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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恩家的祸崇-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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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里斯特利太太跟莱格特一家只是常见面熟,对他们了解极少,只知道他们家的女儿据说有点儿“野”。他们看起来倒似乎是正派人家,不过不大与人交往。莱格特先生是一九二一年独自一人搬来的,当时除了他便只有一个替他管家的,叫伯格太太——据普里斯特利太太了解,这位伯格太太如今在伯克利替一个姓弗里曼德的人家当管家。莱格特太太和嘉波莉直到一九二三年才来跟莱格特先生住在一起。
普里斯特利太太说昨天晚上她没有去坐在窗前。所以莱格特太太在街口转角上见到的那个人她并没有见到。
对面街上住着一个叫华伦·戴利的人,他家就紧靠普里斯特利太太见过个可疑人的那个街口转角。他星期六晚上锁门的时候发现门廊里有个人——显然也就是那个人了。我上门访问的时候这位先生不在家,他的太太听我如此这般一说,就替我打个电话找到了他。
戴利说那人就在门廊里站着,看来不是躲着街上的什么人,就是在偷看街上的什么人。戴利开门出去,那人就逃走了,是顺着街跑的,戴利问他“你在那儿做什么?”他也没答理。戴利说这人有三十二、三年纪,一身深色的衣服相当考究,鼻子是长长的,又细又尖。
我遍访了附近的街坊,就打听到了这一些。于是再到斯皮尔-坎普-达菲证券公司的蒙哥马利街营业处,去找埃里克·科林森。
埃里克·科林森还很年轻,金头发,高个子,皮肤晒得很黑,衣着相当时髦,从他那副漂亮而有欠机敏的相貌,可知此人对马球、射击、飞行之类十分精通——甚至可能还兼通两样——而对其他就什么也不甚了了了。我们坐在客户室的油光光的皮沙发里,这时交易时间已过,客户室里是空落落的,只有一个瘦皮猴似的孩子在股票行市牌上涂改数字玩儿。我把钻石失窃的事告诉了科林森,向他问起星期六晚上他和莱格特小姐见到的那个人来。
“我看这家伙的模样儿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不过当时街上很暗。人矮矮的,挺壮实。你看是他偷的?”
“他是不是从莱格特家里出来的?”我问。
“至少是从草坪上过来的。他似乎很紧张——所以我才疑心他在搞什么鬼名堂,到这儿来一定有鬼。我说我去追他,问他在干什么,可阿嘉不让。说或许是她父亲的朋友也未可知。你问过她父亲吗?他是常常喜欢跟一些老古怪来往的。”
“要是个客人来访,到那个时候才告辞是不是太晚了点?”
他把眼光转了开去,因此我就问:“那时候有几点钟了?”
“大概有半夜了吧。”
“半夜?”
“一点不错。就是老话说‘墓门大开,鬼魂出来’的夜半时分。”
“莱格特小姐说那时三点都过了。”
“你瞧瞧,她就是这么回事!”他嗓门也大了起来,淡漠之中透出了一丝得意,仿佛我们是在争论什么问题,他提出了一个有力的证明似的。“她那双近视眼真跟个睁眼瞎子差不多,可又不肯戴眼镜,怕戴了眼镜有损美观。这种笑话她闹得还少吗。打起要命的桥牌来,把‘小二’都看成了‘爱司’!那时大概是十二点一刻,准是她看钟的时候把长短针看反了。”
我说:“看这有多糟!”谢过他以后,我就直奔吉尔里街上的霍尔斯特德-比彻姆珠宝店。
华特·霍尔斯特德是个秃顶胖子,态度和蔼,面色苍白,眼神里透着疲乏,一副硬领未免卡得太紧了点儿。我对他说明了自己的任务,问他跟莱格特到底有多熟。
“他是我的主顾,我很欢迎他这样的主顾,我久闻他的名声,是位科学家。你怎么问起这个来了?”
“他那件被窃案事有可疑——至少在某些方面有疑点。”
“喔,那你看走眼了。我是说,像他这样有身份的人你要是疑心他跟这种案子沾边,那你准是看走眼了。一定是手下仆人干的;对,仆人干是很有可能的。这种事是常有的,不是吗?可决不会是莱格特干的。他是个有相当地位的科学家——在染色方面有非凡的造诣——而且,除非我们的信用调查部门情报有误,否则据我们所知他的经济情况肯定有中等以上的水平。我不是说他已经富到了时下的那种所谓有钱人的地步,不过他钱还是有一些的,不至于会干出这种事来。而且,我可以偷偷告诉你,我正好了解个情况,就是他在西曼的国民银行户头上目前的存款余额超过了一万。所以你想呀——八颗钻石总共才值个千把块钱哩,一千二三百块是最多了。”
“是零售价吧?这么说你的成本才五六百块咯。”
“喛喛,”嘻嘻一笑,“七百五还差不离吧。”
“你怎么会把钻石给了他的?”
