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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召唤者-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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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那么,再会了!”没有理会奈德的追问,托顿扇起它巨大的翅膀,向着远处飞去,它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黑色的夜空中。



奈德看着远去的黑龙,无奈地收回了手中的剑。他看了商鼎一眼,问道:



“你怎么学会龙语的?我以前好像没听你说过这件事。”



“我也不知道,好像在听到那条龙说话的一瞬间就学会了……喂,等等!”



商鼎忽然想起了什么,他冲着奈德问道:



“奈德,你刚才说的不也是龙语吗?”



“那种事情你不用在意,赶快回去吧。”奈德没有例会他,头也不回的走向船舱。



这个奈德,真是越来越琢磨不透了,他到底是什么人啊?商鼎看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



12天后,运河渡船成功的抵达了贸易都市斯托利,从这里开始,商鼎他们就要开始该走陆路了。不过,因为要办理入境汀斯王国的证明,他们还要在这个繁忙的城市逗留3天。



“尽管我们只是来参加大陆骑士比赛的,但是凡克什王国毕竟属于以霍斯王国为首的北部阵营,和汀斯王国代表的南部阵营是敌对关系,入境手续要多花一些时间。“



艾维这么向商鼎解释着,她边说用手比划着,就像课堂上的老师。



“而且我正好在这个地方有点事情要办,小鼎也可以自由活动,但千万不要忘了回旅馆的路,更不要惹出什么事情。”说完这些话,她就跑去忙自己的事情了。奈德似乎也要和她一起行动,这样就剩下商鼎一个人留在旅馆里。



自由活动吗?商鼎拖着腮帮子,透过窗子望着繁忙的斯托利市市区,单是从外表看,这里的人看起来比凡克什王国的首都费因市要多出不少。



既然如此,这一定是个很有趣的城市吧,那么去哪里转转比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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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奴隶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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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都市斯托利,在运河没有开通之前,它只是个位于大陆腹地的贫穷山村。贯穿大陆东西的运河修建完工后,这个毫不起眼的小村因为地处运河中段的关键位置,同时又是霍斯王国与汀斯王国交界处,在短短的几十年内迅速发展起来,摇身一变,变成了整个大陆上最繁话的都市之一。



商鼎记好回旅馆的路线后,就出了门。他刚才问过旅馆的服务员,得知离这里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很大的集市,而且据说那还是整片大陆最大的贸易集市,于是商鼎就决定先去那里转一转。



在斯托利市的集市上走了半个小时后,商鼎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被这个城市迷住了:各式各样的漂亮建筑物,花园般的街道,以及琳琅满目的商品,一切都让他赞叹不已,更令他感到新奇的是,他在这里还看到了在凡克什王国内从来没有见过精灵,矮人和侏儒族,甚至还有几个兽人。



和商鼎印象中的魔幻世界不同,莱汀斯托姆大陆上的非人类种族中,没有一个有能和人类分庭抗礼的能力,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它们也得以和人类相安无事地生活了上千年。



商鼎一边观察着这些他以前只能在影视游戏中看见的幻想种族,一边偷偷试验着他刚刚发现的自己拥有的新能力——语言天赋。



在和黑龙托顿的交谈中,商鼎居然一下子就听懂了龙语,这直接给了他一个启发:他似乎拥有瞬间掌握一门语言的天赋。为了验证这一点,商鼎特意留心地去听那些非人类种族间的对话。果然,在半个小时内,他就相继学会了精灵语,矮人语和兽人语。



要是这个能力能带回地球就好了,他有点惋惜地想到,到时候不要说什么英语四级六级,全世界所有的语言他一天都能学会。



不过,还是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他虽然能在极短时间学会听和说一门新的语言,但就像他看不懂艾维在费因市交给他的购物纸条一样,他仍然无法学会如何读和写。



那不就是个文盲吗?商鼎苦笑着自嘲道,不过,他可以算是个通晓很多口语的超级文盲。



就在他一边走一边继续寻找可以学到的新语言时,路边一个奇特的建筑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那是一顶很大的圆形帐篷,帐篷外面被各式各样的油彩涂的花里胡哨,有很多人聚集在帐篷门口围观,不知道在看什么东西。



马戏团么?商鼎这么想着,感到有点好奇。于是他也向人群里面里挤了过去。费了半天劲,他终于挤到了一个能看清里面的位置。



帐篷门口搭了一个平台,平台上跪着一个绿色皮肤,体格健壮,手和脚却被铁链拴住的兽人。一个身穿黑色燕尾服的人类男子正在一旁,一边指着这个兽人,一边对着围观的人大声喊着什么:



