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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犯贱-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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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色也红润起来。我在心里想,如此美好的生活,也不知道林小酒同学是为了什么把自己折腾成这样的,少年人的心情果然不是我们这样三十岁的大叔能够理解的。
我没有上网或者关注电视新闻,我不想知道关于以前生活的任何事情。既然要重来,我就彻底一点,反正王言久已经死了,我是林小酒,有一个叫田桂香的彪悍娘亲,这样就够了。
我闲来没事的时候就自己在家瞎折腾,我翻看了一下林小酒的教材,高二的课程对我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虽然我不念书很久了,但是要重新捡起来也十分容易。不过林小酒确实是一个很闷的人,房间里根本就没什么娱乐物品,连本消遣用的书都没有。当然,一部分原因是林小酒过于懂事,不想给田女士增加负担,因此生活过得极其朴素。
我的右脚还固定着石膏,不方便移动,只能一跳一跳地在地上蹦来蹦去,异常活跃。田女士显然没有想到以前沉沉闷闷的儿子受了伤后反而这么精力充沛,只能一个小时打一个电话回来叮嘱我,不要乱动,最好躺着养伤,有什么事儿就打电话来,店里离家不过两三分钟的路。
我每每在电话里跟田女士贫嘴,坚决表示动一动才能更快恢复,每次都要逗弄得田女士真的快要急了在电话里大喊:“臭小子,老娘回家抽查的时候,你没在床上躺着,看我不打你屁股!”
我很开心,这样的生活给了我莫大的幸福感,让我看见了一些上一世从来不知道的快乐和美好。说起来,我上一世也是如现在这般没心没肺,但偏偏周围的人个个如狼似虎,我必须成为一个手持刀剑的勇士,至少要别人知道,我不是好惹的!在王老夫人死后,王家人个个对我恨之入骨,除了小柒。可笑的是,尽管他们讨厌我、恨我,尽管他们觊觎我手上的财产权力,他们却还要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逼我,逼我笑脸迎人,逼我学会察言观色,逼我去在商场上的各种人心叵测中谋取利益。真真是耳提面命,如沐春风。
我总是觉得好笑,我越无能,你们不是越好控制我吗?也不怕把我教导的太优秀,反咬一口?可惜的是,王家大少爷在商场上表现得平平,无功无过,除了最后输掉了整个王氏之外,也没有什么让人可以诟病的地方。不过致命错误有过一次就够了,不是吗?
关于那些王家人的样子,我真的不敢想,他们出现在我脑子里我都觉得恶心。
只是不知道小柒现在怎么样了,也不知道江飞廉那个混蛋对他不好。想来小柒应该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王家虽然倒了,但是却到了江飞廉手里,小柒依旧是住在王家祖宅的不问世事的贵公子,他应该过得很幸福。
小柒,王言柒,王家大夫人的亲生儿子,也是我最疼爱的弟弟。




、3做饭

作者有话要说:来了的亲就六个爪印吧……给点动力啊
不知道为什么,尽管我跟王大夫人相当不对盘,但是我很喜欢这个弟弟。我对他的宠爱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哪怕是江飞廉也没有享受过我的这般爱护。当然,这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江飞廉并不乐意见到我,更不会乐意我在他面前献殷勤。
小柒只比我小三岁,但是我待他却更像是待儿子一般。王大老爷跟王大夫人在我十一岁的时候去世了,从那以后,小柒的照料基本上是由我来完成的,尽管那时候王老夫人还健在,我自己都是一个需要别人照顾的小孩儿。
我二十岁的时候在英国念书,那时候小柒在国内念高中。元旦节的时候,学校组织什么亲子活动,就是想邀请一些家人来跟学生一起参加一些小游戏。原本也算不得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小柒在电话里跟我说了,说他也想参加,但是家里没人跟他一起。我便从圣诞节出发,先飞到了意大利,给小柒买了一双羊皮靴,再辗转飞回国内,以哥哥的身份陪他参加活动。参加完活动我立马上飞机回英国,不然肯定要翘掉几天课,到时候教授绝对我当掉我!
