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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外传-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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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时间,已是下午两点半,之前略显空洞的走廊上,多了不少出来走动的病号或者陪伴的家属,前行的陶昂不自觉地回过头,流羽的单人病房在这层楼的最尾端,没有人会往那个没有前路的死角走去。



那里并没有肉眼可见的阻碍,可就是有一道无形的界限,决绝地隔断了那间只住着一个名叫流羽的孩子的127病房。



下楼走出住院部大楼,经过花园前时,陶昂的目光不自觉地又落在那丛盛开的胭脂花上,两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正嬉笑着站在花丛前,两个人手里各捏着两朵胭脂花,从花朵里抽出细长如丝的花蕊,又把花蕊挂在各自的耳朵上,美美地摇晃着脑袋,让那花蕊尾端的银白小球摇摆不止,仿若给自己戴上了一串最漂亮的耳环。



“哥哥,胭脂花开了,你帮我摘下来嘛!”



“哥哥,你看我把花花做成耳环了!”



“哥哥,我戴上我自己做的耳环了,漂亮吗?”



一个稚嫩而熟悉的声音潮汐般从某个虚无的空间里飘来,冲击着陶昂原本清静的心底。



小时候,他的妹妹总喜欢在初夏的时候,跑到家后面的围墙边,从长在墙根的胭脂花丛里摘下两朵,然后从花瓣中央小心地抽出带着一条长丝、尾端是个可爱小球的花蕊。然后摁在自己的耳垂上,故意晃着小脑袋让垂坠的花蕊动来动去。就跟眼前这两个小女孩一样。



如果,没有十七年前的那个夜,妹妹的笑容,本应跟着她一道长大、成熟,而不是永远成为他记忆里的一部分……



一只小蜜蜂“嗡嗡”地在花丛上旋绕,又飞走,陶昂摇摇头,收回飘摇的思绪,继续朝医院主楼走去。



陶昂没有走大路,而是选择从那条两旁种满万年青的碎石小道抄近路上去,走了没几步,一阵嘈杂声从小道的另一侧传到陶昂耳里。



“验了血又怎样?相配又怎样?”一个穿着病号服的精瘦中年男人,跷着腿坐在小道后那排石椅上,皱眉拿着手机说,“骨髓是能随便抽的吗?万一出意外,谁能负得起那么大的责任?一个几岁的孩子,性命能比我的值钱么?我是不会去捐什么骨髓的!告诉医院那边,我拒绝,不要再来烦我!还有,如果他们敢把这件事透露给媒体,我会让他们以后的日子过得很难受。”



说罢,中年男人气咻咻地挂掉手机,扔给他身边的一个穿西装的年轻人。



“曹总……”年轻人小心翼翼地提醒道,“之前您那么高调地在媒体露面,并且呼吁大家都去医院验血,为那些需要骨髓捐赠的白血病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现在……”



“你懂什么?”中年男人狠狠瞪了他一眼,“当初我这么做无非是为了提升我的个人形象,对我们集团的未来发展是很有好处的!谁会知道那个要死不死的病孩的骨髓真的跟我相配!”



“是是……”年轻人被中年男人的语气吓得不轻,鸡啄米似的点头。



陶昂冷冷地扫了那两个人一眼,默不作声地继续朝前走去。



作为国内最顶尖医学院血液学专业的毕业生,陶昂拒绝了市内一所大医院的橄榄枝,主动来到永复医院就职,这事在这个位于市郊、前身只是个卫生所的二乙医院里,无疑是个不大不小的新闻,同事们对他的关注,自他入职以来就没有少过,加上陶昂生的清俊高窈,纤尘不沾的医生袍穿在身上,沉静干练,平添几分他人身上难见的风姿,有他在,医院里未婚嫁的女同事们,个个的工作热情都比往常激增数倍。血液二科的办公室,自此变得热闹非凡,莺声燕语往来不绝。



面对同事们的好奇还有女同事们如火的目光,陶昂总是一笑置之之,除了必要的寒暄交谈之外,他很少像那些老同事一样在没事时串门闲聊,但凡有点空,他大多留在办公室看看资料还有专业书籍之类。身为一个新到任两周的一生,陶昂非常认真地跟在科主任后面,穿梭于各个病房里,为一个月后正式上岗打好基础,他这样的表现,一度让所有同事刮目相看。



可是,从不迟到早退的陶昂,从上周开始,已经连续迟到七次了,甚至连周末的轮班也千方百计找人替值。科主任对他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看,同事们对他最近的“劣行”除了奇怪之外,也颇有微词。可陶昂毫不在意,每天依然面不改色地做自己该做的事。眼尖又爱八卦的小护士们还碰到他在某个午后,从花园里采走一捧胭脂花,然后一脸笑容地走进了住院部。



总之,陶昂的种种行为,都越来越被大家认作一种怪癖,问他,他要么笑而不答,要么转移话题,让人无可奈何。



这天,陶昂又摘一束胭脂花,走进了住院部三楼的127病房。



阿萍刚刚让流羽服完了药,正要离开便遇到了陶昂,瞅着他手里的花朵,她啧啧道:“我说陶医生啊,知道的是你在照顾一个素不相识的小病人,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住的是你女儿呢!你对流羽真是太细心了!”



