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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女芳菲-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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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妹妹,你最有办法。难道就不能治治这个白门喜?”周粟乔拉着芳菲,一定要她想主意。
芳菲苦笑:“我要是有办法,能叫这个混蛋在外面耀武扬威?早替红绸姐姐收拾了他。只是。。。。。。”
周粟乔丢开芳菲的手,“红绸姐姐算是白疼你了。”
周粟乔的话听着孩子气,但年纪小的红线、红莲。心中不免会生些不好的杂念。
红绸一见这气氛不对,忙笑道:“周表妹,你千万别这样说。我的事儿本来就和四妹妹没有关系,况且她也时常安慰我。祖父为我操碎了心,三个妹妹更是受到牵连,至今待字闺中。我昨日想了想。。。。。。实在没有法子,便请祖父送我回老家。”
红绸的办法并不好。她躲了出去,白门喜一怒之下,不知还会做出什么更疯狂的举动。
“难道就没有御史向万岁弹劾此事?”
红绸听了芳菲的疑惑,只是摇头苦笑:“白门喜不是傻子,他做的每件事都是指使了外人,就算御史弹劾。他也有各种借口推脱。更何况,这顶多就是一件风流韵事,闹的越大,对李家越没好处。而外人眼中,这至多就是京城里新添的一件茶余饭后的趣闻。”
红绸是这件事情的受害者。她最开始恨不得冲去白家杀了白门喜。可后来事情愈演愈烈,红绸反而能静下心来细想此事。
白门喜疯了,她不能跟着疯。
红绸笑与众人道:“对了,昨日丫鬟们说,芍药圃的芍药都开了,咱们去摘些回来,帮芳菲妹妹制胭脂?”
自打芳菲和周粟乔来李家后,大伙儿也都知道这位四姑娘擅长调制胭脂,而且不论品相还是质量,都比外面铺子里的好几百倍。大伙儿都喜欢求着她或是她房里的丫鬟帮忙。
前两日红莲嚷嚷着自己的腮红不够亮,想求芳菲帮忙,所以此刻红绸一提,大伙儿便知红绸是故意转移话题,无奈下也只好装作不知情。
已到晚间,诸位姑娘都散了回房休息。芳菲与周粟乔住同一个院子,二人本该同出同进,可周粟乔今日一定要歇在红莲的房里,说是有悄悄话。
芳菲也不管,只领着丫鬟们先回来安寝。
初夏时节,天黑的晚,院子里又点着许多灯笼,小丫鬟们便三三两两在院子里洗头洗脸。芳菲怕热,叫人见三面窗户都打开,隔着树影儿看高悬在天空的月亮,更有几分意境。
文鸢铺了被子,回头见自家姑娘拿着借来的文稿瞧的好专心。她不禁笑道:“姑娘自从表姑娘那儿借来诗文后,就时常盯着看。奴婢倒是不懂,可总觉着表姑娘的文采不及您。”
芳菲揉了揉酸涩的眼睛:“你可还记得从表姑娘那里截获回来的仿写书信?”
文鸢点点头:“姑娘当着我的面儿都烧了啊?”
“是烧了,可我今天无意翻出点东西,看了实在眼熟。”
文鸢似懂非懂,芳菲也不勉强她,只是笑着将桌面上一样一样的东西包好,更慎重的压在枕头下。
次日早起,芳菲夹着那包东西便来找红绸,刚巧红绸在用早饭,见她来,叫人去厨房将她的食盒一并提了来。
李家虽然富裕,但老太爷素来崇尚节俭,李家的主子们每日早餐,也不过一碗白粥,三四碟小咸菜。
芳菲和周粟乔是客,所以额外多加了两碗。
红绸笑着夹起肉末茄丁:“托了芳菲妹妹的福,今天的早餐格外丰盛呢!”李家口味清淡,小咸菜也多是素菜。李夫人怕芳菲两个孩子口味重,所以特嘱咐了厨房,每天多加的两样荤菜。
今日一道是肉末茄丁,一道是白斩鸡,都是红绸喜欢的。
芳菲笑眯眯的将两道荤菜往红绸面前一推,自己不吃,反盯着对方看。
红绸一瞧,不由得放下碗筷,嗔道:“说吧,你这又要闹什么歪主意?”

