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再也不乖-第2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然后,周又铃痛快地将章令敏这个女人遗忘,更努力忘掉那一天的黄昏,在西乐社看到的场景,全心全意地满世界追着林森跑!
她不会再见到章令敏,也不会让林森见到!
只要彻底将章令敏赶出他们的世界,那么,她就能得到林森,她深信!
后来,她才明白,那时认定为被欺骗的愤怒,其实是发狂的嫉妒。
……
你到底想怎样?”
“我要你娶我!
在三十岁生日那天,她在剑桥市的某间小酒吧里喝得酩酊大醉,又哭又闹,酒保只好把林森找来处理她这个女酒鬼。
林森将她送回租来的公寓,想走,却被她死命抱住纠缠不放!
“娶了你又如何?”仍是那么冷淡的声音。“我不爱你。”
“已经十二年了!我难道还会在乎你爱不爱我吗?我只要你娶我!用娶我来证明我的青春没有虚度、我的追求终于有了结果!”
“一张写有你我名字的结婚证书并不能证明什么。我不爱你,甚至连时间都无法给你,如果我娶了你,你依然得一个人过日子。”
林森总是忙的,从学生变成助理教授,当了助理教授之后,又成为继爱因斯坦之后,全球最伟大的物理大师钦点的研究助理之一。这两年还不时在欧洲几所大学讲学,他租来的住处,一年有十个月以上空置着……
然而,即使空置着,他也不接受她搬过去当他的室友的请求,不管她为此做了多少死缠烂打的事。就像他的心,宁愿一生空荡荡在那儿,也不会打开一个缝隙让她进去……
周又铃觉得她的心终于被伤透了。
“林森,我是跟在你身边最久的人,虽然你不爱我,但无法否认我是最了解你的人。你的心是铁做的,不想爱上什么人的话,就不会爱上,我知道得太清楚了。但如果没有得到你的心,至少要得到你的人,要是,连你的人也无法得到,那么,我就非要一个名分不可了!不然,我无法对我自己交代……我会一直在你身边耗着,直到烂成一堆枯骨……”
“又铃……”
“放过我吧!林森,你放过我……”她崩溃痛哭,觉得自己不仅心碎了,更痛的是,连等同于性命的尊严与骄傲也碎成灰屑了……
那是她对林森最后一次的死缠烂打。对他发过无数次疯,流过无数眼泪,在最后一次,奏效了。
不是因为她的爱、她的痛苦或她的泪,而是给她十二年的情意,一个结清似的安慰奖,他说,这是他仅能给的。
所以他们去登记结婚。正式成为夫妻的那天下午,他就搭地铁到伦敦上课去了。他给了她公寓的钥匙,与他的存摺,却没给她他上了锁的卧室的钥匙。
然后,那半年,他一直在伦敦,就算回来剑桥,也是待在学校的实验室里,连家门都没踏进一步。她若是想找他,只能打电话,而他每次只能给她五分钟。
在一个又烂醉如泥的晚上,周又铃跟一个爱慕她许久的香港留学生上床了。那个可爱的男生第二天醒来就捧着一束花向她求婚,说会一辈子爱着她;而她只是点了根菸,赤裸地坐在床上抽着,以着还不算清醒的脑袋迷迷糊糊地想着,原来,也不是非林森不可……四四制作… …原来,这世界上,除了一个永远不会爱上她的林森之外,其他都是很轻易就会爱上她的男人。
那是最后一次的试探,她打电话找到林森,对他说:
“我出墙了,跟别的男人上床了。”
“……然后呢?”林森总是言简意赅。他不在乎她做了什么,只想知道她找他做什么。
“那个男人小我七岁,但他说要娶我,已经送了我一颗三克拉的钻戒、一辆小跑车,这两天说要买间房子给我。”
林森在电话那头静待。
周又铃唇边勾起冷笑,笑着自己的痴心妄想。许久的静默之后,她深吸了口气,说道:
“我可以跟你离婚,但是,林森,我要听你一句真话。”
“离不离婚,在于你的方便。不能用来跟我谈条件。”
“你……不想回答,是因为知道我会问什么,对吧?”
“抱歉,我得去开会了——”
“你知道!你知道我要问的是章令敏,所以你不想回答,对吧?”她大叫。
他没回答,只淡淡说了再见,就挂掉了。
是啊,他怎么会回答?不管他爱不爱章令敏,对他来说,都不关她的事,所以他一个字也不会跟她说。她怎么又犯傻了?以为是林森的妻子、是章令敏曾经的好友,就有资格质问那段从来没机会把暗恋发展为明恋的爱情?
人活到了三十岁,蹉跎了大好青春,却没有变得聪明,真是活得太失败了!
