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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云剑-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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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传言,飘风剑嫉恶如仇,诚不我欺!此事了结,我李信即便不当官,又何惜哉!”

  说到这里,来人的折扇一敲左掌心,山下很快上来一个小厮,手里托着一柄连鞘长剑。

  青年文士刷的一声张开折扇:“你开出一文钱的价钱,实在是太多了,我是拿不出来的,所以只好用这柄剑抵数。”

  熊储被来人的豪放气势感染,也就没有客气,接过长剑拔出一看,心中顿时一惊:“青釭剑?”

  “不错!此剑重达十八斤,削铁如泥,锋利异常。干将莫邪究竟为何物我并不知道,但是此剑非同一般却是很清楚的。原为曹孟德喜爱,并且赐封夏侯恩为背剑将军。”

  李信微微颔首:“后来赵子龙在长坂坡杀了夏侯恩,无意间得到此剑。然后枪挑剑砍,连斩曹孟德大将五十余员,一战成名。今天赠与侠士,然后杀尽天下恶贼,正是得其所哉!”

  “据传说,此剑有一套相对应的剑法,叫做《流云逐日剑谱》,就是赵子龙长坂坡大战之后,对这柄青釭剑爱不释手,然后根据自己的暴雨梨花枪法推演出来的一套剑法。无论是在马上步下,这套剑法都适用。”

  “只可惜李某人并不是江湖中人,偶然之间抓到一个盗墓贼得到了这柄宝剑,但却不知道《流云逐日剑谱》究竟是什么模样,也不知道在何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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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0、有人打劫杀手 '本章字数:2627 最新更新时间:2014…09…05 04:44:24。0'
  经过一年时间的艰苦磨练,熊储已非昔日吴下阿蒙,对于出剑的精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无鞘之剑,并不一定出剑就快。带鞘之剑,不一定出剑就慢。无鞘之剑除了能伤别人,还能伤自己。

  这就是意和势。意是剑意,势是气势。

  虽然熊储还处于懵懂状态,但是已经对手里的剑有了另外的看法,所以很坦然的接受了李信的青釭剑。

  原来的那柄落云剑,剑鞘被熊储丢掉了,后来变成了一柄裸剑。

  经过这一年时间琢磨身法、步伐和剑法,熊储发现裸剑已经非常不便。再想找到原来的剑鞘,却不能够了。

  还有一点,落云剑实在是太华丽了,只有逍遥子那种长得女人相的白面书生才会喜欢。

  熊储不喜欢逍遥子的长相,当然也不喜欢珠光宝气的落云剑。当初是没有选择,所以熊储勉强使用。

  正在为此伤脑筋的时候,李信竟然送来一柄传奇宝剑,熊储心中顿时惊喜交加。

  青釭剑锋利无比,但是外形却朴实无华,而且剑鞘上竟然已经生锈了,给人的感觉就是一柄凡铁。但是灌注内力挥动之间,青釭剑就会散发出一抹淡淡的黄晕,仿佛一丝流云飘过,显得诡异莫测。

  杀手就是剑客,剑客喜爱宝剑,因为那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没有宝剑的剑客,那是混混。没有宝剑的杀手,那是半个死人。

