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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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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的狱卒,一个叫猫头鹰,一个叫海蛇。



他像构思文章似地。想名字想了许久,等推敲完毕后,他又开始给其他人起名,放风时能遇见的那位漂亮女头子,叫黑蔷薇,至于那个掌控一切的幕后大首领,叫神秘怪。



但更多的时间,他陷入了无边无际的回忆。主要是想念他的爱人,想念他和她相聚地一切。



典礼伊始,就笼罩着不祥的气息,天空布满阴霞云层,望上去像座铅制的沉重穹盖,闷雷如车枯辗压过碎石子路似的嘈杂不停息,雨点淅淅沥沥,沿着大教堂的彩色马赛克玻璃窗滚落。



他却快活地想歌唱,激烈的幸福感让他如痴如呆,昏昏欲睡。如饮了醺人的酒。醉得不能自拔。



英俊的青年穿着庄重地礼服,在主厅翼殿的长廊上排徊,他的心喜悦得象一朵蔷薇抨然开放。



来往忙碌的仆从和教堂的神甫。经过时朝他鞠躬行礼,并小声叮嘱,“殿下,请在房间里等候。”



“没关系,让我走走。”他亲切地回答。



望着幸福的小男人,所有人脸上都浮现出淡淡的理解的笑容。



是呀,他怎坐得住呢,几十分钟后,他将实现梦想,那滋味美妙难以言喻。



他焦急地等待着未婚妻。和她携手,走向万众瞩目的殿堂。



似乎有闲人在前方的转角处窃窃私语。



“储君和金雀花家地长女联姻,看来皇室和贵族长老院地对立,有缓和的迹象。”



“那姑娘可不简单,说不定,我们尊贵的储君饮了鸠酒也不自知。”



一瞬间,怒气在他地血脉中激荡,心脏里搏动的宛若沸腾的岩浆。



有人胆敢亵读他的爱情!将他的婚礼鄙夷为政治上的因素!用嘲弄的口吻指责他的挚爱!



即将到来的,是他此生中唯一的婚礼。完美神圣无暇,怎能让愚蠢地流言蜚语给玷污!



这些人真当他懦弱得不会生气么?皇室的教育,让他熟读《君王论》,他有几百种法子,让无事生非者尝到最毒辣的苦难,让所有心怀不轨的人瞧瞧,拜伦未来的皇帝,发怒时是何等的威严。



仁慈不代表无知,大度不代表软弱。



他刚准备快步走上前去,想瞧清楚是谁在冒犯。



“殿下,仪式正式开始了,请迎接您的新娘。”礼仪官的声音。



说闲话的人被惊动,走廊转角处传来慌张地脚步声。



他无心去追了,因为他看到了世间无双的美人儿。



金丝般的秀头梳成了漂亮的发髻,额上竖着迷迭香花瓣造型的蓝钻王冠,纯洁的拖地薄绢白婚纱包裹着那美妙的身躯,脸颊涂了淡淡的金粉,嫣红的唇娇艳欲滴。



“你终于是我的了。”他想。



铺着红地毯,漫长走道的两侧,宾客们已然坐好;身着红衣法袍的主教,正将掺了玫瑰香露的清水放在弥撒台上;父王在二楼的观礼小阳台,隔得太远,瞧不清父亲脸上的表情,只看见他倚靠在御座的右侧,左侧放置着由洁白羚羊角堆砌成的几案,上面躺着一本厚厚的福音书。



那是皇室婚礼古老的传统,传说当主教宣布两人正式结为合法夫妻时,天国的父会莅临人间,端坐于凡世之王的左边,为新人祝福。



圣洁的音乐,隆重的礼炮,教堂外万民的欢呼,随着两位新人在红地毯上前行的步伐,纷纷起立的嘉宾。



“……在天国的见证下,朱利尔斯·冯·科摩与佩姬·唐·莱因施曼,正式结为夫妻,此婚姻受世俗律法与神授之权庇佑,神圣不容侵犯。”



“我想吻你,吻你的红唇,吻你白净的肌肤,吻你芬芳的身躯,只要想到你,我便能战胜世间最邪恶的妖魔鬼怪。”朱利尔斯呢喃着,他继续回忆着。



婚典和蜜月旅行,奢华而且迷醉。



他对新婚之夜应当发生的场景,早已盘算了无数遍,那将是充满情欲和爱的,是滚烫的,有鲜红的葡萄酒,有爱人轻拂的鼻息,她会偎依在自己的怀里,龙胆蓝的明亮眼眸中满是朦胧的雾,他会给她述说世间最甜蜜的话语,也许她还会说,“好吧,亲爱的朱利尔斯。我想我一直弄错了,你是个能给我幸福的男人。”



这一幕没有发生。



美好地梦境消逝,残酷的现实重新包围住他。



“我想我们应该分床睡。”



“可我们是夫妻!”



