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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或不爱没关系-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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蹦出一句,“我没空加班,晚上我有约会!”
第二章 怄气的约会(3)
他愣了一下没说什么,提着公文包转身就走。我冲进他的办公室把空调改成热风,把他喝剩的茶叶一股脑倒在绿竹的盆里。
  无名的邪火还在胸口燃烧,说不出的难受。
  中午,学校食堂有好吃的丸子,可我一口饭也吃不下去。好像昨天的酒劲上来了,胃里都是没消化的蛋糕。
  我不能站在学校图书馆楼顶呐喊关浩不是东西,也不能告诉别人他亲过我,下午我还得规规矩矩上班。摸出手机,吹着楼顶空调机房的热风,我把电话拨给了方睿慈。
  “我要见那个杨宪奕!”我大喊,然后挂断电话,冲着机房的热风筒没好气地踹了过去。
  我没回家换衣服,甚至特意挤了公车去赴约。
  约会的地点选在城中心的一条小巷里,这个我没有想到。我经历过的少之又少的几次相亲都是冠冕堂皇的高级餐厅,大中型会所。
  公车一站站停,上下车的乘客不是很多,因为还没到下班时间。我翘了一个小时班,为了错开高峰,也为了给关浩好看。
  下午把他交代的事情扔一边,我专心致志看完一章《尔雅校注》,把抽屉里有关温泉的资料放进碎纸机里弄了个稀巴烂,给自己泡了最好的茶叶。当然,是把关浩那半筒上好的茶叶都泡在自己杯子里了,第一口特别苦,第二次过水后就有一种淡淡的香味了。
  爸爸喜欢喝茶,每晚也斟半盅小酒。他研究了一辈子典籍就这点享受,但凡我有个出差旅游的机会一定给爸爸带当地的好酒好茶。可这样的机会很少,寒暑假我比普通老师放假少,要在馆里多工作两个星期左右。我现在是古籍部冉冉升起的新星,我是这么给自己定位的。
  到了环线上,公车走得很慢,我打开了手上的杂志当扇子扇。天真的很热,不坐出租车,出了馆又没冷气,几分钟就一身汗。我想象着自己现在这副模样,那个杨宪奕看了不知会有怎样的品评呢!
  反正我不在乎!
  昨天我最糗的时候都当着他的面,他也算看过我的胸了,我还有什么好怕的。这期杂志上有个我很喜欢的瓷器专题介绍。我想象过转行去做文物收藏鉴定,或者当个拍卖师,小锤子敲下去就是上百万多神气。可这点小念想被妈妈一巴掌就从脑门里拍飞了。她说做人要踏踏实实,不要胡思乱想,不许白日做梦。她唱一辈子昆曲,现在在戏校也算是说话算话的人,可她拿扫帚打我屁股的时候,一点儿也不像甩着水袖的青衣嫦娥。她也是从跑龙套开始的,为了二十斤粮票欢欣鼓舞过。她让我吃些小苦,再翻身成为人上人!
  慈父严母,出身就这样,可我爱他俩。摸摸脖子上的项链坠,是他们昨晚送的,我很喜欢。
  望着车窗外拥塞在环线上的私家车,我开始构思要和杨宪奕说什么。知道他离婚的理由我很排斥见他,可被关浩放鸽子之后,我实在需要一个约会杀个平手回来。方睿慈接到我的电话时着实激动了一把,她明天要飞到海南去度蜜月了,正赶上最后一天帮我安排了这次的相亲宴。
  她在电话那头好言相劝,说什么“大伯人特别好,不见错过了太可惜。若若,要抓住机会!我和我姐都看好你们!”
  鬼话!一个迂腐的老男人,想找一个还算如花似玉的年轻女人给他生孩子,没门儿!
  为了生不了孩子和前妻离婚,他和我头脑里既定的男人概念都不一样。男人爱女人就要不顾身家性命,比梁山伯还死心塌地,就要不带私心杂念,纯洁热烈,比罗密欧还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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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怄气的约会(4)
怎么说来着?对,死了都要爱!
