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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火4-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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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隐隐有不好的预感升起。

想必你是不愿意知道了,就是那个让你嗷嗷尖叫的“X狼”!

骗人……我的声音抖得快找不到调了。

因为我熟,所以我知道私下里他们就是一对!你就跟那个笨蛋一样,净做白日梦!

闭嘴!我一脚蹬在了谢安致的车子上。他没料到我突然发疯,没抓稳手柄,自行车一下子翻倒在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

他大吼,你再这样我打你了!

可惜谢安致的威胁只停留在口头,作为小人与女人并存的我,没等他说完就抢先动手了,挥舞着爪子去挠他的脸。那个时候的我,有股说不出的戾气在脑子里乱窜,只想撕烂了眼前这张得意的脸。

这场架打得既难看,又没大的动静。我的两只手腕都被他紧紧钳住了,在有限的距离里我们两个人的脚乱踢,鞋子相互踩得黑不溜秋。

经过发育的男生,在力量上远超过了我,对于这种因为性别日渐显现的差距,使得我的愤怒更加熊熊燃烧。

打不你,我还硬不过你吗?我心一横,使出了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式——拿头撞死他!

我至今弄不清,到底是角度不当,还是操作失误,或者真应了那句文艺青年的肉麻话——“命运的手推我向前”,才会造成那种惨绝人寰的悲剧。

当我大无畏地用自己脑袋撞向眼前那张白皙面孔时,谢安致身体刚好向后一倾,结果我的脸面对面地紧贴住了他的脸,鼻子撞到了鼻子,更不幸地是,我的嘴巴扎扎实实地啃到了他的嘴!

……这个世界是不真实的。

那一刻,我的脑海里有声音突然止不住地重复——你的眼睛像桂圆,你的小嘴像樱桃。你的十指是水葱,你的手臂是莲藕……

我的脑壳在那个时候,确实坏掉了。

(五)那是永无止境的雨天、雨天、雨天……

后来谢安淮问我,那一天我究竟对他哥哥做了什么,因为谢安致是红着眼圈回家的。

我有些得意的说,我为了你,把他打哭了呀!

谢安淮于是更加得意了,哎呀不容易,这是他从小到大都没有过的珍贵经历呢!

我放肆地大笑,心底其实泪流满面。

但谢安淮有一点说对了,被女生强吻了,啃完了还要嫌恶地呸一声,说恶心的,大概会是谢安致这辈子绝无仅有的“珍贵”经历了。

我能拿出很多很多的说辞安慰自己。比如说,初恋都没有好下场,既然如此,通常会在初恋中送出的初吻也很容易是悲剧。而我用必然悲剧的事情,把其他人的悲剧变得更加悲剧化了——如此啰嗦的一通话,旨在阿Q地证明,在这起意外里,对方比我吃亏多啦!

如是一想,我便觉得自己赢了。

只是,重回学校的谢安淮不再提“水晶美人”,我也不去高中部偷看“白面书生”了。谢安致还是那样,众星拱月地当他的小白马,不属于任何一个女生。

我有时会想起那个倒霉的初吻。每多想一次,便觉得尴尬增了一分。

随着我的头发渐长,“白面书生”也毕业了。变成了清汤挂面的我,在那间空荡荡的教室里走了一遭,突然觉得春梦了无痕。

从那以后,我很莫名其妙地回归到了传统好学生的行列,性格的突变好比唱片跳格了一样突然。一直对我采取放牛政策的老爸很是高兴,说我懂事了,青春期人格终于完善了。

因为对什么都觉得无趣了,便开始认真念书。谢安淮吃不准我受到了什么刺激。

我拍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你只有我一个朋友,总有不方便的时候,比如,你是不是该找能陪你一起看三级片的人了?

他慢慢垂下的嘴角像不安的信号,我第一次见到谢安淮露出那样惊茫的神情。

他愣了许久,说,是啊……你也不是长长久久的……其实我以为,有些事情不挑明了,你或许会陪我更长久些……

对于我的建议,谢安淮身体力行,不久便跟一帮小混混蹲在校门口,见露腿穿裙子的女生就吹口哨。

我不喜欢变成这样的谢安淮。

 

连谢安淮都日渐疏远,更何况谢安致了。

只是某天,上学路上突然下起雨来,我冲进校门,不及跑到教学楼,只先去车棚避雨,一抬眼竟然看到谢安致也在。

我们一前一后站着,各自把头扭向一边的雨幕。

雨声的喧嚣比不过寂静时心脏的鼓噪。

我只好扭头问,你也没带伞吗?

谢安致明显地愣了一下,轻应了一声,片刻后,冲进了雨里。

那是一个雨季的开端。

然后便是漫无止境的雨天、雨天、雨天……

时间一直到我们升上了初三,那个时候连“水晶美人”也不在了。谢安致是初中部的学生会主席,而谢安淮是初中部的不良老大。一对双胞胎,相互背离的形象,引得低年级女生们嗷嗷狼叫。受益于所谓“光与影”双人组效应,一向没女人缘的谢安淮终于翻身了,许多女生包围在他身边。我想,他再不是小学时只有我一个朋友的孤独儿童了,将来会有很多很多的爱。

其实我挺后悔那个时候为什么要疏远了谢安淮,如果我有好好地拉住他,后来的事情或许不会那么糟糕。

(六)“光与影”的少年,其实他们彼此相爱的吧?

