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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火 花火 大合集-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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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一夜终于过去了,黎明来临了,村长打开房门,看到了端坐在桌子前的俊美少年。

“我明白了。”少年冲他微笑着说,“你能答应我一个请求吗?”

“说吧,我能做到的,我一定做到。”

“你们走到桃树下的时候,把我埋了吧。”

“好。”

少年站起来说道:“其实,我知道我只是一个魇,这里所有的东西,除了你们和我的尸体,其余的全都是我的想象,你们现在是在我的想象之中,当你们把我埋了之后,我就会消失。你们出去之后,不要和任何人说起关于我的任何事情。”

“行。”

然后少年附在村长耳边低声说了几句,最后说道:“你们走吧。”

村长带着其他四人走出了茅屋,来到桃树下将那具尸骨埋了。王老二惊喜万分:“村长,你真行!以后我要赚了钱,肯定分你一份,你们三位,也都有份!”

祝朝伟三人喜不自胜,只有村长意味深长的笑笑,并不答言。

王老二边走边说:“我们出去之后,对任何人都不要说起这里的事情,这里依然还是以前的禁地,还是没人敢进来……”

村长打断了他的话,说道:“然后,你就等这些御米花结了果之后,提炼成鸦片卖出去,这样你就会发大财了,是吗?”

王老二的笑容僵住了,但还是点了点头,说道:“是的。但这个秘密只有我们几个知道,其他人全不知道,这可是钱啦!”王老二把“钱”字的音咬的很重。

“这钱,不仅烫手,而且伤心——伤良心!”村长愠怒道,“如果你敢打这些御米花的主意,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王老二见村长动了怒,不敢再吱声,直在心里骂村长老糊涂,并暗自下定主意:以后瞒着村长来收这些罂粟果。

到了一线天的石壁前,村长突然说道:“你出了这石壁,就再也见不到这些罂粟了,你不想再多看它们一眼吗?”

王老二很配合地说道:“是啊,我得多看看它们。”说着,伸手去摸罂粟的茎,那原本好好的茎,经他一碰,却像风一样消散了。

王老二大惊,慌忙去摸其他的罂粟,却也是一样。

村长看着王老二又惊又急的样子,说道:“别瞎忙了,所有的御米花都一样。还有,有件事,你难道还不知道吗?”

“什么事?”王老二茫然地问道。

“你刚进一线天,就被少年用树根失手打死了,难道你一点都不记得了吗?你现在和之前的少年一样,只是一个魇。你太放不下这些御米花了,到死都放不下,现在,你该放下来了。”

王老二的脑子轰然做响,恍惚中他想起来了,他气喘吁吁地走进来的时候,那个少年冷冷地对他说道:“你又来了。”

“是的,我是来看你的。”

“是来看这些罂粟花的吧?”

“没有没有,你怎么能这样说哩?”

“你的眼里还有杀意,是想杀了我,然后霸占这些罂粟花吗?”

王老二见心思被少年识破,于是拔出刀子想杀了少年,却被少年抢先一步用树根砸中了后脑……

村长走到一堆松软的土堆前说道:“你把这些挖开,看看埋在下面的是谁?”

王老二软软地走过去,慢慢地挖开了那些浮土,一个人慢慢地显露出来,他看到了,那个人,就是他自己!

王老二软软地倒在地上,像那些罂粟花一样,消散在空气中。他们再看向其他地方,罂粟连同茅草屋已经全部消失了,雾气漫过来,看不清一丈以外的东西。

村长说道:“来,我们把他抬出去。”

四个人一起用力将他竖起来,磕磕碰碰地将他抬出了一线天,在一线天的外面,四人刨了个坑将他埋了。

村长很认真地用匕首在石壁上凿了一行字:坟里的这个人用死来证明擅入者死的准确性。这句话其实充满了诱惑,只是村长没有想到这一点,不知道他以后会不会意识到。

我过年回家,听到这个离奇的故事,于是特意去一线天看了一看,站在这行字前我就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我甚至想抹去这行画蛇添足的警告,但最终还是没有那样做。

刻完了,他对其他三个人说:“这里是世界上最后一块清净之地,我们都是凡夫俗子,得忘了它。”村长忘记了,越是想忘记的,却越是容易记住,所以这个故事才会长了翅膀一样在祝家庄和附近的地方流传。

很多人对祝家庄充满了兴趣,可是当你站在一线天的石壁前面,你敢进去吗?

