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其实我不想做卧底-第1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我记得这两位大大是基本上每一章都有回贴……感动地哭死……连名偷都不例外!(大家还记得名偷的惨淡下场吧……我不填了。)C大的回贴催文和鼓励为主,是我写文的强大动力啊!当然各位大人都有!这里不一一写出来了。而馒头呢……虽然他每次不是第一个回贴,但是每当我第二天爬上露看回贴的时候,馒头大人的贴永远是排在第一个!而且常常给意见。例如:他一句开始有点喜欢郝俊小潜跟着郝俊也挺好,更加坚定了我的钱俊配!虽然他本人是支持钱枫配……呵呵……
总之,PINK在这里非常感谢回贴给我的那些大大们,没有你们的回贴,我是肯定不可能平坑,当然那些没回贴而看过我文的大大们也要感谢,没有你们的点击卧底肯定夭折!
另外,来说说写文时PINK复杂的心路历程。
开头我是看了新扎师妹后兴起模仿着写的,当时的是凌夜是1号攻,陈枫只是一个临时演员。(某位大人说的没错,陈枫的名字就说明了他当时的命运,注定“尘封”)可是马上就人说我太俗太落人俗套,PINK自己也意识到,所以马上改成陈枫1号攻,凌夜2号攻。后来写着写着,还是有人说很俗很俗。我就设计临时演员老胡把给上了。果然,没人说我俗了……可是……点击率暴跌……汗!因为“俗”的问题,我终于把凌夜和之间的可能性全部砍掉!不过我自己也没想到自己会把凌夜交给陈枫。
这个时候,危机出现了。有很大一部分回贴反映我给陈枫的设定有抄袭无间道的嫌疑……冤枉啊……冤枉啊……和无间道的雷同实在是始料未及!PINK只好向朋友了解无间道的剧情避免更多的雷同。甚至PINK把整篇文的重心从“月海”转向了小潜的白痴私生活。可是……点击率和回贴依然暴减……
后来,当我发现自己创造出一堆可有可无的人物时,我就发现我死定了!
如果我最后把给了陈枫的话,那么我之前写的30%都是多余的……怎么办呢?于是PINK就把希望寄托在出场不多,但美到出汁的郝俊!
至此,主角已经变换了3次。整篇文显的很不流畅。PINK也无能为力了……所以点击率和回贴继续暴减……那个时候PINK真的和很想弃坑!可是……最终我还是没有……写的再差,看的人再少,我也不希望自己的第一篇原创文夭折。
所以我就给了自己很多借口:我才高二(9月开学就高三),还年轻没有什么生活阅历写不出好文也是合情合理。我才能理直气壮地躲在龟壳里埋头写“烂文”。
但是知道午夜深蓝大人竟然和我是同龄,我的借口就统统都不成立。我就给了自己另外一个借口:“深蓝大不是人来滴!深蓝大不是人来滴!深蓝大不是人来滴!”
这个打击可不小,让我好几天挤不出结局……
呵呵预告一下,首先出来的番外应该会是郝俊篇,因为郝俊暗恋小群群有必要交代一下,本来是想在名偷里写的,可是名偷注定夭折,所以只好把这一部分提出来写。凌夜篇我也会写。只是什么时候……我不知道……我已经开始上课了。
小强可能填不完。因为上了高三要晚自习,基本上没机会碰电脑。
如果有大人喜欢看小强这一类文的话,不妨去看看我的一篇衍生《PIG EN GREY》是写三只小猪的。露和夜月都有,自我推销ING……>_<| | |
一年后回来要记得我哦~~~~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