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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流-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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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叫他小黑,是因为他的手很黑,和荷兰的手下火并的当天,小黑戴着眼镜冲杀在最前,加长割纱刀在阳光下闪过一道属于冬天的寒芒,他冲过的地方就象巨浪在冲开堤坝,卑田院的马崽们纷纷败落,除了荷兰带回的几个马崽顶了上去之外,其他人都被震慑住了,当卑田院的红棍们看到了所有路角和街的尽头涌出的手持长刀的人流时,卑田院的红棍们第一个念头就是转身跑,小黑的长刀就象落日圆,他的目光中是肆无忌惮的血腥,几个没有逃跑留下来撑场面的荷兰太保的马崽全被他一一斩倒,他的悍勇震惊了天都。

后来公安机关也曾经想介入,但被纺织厂的领导们一手压了一下,说这是人民内部矛盾,要内部解决,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

荷兰太保踌躇满志,谁曾想出师未及,就遭到了个当头炮,他当然咽不下这口气。荷兰带齐了人马,又和小黑重新邀战,这次他带上了新收的新疆人,全部清一色的库车钢刀,又拿上了青海化隆的土造手枪,一心想把面子挣回来,谁知道到了当天居然没打得起来。

原因说来也简单。

小黑他们居然也有枪!而且是正版的五四手枪,带着长长的枪纲,枪纲是一种牛皮的绳子,以前的公安怕手枪会丢失,所以每个人都有条枪纲系在枪柄上,后来这个传统渐渐丢失了。荷兰当场就头皮炸开了,这种枪不是他的土造五四,枪身上有隐约的编号,茶兰心知这肯定是纺织厂内部保卫科的枪了,荷兰太保的心里恨开了花。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没什么必要再斗下去了,荷兰的火器并没有收到应有的威慑效果,而对方的枪显然也只是以威吓为主,两帮人最后只得悻悻地各自收场,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谁都不是道明臣,谁也不会把火并当成儿戏。

荷兰实则上是吃了个闷亏,也就拉倒不提。架势堂的人马曾经不信邪,也想去试试,结果也被小黑砍了个屁滚尿流。小黑不同于一般的玩主,打归打,他还找人托话给两大帮派,说愿意出五万一年买个平安。这句话其实也就是给两个大帮派一个台阶下,谁也不缺这五万一年,但是这话的用处却不仅仅是五万块这么简单,道上的老油条们全竖起了大拇指说:“这个小黑手腕真是妙!”一句简单的话,就把和两个帮派之间的恩怨给化解了,而且又不失面子。刘思甜和老坝头只好答应,不答应又能怎么办?

小黑一下子跃居成了天流氓的新贵,成了年轻人的偶像,大家没有敢再叫他小黑,纷纷改口叫他黑大。南城的势力又更名成了原来的加里森恨死队的旧称号,每个人都在南城刮目相看,大家都想不明白,这个小伙子不显山不露水的,怎么就这蹦了出来了?很多时候人就是这样,越是想不明白的事偏偏往死里动脑筋,小黑对自己的评价就很简单:“怀才就和怀孕是一样的道理,得时间久点才能看出来!”

他说这话的时候露出了雪白的牙齿,还笑了一下,风吹拂他的自来卷头发,他的头发蓄得很长,好多看到这一幕的人都觉得小黑的将来不可限量,因为他身上有股说不出的味道,他眼角偶尔露出的俾睨天下的气势,让人从心底中折服。

就在天都黑社会帮派为了名利在上演着风云突变的大转变的时候,道明臣被喧嚣给遗忘了。很多人本以为以道明臣的个性,必然会残酷报复,问题是报复谁呢?菜刀队的罪魁祸首已经死了,而他的徒弟除了个小贝不知所踪之外,剩下的全进了苦窑,以往白马啸西风的红胡子也象是一夜间不见了,朝鲜族人全自立旗号,现在的他只剩下身边的青衣还在,可青衣只是原先望厦路的一个小地霸而已,麾就这么几十号人马,又能翻起什么大浪来?

值得一提的是,朝鲜族人知道道明臣回来之后,一股脑又投奔了荷兰太保的麾下,每个月按照例子给钱,荷兰太保虽然和小黑开战能源成,但那天展现的强大火力,也让很多道上的朋友心折不已。

荷兰很欣然地接受了这一切。

老坝头据说是没同意,还和荷兰太吵了一架,听说荷兰还骂了老坝头几句很难听的话,不过事后,这两个当事人都断然否认了这一点。

所有的人还以为道明臣会有点什么动作,大家都想当然的这么认为着,但是道明臣让他们失望了。

回来之后,道明臣就去了市局的刑事侦察队去了一趟,然后就哪里再也没去,整天就是坐在纣臣墩的山脚下喝酒抽烟,他的脸上写满了茫然和懵懂。

刑警给他的答案让他崩溃了。没有不透风的墙,自从菜刀队被打散之后,从菜刀队内部传出来的消息彻底证明了菜刀队压根就没有干这件事,和道明臣一样,菜刀队也是受害人,也是一个高深的阴谋家背后操纵着的木偶,这个高深的阴谋家一石二鸟,巧妙地使用着菜刀队和道明臣之间的恩怨,就将两个天都闻名的帮会一个弄垮,一个弄残。荷花家被灭门这起特大血案的背后里难以想象的诡谲内情和其中隐伏着的曲折,一综合之后,让聪明的道明臣一眼就看透了,可是他实在是想不明白,是什么人,这么的居心叵测,这么的用心良苦,非要将他置之死地,不得翻身。而且居然还能够隐藏得这么深让他无从追查。