“……各位先生女士们!你们眼前的这个是阿力格码来的高级兽人奴隶!他从小受过严格的训练,绝对不会反抗主人,同时又像牛一样健壮!看看他的肌肉吧,他一个人能抵得上3个普通人类农夫……”



穿着黑色燕尾服的主持人一边说,一边走到被铁锁绑着的兽人奴隶身边,用一只手掐住他的脸颊,像贩卖牲口那样把他的牙齿暴露给众人看。



“现在开始出价,从100个金币开始!”他高声叫道,底下围观的人群立刻爆出一片竟价声,价钱很快从100飙到了500。



“奴隶市场么……”商鼎看着台上的主持人和周围疯狂喊价的人群,自言自语道。因为从小看过很多反映这些悲惨奴隶生活的影视作品,商鼎对这种贩卖人口的行为打心底里感到反感,于是他就开始向外面挤去。



“等等!这位先生!”就在他刚刚从围观的人群钻出来时,身后一个声音叫住了他。商鼎回过头,叫他的竟然是个身高只到普通人类一半,皮肤稍稍发青,有着长而尖的耳朵的人型生物。



“是你在叫我?你是半身人吗?”他看着这个生物,好奇地问道。



这个小个子听了商鼎的话,似乎很受打击的叫了起来:



“半身人!?您说我是那种没有丝毫经济头脑,只会饮酒和跳舞的大脚猿猴?天哪!先生,你这么说实在是让我太伤心了!我叫罗默罗斯,伟大的哥布林商业联盟的一员。”



这个自称罗默罗斯的哥布林看到商鼎一脸莫名其妙地望着自己,赶紧接着说道:“先生,您似乎对那边举行的奴隶贩卖不怎么感兴趣?”



“嗯,我讨厌这种交易。”商鼎点点头。



罗默罗斯的小小的绿色瞳孔立刻闪出光来:“这么说的话,您感兴趣的一定那种‘特殊’的奴隶吧,跟我来,我让您看一些好东西!”



说完,还没等商鼎回复,它便一把拉住商鼎,往帐篷边上的一栋小屋走去。



“喂,等等,你究竟要带我去哪里?”走进了那栋小屋后,商鼎冲着正在小屋间的一面墙上摸索着什么的罗默罗斯叫道。



“您马上就知道了。”青皮肤的哥布林好像摸到了什么,一脸奸笑地回过头说。刚说完,他面前的那面墙忽然像门一样地向外打开,露出一个不知道通往什么地方的漆黑地道。



“进来吧,先生,你马上就能看到在外面的奴隶市场一辈子都见不到的好货了!”罗默罗斯向着商鼎招了招手,然后钻进那个地道。商鼎犹豫了一下,好奇心最后还是征服了他的理智,于是他也跟着钻了进去。



顺着又长又黑的地道走了好一会儿后,前方终于有了一点光亮,那是一盏昏黄的魔晶石灯,灯光照亮了底下一扇沾满铁锈的小门。



罗默罗斯从裤子里拿出一把钥匙打开了门,两人走了进去。门后面是一间很大的地下室,顶棚上吊着的魔晶灯发出橘黄色的光芒,借着灯光,商鼎发现这里面到处都是一间间用铁栅栏封锁的小房间,简直就像是一所监狱。他不由得感到有一点恐怖。



“唉,那个,罗默路斯先生,我能不能先……”商鼎刚想要打退堂鼓,一声极其恐怖的声音的就打断了他的话。



“啊~!”



那是人被痛苦折磨的时候发出的凄惨叫声,这声音把商鼎吓了一大跳,他连忙拉住在前面带路的罗默罗斯。



“喂,那是什么声音啊?”