  当然,无论是剑客,还是杀手,手中的宝剑是用来杀人的,不是用来装逼的。

  所以熊储接过青釭剑之后,并没有把青釭剑挂在腰间,而是插在左肋的腰带上。

  其实,十九岁的熊储,正是装逼的年龄。他的血液里本来就有装逼的因子,可是现在却不能装逼。

  因为青釭剑重达十八斤,加上紫铜剑鞘,已经达到了二十四斤。是专门为杀人而冶炼锻造的,没有想过挂在腰间装逼不方便的问题。

  这么死沉死沉的家伙,如果挂在腰带上,你就啥也不用干了。

  正因为如此,曹操曹孟德才有专门背剑的人,赵云是挂在马鞍上或者插在后背腰带上,李信也是让一个小厮专门捧着此剑。

  熊储是一个杀手,至少目前是这样。

  杀手就是杀手,自然不能请人在旁边抱着宝剑。

  如果请人在旁边抱着宝剑,那就不是去杀人,而是去装逼。

  装逼遭雷劈,死无葬身之地。老人们都这么说,关键是逍遥子也这么说过。

  所以熊储决定放弃装逼,而是把青釭剑插在腰带上。这样才不碍事,也方便行动,更方便拔剑杀人,还不会遭雷劈。

  看见熊储收下青釭剑,并且直接插在腰带上,李信挥挥手转身下山而去。

  没有签协议,没有找证人,更没有找公证处。

  李信走了以后,熊储才发现麻烦了。

  不是李信麻烦了,是熊储自己麻烦了。

  他原来的落云剑是一柄镔铁剑,虽然不能吹毛断发,但是杀人那是一点儿问题都没有的。而且已经杀了一百多人,都已经杀顺手了。

  关键是那柄镔铁长剑,长度是三尺二寸,重量是四斤半。

  现在的青釭剑,三尺一寸半,重量却达到了十八斤。这不是一个小问题,而是关系到杀人,或者被人所杀的大问题。

  宝剑短了半寸,问题可就大了。

  原来可以确定一剑刺入敌人的眉心,或者刺穿敌人咽喉,结果现在就只能刺破一层油皮,顺带斩断汗毛三根。

  刺破一层油皮,斩断三根汗毛,那是死不了人的。既然敌人死不了,十有七八杀手就会死了。

  重量十八斤,是以前镔铁剑的四倍。

  如果按照以前的习惯用力,紧急状态下,可能连剑都拔不出来。

  找到最佳的出剑角度,找到一剑致命的最佳时机,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杀手却拔不出剑来。

  手里没有剑的杀手,那就不是杀手,而是待宰的羔羊。

  就算拔出剑来了,但是用运转四斤半长剑的力量,现在去运转十八斤的长剑,准备刺入敌人眉心的时候,就可能刺到敌人肩膀上的衣服。

  这不是一击致命,而是一击送命。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不外如是。

  三个月后,已经是深秋季节。崤山红枫遍野,整日里霞光满天。

  熊储终于忘掉原来的用剑习惯,能够让十八斤的青釭剑如臂使指。

  颍川(今伊川),在洛阳南面四十里,自古以来就是名士风流之地。

  刘备当年得到的第一个军师徐庶,就在这里出生。风流诗人,渎职县令,白居易最后也死在这里。举世闻名的龙门石窟,正是在这个地方。

  唐尧时称伊侯国,虞舜时称伊川,夏代称豫州伊阙地,周襄王时叫伊川,战国时称伊阙。

  逍遥子的隐身之地,就在洛阳北面的邙山,现在的墓地也在那里。

  颍川在洛阳的南面,和邙山之间就隔开了一座洛阳城。

  所以对于颍川,对于彭婆镇,熊储并不陌生。

  崤山在洛阳西面,距离东面的颍川,直线距离二百里。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

  但是两者之间却隔了两条河,一条是洛河,一条是伊河。两条河之间有一座山,当地人称熊耳山,据说很有名。

  熊储也觉得那里很有名,而且打死他都不会忘记。

  因为颍川就在熊耳山东面的紫荆山东南麓,紫荆山东面的伊河西岸,就是九道山庄!

  逍遥子的遗言第三项,九道山庄后面有一座大山,大山里面有一座峡谷,峡谷里面有一座密室,密室里面据说有一本剑谱。

  逍遥子所说的那座大山,就是熊耳山东面的紫荆山。

  不能忘怀的熊耳山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熊耳山北面的王府。正是因为逍遥子杀了王员外,然后熊储跟随逍遥子才真正获得自由。

  熊储毫不犹豫,开价一文接下了李信的这单生意,除了急于义愤之外,最关键的一点儿,因为彭婆镇就在伊河东岸,站在那里就能够看见伊河西岸九道山庄外面的牌坊。

  他现在不敢直接杀进九道山庄,但是有机会在外围活动活动,看看自己的剑法有没有长进,对于未来的计划并不是坏事。

  既然不敢和九道山庄发生正面冲突,所以熊储选定的路线,就要避开正东面的紫荆山,而是从崤山出来,顺着洛河向东北迂回过去,第一站就是他此前买生活用品的永宁县城(今洛宁县)。

  年轻人都有这么一个毛病,做起事来总是顾头不顾尾,甚至忘记了杀手应该隐匿行迹的基本原则。

  因为心里着急,熊储在永宁县城的路边摊子上,花五文钱吃了一碗黑不溜秋的面条,然后直奔第二站韩城。

  熊储准备从韩城那里的渡口过河,然后贴着紫荆山北麓绕过九道山庄,进入彭婆镇境内。

  以前都是跟着逍遥子出来,一路上都是逍遥子决定行止。熊储并不知道现如今的大明天下,河南境内就是满地土匪盗贼,简直多如牛毛。

  咻——噗嗤!