公安没能查到线索,更不要说是他了。

无从着力的茫然,让一向英明神武的首明臣彻底丢失了自我,都说酗酒可以让人忘掉一切,但道明臣的酒喝得越多,却越清醒,仇恨燃烧着他的内心,随着酒精的沸腾,几乎将他融化。

道大海和蕾蕾来看过他好几次,开着豪华的小车,道明臣自始自终没有回头看过他们哪怕一眼,道大海很失落地走了,他们父子之间唯一一次可以好好复合的机会被错过了。

道上的朋友们在等待了很久之后,无不惋惜地下了结论:这个人完蛋了!

道明臣昙花一现般的灿烂让很多人唏嘘不已。大家都觉得这次如果不是对他的刺激过大,他绝对不会这么沉沦下去,有很多人也觉得道明臣这个人太过重情义了,如果他不对情义看得这么重,也许就不会这么的痛苦了。

道上的朋友的的说:嗨,小月经是个好人,却不是个好流氓!

道上也有另外的朋友是这么说的:狗屁,这货算什么东西,看他以前猖狂的鸟样就烦,现在他妈的二B了吧?哈哈……

大家都对以前印象里的神一样的人物蜕变成了一个凡人而感到有种莫名畅快的解脱感。原来大名鼎鼎的月经哥也会这样啊!

没有人能了解道明臣内心的痛苦,只有青衣除外。

龙腾已经到了悬崖的边缘,西城街面上已经多了好多陌生而又彪悍的面孔招摇过市,以前蛰伏的小地霸们也开始象过了门的新娘一样抛头露面了,荷兰太保手下的新疆人烤肉摊子在西城彪乎乎地摆成了一条边,蒲扇扇起的星火遮蔽了半边的星空。

道明臣每天还是喝酒,发呆,再喝酒,再发呆。他不敢想,也不愿意去想了,再强大的人也必须要有一个目标,尤其象道明臣这样的人,快意恩仇是他的性格,不过有仇却不知道怎么报,不知道该找谁报,对道明臣这样的人来说实在是最大的折磨,从上到肉体上都是。

青衣每天要忙着外面的事,还要照顾道明臣,心力憔悴,她和道明臣都一下变得苍老了许多,龙腾已经名存实亡了,道上有很多小朋友都放言出来说,要把道明臣给砍了!小字号出来混,最好的办法就是搞掉一个成名已久的大哥,一下子叫响名气。这是捷径,也是不归路。有许多成名小哥就是挂在了这些刚刚出道的小字号手里。也有很多的小字号,扑通一声被江湖的浪潮卷翻。

道明臣这样的落寞猛虎正是很多小字号的目标,他这样的曾经风云一时的大哥,有名气,也有辉煌的过去,放倒了他,就等于拥有了他的功劳薄。

青衣也听说了,每天她都派几个最得力的红棍,掖着两尺半的长刀,悄悄地跟随着道明臣,以防万一。外面的风雨已经侵入了西城,青衣没有丝毫的畏惧。青衣最怕的是道明臣会就这么沉沦下去,她的心里真的很怕很怕。

和道明臣一起回来的几个战友,看到了道明臣的模样,也想不出有什么办法来解决,知道了大牛和张枫他们都在天津,这几个战友也就去了天津,他们想去顺便看看大牛张枫,也顺带着问问该怎么办,大家现在的处境都很茫然,其实青衣在内心很想他们留下来帮自己一把,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开口挽留。

青衣没有求人的习惯。

原本如果没有发生一件事的话,宿云微也许能得意的看着自己最大的敌人——道明臣郁郁而终,但是,还是应了那句老话,天不从人愿。

道明臣毕竟是——道明臣!

第一百零二章 祸兮?福兮?

“纹身其实就是江湖的烙印,有了它,你一辈子就是江湖中人了,永远也不要想逃避。”——老坝头没说出的话。

就在天都市的南城小黑哥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时候,又一条猛虎终于从沉睡中惊醒了。

这条猛虎就是道明臣。

关于道明臣怎么走出自己的心理阴影,这事说起来还有点曲折。

天都的夏天转眼间就好象来到了,就在大家都在光着膀子聊天打屁,小女孩都相邀着第二天一起穿花裙子一起上学的时候,疤爷的尸体被发现了。

发现疤爷尸体的是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渔民,渔民和自己的儿子老婆驾驶着一条挂桨机船,每天日起而作,日落而息,生活的古井无澜,与世无争。