罗默罗斯阴笑着回头说:“不用着急,先生,跟我来吧。”



他带着商鼎走到一扇铁门前,刚才那声惨叫就是从铁门的房间里后面传来的。突然,门后面又传来一声令人胆战心惊的惨叫,这次声音比上次听起来还要恐怖。



罗默罗斯背对铁门,转过身来对着商鼎,它那绿色的小眼睛此刻正发射出一股贪婪的光芒。



“欢迎来到法奴市场,尊贵的先生。”他奸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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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法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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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哥布林(地精)罗默罗斯来说,今天可是个相当重要的日子。



这是他成年以后在地精商会找到的的第一份工作,而工作内容就是在人群中寻找有买奴隶意向的人。不过,他要推销的并不是一般奴隶,而是价值颇高的法奴。对于爱财如命的地精来说,这份工作绝对是个100%的肥缺。



今天之内一定要找到至少一个买主!这是罗默罗斯早上给自己定下的最低标准。可是一直到了中午,他还没找到一个哪怕是看起来像是有可能买法奴的人,直到他看见商鼎。



这个人有着稀有的黑色头发,打扮得像个冒险者,背后还背着一把看起来不像是便宜货的银色长剑,他一定是一个外乡来的冒险家,而冒险家多半是有钱人,他们最喜欢法奴这种稀有的东西。罗默罗斯看着在奴隶拍卖会上探头探脑的商鼎,激动地想着。



而现在,他终于把商鼎带到了这个地下秘密卖场,眼看自己工作后的第一笔生意就要做成,罗默罗斯忍不住偷笑了起来。



“……那么,请您欣赏一下这个我们引以为傲的法奴吧!”他勉强止住自己的笑意,一把推开眼前的铁门,一股燥热的空气立刻从里面扑了出来,使商鼎不得不用手挡住自己的脸。



当商鼎把手拿开时,他立刻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个男人正蹲在房间的一角,他穿着很破烂的衣服,脖子上戴着一个金色的项圈,而最令人惊讶的是,这名男子的全身正被熊熊烈火包围着,不过他的身体却丝毫没有被烧伤的痕迹。



“这是什么?”他惊叫道:“这个人为什么全身着火?”



“怎么样,很厉害吧。这可是一个非常稀有的火系法奴啊”罗默罗斯得意地说:“法奴您想必也略有所闻吧,法奴就是那些人天生无法控制自己的魔力之核,导致自身魔力长期处于暴走状态的人,这些人放着不管就会对别人造成伤害,就像这个人——”



他指了指哪个蹲在墙角的男子,接着说道:



“看看他吧,虽然是魔法属性是强大的火系,但却因为无法控制自己的力量,导致魔力之核暴走,成了一个要靠魔力枷锁管制的悲惨奴隶。”



“魔力枷锁就是他脖子上那个项圈,枷锁可以将他暴走的魔力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使他伤不了人。”



他说到这里,抬起头来看着商鼎,小眼睛里满是期盼的神色:



“您觉得这个奴隶怎么样,还不错吧,如果可以的话,那就1000个金币……“



“啊?”商鼎自从进了这个地方,就一直觉得莫名其妙,他现在才发现,原来眼前这个哥布林是要他买这个男人。他连忙说:



“开玩笑,我要这种人有什么用啊。”



罗默罗斯有点吃惊地说:“怎么会没用,法奴可是这片大陆的上等人最喜欢的奢侈品之一啊。只要借助魔力枷锁,你就可以从法奴身上吸取他们的魔力来为你所用;这对于魔力有限的人类来说,难道不是一间天大的好事吗?”



商鼎摇摇头:“我又不需要经常补充魔力,而且我马上要到别的地方去办事,也没法再带一个人走。”



罗默罗斯听了这番话后,脸上明显地露出一股失望之情。他低下头思考了一会,咬了咬牙说:



“既然您对这个法奴不满意,那我就带您去看另外一个更好的法奴。不过话得说在前头,您看了那个法奴之后,可是不能不买的!”



说完,他就关上铁门,向房间的深处快步走了过去。商鼎叫他不住,也只好跟了过去。



在这个监狱式的房间的最里面,有一个很大的单间牢房,这个牢房上的铁门比房间中其他牢房的铁门都要厚。



“先说好,你进去可什么都不要碰!而且里面的东西你一定要买!”罗默罗斯一边说,一边用一个钥匙串开着眼前这道大门。商鼎注意到,他至少用了三把不同的钥匙才把铁门打开。



门打开后,商鼎惊奇地看到,牢房里面竟然坐着一个少女。



少女跪坐在房中的茅草席上,一动不动。虽然有些污渍,却仍然显得很白净地脸上,一双被长长的睫毛覆盖下的眼睛紧紧地闭着。火焰般鲜红的头发从她的头上一直垂到地面。少女穿着的白色衬衣和黑色百褶裙虽然看起来破旧不堪,却不像是大街上看到的普通衣服,却像是用很高级的材料做成的。



她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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