就算现在想起来,我也觉得能让小柒笑得那么开心是很值得的一件事,至少,最后只有小柒没有背叛我。
田桂香女士最后实在忍不住我的折腾,放松了一些,至少不会要我非得躺在床上才行。事实上,我觉得我躺了这么久,基本上也好的差不多了,之前昏迷主要是因为头部受创,身上只有右脚轻微骨折,所以打着石膏不方便,其他地方倒也还好了。
于是我开始盘算着不如在家帮田女士做饭,省得田女士每天中午匆匆忙忙回来做饭匆匆忙忙走,反正我在家闲着也是闲着。别看我是少爷出身,初一却是专门请人教过的,不管是小柒还是江飞廉,都至少是爱我的厨艺的。
我学厨主要是为了江飞廉。
江飞廉出身并不好,因此他在工作的时候总是格外拼命。我跟在他后面十五年,自然知道他是怎样一个工作狂,我完全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要那么拼!似的,这也是他讨厌我的一个原因,王家大少爷生活地再怎么不堪,在外人看来至少也是亮丽光鲜、坐享其成之辈,王老夫人费尽心血,最终还是将偌大的王氏完完整整地交到了我手里。尽管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不知道为什么王老夫人对我如此偏爱,事实上,我也确实算不上一个好的企业管理者。
江飞廉他厌恶我这样的世家大少,因此每次我劝他对自己要求稍微放松一点的时候,总是踩到雷区。他若心情好,便只是冷下脸来,恶语相向;若是心情糟糕,少不得还会动上两拳。我也不知为何,虽是性子温和,却一向也是容不得别人欺负的人。但是对上江飞廉,他便是打了我,我也会笑嘻嘻地凑上去再劝他,实在疼得厉害了,才会回去多上两天再来。
江飞廉这人做事一向又狠又准,最擅长找重点抓弱点,这点从他后来对王氏的收购中可以看出来。他见我没脸没皮地缠着他,立马就改了策略。无论我做什么,他只管继续看他的文件,研究他的数据,压根儿就不理我。根本就是吃住了我奈他不何。
无奈之下,我只好担起了每天准时给他送饭的大任。江飞廉嘴很刁,比我更甚,外卖什么的基本上不会沾。我不过是从小锦衣玉食养出来的,江飞廉却是他姐姐江风怜给养出来的。风怜姐手艺超凡,我曾有幸吃过一次,终身难忘。后来风怜姐不知什么原因去世了,江飞廉这小子又开始拼命工作。可怜一米八几的大个子,吃饭什么的却是吃的很少,而且长期这样,胃肯定是不好的。
我最见不得他苍白着脸捂着胃去开会,同时也想趁机拉近我俩关系,便去狠下苦功练厨艺。我对于经商什么的不行,但是这方面却很有天分,至少第一次做饭就做出来一顿还算可以吃的饭。一个月之后就开始给江飞廉送饭,第一次送的,他尝都没尝,直接扣我头上了。我还记得菜汤从我头上沿着脸流进西装里的感觉。我伸出舌头舔了舔,觉得有点咸。
两个月之后江飞廉才算是正式认可了我的爱心便当,至少不用我盯着,自己也会乖乖把它吃完了。我还记得那时候小柒跟我闹,说我都不做给他吃,天知道,我哪时候公司里也很忙的,哪有闲工夫给小鬼头做饭。小柒闹得凶了,我只能每天早点起,给他们俩做早饭还要准备小柒的便当——江飞廉的我一向是中午十一点开车回家做了热乎乎的再送给他——然后赶着给江飞廉送早餐。
我也不知道我这是什么心态,看着江飞廉被我养得红光满面,身强力壮的,我心里特别开心。有一点养儿子的感觉,囧,不知道这个想法被知道后江飞廉会气成什么样子。
下定决心后我便老老实实养了两天,直到右脚石膏拆了之后,我才跟田女士提出来由我做饭。估计林小酒以前在家也是做家务的,田女士倒也没怎么阻拦,只是很担心我的身体状况。我拍拍胸脯表示做两餐饭是毫无问题的,说完便手舞足蹈地给她看看我的灵活度。田女士估计被我吓得够呛,连忙大喊:“哎哟我的小祖宗,你当心点儿,让你做就是了。”
我一把扑到田女士怀里,搂着她的脖子撒娇道:“我就知道亲爱的田女士最疼我了。”
田女士语气颇为无奈:“怎么叫你干活儿还成疼你了……这孩子,出了车祸后更加叫人操心……”
我知道田女士其实心里很开心,一想到真正的林小酒可能在车祸中死了,我就有种莫名的心慌。我怕田女士知道真相,我不想看到这个生活得及其真实及其坚强的的女人难过,而且,她现在是我的妈妈,田桂香。
第一餐饭是田女士从外面买了食材回来给我做的,我在做饭的时候她十分不放心,不停地在厨房门口张望,生怕我一个不小心摔倒。我真是哭笑不得,我要求做饭就是不想看她两边跑来跑去,急急忙忙的。
不过让田女士看一次也好,以后她就会放心了。
目前家里的厨用设备自然不能跟以前王家的厨房比,食材也不会是王家那般精细昂贵,但是也不算影响发挥。我是为了江飞廉学做饭,他这样讨厌吃西餐,要不喜欢吃太过于隆重精细的菜,他喜欢“家的感觉”。
没错,我知道他是很想念风怜姐,但是我没法儿劝他。人家相依为命的姐姐去世了还不准人家难过啊,所以我只能尽量在菜里面做出家的味道。所以我学的大部分还是家常菜,只不过是改良过的。