  ☆、第一百五十八章 、触碰真相,并不如意

芳菲只是笑着却不吭声,她将帕子里包裹的几样东西拿出来摆在桌案上。
红绸好奇的拿起一份,瞧了瞧:“这是粟乔表妹几个月前起诗社的帖子?”
周粟乔喜欢弄这些文绉绉的东西,每张帖子本身的造价就值一两银子,当时收了这帖子,芳菲最先注意的不是上面的内容,反而是东西本身。
说句不客气的,周粟乔的字远不尽人意。
红绸摇摇头,嘴上不说,其实心中已经有了评断,她转念又去拿另一张签纸,上书着闵云凯当日在雨花台所做的短句。
闵云凯在富春也算得上是师从名家,炼字斟酌上已不是周粟乔能匹敌的。红绸笑道:“原来府上的三表哥还有这等文采。”
芳菲指着闵芳华和闵云泽的字签:“你再瞧这两张。别的不用看,只点评点评这几个人的字。”
红绸叫人撤下碗筷,将四样纸笺依次排开,瞧了又瞧,才道:“因不是同样的东西,所以不好评断,可若一定要叫我说。。。。。。大表哥的字好似烟霏洁露,若断而连;三表哥略逊色些,却也是横如列阵之排云,钩似百钧之弩发。”
红绸与闵云泽、闵云凯未曾有过一面之缘,却能一语道破二人特点,可见也是个内行。
芳菲忙问:“那你瞧瞧这两个呢?”
红绸捡了周粟乔的花笺,笑道:“洮云彩笺,一两银子一张,未免喧宾夺主了。”
芳菲难掩笑意。
周粟乔大约也是知道自己的书法难入眼,所以另辟蹊径,想从信笺上下功夫,结果适得其反。
“至于闵婕妤的这张旧字。。。。。。”红绸似有疑惑,忽的放下东西,转身进了室内。不多时,却从自己的书信里取出一样东西。
芳菲瞧的真切,这是前些时日,大太太给李家送端午节礼。吩咐芳菲写的礼单子。
而今红绸在李家管着小半个内宅。李夫人记不住的,红绸都能提点她。这些送往内宅的拜帖,礼单子,有一多半收在红绸的手里。她早知道闵家端午送来的单子出自芳菲手笔,所以赶忙找了出来。
“我就说觉着眼熟。”红绸得意的一甩手:“你瞧瞧,你和闵婕妤的字像不像?”
红绸指了个“酒”字:“要是不说,我只当一个人写的呢?纤浓得中,刚劲不挠,而且意态精密,想必练的是欧公的楷书。”
芳菲点头笑道:“表姐神了。我们四姐妹原就是同一个闺学先生。临的帖子也一样,只是大姐姐这个是几年前的字,这二三年她更喜欢《多宝塔碑》,说颜公书是忠臣烈士,道德君子。我也是偶然翻了几年前的东西。才觉得眼熟,不然还真要怀疑自己什么时候写了它。”
芳菲将闵芳华多年前的信笺小心翼翼捏在手中,心里对那件事已经有了定论。
“瞧你一脸笑模样,是不是有什么事儿瞒着我?”
芳菲忙露出好无辜的表情:“我能有什么事儿?就是觉着好玩,请红绸姐帮我猜猜。对了,刚刚你说的洮云彩笺,究竟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竟要一两银子一张?”
红绸笑着叫自己的丫鬟将书房里收着的各色彩笺取来,她挑出几张款式相同的给芳菲瞧:“喏,可不就是这个?”