“我跟你说过了,他是我们的一个主顾,我知道了他有玻璃染色的专长,就起了个想法,我想,要是他这种工艺能用在钻石上,那真是太妙了。菲茨斯蒂芬——我知道莱格特在研究玻璃染色主要就是他告诉我的——他认为怕不见得办得到,不过我觉得倒很值得一试——我到现在还觉得很值得一试——所以我就请莱格特试验试验看。”
菲茨斯蒂芬,好耳熟的名字。我就问:“哪个菲茨斯蒂芬?”
“就是作家欧文·菲茨斯蒂芬。你认识他?”
“认识,不过倒不知道他在西海岸。我们以前是常在一起喝酒的。你知道他的住址吗?”
霍尔斯特德在电话号簿里替我找到了地址,那是位于诺布冈的一套公寓。
我从珠宝店出来,就去明妮·赫尔希家的附近一带。那是一个黑人住区,遇上这种事情要想摸到一些比较可靠的情况本来就希望不大,何况又是在黑人住区,所以看来希望也格外渺茫了。
我打听到的情况总括起来是这样:那个混血儿姑娘是在四五年以前从弗吉尼亚的温切斯特到旧金山来的,最近半年来跟一个叫“犀牛”廷利的黑人住在一起。一个人告诉我“犀牛”的名字叫爱德,另一个人却又说叫比尔,反正有一点是说法一致的,就是此人年轻,个大,奇黑,下巴上有个伤疤,一眼就认得出来。我还听说他的生活来源一是靠明妮,二是靠赌博;还听说他不发火还是不错的,一发火可就无法无天了。我还打听到,要看看他的话一般晚上来都能找到,只是要来得早一些;他不是在邦尼·麦克的理发店里,就一定是在“大脚野人”格伯的雪茄烟店里。
我问清楚了这两家店开在什么地方,就又回城里去了。我来到司法大楼里的警察局侦缉科。“经侦队”的办公室里没有人。我就穿过走廊,到对面房间里去问达夫副科长:莱格特的案子是不是已经派谁负责侦查了?
他说:“去找奥加尔好了。”
我就到会议室里去找奥加尔,心里有点纳闷:奥加尔是“刑侦队”的探长,跟我手上的这个案子又有什么关系呢?奥加尔和他的搭档帕特·雷迪都不在。我抽了支烟,心里捉摸:是不是有谁给杀了?后来我就决定给莱格特打个电话。
“我走了以后,有警察局的探员来过吗?”一听到他那个粗厉的嗓音,我就问。
“没有,不过不多久以前他们来过个电话,要我太太和女儿到金门大街的一个什么地方去认一个人是不是见过。她们母女俩走了才几分钟。我没跟她们一块儿去,那个估计是小偷的人我可没见过。”
“金门大街的哪一带?”
他记不得报的是什么门牌号码,不过那个地段他熟——是在范内斯大街过去一点。我谢过了他,就直接上那儿去了。
到了他告诉我的那个地段,我看到有个穿制服的警察站在一幢小公寓的门口。我就问他奥加尔在不在这里。
“在上面三一〇室。”
我就乘电梯上去,电梯老得都摇摇晃晃了。到了三楼走出来,劈面就遇上了莱格特太太母女俩,正打算回去。
“现在我想你总该相信了吧,明妮跟这事根本不相干。”莱格特太太带着责备的口气说。
“警察找到你们看见的那个人啦?”
“对。”
我对嘉波莉·莱格特说:“埃里克·科林森说星期六晚上你们回到家里才不过半夜,至多也不过是半夜稍过一点。”
她从我跟前擦身而过,径自跨进电梯,气鼓鼓地说:“埃里克是头蠢驴。”
她母亲跟着她进了电梯,温和地责备她说:“别这样,亲爱的。”
“莫非就是长鼻子和这小子在轮流窥探莱格特的家?”雷迪提出了他的看法。
“没准儿是,”我说,“不过也不能排除内线作案的可能。你那里的信封总共是几个,奥加尔?”
“七个。”
“这么说,扔在那儿的那颗钻石,信封就没在里边。”
“那个混血儿女仆怎么样?”雷迪问。
“我打算今天晚上看看她那个男人去,”我说,“这个厄普顿的情况你们会去向纽约方面了解吧?”