陶昂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说:“这孩子一个人在这儿怪可怜的,反正最近我也不忙,有空就多来看看她。”



“行行,就不打扰你来献爱心了。”阿萍朝他吐了吐舌头,走出了病房。



流羽像往常一样,半睁着眼睛躺在床上,身子蜷曲得像只病中的小猫,定定地看着前方。



“流羽,看这个,今天的胭脂花开得特别美哦!”陶昂又一屁股坐到地上,把花朵伸到流羽的枕头边,若有若无的清香缭绕了两人之间的空气。



流羽的长睫毛微微颤动一下,漂亮的蓝眸缓缓移动,视线落在花朵之间。



“咦?”陶昂突然瞪大了眼,看着出现在密集花朵间的一个小东西,“怎么有只蜜蜂在里头?!”



一只个头很小的蜜蜂,旁若无人地趴在花朵之间。刚刚摘花的时候,陶昂根本没有留意到里头正停着一只蜜蜂,而且这蜜蜂的胆子也真大,花都被摘了,它还不肯飞走。



再仔细一看,原来这蜜蜂的翅膀不知什么原因,少了一半。



“你先别动啊!”陶昂似是怕这只蜜蜂蛰伤流羽,赶紧把手缩回来,起身把花朝窗户那边拿去。



这时,一直比石像还静止的流羽半撑起身子,开口喊道:“不要伤它!”



陶昂有些诧异地回头,旋即朝她露出阳光十足的笑容:“傻孩子,我不会伤它的,我把它放到窗外的花盆里。”



“不要。”流羽依然不肯,“它飞不起来,会死。”



“那要怎么办呢?”陶昂走回来,为难地看着手里的小生命,“难道要我给它做手术,安一只假翅膀?”



流羽俯身从抽屉里拿出一个装药的空盒子,打开,道:“把它给我。”



陶昂照她的意思,把断翅的蜜蜂小心抖落到盒子里。



流羽把盒子放到枕头边,连盖子都没有盖上,看着盒子里的蜜蜂,她的大眼睛里划过一丝少见的柔和。



“你要拿它当宠物么?”陶昂重新坐下,打趣道,“流羽果然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啊,哈洽。”



流羽一句话也不应他,只看着盒子里的蜜蜂。



看着她的样子,陶昂一点也不介意,继续以开心的玉器跟她聊天,从胭脂花到天气,从天气到他今天吃过的饭菜。可是整个过程里,流羽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枕边的盒子,对她来说,陶昂就跟空气无疑。



“你……是害怕我,还是……不信任我?”自我表演很久后,陶昂把一直捏在手里的胭脂花插进柜子上的小花瓶里,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流羽的目光里有些微的闪烁,没说话,身子却下意识地蜷缩得更紧了。



“我不会让你一直留在这里的。”陶昂笑着摸了摸她的头,笑容下的严肃却一清二楚,“相信我,有一天你会健健康康地离开这个房间,像这些小蜜蜂一样,自由地来去。”



“它已断了翅膀,如何自由?”流羽抬起眼,蓝得迷人的眼底,浮出与她年龄相当不符的成熟。



陶昂有些愕然,一时竟不知要如何回答。



流羽把脸深深埋进枕头,再不说话。



病房里的气氛,安静到连根针落地也能听到,花瓶里的胭脂花依然开得灿灯,作为房间里唯一的一点鲜艳颜色,努力地融化着莫名的窒息感。



陶昂再次起身,从流羽枕边拿起那个盒子,把里头的蜜蜂抖落到自己的掌心。



“你……做什么?”流羽突然坐起来,微皱的眉头间露出明显的敌意。



陶昂不回答她,只将另只手掌轻轻覆在蜜蜂上头,闭眼默念了几句谁都听不懂的话。一片淡绿色的光芒从他的指间缓缓渗出,点点星光一样的美丽光电悬浮其中,这情景,活像他手心里藏了一颗全世界最美的宝石。



片刻,他移开手掌,掌中那只断了翅膀的蜜蜂,居然生出一只崭新的翅膀,正跃跃欲试着重新飞起。



流羽的眼睛,第一次完全睁大了。



陶昂走到窗前,推开玻璃把手伸出去,那只蜜蜂顷刻间振翅而起,在空中旋绕几圈后,快乐地朝远处飞去。



回到流羽身边,他把食指竖到唇边,说:“嘘!要保守这个秘密!只能咱们两个知道。”



流羽有些呆呆地望着他,点了点头。



“断了翅膀也可以再飞起来的,只要你相信我。”离开病房前,陶昂回头朝流羽一笑,宛若六月最灿烂的一道阳光。



流羽看着他的背影,目光迟迟没能收回来。



3



翌日,跟陶昂坐对桌的同事小姜,捧着饭盒,直勾勾地盯着陶昂明显带着倦意的脸,问:“你最近到底怎么搞的?迟到早退还逃轮班?”说着又压低声音道,“别说我没提醒你,再不改正,主任可真的要发飙了!”