至少,我在一线天前徘徊了许久,还是没有进去。我在离开的时候,仿佛闻到了罂粟花的香气和一个少年清脆的隐约的游丝一般的笑声。

群山如林,江水有如白缨,从无际的山里来,又到无际的山里去,一如祝家庄还没有说尽的故事。
芭比流泪不说话
时间:2010…1…14  来源:花火200907B 作者:卫妆 字体: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默认   【加入收藏】  热度:184 

我希望你永远不要知道这些事。就算你不快乐,恨着黎烨,恨着我,冷冷地看着这个世界的残忍和冰冷,我情愿这样。 

一。

最近我爱上了看一个真情类节目,这个节目的主持人目的很明确:让来宾哭。如果节目进行到剩下十分钟来宾还不哭,主持人便会目露凶光,我丝毫不怀疑接下来,他很有可能往来宾面前的蛋糕碟子里掺芥末。

今天来的嘉宾是近来很红的一个年轻歌手。他穿简单的黑色T恤,垮垮的牛仔裤,头发的颜色有点糟糟的红,脸却是异常干净的样子。我看得很认真,连厕所也不去上。可是就在我低头喝了口水的瞬间,他,居然哭了。

很显然,主持人也愣了。这是有史以来唯一一个在节目开始不到五分钟就哭的嘉宾。而且引发他泪腺的实在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题目:楚放,当歌手你快乐吗?

镜头定在江楚放脸上,五秒钟后,他突然像个孩子一样,双手掩面,再抬头时,满脸都是亮晶晶的波光。

现场观众,主持人,包括一边坐着的江楚放的助理,全都目瞪口呆。没有人知道原因,楚放,像你少年时无数次曾梦想的那样,你站在镁光灯下,盛名鲜花环绕左右,舞台很大很宽,你再也不需要只能唱歌给自己一个人听。

可是楚放,我却看得到,你的心,被你用一道昂贵的玻璃橱窗和这个世界隔开,它只能用来展览。

这是2009年2月14日,我把手放在电视机屏幕上,于是就可以离江楚放那么近,近到几乎没有距离。

可是我当然清楚,故事早就已经结束了,而且对于身在这个故事中的很多人来说,都恨不得它没有发生过。

二。

2004年2月14日,见到你之前,我真的觉得那是很糟糕的一天。

当时穿得像一颗棉花糖的我,拖着两个黑色的大行李箱,气喘吁吁爬到六楼。推开那扇摇摇欲坠的木门,看着除了一张床再别无他物的房间,以及墙壁上因为长年漏水蜿蜒的一条条褐色水渍,我的脑袋里只闪出四个字:生无可恋。

而见到你之后,我终于知道那是糟糕到不能再糟糕的一天。

因为那间古董级宿舍的窗台落满了灰尘,我用了很大力气才把窗户打开一扇。等把头伸出去还没来得及呼吸第一口新鲜空气,“唰”,一盆水从天而降,全部泼在我头上。

还没等我回过神来,你就从楼上探出乱糟糟的脑袋,“哎呀”了一声后就用很镇定的语气说:“没事没事,同学,我这是干净水。”

那年的冬天总是有着淡淡的白色日光,柔软的光线照在你毛茸茸的头发上,眨巴眨巴的眼睛于是显得愈发清澈和干净。而且,你有一张多么蛊惑人的无辜的脸呵,等我意识到那盆水干净与否和大冬天泼在我头上后果没有任何关系时,你的窗口早就空了。

只是当时的我无暇他顾,因为我突然发现一个重要的问题:宿舍里的床上除了一张薄薄的木板就什么都没有了。而我很确定,我的行李箱里,是绝对没有被絮这种东西存在的。所以当我把被擂得震天响的门拉开后,你看着我一条挨着一条铺在床上的牛仔裤很是困惑。我便开始自鸣得意地向你介绍,这是我用来做垫被的。而当你听到我准备盖着六件棉衣先凑合睡一晚的时候,你脸上简直是佩服得快要跪下的表情。

你很自然地拍拍我的头:“你这个笨蛋喔,”把手里一个小巧的吹风机往我床上一放,“先把头发吹干吧。”

天色渐渐地黑了下来,窗外高大的洋槐在房间墙壁投下嶙峋摆动的影子。我握着吹风机站在一边,有点发呆地看着你进进出出抱来自己的被子,然后抖开,铺好,压上几压。我注意到昏黄灯光下你洁白的手指,很好看的修长。

因为你,我失去了盖六件棉衣过一个冬天晚上的难得机遇。时至今日,楚放,我也清楚地记得你听到我说这句话时笑得不断捶床的样子。

“夏语晨啊夏语晨,你可真是一支奇葩。”笑完后你一本正经地说。

三。

其实要说到一支奇葩,你才是真正的当仁不让。

是开学后第二天的清早,七点左右我就被震耳欲聋的发动机声音惊醒了。当时半梦半醒中所感觉到的巨大声响让我毫不怀疑楼下正在发动一架飞机。等我揉着眼睛推开窗户,就看见你昂首挺胸的跨在一辆红色机车上,很绅士地向我挥了挥手,然后,带着一路浓郁的黑烟绝尘而去。

我目瞪口呆,虽然我们学校确实大到可以发一趟环线公交,可是,你却是唯一一个在校园骑着机车横冲直撞的人。所以,耀武扬威地骑着它穿过校园时,大家无法不纷纷向你行注目礼。

你像个小孩子一样露出得意的微笑,可是你的得意,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

是在哪一次,开始发现我们就读的这座所谓的“艺术学校”是一个很变态的学校呢?应该是那天吧。

那是你们音乐系的第一堂声乐课,大家被一个个叫上去展示基本功,很多人都带了乐器。你惊讶地发现,在这里,居然可以毫不费力地找到披头士用过的一款贝司。而昂贵高价的名琴,也比比皆是。等到你拿着那把陪了你很多年的老吉他走上台去的时候,有个女生尖叫起来:“哇,这东西发得出声音吗?!”