不一会儿,三菜一汤就做好了,要是搁平时,两人根本不会吃的这么奢侈。主要是田女士怕我手脚不灵便做坏了,也好有其他食材来补做。我索性全做了,吃不完放冰箱。
清炒竹笋,手撕包菜,宫保鸡丁和一大碗玉米排骨汤,真的是很简单很简单的菜,不过做的好的话照样能使人食指大动。别的不说,玉米排骨汤却是江飞廉最爱的,他爱吃玉米,讨厌汤里面的胡萝卜,但是如果炖汤是不放胡萝卜他又觉得不够鲜不够好看,我只能每次都想尽办法地劝他吃掉胡萝卜,或者干脆将胡萝卜煮烂融进汤里。不够这样做的话,一般都会被送上几个白眼,说不定惹急了他,干脆就继续工作不吃饭了。这一点上,他还真的很像我儿子。
田女士以实际行动表示了对我厨艺的赞美,原本以为还够两人晚餐的菜结果被我们一餐就吃掉了,田女士吃得多,我当然也不甘示弱,我们俩为了抢最后一块玉米,各出奇招。最后还是田女士看在我是病号的份上松了筷子,不过我也不还意思吃,到底是夹她碗里了。在王家的时候吃食什么的自然是最好的,但是吃饭的规矩大了去了,就算是最疼我的王老夫人也是不许我吃饭说话的。要坐直,一手持碗,体态优雅。碗筷不能发出声音,人就更加不能吃出响动。夹菜要用筷子尖夹上一小撮,不能老是只夹一样菜……偏偏我又一向是个平民老百姓的命,这样的吃法我从来是吃不饱的。
但是在王家,特别是小孩,吃零食是不允许的,只能规规矩矩梗着大家一起吃三餐,以及下午茶和宵夜甜汤。看上去是饿不着我,但其实我根本就没有吃饱过,所以一直保持了瘦瘦的骨感身材,让秘书sherry羡慕不已。这种情形知道我后来掌权之后稍微好一点,特别是我开始给江飞廉送饭之后,基本上就没有在祖宅吃过饭,都是挤在江飞廉的办公室里解决的。为此,他一度嫌弃我嫌弃的要死。




、4跳楼

作者有话要说:……更的晚了……囧……貌似写得不过瘾……
田女士对于儿子突飞猛进的厨艺自然是惊讶不已,我却只跟她打哈哈说自己也不知道,反正就是会。有了失忆这件事在前头,性格大变作铺垫,厨艺猛进也算不得什么,田女士虽然觉得奇怪,但也就不追究了。我也确实想要过得自在随意一点,也不打算可以去隐瞒什么。
眼前有点模糊,四周是强劲的风,很冷很刺骨。我发现四周是阴沉的天空,我在一处足球场般宽大的高楼天台上。
一个形容消瘦的男子侧坐在扶栏上,手里握着一个瓶子,瓶子里的橙黄液体已经见底。男子眼睛看向远处,眼神里尽是沉默。男子的眉眼很是清秀,特别是笔挺的鼻子,撑起了整张面庞的立体感,英气逼人。唯一的缺憾却是左眼眼角有一道淡红色的疤。
男子就这么坐着,呆呆地,一直不动作。男子的半只脚已经在扶栏外面晃荡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要跳下去,但是我没法阻止他,我不能动,不能说。
高楼上的风很是凛冽,吹乱了男子的头发,吹乱了他的西装,吹乱了他的眼神,却是莫名其妙的美。
这时候天台上的门被打开了,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脚步匆忙,神情颇有些不耐愤怒地冲到离男子五米开外的地方停了下来,他身后还跟着几个人,像是秘书保安一类的。男人语气不善地开口了:“王言久你又发什么疯?要死给我滚到别地去!”
王言久!对了,那个男子是我!就是我王家大少爷,王言久!
我努力睁大眼睛希望实现清楚一点,看向那个男人,江飞廉!
眉眼虽然满含怒色,却依旧英俊跋扈,在我眼中他便是希腊神话中神一般的美男子。充满力量与野性,炽热如同阿波罗的光芒。其实不止我,被江飞廉魅力所折服的人何止千千万万,我不过是最靠近他,却又离他最远的那一个。
“王言久”看见江飞廉,一直静默似水的眼睛溢出了一些光彩,脸上甚至出现了一丝笑容:“阿廉,你怎么来了?上面风大,你穿这么少,会着凉的。”
原来我便是这般,不管什么时候,看见了江飞廉,我都是在微笑,在关心他,在展现自己最美好温柔的一面。我不由得苦笑,我竟一点都不后悔!
江飞廉重重地哼了一声,语气更加不耐烦了:“我是问你你在这里做什么?想用死来威胁我什么?还是你想要博取同情?王家大少爷!”说到最后,他的语气是带上了一些讥诮的。
“王言久”一愣,随即又笑开了:“说什么啊,我不会跳楼的。至少……不会在这里的,你知道我不会给你制造麻烦的。”
对了,这里就是凯撒国际大楼,原来的王氏总公司,现在属于江飞廉。要是王家大少爷从这里跳下去了,那对于江飞廉来说还真是件麻烦事。想到这儿,我不由得一阵心酸。这会儿江飞廉肯定还在骂我,骂我死了也不给他省心。连我留给他的最后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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