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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法则-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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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努力平稳气息,尽量平稳地对守在我身边的伟人道:“我左肩受了一飞刀,其余地方完好——假如不算刚才滚时擦伤的手臂和膝盖。”自己亦觉察到自己无论是身体还是声音都在剧烈颤抖,连牙齿都在打战,显然是重伤和脱力的后遗症。
伟人声音都变得粗暴起来,对着旁边守护的一兄弟吼道:“去叫死人回来!”
我刚想起单恒远是医学院毕业、又是义字门最高明的医生时,那兄弟飞奔去了。
伟人几乎是把我整个抱在怀里,嘶声道:“老植!”我苦笑道:“你如果要我好好地活下去,就请别再这么凶狠地抖动我的身体——很……很痛的,知不知道?”伟人醒悟过来,稍抑激动的情绪,看看我肩上的飞刀,伸出手来。
我看出他想拔出刀子,忙止道:“别忙,刀子拔出来会加快血液流失,等……等单哥回来……”说到这处,浑身精力都觉正迅速流走。非只左肩,连身体内部都似燃烧起来,炙得生疼,喉间干燥得似要冒烟。鼻腔有辣辣的感觉。
生下来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有如此难受。
伟人放下心来,心情转佳,帮我把蒙面的面条取下来以免碍我呼吸,笑道:“知不知道你刚才的样子多么狠?连我都以为你要去杀了灰狐,结果不到半秒钟,你就乖乖躺下来了。”旋叹道:“今天要不是有你拖住了灰狐,义字门这趟肯定要全军覆没,知否你帮了我多大的忙?”
我连说话亦觉困难,只得默不作声地听他讲道。伟人振奋道:“如果今晚这事传出去,就凭你能把灰狐迫成这个熊样,你的名字肯定会红起来……”
我心里却在想幸好没杀人,同时惊悚于自己刚才的凶狠,亦发觉适才自己竟为之兴奋,虽然是为事所迫,但这心态绝不可助长。
另一方面亦庆幸此时天色,对方再好眼力亦不可能看到我的面孔,否则恐怕自己这一辈子就这么完了。
努力维持精神不涣时单恒远带着兄弟匆匆赶回,立刻开始着手为我处理伤口,口中同时对伟人道:“灰狐竟然在河边准备了车,被他逃了。”
伟人沉声道:“灰狐现在已经不是问题,死人你只要给我弄好老植,其他的我来处理。”顺手将我移入单恒远怀中,起身向剩下的几个兄弟道:“小善兄弟两个留在这儿,其他的跟我来。”
我不明白他要去做什么,艰难提醒:“小心……警察!”刚才这么大动静,这处居民就算不敢出来,亦肯定会暗地里报警,若被耽搁就糟了。
伟人点头表示知道,仍带四人去了。单恒远在耳边道:“这边的小分局我们还不放在心上,如果是龙泉的局子,要到这边至少要半个小时,时间足够了。”又道:“老植你忍着,我要拔刀了!”
七八分钟后伟人回来,人数却多了一倍,顾不得跟我详说,下令道:“走!”
次日我醒来时,浑身都似散了架般既疼又痛还使不上力。身边一人喜道:“植哥你醒了!”伸手扶我半坐起来,把水杯凑到我唇边。我顾不上先谢他,大口吞净杯中水,入口颇甜,却是掺了蜂蜜的甜汤。
一连喝了三大杯我才喘出一口气,向那人道:“谢谢!”
后者慢慢把我放回枕头上,笑道:“植哥你不用客气,要说谢谢应该是我说才对,如果不是你在,现在我们这一批兄弟说不定早下地狱去了。”他面容普通,但脸形颇阔,浓眉大眼,颇有几分英气。
我勉强一笑,看向窗外,愣道:“什么时候了?”
“下午三点十六分,”那兄弟答道,“你睡了将近十二个小时了。”
我骇了一跳,惊道:“啊!还要上课!”便要跳起身来。
那兄弟如我般骇了一跳,慌忙按住我:“植哥你现在可动不得,远哥说你要好好休息,不然对身体会有害的!”我感觉到体内力气几乎全失,颓然躺回:“挨一刀有这么恐怖吗?”