  我忘了最近在哪本书里看过这么个标题,午饭时吃着丸子,我和莫嘉一起讨论了一把。她也在学校图书馆,只不过在公众阅览那边,能看到大批理工科教员队伍的中流砥柱。不能说帅哥,但至少是少壮,和我工作的心境不一样。来古籍处的多半头发花白,能算上中青年的,我从头到尾只数出两个相貌不算残废的,还都结婚了。至于古籍处本身,我就看着关浩顺眼。今天的事情以后,估计连看关浩都不顺眼了。这么想着,我重新翻起杂志,因为心情不好,翻得纸页啪啪地响。
  下了车,走了一会儿我才找到那块立在胡同口的小牌坊。因为是仿建的,还有工人在脚手架上刷漆。整条胡同刚刚修葺过,到处都是刚刚开张的酒吧餐厅。
  睿慈发到我手机里的短信写着约会地点和对方电话,时间是七点。我足足早到了一个小时,心理上一下子有了优势。我往胡同深处走了不远,就找到了那家叫与食俱进的意式餐厅。
  餐厅是原木的建筑,格成两层,装饰得很朴素。我在靠窗的布艺沙发上坐下,抬眼能看到二楼挑空区在放一部老电影,光线角度都正好。
  中规中矩的给自己点了意大利冰淇淋,把手上的杂志摊开,吹着空调,没一会儿汗就收了。我看杂志很仔细,图片上开片瓷的每个棱角我都仔细捉摸过了。看完杂志随手从餐厅的窗台上拿来名片和铅笔写写画画,都是一些侮辱关浩的文言句子,我想不出还能说他什么,毕竟我学不来用白话骂人。
  写累了,我依偎在沙发的靠垫上玩冰淇淋杯子里的小勺子。我有点饿了,而且是又饿又困的状态。我想起中午错过了那顿丸子,都是关浩惹的,我开始嫉恨他。一个星期,我唯一感觉赏心悦目的食堂菜就是丸子,结果还错过了。
  窗外有人骑车穿过小小的巷子,有住户提着菜篮子散步回家,挺生活化的场景,入眼让人舒服,我也很期待过这样平凡的小日子。
  我先生每天接我回家,和我一起买菜,我做饭,他洗碗,他看报纸的时候,我看电视或看书。他抽一点点烟,像爸爸一样有品位的喝酒,我喜欢的他不一定都喜欢,但是百分百支持我喜欢。他不喜欢的我也不用喜欢,他尊重我保持主见。我们可以一起逛街散步,以后有孩子,每个星期六要回我家里陪爸爸妈妈,因为馆里周日偶尔有活动,我可以不去公公婆婆家看脸色。
  他最好是风流倜傥的白面书生,要是孔武有力的大男人也勉强可以。他要尊重女性,比任何征婚广告上写得都要完美。当然,有房有车无不良恶习这些也在考虑之内。我不能太脱离现实,否则妈妈又要骂我了。但我有底线,我不要男博士,男博士多半都是变态!我也不要洋人,我还爱国!
  我想了很多我理想中的男人,又想到现实里不让我满意的几个男人。手里杂志上的开片瓷在眼前越开越大,越开越白,大脑逐步开始停摆,进入到虚幻的游离中……
  “小姐,你的水!”
  有人在我桌边停下,把我从半梦半醉中弄醒了。
  我没睡着,没做梦,就是靠着沙发闭目养神了一会儿。可再睁开,对面就坐了一个陌生男人,侍者借空在他授意下递过来一杯冰水。
  “酒醒了没?”
  对面的男人一脸严肃,像是馆长找我谈话涨工资时的表情。我记不得杨宪奕的脸了,但是我记得这个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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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怄气的约会(5)
我放开手里的杂志坐正身子,肚子里的不痛快和饥饿感都来了,一起咕噜了一下,我没好气地回了他一句,“我没醉!”
  杨宪奕没回我的话,在对面静静地喝一杯饮料。我低着头,手在杯沿上画了个圈,看不见他的脸,只能看到他杯底优美的弧线。
  我想不出来说什么,直接问他前妻的故事似乎比较唐突,可车上我反反复复想过,除了对他前妻的那点儿好奇,我对他真是一点儿也不感冒。
  眼睛没处放,我就数着桌布底纹上有多少小花小草,数着数着,无意中瞥到他的手。平放在桌上,像我看过的一个雕塑展里的手,很大,手指很长,每个指节都棱角分明。如果这双手去弹琴就好了,先天就很足,不像我自己的小爪子,小学毕业以后就没长大过。
  我怨恨妈妈把我生得这么小,我才穿35码的女鞋,手套有时要去童装部买。除了胸比少女大一些,好像哪儿都没长开。
  看着他的手,我想起昨天他牵过我,圈在我的胳膊上拽啊拽,一点儿都不温柔。关浩和我牵手时总是特别小心,当然不光是体贴温柔,他也怕别人看到。所以我很少走在他身边,总是错开一步的距离。
  想起关浩我就气不打一处来,他现在不知道和校长的小姨子怎么逍遥呢?陈科长也结婚了,每天还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她学的根本不是图书馆学,甚至都没上过正牌大学。我忘了从谁那听来的,说她也是攀姐夫才在学校里安了个肥缺。
  越想越来气,我和杯子较劲,想戳个洞出来,可是它的质地太坚硬了,我戳不动,指甲都要掰折了。
  “别喝了,再喝杯子要碎了。”
  我还没反应过来,面前的杯子就被那只大手抽走了。一听他说话就有受训的感觉,我不喜欢。抬起头,也没什么好怕的,我豁出去了开门见山地说:“你好,我是戴若,二十七岁。你为什么离婚?”