“嗯。”陶昂继续细嚼慢咽着饭菜,眼也不抬地看着报纸。



“哎,我是认真的,你这小子别以为主任是纸老虎,上次有个新来的……”小姜见自己的好心提醒没有换来一点回应,不由急了,可话没说完,便被窗外传来的刺耳喇叭声给打断了。



停车场在医院门口,至于驶入的车辆,医院有明确标识不得在院内鸣响喇叭,以免吵闹到病患。而这一连几声高音喇叭,嚣张地视医院规定为无物,将内里的安静打破得一塌糊涂。



陶昂跟小姜同时转过头朝窗外看——三辆黑色的BENZ头尾相连地出现在楼下,为首那辆不耐烦地响着喇叭,催促着前面的一辆POLO赶紧让出道来。



“大人物总算出院了……”小姜的脸上露出鄙夷的神情。



“大人物?”陶昂看着远去的车队,“谁?”



“不就是明辉集团的老总曹明辉,瘦得跟猴儿似的。前些日子还大张旗鼓在报纸上呼吁大家都去验血捐骨髓的那个。”小姜低头往嘴里塞肉丸子,又说,“说是胃癌,看过好多家大医院,没辙,大约是死马当成活马医,来了我们这个小地方,还钦点咱们院长做他的主诊,说什么如果医得好他,他每年会以提供研究资金的名义,那一千万给医院。医不好的话,永复医院就不会有继续存在的机会了。”



陶昂笑了笑:“那看样子他是康复了?”



曹总……陶昂立即把这个身份同那天中午在花园里发脾气拒绝捐骨髓的中年男人重叠在了一起。



“应该是吧。我听负责那家伙的同事说,他今天出院。院长亲自主刀,顺利切除了癌变部分,没有发现扩散。”小姜如是道,“算那厮命大吧,听说之前他去过的每家医院,下的结论都是晚期,只能保守治疗。到了咱们这里,居然捡回一条命!”



“呵呵,说明越小的地方,越是藏龙卧虎啊。”陶昂想到了院长,像他那般里里外外都透着一股子睿智的人,自不是一般庸医能媲美的,能妙手回春也不算什么稀罕事。只是,如果这个在外身披着无数光环被万人仰视的大企业家,背地里真做了那般见死不救的事的话,能捡回一条命,上天的确是厚待他了。



“咱们院长不仅人厚道,医术更是好得没话讲!”说到这些,小姜打开了话匣子,“知道有个画画的何万年么?”



陶昂点点头:“很出名的油画家,据说他的手笔,一幅画市价上百万。”



“还不止呢,他旗下还有自己的广告和地产公司,论资产,大概不输给姓曹的。”小姜回忆着,“记得是两年多以前吧,那会儿我也才刚来,就听说这个名人住在咱们医院里。当时我还不信呢,专门抱着有何万年专访的杂志去他病房里晃悠,结果人家还以为我是去讨签名的。后来听说他患的是骨癌,入院的时候病况已经很不好了,但没想到在我们医院手术之后一个月,居然完全康复了。”



“真的?”陶昂有些惊讶,“谁主刀?又是院长?”



“可不是嘛!”小姜眼里闪出崇拜的光芒,“手术之后,院长亲自给何万年制定了一套治疗方案,反正就是一个月时间,何万年顺利出院了。之后我们院长跟何万年成了朋友,他常邀请院长去参观画展啊吃个饭啊什么的,听说他还要送一套别墅给院长报救命之恩,结果院长拒绝了,要他把价值一幢别墅的钱捐给了红十字会。”



“哦……”陶昂对院长的崇敬之心又深了几分,转而却说道。“不过,我记得大概半年前,报纸上登出了一个头条,说何万年在自家游泳池晨泳时溺毙了。”



“是啊,当时也算个大新闻了,因为死得突然,他们何家人还为财产分割成了一锅粥。”小姜有些惋惜地叹气,“唉,看来命运还真无常,本来以为何万年逃过一劫了,没想到还是丢了性命。”



陶昂笑笑,心底却蓦地有了些异样的感觉。



时间一天天过去,越发响亮的蝉声散布在梧桐树碧绿的叶片间,提醒着所有人炎夏的到来。陶昂租住的地方,跟医院只隔了一条街,从七楼的阳台上看过去,被漆成雪白的医院大楼,在六月的夕阳下,泛着淡红的颜色。



“已经死了?”



陶昂双手搁在阳台围栏上,摆着一个悠闲的姿势,双眼直视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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