那兄弟露出惊讶之色:“植哥你没在道上混,不知道灰狐的飞刀是多么厉害,能硬捱还安然无事地追杀他半条街,你肯定是第一人。”
我心里仍想着今天的课足足有八节排满,恐怕各个老师的缺席名册上都有了“植渝轩”三个字,毫无得意的心情,苦笑道:“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千万不要叫什么哥不哥的,我都有受宠若惊的感觉了,你可以叫我老植。”
那兄弟答道:“小弟叫孙善,大家都叫我小善的。”我看他面孔,觉他年纪肯定比我还小,点头以应。
他又道:“强哥知道你醒了一定很高兴,我去通知他!”匆匆出门。
趁这空隙我打量了周围一番,却是普通人家的装饰,窗外是个小院,院内停着昨晚我们坐过的面包车。
忽然间想起那三哥老鹰对灰狐的评论,曾说他不及我果断。回想昨晚的情景,大概可以想像到必是灰狐这最擅长偷袭的高手反偷袭了义字门,不但先收拾了先到那边埋伏的人手,更埋伏好等我们这批后来者上钩。
只从这一点来说,一般人或会觉得此人委实高明,但我却感觉到他确实不够果断。
原因在于他“放不下”。
眼前有了唾手可得的利益时,他选择了冒险留下,而且还是在并不完全了解对手实力的情况下,否则不会被我一个人便追砍半条街。换了是我,在这种自己完全有能力脱身的情况下肯定会在该放手时就放手,在知道对手要偷袭自己时或已经收拾了对方第一批人时就撤走。
第二次不果断是在射中我一飞刀后。若换了是我,必会在第二飞刀出手之后立刻逃避,至少亦要重新藏匿——他若如此,根本不会陷入被我追砍的窘局。这一次他是放不下杀我的诱惑,因我已然受伤,表面看来根本毫无胜算。
两次“放不下”,顿成他功亏一篑的主因。
第一卷 基础进程 第四十三章 救命之恩
“吱呀”一声,门开。
伟人大步走进来,我正要打招呼,猛地一愣,只见他身后呼拉拉急步冲进六七人,顿时愕住。
伟人立到床边看看我疑惑的眼神,伸手轻轻在被子上拍了两拍,嘴唇和手掌一起微颤,似想说话,又说不出话来,眼中流露出既开心又心痛的神色。我冲他露出表示一切安好的笑容,因感觉到他对我深切的关心。
他立了片刻,凝住情绪,转身向身后诸人大声道:“是义字门的兄弟都给我林强记住!”他一字一字地道,“是——谁——救——了——我——们——的——命?!”
那七人一齐前俯半埋身体,左膝盖往地上一落,七双手一齐环抱高举过头,掌心互贴在自己另一只手外肘处,高声吼道:“植哥!”
沉浑统一的声音撞击四壁,显出沸人血液的气势。
我吃了一惊,因见连单恒远和刚才的小善都在七人中,想坐起身来,即牵动胸口气息一阵不畅,连连咳嗽。伟人伸手扶我坐起,又拿枕头垫着让我靠到床头,忽地退出一步,亦单膝跪下大声道:“义字门林强、单恒远、孙善、孙威、李中南、吴宗楼、费风、周明学拜谢植哥救命之恩!”
今次我是吃了一惊又一惊,正要说话,伟人霍然而起,向身后沉声道:“‘义’字该如何写,植哥教得很清楚。这次滇帮毒手,大家都给我刻在心里——命只有一条,谁想要取义字门兄弟的命,都必须付出同样的代价!”
众人一起轰然应喏。
我有点儿不知所措,因从未见过这种场面,待想说话时伟人已让众人出了去,只留下单恒远。后者趋前仔细检查我左肩伤处时,伟人已放松脸上表情坐到床的另一边轻轻在我右肩上拍拍,叹了口气。
本来该做这个表情的我被抢了先,顿时哭笑不得,苦笑道:“现在该叹气的是我才对罢?”
伟人眼中射出深刻的感情,摇头道:“你该得到义字门的尊敬——昨晚如果不是你,不要说这几个兄弟,我们肯定连三哥七哥都救不出来。现在……唉。”
话说到这种程度上,我只好道:“其实……嘿……当时我也没多想过什么救人不救人……”
伟人仍在摇头:“正因为你没有多想当时是多么凶险,才更令人尊敬。”顿了一顿,“这才是真正发自内心的义气!‘义字门’如果连‘义’字的写法都记不住,那还叫什么义字门?”
单恒远的手法熟练而轻巧,拆绷带时几乎完全感觉不到伤口痛楚,显出他在这方面确是实力超群。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随口转移话题道:“三哥四哥七哥都没事吧?”不知不觉间,我也随着他称呼那三人,当然绝不是真觉得这三人是我“哥”字辈的。
伟人神色一黯,淡淡道:“去的十一个兄弟,死了六个。本来救了六人出来,但有一个兄弟伤重不治。”左边正重新为我向伤口上抹药的单恒远双手微颤。
他的语气相当平缓,但反更令人感到他内心的伤痛,我费力抬右臂安上他肩膀:“节哀顺变。”
他勉强一笑,顿显得说不出地酸楚。我想安慰却不知如何说起,突想起一事:“对了,昨天扔我飞刀那家伙是不是就是灰狐?”