  他明显地一惊,腕表碰到了杯壁,发出清脆的响声。我看出他的嘴角微微地抽动,心里很是得意。反正也是无疾而终的相亲,不如好好享受听故事的乐趣。我会刨根问底,还要把这个老男人始乱终弃的事情写成报告文学披露出来,我……
  “你交过几个男朋友?”
  我一口气差点没上来。他这句话噎得我有两三秒都处于挨闷棍的状态,而且不是一般的闷棍,是打狗棒打的,敲得我头晕眼花。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的脸,我想在他脸上盯出两个洞来。
  但他完好无损的,还笑了,刚刚抽搐的嘴角原来不是难受,是在笑。收起了拳,我没东西可抓,就拿过冰淇淋碟子里的小银勺,好像多了个东西就多了一层保护似的。
  客观地说,这已经是我第三次见他了,但是却是我第一次好好看这可恨的男人。他和我模糊印象里的不一样,他的衬衫是淡淡的咖啡色,有同色系的条纹,领带上有暗条,属于我喜欢的那种细腻的纹路,但是我讨厌他。
  他看起来一点儿也不老,根本看不出来快三十七岁了,至少不像关浩额角偶尔有一两根白头发。他竟然长得还不错,当然也算不上少壮年轻,他的眼角额头都有一点点纹路,嘴角绷直的时候看起来有些凶。他没蓄胡子,但是他下巴脸颊上都有刮胡子后的青影。他的脸要是再红一点儿,就和关羽一样,拿把大刀,直接就能把我劈两半。我喜欢爸爸的慈眉善目,讨厌红脸关羽大叔。
  他没有刀,但更过分,拿话劈我!上来就问我交过几个男朋友,他不是捅我的伤口,而是直接把我伤口上还没结痂的嫩肉又揭开,拿起盐罐子罩头倒下来,太可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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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怄气的约会(6)
我没好气,又不想服输,张口就随便说了个数,“七个!”
  他听了皱了一下眉头,好像在斟酌什么。我想我是刺伤他了,他有骨气就该别再往下问,马上结账各奔东西,从此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看他这会儿的表情我有小小的胜利感,我对七这个数字很喜欢,也很满意。不多不少,白雪公主就有七个小矮人喜欢,我说有七个男朋友也不算过分。
  合唱队我的初恋,冯纶那厮,关浩那无情无义的家伙,这才三个。另外四个我仔细寻思了一下,跟我单独一起吃过饭的大学同学,馆里对我示好的有碍观瞻的大博士,甚至我一个特别远房的,只在过年过节来的表哥都算上,也才只有六个。
  我正努力想第七个人,却听见他叫侍者来。果然,面子上挂不住要结账走人了。我没有损失,首次见面女士不用花销。我才点了个冰淇淋而已,很节俭了。只可惜没听到他前妻的故事,错失了我那篇报告文学。我正准备起身,却听见他对使者说:“来瓶红酒!”
  嗯?
  我刚要抬屁股站起来,一听这话又坐回去了。他不是该结账吗?点酒干吗!我想的工夫,他已经和侍者商量好要什么酒,顺带把桌上的杯碗收走了。我的警惕性不高,他趁我分心的时候,抽走了我手里的小银勺。
  “你不是想知道我离婚的事吗?好,我告诉你。我也想知道你的七个男朋友。二十七岁有七个男朋友,不算少了。”
  他说完就靠进他那一侧的沙发里,眼睛里闪着某种我说不出的光,我想起了动物世界,想起了探索频道。但我说不好他是捕食者,还是被捕食者。他说的简单的几句话,却把我弄得有点云里雾里了。
  酒上来了,我本来就没吃午饭,如果再空腹喝酒肯定醉。但我不能让他知道,也不能让他觉得我怕了。他给我倒酒的时候,我就盯着他腕上的手表,现在刚刚七点。我不知道还要忍受多久,举起他递过来的杯子,凭借勇气就干了一小杯。
  他倒的酒不多,其实只有两口,喝完了,身体里马上暖洋洋的。我怕肚子咕咕叫,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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