她挑的是淡黄,绯红,暮蓝,春绿等四款。红绸的审美眼光与芳菲相仿,只以拿出来,芳菲便爱不释手。这些信笺上绘有浮雕似的图案,搭配也巧妙。
比如淡黄色的便是秋菊,绯红色的便的春桃。暮蓝搭配了成串儿的藤萝,春绿便是佛手莲。
在这样的信笺上写字,芳菲都觉得有罪恶感。
她笑道:“怪不得要一两银子,这么漂亮的东西,就是留着收藏也好。”
红袖自己单独留了一整套,十二枚,张张不同色样图案。红袖的月钱并不比芳菲多,李家对孩子们的用度也是奉行了刻简的宗旨。红袖攒这一套洮云彩笺也历时将近三个月。
虽然珍爱,不过见芳菲实在喜欢,红袖并不吝啬,大大大方方的就将这一套都送给了她:“这才哪里到哪里?听说宫里的彩笺更别致。那一年我还在老家,有广东往京城去的官员拜会我们老太爷,送的便是一套镂空十二生肖彩笺。祖父转赠了翰林院的崔翰林,对了,我记得你那三哥就在崔翰林府里念书?”
芳菲一瘪嘴:“是啊,不知道这会儿是不是闹着要回家呢!”
“怎么说?”红绸好奇不已。
“我三哥是什么人,别人不知,我倒是清楚几分。吃不得苦,受不得罪,想当人上人,偏不肯流血流汗。”
红绸收起了信笺匣子,颇赞同芳菲的话:“你这话倒是不假。我听说,小崔大人是位严师,门下弟子分化极端,要么出类拔萃,要么碌碌无为。崔家的门规又严谨,一个月才准那些学生出门一次,整日憋在巴掌大的地方,除了读书还是读书。”
芳菲想着闵云凯此刻过的苦哈哈日子,不由得笑意盎然:“那好啊!正好板板我们三少爷的性子!”
。。。。。。
此刻,被芳菲和红袖议论的中心人物闵云凯,正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
从他第一天进崔家就没吃过饱饭。
不是崔家穷的揭不开锅,而是小崔大人立下严明规矩,学里每日一考,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四样饭菜。闵云凯从上课那天起就没从“差”这一栏里离开过。
崔家给的那点吃的,还不够他塞牙缝。
他的那些小厮被统一丢去前面做府里的苦力,据说日子还不如他。闵云凯一个三尺男儿,几次躲在被窝里偷偷掉眼泪。
和他同室的同窗是个老油条。
这一日又见闵云凯在那儿抽抽嗒嗒,不由得撇嘴冷笑:“既然呆不下去,早回去就是。你不知外面多少人想在先生门下念书,却不得办法。有些人就是可悲,没出息也就罢了,还不知几斤几两。我要是你,趁早退学,也免得给家族丢脸。”
闵云凯几时被这样奚落过?
他连忙擦干眼角,扭身看着同窗室友,恶狠狠道:“你说谁?”
这一屋子里总共住了四人,在家里也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少爷小祖宗,可来了崔家,一个个都是自食其力。他们比闵云凯进学早,已各成团体,对闵云凯这个次次“差”的倒霉蛋,也有人幸灾乐祸,也有人不屑一顾,也有人暗自算计。
见闵云凯要吵起来,墙角床铺上立即坐起个少年:“这是干嘛,大家同窗一场,本该和和气气。况且,小崔大人最讨厌什么,你们不是不知道。这一个屋子里闹事,咱们四人都没好下场。”
闵云凯一噎,和那人都没了嚣张气焰。
不怕别的,就因为前两日一号院里两个学生因为口角之争,同寝四人都挨了罚,无一幸免。
见闵云凯不再吭声,那少年凑了过来,“院子里说话。”
闵云凯犹豫片刻,还是尾随跟了上去。屋中另外二人看的分明,却无人阻拦,只是看着闵云凯的背影冷笑。
且说那少年依靠在院中一棵古槐下,手里上下抛着赤红色的鲜果。见闵云凯跟上来,笑着往他怀里一丢。
“这是哪儿来的?”闵云凯已经连续几日没吃过新鲜水果了,乍见此物,不由得欢喜。
只是闵云凯还没糊涂,他记得,这小子和自己半斤八两,也是“差”栏里的常客。
“你想知道?”少年一脸邪笑:“这有什么难的。”
少年附在闵云凯耳边低语数句,闵云凯脸色微变,低声惊呼:“装病?”