  熊储离开永宁县城,沿着洛河一路前行,走出去不到二十里,刚好是花果山地界,熊储还记得山上有座光武庙。

  恰在此时,三支响箭已经插在身前五丈的路面上。这一下突如其来,把熊储吓了一大跳。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一阵鸾铃响处,背面山沟里冲出二十多匹战马挡住了去路。

  熊储定了定神,抬头透过斗笠一看,领头的是一匹烟云罩,灰不溜秋的带着少许黑色斑点。但是这匹马前夹肌肉隆起,四蹄修长,雄峻异常。

  马背上端坐一位二十来岁的小青年,头戴毡帽,青衣箭袖,虎头铜扣腰带,右手提着一杆亮银长枪。

  小青年长相清秀,绝对不像土匪,反倒像一员正规军的小将,但是说出话来却是声如洪钟:“留下银两宝剑,饶你全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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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1、杀手碰到土匪 '本章字数:2592 最新更新时间:2014…08…08 01:41:04。0'
  熊储很生气。

  一方面生自己的气,赶路的时候注意力不集中,脑袋里面总在想七想八,结果敌人出现在身前都没发现。

  另一方面生土匪的气,把银两和宝剑都留下了,结果只能换来一具全尸。

  好像有一个二选一的机会,其实啥都没有,因为结果都是一样的。既劫财又杀人,这样的人连土匪都算不上。简直张狂的没边了,岂有此理。

  当杀手遇到土匪,想不生气都不行。

  虽然大家都靠着杀人吃饭,但是杀手的江湖地位更高。因为他们独来独往,能够杀尽所有目标。

  江湖地位,和你杀掉的武林高手多少成正比。杀手当然杀得更多,所以地位自然就高得多。

  现在竟然有一群土匪公然打劫一个杀手,所以熊储真的很生气,差点儿就不能自制。

  但是他刚刚艰苦磨练一年,涵养功夫有所长进,最后还是控制住了。

  熊储没有动。仿佛一尊雕塑,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不仅身体没动,嘴巴也没动,自始至终也没有说半个字。

  熊储杀过一百多人。有坐着的,有站着的,有走着的,有睡着的,但是从来没有杀过骑在马背上的人。

  对于自己没有经历过的事情,熊储一般都不敢轻易决定应该如何处理,所以他决定暂时不动。

  身体没动,嘴巴也没动,但不代表熊储真的什么都没动。

  因为他的大脑正在动,而且动得非常快,比平时练习刺剑的速度快一万倍。

  对面一共二十五匹快马,也就有二十五个人。其中二十四匹快马都是本地马,身高不过四尺,长度不到五尺。

  但是领头的这匹烟云罩,很明显不是本地马,而且气势很足,分明就是传说中的塞外宝马。

  这匹马身高超过五尺,身长超过六尺,是不是汗血宝马,是不是能够日行千夜走八百,熊储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一点,这匹马必定速度奇快,而且力量很大,冲击力必定很强。

  熊储没有马,连驴都没有。但是他经常走很远的路,比如说现在就要走出去几百里去杀人,所以很想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

  其他的二十四匹马他都没看上,就看见了领头的这一匹烟云罩。

  因为从他第一眼看见这匹马,就已经发现这匹马和自己真的太有缘分了,都接近心有灵犀了,所以熊储认为这匹马应该是自己的,而不是一个土匪坐在上面趾高气扬。

  就这半个呼吸的时间,熊储不可能想很多事情,所以只做了一个决定。

  干掉烟云罩背上的土匪,然后把自己的马牵回来。不对,这是两件事情。

  欲除首恶,先剪羽翼。这个道理熊储很懂。

  所以,要干掉烟云罩背上的土匪,首先就要干掉后面的二十四个家伙,这就变成了三件事。

  心里做了一个决定,结果出来了三件事情,熊储感到很麻烦,也很棘手。因为感到很棘手,所以熊储才暂时没动。

  熊储没动,不等于土匪也没动。

  既然选择当土匪,那就说明耐性不好,十有七八脾气也不好。

  按照一般常理,一个孤身远行的客商遇到一大群土匪,应该吓得屁滚尿流,然后趴在地上磕头求饶,而且眼泪鼻涕一大把才对。

  可是今天情况很特殊,至少领头的这个土匪觉得很特殊。他怀疑眼前的这个人已经吓傻了,彻底变成了呆子,所以才不能动。

  究竟怎么回事,这需要检查一下,所以土匪动了。

  领头的这个土匪,不知道是艺高人胆大,还是自大成痴,反正他直接催马上前,手中的长枪一抬,就直奔熊储的胸口扎来。

  这个领头的土匪,熊储从一开始就觉得他有趣。

  当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杀手,发现另外一个男人很有趣的时候,那就只有两个结果。

  一个结果就是砍掉对方的脑袋,然后转身就走。所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不外如是。

  另外一个结果就是两个人一起走,然后找个路边小酒馆喝得酩町大醉,然后各奔东西。

  能够指点自己,让自己获得更大的进步,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当然要珍惜。

  但是你有事没事对我指指点点,而且是当面指指点点,这就不能忍受。

  只要是年轻人,最不喜欢别人在自己面前高高在上,指手画脚。

  熊储虽然是杀手,但也是年轻人,有着年轻人的傲骨和脾气。

  现在,这个领头的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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