然后,她决定离开英国,找了林森离婚,其实只是为了好好看他。她不知道日后她会飘落在世界的何方,但可以肯定的是,此生再也不容易见到他了。
三十岁以后,她把日子过得很精采!
她交过的男朋友有欧洲小国皇室的王子、南美洲的丛林探险家、埃及的考古学家、美国的知名电影制片、巴西的足球明星,以及更多记不住名字长相的富家公子或知名学者……但她并不快乐。
一天比一天更不快乐。在她四十五岁时,就觉得世间的一切刺激都乏味极了,所以跑到日本,找了个安静的地方,每天就做两件事:泡温泉与发呆,决定余生就这样烂掉算了。
不过就算乖乖找了个地方烂着,还是控制不了桃花满天飞,追求她的男人总会蹦出那么一两个。
也好,打发时间尚可。
然后,她就接到了来自于章家的——章令敏生前告别式邀请!
这是个愚人节的恶作剧吧?章令敏怎么可能快死了?
她跳起来,决定回台揭发这个恶劣的骗局!
……
她周又铃还活着,章令敏怎么可以死掉?
可是,她死了。真的死了。挂着完美的圣母面具,直到呼出生命最后一口气,也没有拿下。
章令敏,你果然是个狠角色!我败给你了!
年轻时,她冷笑地认定章令敏总有面具挂不住,露出狰狞真面目的一天;年轻时,她自负地认定她会爱林森一辈子,就算他不爱她,她也要追随他到死亡那一刻!
章令敏成功了;周又铃失败了。
人生没有如果!就算她周又铃最后放弃了林森,也不会愿意见到林森与章令敏有情人终成眷属。她会发狂的。
好啦,现在一切一了百了,章令敏与林森,这一辈子是彻彻底底的不可能了。一个死了,一个在天涯飘泊着。
那她,在冷笑完后,又该怎么办呢?她还活着,自己一个的活着,怎么办呢?
这时,收音机里突然播放着一首沧桑的歌,由一道沙哑女音唱着——
天 黑了 孤独又 慢慢割着
有 人的心又开始疼了
爱 很远了 很久 没再见了
就 这样竟然也能活着
你听寂寞在唱歌 轻轻的 狠狠的
歌声是这么残忍 让人忍不住泪流成河
谁 说的 人非要 快乐不可
好像快乐 由得人选择
找不到的 那个人 来不来呢?
我 会是谁的谁是我的?
你听寂寞在唱歌 轻轻的 狠狠的
歌声是这么残忍 让人忍不住泪流成河
你听寂寞在唱歌 温柔的 疯狂的
悲伤愈来愈深刻 怎样才能够让它停呢?
天 黑得 像不会 再天亮了
明 不明天 也无所谓了
就静静的 看青春 难依难舍
泪 还是热的 泪痕冷了
寂寞在唱歌/词:施人诚
艰难锁在眼眶里的泪,终于流了下来,却不知道是在为谁而流……泪,滑入口中,苦苦的,涩涩的……寂寞的歌,还在如泣如诉地唱着……她的人生,也依旧得继续走下去……很辛苦,很失败,很孤单,不过,都无所谓了……
【后记】
好久没有翻阅诗集了,不管古诗还是现代诗。
诗,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一种文体。它能以最简练的短句,排列出最精彩的意境,因为如此,我始终觉得“诗”这样的存在,非常神奇。
虽然我是没有能力做诗的,但对于那些写出能让我起共鸣诗句的诗人,我总是无比拜服。在正当迷恋时,自然在书局里不断搜寻,看到那些人写的诗集,翻也没翻,就直接抱回家……当然,有没有看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书柜里的诗集,有的被重复翻阅,都翻得起毛边了,有的却还一如刚从书局领养回来的样子,整本书干干净净,没有摺痕、没有毛边,顶多只在几页令我有感触的诗句上,写了几句感言。
在如今一切依赖电脑的时代,我们需要查找什么知识,都只需在网上搜寻就能轻易获得,甚至买书,也有网路书店完美到家的服务。这便注定了实体书店的门庭冷落车马稀,无可挽回地朝式微的路上走去。
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静下心来捧着一本书读上大半天了。尤其是诗,这些属于我的诗集,在属于我之后,看完的、看一半的、没怎么翻的,就堆放在那儿被静静遗忘,想想,竟有两三年没搭理了啊!