少年一瞪眼:“小声点,难道要嚷嚷的尽人皆知?”
闵云凯讪讪的笑道:“我也是好奇而已。”
“实话告诉了你,咱们每月只能出府一天,可这一天也是有讲究的,像你我之流,照小崔大人的法子念书,怕今生都难处这个府门半步。”
闵云凯忙问:“为什么?”
“嗤,这和吃饭一个道理,优胜劣汰,适者生存。难道你没瞧见,学里几个出类拔萃的,何尝住的像咱们这样偏僻?他们都是崔大人的得意门生,自然住的好,用的好,吃的好。咱们只有装病,学里才会叫各家来探望。不然。。。。。。老死在学里,也没人知道咱们过着什么猪狗不如的生活。”
闵云凯不甘心。
他也曾是自封的天之骄子,尤其现在又有一个影太嫔撑腰,闵云凯更不甘心永远屈居闵云泽之下。
可来了崔家后,闵云凯甚至开始怀疑,这一切说不定都是大太太折磨他的诡计。
少年一拍他:“别想了,按照我的经验,你撑不了多久,要是再不叫家里想想办法。。。。。。只怕你能不能活着出去都是一回事。”
闵云凯打了个寒颤:“我家中长辈都随陛下去了行宫,就算装病,他们也不可能为了我跑回来。”
少年眼中精光一身,继而笑道:“我记起来了,你有个嫡出的妹妹在宫里做娘娘。不过,听说还有位小妹妹,现在正在京中?何不请她来探病?”
闵云凯忙不迭摇头:“叫她?我宁肯老死在这儿,也不会求她。”
少年急了:“真是个糊涂虫,看着你明白,其实芯儿里竟是傻的。你妹子不来,小崔大人一个月也记不住咱们是谁!”

  ☆、第一百五十九章 、自作自受,命不长久

这位小崔大人今年也不过二十有七,身为易缘大师的得意弟子,小崔大人的才华毋庸置疑。他十七岁考中状元,是本朝数一数二的少年得志典型。
崔栾生的仪表堂堂,又在翰林院中身居要职,是天子近臣。照理说,这小崔大人早该成家立业,身边儿女成群,可他偏偏至今孤身一人,连个红颜知己也没有。
京城里还算过得去的人家都避讳着崔栾,更不愿意将女儿嫁去崔家为妇。
这个中缘由还是因宫廷里传出一件丑闻,说先帝还在位的时候,常私下宣见崔栾。所谓的私下,就是说内侍监无需做记录。先帝年迈,崔栾少年,渐渐的,内廷里便传出些流言蜚语,说这崔栾喜好男/色,竟有断/袖之癖。
传言并非空穴来风。
崔栾身边伺候的一干仆役,都是面皮儿白净的男童,一过十三岁,便统统打发出去干杂役,不准再到近前伺候。
且先帝每每宣召崔栾时,都打发了左右近侍。小崔大人因为有先帝的维护,在翰林院里呼风唤雨,无人敢惹。
这崔家的学堂开设后,更是以苛刻严谨闻名。
早年前也有几家因为儿子受了羞辱,或是不堪忍受折磨,闹去了先帝那里。先帝非但没有责怪小崔大人,反而将那些闹事的先打五十大板,再申斥一通。
久而久之,也就没人敢给崔栾脸色看。
偏偏,崔家的学堂总有一鸣惊人者,易缘大师自己顾不上的学生,多数都送来京城叫崔栾照看。
能进崔家念书,在京城少年人眼中,简直成了又爱又恨的事情。
闵云凯一方面不愿意在这儿继续受苦,一面却不肯甘心被打发。
同屋少年的话一语惊醒闵云凯,他忙问:“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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