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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文资料-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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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或参与制订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委组织部设8个职能科(室),代管县委组织员组。
(一)办公室
协助部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搞好综合协调、督查、服务。主管信息工作,办好《大悟组织工作》和大悟党建网,及时反映组织工作的动态和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全县组工信息指导;主管信访工作,做好各类信访件的处理和接待工作,负责全县组织系统信访工作指导;主管文字综合、文件审核和文印工作;主管文书档案、文电处理工作;负责部办公会会务组织、记录和会议决策事项的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调查了解组织工作的情况,及时向部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保障机关日常工作的有效运转;负责机关财务、值勤、固定资产、基本建设、环境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的规划、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
(二)干部科
负责全县干部工作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以及干部工作有关问题的综合、协调、研究与指导;负责各乡镇、县直部办委局、群团及局级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它副局级以上干部的选拔、考察、调整配备;负责各乡镇、县直部办委局、群团及局级企事业单位部分股级干部的考察配备;备案管理各乡镇、县直局级单位中层干部,承办上级有关部门为主管理的局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的协管业务;抓好非党干部、妇女干部的考察、选拔、使用等工作;参与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和群团代表会的筹备工作,指导各乡镇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承办审批各乡镇党代会、人代会方案;负责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及群团组织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具体组织承办县委管理的干部及各乡镇、县直党群部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干部工资的报批、审批、奖励晋级、转移手续和到龄干部的退休报批、审批手续;负责干部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认定、更正的报批、审批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因工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干部年报和统计分析,以及部分干部的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干部计划和各乡镇、县直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的核定,以及新进机关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推行公务员制度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制定全县青年干部的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县级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培养和管理;负责全县乡局级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调整补充、培养教育和管理;做好选调生工作。
(三)干部监督科
负责对选拔任用干部的检查监督和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负责对《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定》、干部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办理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信访件;做好有关干部信访和举报工作,提出加强对选用干部工作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建议;做好“特殊时期”、“动乱”中犯有错误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以及干部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审批工作。
(四)组织科
负责党的基层建设设置的审查、报批和指导;抓好全县农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街道等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研究和提出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了解掌握乡局级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建设的意见;了解掌握乡局级党委自身建设的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的意见;研究、指导党组织的设置,特别是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完成市委组织部组织下达的调研课题;负责起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文件和上报材料等工作。
(五)调研科
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重要方针、政策的综合研究;调查了解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为部领导决策提供意见和方案;承担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和指导;完成市委组织部下达的调研课题;承担部领导交办的文稿草拟等工作。
(六)干教科
负责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协调、检查乡镇和县直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及办班方案;协调、组织县委管理的各层次干部的培训;选调有关学员参加培训;负责审批党校系统干部培训有关班次的计划安排,并参与有关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指导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负责组织部分干部的外出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工作。
(七)人才科
按照党管人才的要求,发挥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作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及相关协调事项;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了解掌握全县人才工作总体情况,负责人才工作的理论研究和综合调研,制定或参与制定、完善全县人才工作政策、规定,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和完善联系制度及人才信息管理系统,承担全县优秀专家、拔尖人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选拔、管理、调整工作;组织开展活动,积极探索为各类人才服务的有效途径,为专家科技成果转化做好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情况和人才信息、数据的综合、汇总及发布,宣传党的人才政策和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掌握各类人才队伍现状,抓好各类人才库的建设和应用。
(八)电教室
负责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实施、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党员电教网络的建设、管理,负责电教设施配置和管理的宏观指导;负责党员教育电教片的创作、摄制、发行和上级组织部门推荐的影视教材的复制、交流及发行、播放、收看工作;开展党建先进典型宣传,负责电视和网上党建栏目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九)县委组织员组
根据上级政策,负责制定全县党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规划、检查,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搞好党费收缴管理,指导开展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抓好优秀党员的表彰和宣传;办理接受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党内统计年报和分析工作。
二、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
(一)总体职能
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综合管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主管县政府日常政务工作,实施行政指挥和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承办州政府工作决策在我县的行政工作和县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文稿起草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县政府办理的事项及反馈工作;
2。承办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的办理、送审和报批工作;
3。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反馈工作;
4。起草、送审、印发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文件,检查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执行县政府决定、指示、文件的情况,并负责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5。为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和讲话提供文稿资料;
6。协调各部门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7。承担县政府领导决策所需的调查研究和信息工作;
8。根据领导指示,组织协调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9。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10。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1。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电报、文件、函件、简报的收发、印制、清退、归档、保密和管理;
12。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
13。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14。负责县政府领导交待、安排的接待工作;
15。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应诉的规划和协调工作;
16。负责县政府外事、侨务工作;
17。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行政科
组织协调办公室政务,管好事务,协助办公室主任抓好办公室内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根据主任安排,组织好办公室全体会议、业务学习、政治学习和其他文化娱乐活动;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各类文件的把关、验印、发送、存档工作以及乡镇、部门报送文件的收发、传递工作;负责上级及兄弟单位的接待工作;协调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机要保密以及劳动工资、人事年报、卫生、车辆、财产、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目标责任考评、总评及上报工作。
秘书科
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综合材料、领导讲话稿、公务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的组织、纪录和纪要的起草工作;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所联系领导分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综合调研活动。
督办科
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对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县人代会、县经济工作会、县政府全体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决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县政府领导批办、交办的事项;督促办理上级政府转交本县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全国、省、市政协委员提案及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督促检查上级党政机关转来的批示件、查办件的落实情况。
法制科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清理、备案及汇总等工作;指导、协调本级政府所属部门开展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实施和宣传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以及承办本级政府委托的行政应诉代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办理本级或上级政府法制机构交办的有关法律事宜。
信息科
负责全县以及外省市区县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重要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和储存;编辑出刊《X县政务信息》、《要情信息》、《X县上报信息》、《新闻摘要》、《政府工作大事记》等;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和信息工作的业务指导,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县政府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信息调研。
外事办
贯彻执行中央的外事方针、政策及省、市、县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会同县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负责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和邀请国外、港澳人员来访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对出国(境)人员进行有关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负责接待来本县访问的重要外宾,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的外宾接待和管理工作;管理采访的外国记者,负责做好外国记者采访的接待工作;协助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的外事教育工作。
国家级正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级副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省部级正职: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省部级副职:中共中央纪委常委,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厅局(地)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厅局(地)副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县处级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有正县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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