奥加尔只是回了我一个“嗯,嗯”。
【注】 这种家具系按照早期美国西南部西班牙教会所用家具的式样仿制,故称教会式。特点是质朴、坚固。
【注】 指常见于美国西部电影里的那种县治安官角色。县治安官通常起到警察局长的作用,但属选举产生,职责还包括管理监狱、执行法院指令。
第三章 内心有什么隐痛
我到诺布冈,找到了霍尔斯特德给我的地址。我把自己的姓名告诉了电话总机的值班人员,请他通知一下菲茨斯蒂芬。我印象中的菲茨斯蒂芬还是个三十二岁的瘦高个儿,头发是栗色的,灰色的眼睛总是眼皮耷拉,一张大嘴显得很滑稽,衣着打扮随随便便,故意做出一副懒相,最爱谈天说地,不管扯上什么话题,只要这话题有点不寻常之处,他一谈起来似乎可靠的消息就总是特多,独到的见解也总是特多。
我还是五年以前在纽约跟他见的面,当时有几家滑头传媒串通一气骗了一个钻石商人的遗孀十万块钱,我正在纽约调查他们的骗局。菲茨斯蒂芬也在这方面进行查访,他要的是创作素材。我们成了相识,彼此通力合作。在合作中我得到的要比他多,因为他对这套鬼把戏真是熟悉到极点。靠了他的帮助,我两三个星期就完成了调查任务。此后我们一直相当要好,不过一两个月以后我就离开了纽约。
“菲茨斯蒂芬先生说请你直接上去,”电话总机的那个值班人员说。
他的房间在六楼。我走出电梯的时候,他已经在房门口站着了。
“哎呀,”他伸出一只瘦瘦的手来说,“会是你呀。”
“正是在下。”
他一点也没有改变。我们走进一个房间,房里五六只书橱、四张桌子一摆,已经没有多少地方可以容纳其它东西了。好几种文字的书刊,还有报纸、剪报资料、校样等等,乱糟糟堆得到处都是——跟他当年在纽约的住处完全一个样。
我们坐了下来,脚也总算在桌子腿中间找到了插足之地,于是就各自约略诉说了自己别后的经历。他住在旧金山已经有一年多一点——不过他说他周末总是不在的,有一次为了要把一部小说一口气写完,还到乡下去“隐居”了两个月。我在旧金山可是已经住了快五年了。他说他喜欢旧金山,不过真要是有人发起运动,主张把西部还给印第安人,他也不会反对。
“那你写作的‘买卖’干得怎么样了?”我问。
他目光一下子尖利了起来,望着我反问:“你没有看我的书吧?”
“给你说对了。怪了,你怎么知道的?”
“听你的口气呀,你的口气好大,活像个大老板,花了两个钱,买了个写书的人似的。这种口气我是难得听到的,所以很听不惯。啊呀,对了!你还记得吗,有一次我还硬是要把我写的书送你一套来着?”他说话一向总是喜欢用这种腔调。
“记得。可我一点都没有怪你。你那时喝醉了。”
“是喝雪莉酒喝醉的——在埃尔莎·多恩家喝雪莉酒喝醉的。还记得埃尔莎吗?她拿出刚画好的一幅作品来给我们看,你说画得不错。哎呀老天乖乖,当时她那个气啊!你这句话其实倒是出于一片诚心,却说得太平淡了,好像只要这么一说她就包管会喜欢似的。还记得吗?她当下就把我们撵了出去,不过我们两个这时早已灌饱了雪莉酒,都醉醺醺了。可你还没有醉糊涂,所以就没有肯要我的书。”
我给他解释:“我是担心看了你的书,懂了你的书,会让你觉得掉了身价呀。”
一个华人男仆给我们送来了冰镇白葡萄酒。
菲茨斯蒂芬说:“你大概还在专门追逐那班为非作歹的倒霉蛋吧?”
“对。所以我才碰上了这样的巧事,打听到了你住在这儿。霍尔斯特德告诉我,说你认识埃德加·莱格特。”
他那双睡意朦胧的灰眼睛陡地透出了一丝亮光,身子也随即在椅子里坐了坐直,一边问:“莱格特是不是犯了什么事了?”
“你这么说该不会是无缘无故的吧?”
“我可没这么说。我只是问问罢了。”他身子又往椅子里埋下去了,可是眼睛里的亮光却并没有消失。“来,说给我听听麻。跟我可别来耍这套滑头,老弟;你从来不是这样的人。你要耍滑头咱们就拉倒。快说给我听听:莱格特犯了什么事了?”
“这可不合我们这一行的规矩,”我说。“你是写小说的。我要是先告诉了你的话,谁保得定你不会就根据我说的天花乱坠编上一通?我且不说我的,等你把要说的话都说完了我再告诉你,这样你要说什么还会说什么,就不会因为要对上我的话茬儿而改口了。你跟他认识有多长久了?”
“我来本地不久就认识他了。我总觉得这人很有意思。论人,可真有点令人费解,叫人捉摸不透,可又耐人寻味。比方说吧,从物质享受上来说,他简直是苦行僧一个——不抽烟也不喝酒,吃的是粗茶淡饭,睡觉听说每晚也只睡上三四个小时,可是从精神上来说,从内心世界来说,他却又纵欲无度到了堕落的地步——你是不是觉得这有点意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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