一片哄笑。

你眼睛里的熠熠光辉悄悄地暗淡下去,胡乱弹了几下,结果,慌忙中还走了调。于是,台下笑得更热闹了。

看到你的时候,我正提着一桶从开水房打来的开水吃力地爬楼梯。你的睫毛轻轻地往下盖,眼里有一种天真的茫然,像是一个孩子突然抓不到最喜欢的彩色糖果。可看到我你还是挤出一个微笑,接过我手里的桶子:“我来。咦,这么重?”你回头看了我一眼,那个眼神的含义很明显:是怜悯,同病相怜的种种。

不要怀疑为什么在这个贵族般的学校会有这样的宿舍,就像象牙塔外,也需要一条鹅卵石的小路一样。那些真正的贵族孩子自然不住在这里,他们有豪华的套间,两人一套,家具电器一应俱全,每天都会有保姆给他们送换洗衣服。可是潘多拉的盒子只有那么大,玫瑰和郁金香填满了它,那里面没有杂草的立足之地。所以杂草只能随便找个角落生存,因为怎么样,它都能活下去。

一整栋古董级的宿舍,其实只住了我和你两个人。所以为什么我们能那么快熟络起来呢?因为这个世界里,只有我们是同类。

四。

04年的夏天,空气里漂浮着厚厚的灼热白浪。可是很多时候,我们会觉得有些冷。那种寒冷感,与季节天气无关。

和我第一次见到的那个笑得天真灿烂的男孩相比,你越来越沉默了。常常,可以看到你浓浓的眉眼间像被黑色铅笔画出来的浅浅阴影。你再也不骑你那辆机车了,因为周末的时候,站在二楼走廊上,便可以看到学校鱼贯而入浩浩荡荡的车队。银色的别克,黑色的凯迪,红色的BMW。它们像一群骄傲又高贵的兽,你在它面前会自然的失语。

和那些坐父母车的王子公主们不同,你们系有一个叫做黎烨的男生,他总是自己开一辆银色的奔驰,找各种机会和你擦身而过。他长得很帅,家世显赫,歌唱得很好,那有什么理由找你碴呢?你苦笑着问我。

也许就因为无聊啊,把践踏别人的自尊当作一种乐趣。

那是你第一次有点吃惊地看着我,然后你笑了笑,摇头:怎么会有这种想法呢,不会的。话刚落音,一个人影就站在了我们坐的饭桌旁。“嘿,你那块木头还能用吗?”黎烨双手撑在桌沿,脸上写满了嘲弄。

你的脸色一下子黯淡下来,站起身来:“语晨,我们走。”我坐着不动,你咬了咬唇,脸色很难看地先走了。你走得很快,一次也没有回头。所以你不知道在你走后,我就恶狠狠地把一碗滚烫的汤泼在黎烨身上,他跳起来,咬牙切齿地挥起拳头,最后又还是收了回去:“看在阿姨叫我照顾你的份上。”他忿忿转身。

是的,我不是什么杂草。之所以住到你的那栋宿舍,是因为我跟爸爸——这所学校的校董之一打赌。他说:你能在那住一个星期,暑假我就送你欧洲环游的机票。为什么第一天连棉被都没有?因为是大小姐,愚蠢得不知人间疾苦,收拾东西的时候只知道收拾漂亮衣服。到最后,是靠着你那两床被阳光晒得松软无比的旧被子得到了一次出生以来她觉得最为珍贵的温暖。

像你讨厌的那些大小姐一样,我也刁蛮,自以为是,什么都不会。曾经的我就是那么一个人。可是,我遇见了你呀。

遇见你,我第一次盖过一床有阳光香味的被子,第一次知道有一种叫做梦想的东西,可以轻易催下人的眼泪来。

我忘记看着你靠在炎炎烈日下一个废弃的亭子栏杆上时,心是怎样狠狠地揪了一下。只是当我听到你大声哼着的歌,看着你的脚尖一下一下在粗糙不平的地面上打着节奏,我突然就觉得:天空变得很大很远,那堂单调又重复的人生大课,也变得很遥远很遥远。而除你之外,这一生中再没有第二个人,能够让我在听他唱歌时有这样的震动。

让我难过的是歌声停下来后你说的一句话,它像一块坚硬冰冷的麻石一样一下子卡在我的心脏,吐不出来也吞不下去。你说:要是还能有第二个人听我唱歌该有多好啊。

楚放,你知道吗?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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