这天渔民在海上徘徊了好久,一网一网撒下去,可收成却一直不怎么尽如人意,除了几条小鲳扁鱼和几只青蟹之外,收获寥寥。无可奈何之下,渔民只得掉转船头,驶到了近海准备收工,十七八的儿子不信邪,劝他再下最后一网,渔民拗不过自己的独生子,也就答应了。渔民当时还和自己的儿子开玩笑,说说不定能网住一网走私贩子沉在海里的水货那啥的。那时候已经开始有了一些走私贩子鬼祟的身影开始出现在了天都海域了,渔民中间就曾经有人在海上拣到过漂浮的包裹什么的,里面尽是外国手表啊什么的,外国手表不怕进水,在水里走得刷刷的快,比国产的梅花好多了去了,一到夜里还能发光,渔民位都觉得有点眼红那个运气好的没治的家伙。

一网下去了,一提溜,网里面沉甸甸地一团,渔民自己使了半天的力气,还是觉得太沉了拎不动,儿子也卷起了袖子和自己老子并肩作战,虎头虎脑的后生很足,用力一拖,渔民但觉手上开始悠悠地有了股上浮的快感,渔民很开心,他以为捕到了真鲷了。真鲷是一种很大很贵重的鱼,价钱很高,天都海域原来盛产,后来滥捕成风,接近九十年代的时候已经几乎绝迹了。

在渔民和儿子的吆喝声里,硕大的汗珠摔在甲板上,落成了幸福的八瓣。渔民的老婆也提着猎叉来准备搭把手,她准备在真鲷浮水的一瞬间,用叉子叉死真鲷,那玩意很值钱,渔民老婆不想到手的钞票再做什么徒劳的挣扎。

一个巨大的物事拖上了海面,白皙体形象个纺锤,从下往上,科难以看出名堂,反正不是真鲷。

“啥玩意儿?”渔民的儿子探了探脑袋,不觉有点泄气。

“孩子他妈,那是啥?”渔民赶紧把网绳在手上又缠上了两道,网绳把他黎黑的手勒出两道深深的鼓肉。

“他爸,看不出来,倒有点象浮尸!”女人把身子探出了船沿,仔细辩认了一下说道。

“浮尸?”渔民的眉眼笑成了一朵灿烂的菊花:“快拖上来!”

“来勒!”儿子得意地答应了一声。

海上的渔民其实并不害怕浮尸,浮尸中有很多人是因为失足落水,或是自杀的,渔民们其实很喜欢碰上这样的尸体,是什么原因呢?我来细细给大家讲上一讲。当时的社会上,有种鱼叫做鳗鱼,鳗鱼是江海洄游鱼种,一度曾经很流行很流行于中国人的餐桌之上。因为鳗鱼的繁殖迅速,而且生长周期短,所以很容易赚钱,捕获鳗鱼苗也就成了很多渔民的重中之重的规划。而鳗鱼这东西很奇怪,它是以腐食为生的,所以产卵时也喜欢将卵子产在腐烂的人畜尸体上,这样的话,小鳗鱼在生长的初期就可以有充足的食物,又可以逃避天敌的攻击。江海之上的渔民们根据这个特点,对于江面海面上漂浮着的人畜的尸体,总要用钩子来钩一下看看,看看有没有“软黄金”的踪迹。(软黄金就是鳗鱼苗的别名。)

看到有具浮尸,这家渔民怎么能不开心?

拖上船的浮尸让这家渔民的欣喜化作了乌有。以往的浮尸这家人又不是没见过,不过从没看过这么凄惨的,整具尸体已经膨胀得几乎不成人形,而象是鼓胀着的汽球,只有从他凸出眼眶的眼珠还可以勉强看出他是一个人,身上的肉白花花的溢着难闻的水汁,身体还“噗嗤噗嗤”地往外冒着汽体,脖子上还缠着一道铅丝,铅丝将庞大的身躯和脑袋勒成了一个难看的几何图形,就象是个种成了畸形的葫芦,铅丝的那一截有个晶亮的断茬,斜着指向了天空,显然是个被人杀害之后沉到了水底的。

“妈呀!”渔民一家一屁股坐在了甲板上,脑海里登时变成了一片空白。

无巧不成书,这时候有另外一条相熟的渔船也打这儿过,正好看到这一幕。要不是有人看到的话,渔民一家百分之一百会将尸体再扔进那茫茫而未知的大海,孝敬龙王老爷。

得到消息的公安迅速果断地进行了立案侦察。尸体已经鼓胀得不成模样了,把来验尸的法医自己先弄得吐了个昏天黑地荤素不分。尸体上胳臂上的龙盘剑纹身给公安带了一线转机,起码基本上可以肯定这个人十有八九是个帮会分子了,天都的帮会里,纹身规矩还是可以有据可查的,于是在市局局长的授意之下,天都最老资格的流氓老坝头被请进了刑大,好好的给公安同志们上了一堂纹身普及宣传课。

“纹身很有讲究,我细说起来一天也讲不完。简单的给各位警官同志介绍一下其中的种类吧。纹骷髅的是杀过人的杀手,纹玫瑰花的是强奸犯,纹龙的一般是大哥级别的人物,纹虎豹一类猛兽的一般是青棍红棍级别的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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