奇怪了。”
朱志伟告诉知秋,等到十一点半,他、谢婷婷和王静会在几条街外的小饭店里等他。那只是个很小的饭店,但东西很不错,而且老板跟他们很熟;更重要的是,朱志伟就在这家饭店旁边的小宾馆里住,这样饭后他还可以请知秋喝一杯酒。那个地方很私密,可以无所顾忌地说话。知秋同意了,他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这顿晚饭他一定要请。接着,在快到午夜的时候,他坐在一张红毛绒的椅子上,头顶是上一排滑溜溜的镜子——那是一个很舒服很古典风格的小饭店。
谢婷婷是个染了金发的姑娘,王静的肤色较深。她们两个都非常愿意讨论林克的逸闻。谢婷婷曾是死者舞台上的舞伴,她能透露一些自己过世舞伴内心世界的真实想法。他曾有一个女朋友——哦,是的;但几个星期之前,这段关系神秘地结束了。这跟潘晓雯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件事,用别人的话说就是,已经“有预兆了”。没有,这次分手看起来是双方都同意的结果,好像两个人都不是很难过。林克肯定不难过,他虽然搪塞地说他很后悔,但看起来对这个结果很满意,似乎他办了件聪明事。那以后,有人看见那位年轻姑娘跟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了,那个男人应该还是林克的朋友。
“如果你问我的话,”谢婷婷用一种故作风雅的腔调,“林克是故意把她推给那小伙子的,好让她不拦着他的小算盘。”
“什么小算盘?”
“我不知道。但他最近几个星期里一直神神秘秘。他当时似乎着了魔,大家都不敢问他。‘你会看到的,’他说,‘只要再等一等。’‘我相信你,’我说,‘我也根本不想打搅你。你有权保守自己的秘密,’我说,‘反正我也不想知道。’但我相信他是在搞什么名堂。不管那是什么,他对此开心得不得了。”
知秋在想,潘晓雯也说过同样的话。林克有新闻要告诉她——不过潘晓雯对这句话有自己的理解。知秋又试探讨地问了另外一个问题。
“婚姻证明?”王静说,“哦,不可能!他不可能因为这件事高兴成那样。他也不可能真的想跟那个又老又丑的女人结婚。她现在有报应了,一个人留在世上。我觉得这种事情很恶心。”
“我为她感到难过。”朱志伟说。
“你就喜欢难过。我真的觉得这很恶心。我也觉得那些又胖有丑的男人很恶心,他们总喜欢招惹女孩。如果我男友是个不规矩的人,我一定把他耍了,但我得说,他的举止还算得体。但一个老女人——”王静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她的声音和姿势无不表达着蔑视之情。
“我猜,”知秋说,“林克希望有安全感和经济上的安定。我的意思是,一个舞蹈演员不可能一辈子都跳舞,是不是?特别是他的身体还不好。”
他说的时候有些犹豫,但朱志伟立刻就表示赞同他的话,这让他松了一口气。
“你说得很对。当我们年轻快乐的时候,什么都很好。但好景不长,头顶变秃,双脚变僵,然后——结束了!经理会说:‘你跳得很好,是个很优秀的舞者,但我的客人喜欢年轻一点的,嗯?’然后就得跟现在的生活说再见。我们就——你们怎么说来着——好景不在了。我告诉你,当有个人来对你说:‘听着!只要你跟我结婚,我会让你一生富有,衣食无忧。’这是个很大的诱惑。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你本来要是跟二三十个又笨又老的女人说谎话,现在只是每天晚上跟你的老婆说。这两者都是为了钱,有区别吗?”