那个时候,学校发生了考前偷试卷的事情,教务处的柜子被撬开了。

学校怀疑到了谢安淮与他那帮混混朋友身上,但是没有言明。第二次的时候,学校放出风声说,试卷由各任课老师保管,同学们不可以进教室办公室。结果第二天傍晚,谢安淮就被守候多时的老师堵在了办公室里。

不是我!我成绩就那样了,偷了试卷做什么?我分数高了你们谁会相信我?被当作嫌疑人的谢安淮对着老师大吼。

那你偷偷进办公室做什么?

老子要去山脚下烤番薯,进来拿点引火的报纸。

噗……办公室的窗上层层叠趴着的学生都笑了,这世上总不缺爱八卦的人。

谢安淮的理由听起来很滑稽,但我觉得那绝对是真的。他即便当上了混混老大,内里还是没有改变,依然如此脱线。

我担忧地挤在门口。谢安淮与教导主任还有其他老师争执不下,他那样糟糕的态度迟早会害死他的。

走廊上,有熟悉的身影带着一个中年人急匆匆而来。大家像摩西过红海一样自动分出道来让他过去。

匆忙而来的正是谢安致,带着谢爸爸。

进了门,谢爸爸二话不说,一个巴掌拍得谢安淮转了180度。一直怒气冲冲的老师们这下反而拼命地阻拦谢爸爸了。

反正你们都不信我是吧?谢安淮愤恨地爬起,瞪了谢安致一眼,便转身冲出门。

我一直等在门口,伸手去阻拦谢安淮,却被他一掌推开了。

他的背影迅速消失在了楼梯口。

老师不是最宠你的吗?他是你弟弟,你就不能帮着说两句好话吗?我转而朝谢安致大声吼道。

谢安致也恼怒,每次他一有事,我爸我妈就赶来擦屁股,就没见他们对我这么上心过!我们全家都操心他一个还不够吗?真是会哭的小孩有奶吃!

我哑口了。直至那一刻,我才突然意识到,不是只有谢安淮羡慕哥哥的万千宠爱,谢安致同样也会羡慕弟弟分走了父母太多的眼光。也许在出生前,在母胎里他们就已经习惯了抢夺,用相依相偎的姿势。

当天夜里,天下大雨。穿着雨衣,打着手电筒的谢安致突然来到我家,询问我知道谢安淮的下落吗。

他离家出走了。谢安致面无表情地说。

那天夜里,我也参与了搜索。打着手电筒,声嘶力竭地在学校后山上喊着。

上山是谢安致的主意。他说他觉得那个混小子铁定躲在这座山上。

其他人深信不疑,认为这是双胞胎之间的直觉。

安致,你不是头痛吗,先回家休息吧。同行有人说。

谢安致捂着额头,咬牙切齿地说,我要把那个小子找出来,然后砍死他。

雨淋湿了他的额发,一缕缕黏在一起,露出黑白分明的眼睛。我摸出干毛巾,让他擦拭不断滚落的雨水。

你……头痛怎么样了?我有些不安地问。

谢安致突然深深地盯着我,双胞胎之间的感应,你信不信?

真的有,这么奇妙的事情?

那个王八蛋,八成哪里撞到头了!

我们是在快天明的时候把谢安淮找到的,这个浑蛋掉下了一个滚坡,因为下雨路滑,他便待在下面可以遮雨的岩石下不动,让我们找得死去活来。

但不可思议的是,谢安淮真的撞到了额头。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的额角凝聚着一块触目惊心的褐色。

我们慌慌地打着手电筒照他,喊着不要怕不要怕的时候,谢安致已经哧溜一声滑了下去。

事后为了把那两个人弄上来,大人们费了好大的功夫。谢安致其实不必跟着下去的,我只能解释为他一时头脑发热。“光与影”的少年,其实他们彼此相爱的吧?再不对盘的兄弟,在以为有危难的那一刻,几乎是本能地来到对方身边。

至于来到对方身边后嘛……我们在陡坡上伤神的时候,下面那两人,挤在小小岩石下,掐得嗷嗷叫。

这对激烈相爱着的双生子。

争吵到后来,兄弟俩竟然爆出了叫我无地自容的对话——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亲了她!

明明是她强迫我的好吗?

……我想消失,呜呜。

(七)双星有约,我要停留了哪一个?

那场骚动过去后,谢安淮回到班上,又搬回到了我身边的位子。

看着身侧那张笑眯眯的脸,我的目光在他那张清俊的脸上游走了一遍,笑着说,你们总算是做了双胞胎兄弟会做的事情了。

交换身份好玩吗?谢安致?