在准备开新稿的那几天,清理完所有书柜,找出可能用得着的工具书,也把所有现代诗都找了出来。一本一本翻看,看着曾经在里头写下的感言,也看着每一个摺页的地方,重读那几首曾经让我深深铭记的诗句。
于是我发现了一个现象——十几年前曾经令我喜欢到非要背起来,甚至另外抄写在笔记本里的某些诗句,如今读起来有些并没有太大感觉了,甚至怀疑当年怎会为了这样的句子感动得半死,甚至为了那首诗而买下一本诗集,对着那诗写下满纸荒唐言……
岁月证明,人是会成长的,而成长,则会让人改变。不一定更好,不一定更成熟,但是口味的改变则是一定的。就像二十五岁之前,我喜欢味道重的食物,爱吃红烧牛肉面、爱吃泡菜火锅、爱喝奶茶、爱吃巧克力等等。而如今,我更爱清淡的汤头、食物的原味、清香的茶叶,然后,不怎么吃巧克力了,更愿意吃水果一些。连爱吃的东西都可以变了,阅读的口味又怎么会不变,是吧?
重读诗集,除了发现年少时感动的诗,现在不感动了,还发现曾经读不懂的诗,居然有些能读懂了!以前觉得乏味的作品,现在却喜欢得非要记下……可能是口味不同,可能是年龄阅历的增进,总之,那些旧诗集,竟让我觉得仿若初相见。
本来无意在这个故事里的每个章回放置诗句的,但因为找到了几首觉得可以应景的,也就放了。当然,大多是夏宇,其他才是别的。既然放了,就找个全,十章都放了吧!所以每天晚上入睡前,都在看诗。
我一直都喜欢夏宇,但我得承认她的诗,我很多都看不懂。但这并不妨碍我去欣赏她!我手上有两本她的备忘录,这书初版发行于l 984年,距今已有二十六年了,而她的诗作,看起来却仍然如此“新”!不太有时代的隔阂感,所以我一直觉得她是个很神奇的人。
被称为诗人的作家很多,但我深信没人像她这样把诗写得这么奇诡,短短的文字,在她的组合下,变得很活,很难以形容,虽然无法很精确地表达她的诗带给人的视觉感受,但印象绝对是独特的!
重新读诗,夏宇带给我的惊喜仍然最多。当然,还是有许多读不懂的,所以我想,过个两三年再来读一遍,或许又有了新的收获。
以前就谈过夏宇了,所以对她的谈论就到此为止,我想,喜欢她的人,早就喜欢了,也不必我再多舌推销。
这次找到了一些有意思的诗,却不是每一首都能使用在小说里,就另外记在笔记本里,记住这一刻的喜欢心情。
当然,太过知名的诗人,我们耳熟能详,轻易可以在网上找到他们的作品名句加以欣赏,也无须在此着墨太多,喜欢的自然会去找来看。
我推荐大家去找达赖六世仓央嘉措的作品。
我喜欢在他的词里找中意的断句,例如: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佛是过来人,人是未来佛
当然,还有那首超有名的那一天,那一月,那一年,那一世的情诗。也成了我随身笔记本里的收藏。
读他的诗,最好先读他的生平,那样才会对他的诗作有更深的理解与感触。
至于郑愁予、余光中、席慕蓉这些诗人,大家简直太熟了,他们的作品更是常常被引用,也就不用特别再去介绍了。
在写完这个故事之后,床头柜的那丛一诗集也翻阅完了,就要再封藏进书柜里,下次见面不知何时。不过,想必定有新的领会吧!
在这里,我要记下一首出自于业余作者的一篇诗作。这首诗发表于1975年的文学杂志上,年代非常久远。我后来稍稍找了下,这个作者的诗作似乎不多,也都零散地发表在联合副刊或中外文学上,作品应该没有多到足以独立成书。
有些诗,来自于无名作者,不是特别的精采卓绝,诗作上甚至还带着时代的味道,若是没有人一直的记住,它就会默默地在岁月里无声消失,像是从未存在。
我觉得这首满好的,我想记住。已经记在笔记本里了,同时,也记在这里,跟大家一起分享——
你家的门
就如一本古老暗红的
红楼梦的封皮
你天生便是书香
在学会走路之前
已能走莲步 你不玩鞦韆
却把笔墨排得很整齐 你是
古典之笔
你用一把葵扇
去追蝴蝶翩翩 蝴蝶也追你 只见
你轻移玉足 后花园步伐莲莲
我是由南方来的
来此落难 伞一把 书一本
草芒一双?
想抓几只蝴蝶炖酒
但它们却绕着你飞
庄周梦蝶
我梦你
都是哲学 后花园私订终身
难道就不是哲学?
(小燕小燕头发长
早上梳发晚上梳月亮)
一根琴
千种余音 一丝发
万里馨 想要把你读好
必须先读林黛王再念崔莺莺
(小燕小燕头发长
早上枕蝴蝶晚上枕发香)
沙穗·
更多精彩好书,更多原创手机电子书,请登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