“这世上,有哪个国家的哪条律法,规定妻子一定得和丈夫交配?”她回答。



瞧瞧,这是什么词,交配?



古朴的说,那发乎本能的行为。叫夜礼;罗曼蒂克的说,叫爱之旅,百科辞典上叫交媾,民间没文化的人直接喊上床。



她非得故意用这种粗俗到极点的词来形容么?



可能她是气愤于婚姻中地政治因素,没关系,他会慢慢让她相信,他对她的爱没半点杂质。



一切都会好转的。



……



他笑出声来,痴狂的笑声在寂静的房间中,无形地显得略微诡异。



渎神者的魂灵无言地倾听着,它一直在琢磨储君所经历的这场绑架。其中的疑点。



它需要这个可怜蛋的身体。但在占据之后,想恢复以往的神力,还需要拿回永恒之柜。它可不想重生没多久。就被区区地绑匪撕票,扔进海里。



不过从匪徒地态度中来看,他们似乎不想伤害朱利尔斯。



圣城安诺并不是一片充满纯洁信仰的净土,他昔日见识多了各种阴谋诡计,它推测到,这群绑匪想对付,或者想得到的,另有其人。



储君只不过是被利用地对象。



当然,这推断没必要好心地说给朱利尔斯听,它只需要静候事态的发展。来等待最恰当的时机。



※※※



从窥探孔望进去,那个年轻的男人,嘴角带着笑,眼神却呆涩,整个人显得死气沉沉。



“我是否干得太过了,毕竟他并非我的仇人。”福兰合上窥探孔的遮板,皱着眉头想,就算他用所能提供的最好环境,礼遇着储君。除了人身自由,他不会受到任何苦痛,也一直运用自己的学识,研制药物,来治疗对方精神上的顽疾,但这些行径都是虚伪的,掩盖不了幕后阴险地罪恶。



这念想只能徒增良心上的煎熬,福兰早已无法回头。



“你又心软了?”劳薇塔敏感地察觉到,头儿神情中的阴郁。



她其实很难理解这种别扭的思维模式,既然决定复仇,就得抱着放弃一切的决心。



头儿不缺乏决断力,具备着足够的意志力,懂得驾御事物和人心,但太过清醒,清醒得开始厌恶自身。



邪恶得无视任何道德的人,在世间是不存在的。任何人干坏事时,总会为自个找借口。



人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正义,就如一棵树上没有完全相同地叶子,世上即便公认的正义观,折射到每个人的心中时,都会因为各种的理解,产生变化。



强盗抢劫富人,会喊着劫富济贫的口号,让自己的行径宛若是公正大义的美德骑士;黑帮拿着刀具枪械,为了地盘互相砍杀时,会念叨着都是为了兄弟手足;暴君录削人民,也会想着既然神灵让他坐上御座,就代表着认同他的所作所为。



人擅于麻痹自己的精神,让他们的言行显得正确凛然。



“他们有罪,我便代替公义来审判”、“复仇是天赐的权利,这无关善恶,是人无法录夺的天性”、“干,老子没错,错的是他们”,任何借口都好,只要随便找一个,头儿就不会表面上坚强,内心却不停受到煎熬。



他无法掩盖仇恨,于是走上复仇之路,可同时,他也没觉得自己就是正义的使者,正在做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地狱中仰望天国?



这简直是傻子的逻辑,只存在于书中的浅薄句子。



否则以凡人的精神,是支持不住的。



“不是心软。”在灰眼姑娘胡思乱想时,福兰回答道,“只是,我觉得自个挺虚伪。”“虚伪不是贬义词。“劳薇塔说道,“那代表人终于长大了。”“长大?”福兰哑然失笑,“我很久以前,就不是孩子了。”



“也是。“姑娘微微靠近点,手缓缓伸向男人的裆部,技巧性的挑逗着,“嗯,的确不是孩子的了。“对就对,错就是错,黑白分明。



只有孩童才这么觉得。



世上的事儿,哪有这般清晰明了的。



在炙热的坚挺,挤开紧实湿濡的通道时,劳薇塔爱怜地摸着男人的头发,想。



※※※



2008年了,想说点什么,想了想,米什么好说的。



只能说,在新的一年,我着实是应当勤奋点了。



…………………………………………………………………



第四十七章 政局



做为名门望族的府都,金雀花庄园是拜伦最华丽的住宅之一,它建在坦丁城外开阔的平原上,位于环绕城市的台伯河东岸,拥有十六处富丽堂皇的主建筑和别馆,以及近百位受过良好训练的仆佣,装潢和摆设古典优雅,宛若一座辉煌的行宫,有三条私人修建的马车道连向公路,沿途有私人卫队把守。



金雀花家的纨绔公子里德尔唐莱因施曼,刚刚快马加鞭地赶回了庄园。



“瞧瞧,咱们这位深受社交界名暖们爱慕的小弟,总算舍得从女士们的软榻上爬出来。”



