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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后恩仇-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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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直勾勾的注视着自己双手,像是一个古玩家在鉴赏他最心爱的古物一样,良久,良久——

一声疯狂的大叫蓦然出自哈察口中,他欣喜欲狂的自地上跳起,又因支持不住,而倒了下来,于是,他在地上爬、滚、四肢乱舞,时而大笑,时而痛哭,像一个悲喜超过负荷的三岁稚童。

楚云安静的卓立一旁,嘴角泛着安详的微笑,微笑中透着慰藉,也漾着愉快。

哈察忽然跪在地上,以一张涕泪泗流的面孔埋入沙中,全身匍匐,双臂高举,口中诚挚的高呼:

“神啊,感激你赐给哈察重生,感激你遣使一位有无限力量的奇人治愈哈察的大麻疯……”

他祈祷甫毕,又匍匐至楚云脚下,如雨点似的亲吻着楚云的足尖,恳切的仰起面孔,真挚的道:

“父母赐给哈察生命,而大麻疯又要夺去哈察的生命,而最后,却由你自绝症中救回了哈察,主人,自今而后,哈察便是你的奴仆了,你的跟从,你财产的一部分……因为哈察今后的一切,完全是你的赐予。”

楚云轻轻将手抚住他的右肩,沉声道:

“哈察,别这样说,我会待你如友,而你更会似一个朋友那样自由……”

一阵鼓噪喧哗之声,随着一群蓬头垢面,连滚带爬的麻疯患者,有如潮水般涌向楚云而至,含混不清,有如呻吟般的哀吼四面响起:

“救救我啊,我是最可怜的麻疯病人……”

“我们相信了,你是神的使者啊……”

“天啊,救救我,救救我……”

楚云有些惊愕的高举双手,大叫道:

“各位朋友,慢慢来,慢慢来,不要慌,请注意我只能治疗三年以下的麻疯患者……”

喧嚷的鼓噪,随即又淹没了楚云的声音——

沙漠仍是炙热与一望无际的,金黄色的沙粒如一颗颗的火钻,散发着刺目的光辉与热力。

楚云牵着坐骑,疲惫的在沙地上踽踽行走,他身后,尚跟着一个魁梧得如一头巨牛般的异装大汉——哈察。

楚云回头向身后一望,吁了口气:

“哈察,这两天来,我总算尽了最大努力,不但治好三十多个三年以下的麻疯患者,甚至连六七个患病超过三年的病人也治愈了,现在,我们离开那麻疯谷有多远了?”

哈察迈动那双沉重的牛皮靴,急急跟上两步,恭敬的道:

“主人,我们离开麻疯谷已有十多里了,不知主人要到哪里去?”

楚云伸手抹去脸上汗渍,低声道:

“哈察,你可知道有个拐子湖么?”

哈察像忽然想起一件事似的跳了起来,急声道:

“对了,主人不提,我倒险些忘了,主人啊,你为我治病时用的那枚指环,是否名叫‘喉罗指环’?还有你身上佩的长剑,是否名叫‘苦心黑龙’?”

楚云闻言之下,微微一怔,奇道:

“咦,你怎么知道?连我都不晓得这指环和长剑的名字呢。”

哈察又向楚云索来指环细细一瞧,再把着长剑端详了片刻,连连点头道:

“不错,不错,是了,一定是了,这便是五年前那摔了我一跤的奇装老人告诉我的东西……”

他没头没脑的一讲,更使楚云满头雾水,急切的问道:

“哈察,到底是怎么回事,你说得详细一点!”

哈察双手奉还指环,追忆的道:

“主人,老实说,前天被你打败,那是我第二次吃亏,在五年之前,当我正要参加蒙古各旗联盟摔角大会之前不久,在一次酒醉之后,借着酒兴一连摔翻了二十多个牧羊人,而就在此时,一个全身黑衣,胸前背后各绣有一枚金色太阳的六旬老人飘然而至,讽笑我只有一身笨力气,专门欺侮老实人,我那时骄狂无比,自大己极,大怒之下,便与那异装老人打了起来——”

楚云一笑道:

“于是,你输了?”

哈察面上一热,有些微窘道:

“是的,摔不了几个式子,我便被他跌翻地下,但是,他的技艺及手法我却十分佩服,因此反而成了朋友,我们握手言欢,喝了一夜,他大约酒后异常兴奋,不但授予我极多摔跤秘技,还告诉我他是出来寻访他们的首领,而他们的首领已失踪了四十多年了,他更托我留心携有‘喉罗指环’及‘苦心黑龙’长剑的人,因为这两样东西,都是他们首领早年的随身珍物,更是他们隐居拐子湖诸人最大的希望……”

楚云颔首道:

“那么,这位老人告诉过他们首领的名字?”

哈察肃然道:

“是的,他们的首领好像十分神圣,有如我们的大神一样,那位老人在提及他的名字时,竟面朝西方跪下,告诉我,他们首领的名号叫‘无畏金雕’武血难!”