“除了他之外还有什么人这么狠毒?”伟人声音中透出不尽的恨意。
我强笑道:“那大家总算泉下可以稍安了,因为我砍掉了他几根手指头——他养伤也要养几个月罢……”心中猛地一跳,因昨晚砍人时无暇多想,现在想起第一次这么凶狠地砍掉了别人的手指,浑身俱是一紧。虽然自我安慰当时危险不得不如此,仍是难以释怀。
一时心情沉重如伟人。
他却瞪大眼睛,急问道:“砍掉了哪只手?”我回头看看一如他般呆望来的单恒远,老实回答道:“右手,不过不知道砍掉了哪几根,天色太黑,我只是感觉到刀片划过他右手……”回忆当时情景,猛然醒悟,“是了!应该是拇指和食指!我记得当时砍掉他手里的小刀,顺势就着刀柄划了下去……”
“知否你做了什么?”伟人一把抓住我肩膀,颤声道,“你可能已经毁了滇帮一支臂膀……”
“未必,”我未料到他如此激动,“这人的飞刀技艺已经超出常人可达的境界,那除了一个‘练’字外,更有他本身拥有的天赋为后盾。像这样的飞刀高手,不会因为少去两根指头就逊色多少,何况他还有一只左手完好无损。”
伟人却大摇其头,兴奋道:“失去了拇食指,他还怎么握飞刀?何况有一点你不知道,灰狐当年被三哥连腕砍掉了左手,如今再失去右手两指,这人跟废人再没有区别。嘿,这等于杀了他……”霍地起身,“不行,我要把这消息通知大家!”
次日上午再起床时,左肩仍火辣如燎,但精力已回复大半。我赤着上身起床到院子里走了一圈,呼吸一轮新鲜空气,想起已经整天未回校上课,又呼出一口浊气。上大学前立下的“绝不误课”的雄心,如今却轻意破去,真有点儿觉得惭愧。
进而又想到方妍,这女孩见天给我电话,昨天一整天找不到我,不定现在急成什么样了。
停在院内的面包车已然不在,问过给我换药的单恒远才知车子运了门内受伤的兄弟走,连伟人亦跟了去。
午后本想回校,但单恒远却道:“你左肩的伤不是小事,须得每日换药——回校怎么换?你总不能明目张胆地去找医生罢?这虽然不像强哥的枪伤那么惹人注意,但也差不多了。”
我转念道:“这不是问题。我可以每天在校上课,晚上再回这儿换药,反正两边相隔没多远。”
单恒远仍是摇头:“那不行,别忘了午后必须得换一次——从学校到这儿足有十多里,你总不能把午休两个小时的时间都在路上渡过罢?”
我微微一笑:“早听说桃花山下风景如画,一直没有机会欣赏,正好趁这机会检查一下传言是否属实。”
* * *
生活在城市里的人过节的时候喜欢外游,每每遇上诸如国庆、五一、春节之类的大假总要出去游览;但农村的人却相反。为什么?
我缓步前行中,眼睛溜过远处的青山绿林,大脑忽地飘过那问题。
中间可能会有经济的因素,但更大的原因肯定非只如此。
或者只因为城市不能满足自己对自然渴望的本性——假设人的本性是追求自然的话。而身在乡村之内,则不存在这问题。
但又为什么家乡人对子女的要求却总是脱离农村定居城市?
是因为农村体力活儿重,还是经济发达不及城市?又或传统观念养就了“居民高于农民”的惯性思维?
这里是一个矛盾:城市的人喜欢过农村生活,而农村的人喜欢过城市生活。这不是个别现象,从近年来的报道消息新闻杂志都可以见到类似的内容。
进一步设想:一个从农村来的人,能否适应城市的生活?适应后又会不会像地道的城市居民一样以农村的生活为追求的目标?
这正如家长要求子女读书——为什么不管是学识渊博的知识分子还是从未读过一天书的暴发户均要求子女入校读书学习?难道亦是受古训“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影响吗?
思绪胡乱飘飞,一时头大。我习惯性地摇摇头,藉以抛去杂念,自对嘲笑。
为什么自己没事总爱胡思乱想呢?
快到镇上时,斜对面一个身影吸引住我的目光。
我险些大叫出口:“林同学!”突觉不对,刹住挤上喉咙的声音。虽隔着二十多米的距离,我仍可从她行动僵硬的身形上感觉到她的精神此刻绝对不在周围,显出低落的情绪。
我站住不动,仔细看去。
林芳半垂着头,着了件泥黄色薄衫和黑色长裤,裹着凉鞋的脚有气无力地向前迈——或该说是拖着走——整个人状况颓丧。走近后我吓了一跳,因看到她脸颊上似有泪水。
她直接走过,并未注意到对街有个人在注意自己,从路边转上小道,向桃花山而去。
我想着她脸上的泪水,几疑是否错觉。再抬眼看时,她已步上山门处的台阶,我轻轻按了按左肩被遮在T恤下的伤处,穿街跟去。
毕竟是伤后,才走上百多阶已有心跳剧增的力竭感觉,身体袭来一阵一阵的疲乏。林芳却一改平时的弱女子态,虽慢却不毫不停歇地直登不已。我不断调节呼吸,藉以压低消耗和平衡心律,隔着三十来阶的距离紧跟不放。
走上半山腰处偶一回头间,突然发觉我身后隔了又一个三十多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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