即使穿了弟弟的衣服,梳了一样的发型,还在脑门上贴纱布,但还是骗不过我的火眼金睛。

谢安致的笑容像穿透了薄雾的朝阳。

你果然能认出来,他说。

但是,你知道吗?我跟安淮,我们的喜好从小就一样。不论事,还是人。

是的。我明白。

有时候,喜欢并不是以谁陪在谁身边时间多为计量的。

谢安淮喜欢的是那个踩着七彩云朵,将他寂寞里解救出来的英雄,并报答以爱情,可他现在不孤寂了。

看谢安致那淡然的笑容,我忽然决定吓死他算了。

我俯下身,把脑袋藏在课桌后,悄声说,喂,其实我一直都很喜欢你。

但谢安致比我更厉害,因为最后反而是我被他唬住了。

他神色不变,低下头亲了亲我的脸颊,低声说,我也是。

记忆里暖暖的伤
时间:2010…4…16  来源:花火201004A 作者:秦斯然 字体: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默认   【加入收藏】  热度:292 

她用这一个拥抱与她的少年回忆作别,作别她对江锐没有缘由的纯真爱恋,作别她最无瑕岁月里的流光碎影。 

一、

盛繁星有点局促地给潘小西看她新男友的相片,玩笑口吻中隐约带点忐忑:“当然没有林彦帅,不过对我很好——我就是看重他人好。”

潘小西也说不上开心还是不开心,拿着相片仔细端详了一会儿,微笑着说:“那很好啊,真的,只要你开心。”

盛繁星已经可以主动坦然地谈起林彦,虽然神情当中并不是不惆怅。

小时候天马行空般肆意任性的日子过去了,还能有这么一个人,安定地,温和地,予她以宽厚和依靠,已经不易,值得珍惜。

这家机场附近的咖啡馆满嵌着落地窗,轩敞明亮,外面大片的蔷薇花累累缀了满墙。春末夏初,正是这座城市最鲜艳最明媚的季节。盛繁星自实习单位直接赶来,大红掐腰宽摆连衣裙,垂肩的蓬松卷发——看上去已经是职业白领般的伶俐精光。

可是潘小西还是记得她高中时的样子:穿校服,扎马尾辫,一双清水眸子,安静地笑着看人,不怎么说话。

那时候高一开学没多久,回家的路上,潘小西说起新同桌盛繁星,赞不绝口。林彦说;“人家南方的女孩子就是不一样——哪像你,这么疯疯癫癫的。”

那时候的潘小西留很短的头发,男孩般伶俐泼辣。听了这话,她倒也不生气,满眼笑意、促狭地看着他,说:“看在多年交情的份上,用不用我替你约繁星出来玩?”

潘小西有多少岁,认得林彦和江锐就有多少年。他们是邻居是同学,是知根知底的亲密老友—— 所以她怎么会猜不到林彦的心思,又怎么会不努力把盛繁星拉拢到他们的阵营里来?

盛繁星第一次和他们出来玩,是约在学校里的小篮球场。江锐打球累了坐在一边,微微仰头,没个正经的腔调,说:“烦心?你怎么起了这么个名儿啊?”

盛繁星是江苏人,高一时随爸妈调动迁到北方来。那时候还带点轻微的南方口音,前后鼻音分得含混。

林彦听了就重重一拳敲在他肩上:“胡说什么呢?人家叫繁星,繁星春水的那个‘繁星’。”

二、

盛繁星说:“江锐真值得你这么喜欢?都这个时候了,你自己要想想清楚。”

潘小西又何尝不明白。喜欢他什么啊?想想连自己都觉得惊诧。

他并非什么英俊多才的翩翩少年,无论时光如何变迁,仍然让人满心温存念念不忘——不过是极寻常的一个大男生,永远的漫不经心,嘴上又从来不肯让人。中学里被她拖着一起回家耽误了打球,他也能发牢骚发一路,说:“劫财劫色你哪样也不占,非叫上我一起干什么?万一碰上了女流氓,没准还得你来解救我。”

他俩只要一遇到就像两个小朋友,免不了磕碰和吵闹——可隔一会儿又忘记了,感情还是好得不得了。从小到大认得十来年,习惯了亲密无间、胸无芥蒂,她从没觉得对他有什么不同的感觉。

初中时年级里都说江锐和邻班的班花谈恋爱。当时潘小西听了也并不觉得怎么样,还专门跑过去问:“你眼睛瞎了,看上她什么啊?长得好看,还是胸大?”

她小小年纪的口无遮拦。就连江锐那么大喇喇的人听了都一时愣住,胀红了脸,半晌,他狠狠地推她一把,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你到底是不是女的啊?”

她就是一直太不像个女孩子——至少不像他会喜欢的那种女孩子。他喜欢的女生,大概要像隔壁班的班花施柔,永远娇嗲嗲地带着三分笑,或者也要像盛繁星,大家闺秀似的,文秀安静。潘小西从小泼辣惯了,假小子似的大大咧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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