楚云闻言之下,不由大叫一声,双膝向着海的方向跪下,双臂高举,仰首向天:

“使我恢复生存信心的老朋友,你果然便是武林中的尊圣无畏金雕,老朋友啊,我早已与你的情感在冥冥中溶合了,你赐给我一切,更使我在极端的颓丧中有了精神上的寄慰,时间与空间只是大自然中的必然过程,而我与你,老朋友啊,我们的心永远连系,你看着吧,你等着吧,我会尽力使你的旧部得到你以前给予过他们的温暖。”

于是,楚云垂首深沉的默祷,半晌,他回过头来,却发觉哈察也似半截铁塔似的愣愣地跪在他的身后。

楚云笑着要哈察起身,说道:

“哈察,你可知道拐子湖的确实方位么?”

哈察点头道:

“主人,天下之大,只有绥境有个拐子湖,而那位异装老人更告诉过我拐子湖的大概方向位置,因为他要我万一遇到那携有指环长剑之人,可以带他到拐子湖去!”

楚云略一沉吟,道:

“是的,我也早已打听到天下只有绥境有个拐子湖,不过,大家对这地方俱是十分陌生,甚至告诉我拐子湖坐落方位的那人,也仅是多年前经过那地方一次而已……哈察,你去过么?”

哈察一伸舌头,道;

“谁敢去?听说那拐子湖湖水如缎,四季澄清,湖旁有座奇山,上面建着宫殿般的玲珑轩阁,但拐子湖周围三十里之内,却冥无人烟,据说住在拐子湖的一些奇士,不准外人前往窥探,如被发觉,重则丧命,轻则成残,有不少边陲好汉,便曾受不住诱惑而冒险前往,结果一个个无声无息的完蛋大吉,这都是我在听过那神秘的异装老人诉述后,片断打听到的一些事情……”

说到这里,哈察又补充道:

“不过,那位异装老人虽然告戒我不可冒险,却特别声名,如万一寻着那携有‘喉罗指环’及‘苦心黑龙’长剑的人,则大可堂皇前去……”

楚云默立不动,深深忖思,他将在孤岛中遭逢的奇事细细回忆,又将日来接连遇到有关“无畏金雕”及“拐子湖”的种种传闻连贯,终于,由片段而成了一个整体,那便是:回魂岛上神秘的主人,必是那位武林中的第一奇才无畏金雕武血难,而他的留书指示是完全正确无误的,他昔日的部下,果然正在忠心耿耿的等候着他!

楚云深沉的感叹,是的,时间虽然是如此悠久,却依然不能隔绝无畏金雕部属对他的深挚怀念,依然无法淡漠他们对昔日领袖的热诚爱戴,谁说人世间,尽是生冷与薄幸呢?

哈察摸了摸脑后小辫,道:

“主人,我们这就去么?”

楚云忽然仰天长啸一声,豪气飞扬的道。

“是的,即刻便去,我愿老朋友的部众,能对我这陌生的浪子有相对的感情,让我们共同在江湖上轰轰烈烈的于一场!”

于是,仍是二人一骑,在阳光下,在沙漠上,迈开大步,昂然行去。

劫后恩仇……十九、赶尽杀绝 拐子湖畔

十九、赶尽杀绝 拐子湖畔

沙漠的气温变化是诡异而离奇,在白昼,火伞高张,有如炙热的烙铁,而一到夜晚,便寒冷得宛似严冬。

此刻,正是接近黄昏的时候。

浩瀚的大漠,那落日的景象,是凄凉而壮丽的,浑圆的夕阳,如一团艳红又加上迷蒙的火球,是那么遥远,是那么鲜艳,却又如此带着落寞的意味。

天色黯了,大地逐渐晦蒙。

脚步也缓缓停了下来,这是四只脚,加上后面两双马蹄。

不错,朋友们知道,那是楚云与他的伙伴——蒙古的“红带金牛首旗武士”哈察。

楚云抹拭了一把额角的汗水,吁了一口长气,遥望着西方的落日,轻缓的道:

“哈察,黄昏的景致一向是凄迷而艳丽的,而沙漠的夕阳余晖,更美得令人难以忘怀,你有这个感觉吗?”

哈察愣头愣脑的想了一会,瞧着西大的晚霞半晌,有些尴尬的道:

“主人,咳咳,大概是我看这景致看多了,或是——或是我太笨,因为,我从来没有感觉到这沙漠的黄昏有什么美处,假如一个花姑娘,我就可以说出她是美在那脸盘上呢,还是娇在那腰肢上,至于这黄昏,咳咳,每天都一样嘛——”

楚云哑然失笑,摇摇头,改变话题道:

“哈察,我们已走了差不多一天了,还有多久才能到达拐子湖?”

哈察极目眺望了一阵,又沉吟了片刻,低声道:

“明天太阳爬到半天的时候,我们已可以望见拐子湖湛蓝的湖水了,我是说,假如我的记忆力不错的话。”

楚云淡然一笑道:

“希望你的记忆力不错,否则,在这一望无垠的大漠上散步,却不是一件好消受的事呢。”

说着,二人已哈哈大笑起来,哈察到马背上拿下食物裹囊及水袋,过来放在楚云面前。

裹囊内装着数只卤好的整鸡,及晒干的熟牛肉、火腿、鹿脯等等,另外,尚有一大瓶美酒。

楚云正待食用,却发觉哈察盘膝坐在一旁,规规矩矩的目不斜视。

“咦?哈察,你怎么不吃呢?”楚云奇怪的问。

哈察也满脸恭谨的道:

“主人,哪有主仆共桌用膳的道理?”