“是啊,我想我们最终都会选择这条路,”王静苦着脸说,“只不过,从林克的言辞可以感觉,他希望这一切能有点浪漫色彩。关于他的身世——他总是不停地念叨这些。他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个浪漫英雄。林克,永远都想做焦点。他让人觉得,他在地板上跳舞是那块地板的荣耀。然后,这个人,竟然为了钱要娶一个老女人。”
“他也不是那么糟糕,”谢婷婷抗议道,“亲爱的,你不应该这么说。我们这些跳舞的人活得不容易。虽然只要你给那些人半点机会,他们都乐得占你便宜,但是每个人都像对待垃圾一样对待我们。为什么林克,或者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不能够讨回属于我们的权利呢?不管怎样,他已经死了,可怜的家伙,你不应该对死者出言不逊。”
“好啦!”朱志伟说,“他已经死了。为什么会死呢?一个人不会因为好玩,就把自己的喉咙割了。”
“这件事,”王静说,“我也不是很能理解。我听到这个噩耗的那一刻,就对自己说,‘这不像是林克。’他根本就不是做那种事的人。你要问我为什么,因为他小拇指被刺一下都会害怕半天。你不要皱眉头,林克就是一个娇气的人,就算他死了十回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你自己都曾经嘲笑他。‘我不敢爬这个梯子,我怕摔下来。’‘我不喜欢去看牙医,他们可能会把我的牙齿拔出来。’‘切东西的时候别在我眼前晃,我会切到手指的。’‘真的,林克,’我以前这么跟他说过,‘大家都觉得你是玻璃做的。’”
第二十八章 皮肤疾病
“我知道侦探在想什么,”朱志伟卷起他那富有忧郁感的嘴唇,“他在想:‘老天啊!这就是舞男。他不是一个男人,而是填着锯末的人偶玩具。’有人买他,也有人卖,有时候还会有很多不愉快。然后还有那些男人,他们会说:‘你还指望什么?这个家伙,就是乱七八糟的人。靠着笨女人生存,连高尔夫球都不会玩。’有时候生活并不如意,但总还得过下去。你觉得呢?我们舞男是不是很可笑?”
知秋脸红了。
“我并没有这样想。”他说。
“你正是这么想,侦探,这很自然。”
“朱志伟不会玩高尔夫球,”谢婷婷友善地插了一句,“但他打网球和游泳都有一手。”
“别说我了。”朱志伟说,“真的,我不能理解割喉这件事。这完全不合情理。为什么林克要跑那么远呢?他从来都不爱走路,一走路就觉得很累。如果他真决定要自杀,他会在家里动手的。”
“而且他会用安眠药自杀的,”谢婷婷的金发晃动着,“我这么说是因为,他有一次情绪不好的时候把药片拿给我看。‘这就是我离开这个罪恶人世的办法。’他这么说,然后又念了很多诗。我告诉他别犯傻——当然了,半个小时过后他就放弃了这个想法。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用剃须刀割喉——不可能!”
“这真是太有意思了。”知秋说,“顺便问一句,”他想起了和夏想的那段谈话,继续说,“他的皮肤有没有任何毛病?我是说,他经常戴手套什么的吗?”
“哦,不。”朱志伟说,“舞男是不准有皮肤疾病的,那绝对不可能。林克的手长得很美,他可相当喜欢自己的双手。”
“他说过他的皮肤很敏感,所以他不刮胡子。”谢婷婷插话说。
“哈,是的!我可以跟你讲讲这个,”朱志伟想起了一个故事,“一年前他刚到这里找工作的时候,经理跟我说:‘看看他跳舞。’因为,侦探你要知道,另外一个舞者刚刚离开,走得非常突然,连通知都没通知一声。我看了他跳舞,然后跟经理说:‘跳得很好。’经理说:‘很好,我会试用你一段时间,但你不能继续留胡须了。女人们不喜欢胡须。谁听说过一个大胡子舞男?’林克说:‘如果我刮胡子的话,满脸都会长包的。’”
“是青春痘。”知秋说。
“对,对不起,就是青春痘。你要知道,一个长满青春痘的舞男,这也是从来没听说过的。‘好吧,’经理说,‘你就留着胡子在这待一段时间吧,等到我们找到合适的人再说。但如果你想要留下来,就得把胡子去掉。’林克就这样进来了,陪人跳舞,女人们都心花怒放。那胡须是那么与众不同,那么浪漫,那么不寻常。她们甚至从很远的地方专门乘飞机来和大胡子跳舞。经理说:‘胡子很好,是我错了。你要留在这里,胡子也留着。我的老天!这些女人下一步会想要什么?也许是长胡子?朱志伟,’他跟我说,‘你把胡子留得长长的,也许你会更受欢迎。’但我,不可能!老天给我的胡子根本就长不到那么长。”
“林克有没有剃须刀呢?”
“我怎么会知道?既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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