才走进主楼,他就听见有人调你道。



说话的是托曼·唐·莱因施曼,时年三十五岁,可看上去比他的年龄要老得多,身体已经开始发福,个头不高,远远看上去像个啤酒桶。



他长得也不像父亲,以至于当初很多人怀疑这位大公家的长子,实际上是红杏出墙的结果。但很快,没人在这么说了,因为他的行事手腕,活脱一个小公爵。



托曼长年生活在南部,已有两年没回坦丁了,有人猜测这是他父亲一手操办的,强势的人,总是讨厌有另外个和自己个性相像的人存在于视野中,哪怕那人是嫡亲的儿子。



“噢,也许是少了个指头,名娱们讨厌和一个残疾上床。”又有人嘲弄地接口道。



弗朗士·唐·莱因施曼走了过来,他是公爵的幼子,刚二十出头,自视甚高,为人刻薄,说出嘴的话也像刀子般锋利。



里德尔脸色变了变,眸子里散过一丝冰凉,他很快恢复了平静,故做欢笑。勉强开了个带色的玩笑,“嗨,在床上,我只需要两根手指,就能让姑娘们软绵绵地求饶。”



“好啦,斗嘴只是孩子们的把戏,而莱因施曼不需要孩子。”托曼用兄长的口吻说道。



这场兄弟们的聚会显得冷清清,在竞争意识强烈的金雀花。亲情本就显得淡薄,唯一共同拥有的东西,只是血管里地血。



他们一起来到客厅,围着沙发椅坐下,想谈点什么,却找不到话题,彼此间如同初识的生人,气氛尴尬极了。



托曼犹豫了片刻,他找不到什么巧妙的措词,于是说道。“难得碰次面。来点酒么。”



“没问题。”



“好吧。”



带白手套的仆人,端着浅底银盘,送来堪称珍品的好酒和搭配的果脯小食。



三人在无趣的氛围里。慢慢轻抿着酒。



“皇帝中风了。”良久,托曼说。



“这种大家都知道的事,有什么好讲地。”弗朗士轻笑。



“你的嘴真像佩姬,仿佛不刺刺人,就显得不甘心。”托曼皱着眉,他解释道,“突然间,金雀花临来了天赐的机会,皇帝无法理事,储君下落不明。这便是父亲召大家回来的原因。”



“家族连同支持者,在议会拥有七成的席位。”弗朗士想表现出自己的见识,“整个拜伦,能由金雀花说了算。我觉得家族倒不应该有什么大动作,否则过于急迫了。”



“你觉得呢?”托曼问里德尔。



花花公子斟酌着用词,“我以前曾参加过一场格调高雅的外交宴会,有不少迷人的姑娘们出席,可有个小子,是俄沙大使的儿子。长得俊俏极了,一出场就吸引了所有姑娘的目光,等跳舞时,甚至排着队,想主动邀请他去舞池,我和其他小伙子们只能委屈地坐在角落。”



“嘿,我可不是来听你抱怨地。”弗朗士喊道。



“听我说完……于是我们想了个诡计,故意将酒洒在了他地衣服上,他只能匆匆退场,避免穿着脏衣服失仪,等他走了后,姑娘们终于发现,还有我这个社交界里很出众的男人在场,于是她们纷纷糜集到我的周围。”里德尔说,“结果呢?和那家伙一样,其余继续受到冷落地小伙子,又装着不经意的样子,把酒泼到了我身上。”



他总结道,“金雀花在此刻,太显眼了,贵族们失去了压在头顶上的皇室威胁,会发现,莱因施曼的势力过于强大,他们能容忍一个即能掌握皇室,又领导着贵族阶级的家族存在么?”



“和父亲分析的一样。”托曼点点头,“一直以来,与其说皇室是遮着金雀花阳光的参天大树,不如说它是帮忙挡住风霜的庇护伞,拜伦不止莱因施曼一个公爵家族,虽相比起来,其他公爵阁下们势力弱小,但如果他们联合起来,再威猛的狮子,也抵不住群狼的袭击。”



“父亲有怎样地对策?”里德尔问。



托曼看了看伫侯在客厅门前的仆人,确定他们听不到这儿的对谈,压低声音说,“恢复公爵领。”



里德尔险些惊呼起来,“公爵领?”



所谓的公爵领,便是公国的意思。



从安易二世时期开始,拜伦走上了集权的道理,皇帝们运用手腕,一点点收回册封出去的土地,取消公国,建立新城市,指派官僚,将由领主们坐在城堡里,管理自己封地的国家,转变为以皇室直属城市为区域中心的新制度。



首当其冲地公爵们,得到了高官厚禄的封赏,汇集于王都,却失去了能独立掌控的土地。



如果不是后来连着几代皇帝暗弱无能,拜伦早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央帝国。



直到今天,以坦丁为首的帝国腹地,和如黄金角海湾这种原本贫蔫,因商贸而兴盛的区域,被皇室牢牢控制在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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