楚云豁然大笑道:

“哈察,你是我的好友,只要我们彼此真诚相待,又何苦拘泥于这些虚伪的形式呢?来,一起吃!”

哈察微微犹豫了一会,终于有些拘束的走了过来。

楚云笑着递给他一只油肥的鸡腿,自己仰颈喝了一大口酒,又传给哈察,二人尽兴的吃喝起来。

这时,夕阳已全然落在地平线下,炎然的空气也逐渐转为寒瑟。

楚云咀嚼着一块牛肉,笑道:

“这沙漠的气候真是古怪,像一个多变而狠心的姑娘,一刻热得像火,一刻冷得似冰,嗯!哈察,你说是么?”

哈察用力咽下一大口火腿,脸红脖子粗的道:

“是,不过,假如有哪个娘们敢对我哈察变心,那么,我就会毫不客气的扭断她的脖子,就好像扭断我仇人的脖子一样。”

楚云笑了,但是,在笑里却含蕴着苦涩;不是么?他以往深爱的妻子,如今不但已弃他而去,更逼得他走投无路,几乎葬身于无情怒海中,可是,到目前为止,他却并没有正式采取报复的行动,并非他还有顾忌,只是时机尚未成熟,楚云期待那时机成熟的一天,已翘盼得太久,太久了。

忽然,哈察关心的问道:

“主人,你在想什么?”

楚云悚然一凛,强笑道:

“没想什么,只是心情有点抑郁。”

哈察愣愣的看着楚云,鲁直的道:

“主人,假如你有什么心事,或有什么不如意,只要用得着我哈察,我就是拼了这条命也替你去做。”

楚云拍拍这位蒙古武士宽厚的肩头,感激的道:

“谢谢你,到了那时,我自然忘不了你——”

他活声尚未说完,面色却突然凝聚,仿佛在倾听着什么声息。

哈察微微一怔,随即俯身下去,将耳朵紧贴沙土,半晌,忽然跳了起来,急促的道:

“主人,是马蹄声,还有——”

楚云淡漠的道:

“不过,还有驼铃声,而且不在少数,哈察,在这寂寥的沙漠夜晚,是否还有商旅马队经过?”

哈察摇头道:

“这条路不是一般商旅惯经之处,而且听那蹄声十分急迫,若是商旅行客,却用不着如此奔驰,恐怕……”

楚云接道:

“是马贼么,对不?”

哈察沉重的点头,道:

“主人,在这片辽阔的沙漠上,有一拨异常剽悍的劫匪,首领名叫鲁花,闻说一身本事十分高强,手段更是毒辣无比,他惯用的一柄蛇刀,已不知沾染了多少人的鲜血。”

楚云颔首道:

“会是他么?”

哈察移目向声息传来的方向眺望,低声道:

“不一定,不过,现在正是一般马贼出动的时刻,而鲁花及他手下,在这一带活动的可能最多。”

他说到这里,忽然低叫:

“来了,还点了火把,人数好像不少。”

楚云仍然坐在地上,悠闲的道:

“哈察,我们是否应该躲开?”

这位蒙古首席武士双目射出一阵毫光,有力的道:

“不,主人,凭我哈察——身为红带金牛武士,若遇着这些毛贼也逃避,还算什么英雄?他们不来惹我便罢,若来了,哼!我就摔死这些混蛋!”

楚云随手抓了一把细沙、又轻轻洒出,身躯也慢慢站了起来!

“好!有骨气,是英雄的,便不能畏惧,更不能逃避,我们且等着看!”

这时,北面有一行火把,极快的向二人站立的方向移近,逐渐地,楚云看清在火把的照耀下,有一排骑影——三分之二是马匹,其他全是骆驼。

楚云微微一哂道:

“哈察,来人约有百余。”

这时,楚云已看得更加清晰,在那行骑队之中,为首一人,头顶扎着花色鲜艳的头巾,身披黄色皮擎,面孔好似甚为狰恶……

哈察挺立在楚云身旁,沉静的道:

“主人,大约是了,听说那鲁花便是这种装束。”

二人静静的站在原地,目注着那一行骑影渐渐移近,移近。

于是,在隐约的火光中,来人终于发现了他们,一阵鼓噪声随即响起,在那头扎花中的狰狞大汉指挥下,片刻间已如狂风般将楚云及哈察包围在中间。

火把的红光如蛇信般闪缩吞吐,映着围成一圈的百余名彪形大汉,他们手中所持的长矛与弯刀,在火光下泛着森森寒芒,与那一张张凶狠暴戾的面孔相衬,越发显得狞恶无比。

楚云夷然不惧的向这些披着大氅,头扎黑中的凶恶大汉逐一扫视,嘴角不屑的轻撇,双手负在背后。

这时,一骑越众而出,马上骑士,正是那缚着鲜艳头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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