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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鸡朝阳-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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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你衣服里的两千块钱我没收了,就算抵房租。这是308室,以后别走错门让别人抓了当贼。”我瞪了她一眼,说:“渴了。”她也瞪一眼,甩门出去了。
我躺在床上,仔细的想闻出一股美女的香味,淡淡的体香。我总认为,越美的女人身上越能散发出与众不同的香味。这是香水店里所有商品无法媲美的。这种体香主要来自与女人的发线、腋下和私处,而发香又取决于头皮性质和相匹配的洗发水及神经末梢的保留性和持久性;腋香颇为重要,汗腺分泌的恰到适中则是它生香的关键所在;私处相形之下却显逊色,它的美妙取决与男人,得道之时,便成一支独秀,所向披靡。可这张床上,除了被套里面淡淡的新棉花味,钻入鼻子的便只有无声无息的空气,兴味索然。
一阵敲门声打断了我的思绪。她肯定回来了,买了水回来给我止渴。打开门来,却见是一个满脸络腮胡的男人,我脑中轰的炸出一个念头:她出卖我了。他见着我也是一脸吃惊,先发制人,我一脚踹出,踢了个空,他倒挺机灵,侧着身子躲了开去。待我挥拳时,他忙抱住了我,叫唤道:“我是客人,有预约的。”我住了手,带着不解让他进了房间。
他大咧咧的往床上一坐,诡异而邪气的笑道:“兄弟,你倒挺勤奋的,伤成这样了还不乖乖在家歇着。呵,她也够能耐的,这样整法没两年就得发了。”
我不太明白他的意思,便没作声。他脱了外套,趴在床上做起了俯卧撑,一边问我:“她一次收你多少?”我想也没想就回了他一句:“两千。”他张大了嘴,好半天没合拢来,笑笑:“兄弟你真幽默。”
她推门进来了,手里拎着一袋早餐。那男人见了她,一骨碌跳下床来,双手就开始不停的在她身上游移,嘴里直梦呓样的哼叫……
我混沌的脑袋刹的明白,看着她冷冷的笑了。一个下贱的女人!我愤怒,又不知从何怒起,又有些感伤,只是有一些,不为社会风气、文化低俗;也不为礼仪廉耻、思想败落;更不为嫖客猖獗、妓女泛滥,只为老天所赐与她的天生丽质。她为什么不是一个丑八怪?那样,就不会有我现在这不知该从何怒起的愤怒。
那男人一张嘴在她身上不停的乱啃乱咬,再恨不能将两只已撑到极限大的鼻孔再撑大一些,他呼吸太急促了,叫我看的有些不忍,只要瞬间的呼吸不畅便会让他窒息而死,不过看他那样卖力;那样狂野;那样不惜一切,就算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她只不时的向那男人耳中呼出热气,浑圆白皙的大腿娴熟的在他搭了帐篷一样的跨间轻轻的来回摩擦。
“啊——”的一声低吼,那男人就在自己的裤子里释放了。
他没有窒息,他活了,我庆幸。他也很快乐,满脸遗憾的快乐,可这毕竟是快乐,就为这快乐他毫不吝啬的留下了几张百元大钞。她心安理得的收进了口袋,只是看不到快乐。我庆幸之外也有些快乐,不为她的没有快乐,就为那男人满脸遗憾的快乐。我没有说话,她却漫不经心的留下了一句:“赚些外快。”
我望着窗外,想看看天。在我的认识里,天空是纯洁的,是毫无瑕疵的。今天的天气很好,天空白白的,就像她床上雪白的被褥。天空本是苍蓝的,真不知道那白白的是不是云?记得小的时候爷爷曾跟我讲过,天下万物没有完美的东西。或许,这云便是纯洁天空里的瑕疵。那,她雪白的被褥呢?她整洁明亮的房间呢?她白皙而光洁的肌肤呢?我想的头都大了,那头上的绷带便渐渐显的紧了,勒的生痛。
正文 第三章 色相 (上节)
(更新时间:2007…4…22 11:13:00 本章字数:3025)
3
无疑,她是美的,是让男人为之倾倒的。
我和她并肩走在街上,路过的男人们不是对她频频的行注目礼便是对我无尽的羡慕。我绝对的毋庸置疑是沾了她美丽的光,可就因为我有这自知之明才黯淡了脸上快乐的容颜,也就因为没有快乐的容颜才不致于被那些很容易会因嫉生恨的男人们一棒打死。
我怕死?
我不屈服于美,不屈服于财,可我屈服于生命。所以,我是怕死的。要是我生在战国时期或是抗日战争年代,我想我是经不住敌人的威逼利诱和严刑拷打便会屈打成招的,指不定我就当傀儡或做汉奸了。所幸,我是生活在这个没有战争没有压迫的新中国,自然没有人对我实施威逼利诱和严刑拷打,所以没有人知道我怕死。
“喂,她偷了我的包。”她一脸急切的指向前面一个女人。
我一个箭步冲出去,抓住了那女人,喝令道:“把包交出来!”那女人惊恐的看着我,大叫打劫。满大街的人围了上来,指指点点。我忙解释:“这女人贼喊捉贼,”那女人脸色煞白,嘴唇发抖。我忽然有个意识,她似乎少了一份贼的灵动和胆略,这是无法抹煞的。“她——偷了——她的——”我吱唔的指向人群外,她正向这边挥舞着手中的钱包,一脸得意的进了旁边一家大型商场。我懵了,顿如芒刺在背,抓着那女人的手好似被仙人掌扎到忙撒了开来。剩下的,只有那女人势如汹涌般委屈的泪。
我冲上去要质问她,不料她却反过头来质问我:“今天是4月1日,知道是什么节吗?”一个鬼脸将我喷火的愤怒击碎了,无影无踪。她搓了搓我紧绷着的脸,笑说:“我们玩个游戏,看谁在商场里购物的金额少谁就买单,时间三十秒。”我身无分文,还来不及说个不字,她已不见了踪影。
待我推着一辆装满各式商品的购物车出来,她早在收银台边候着了,手里只抓着一包护舒宝。该死的东西,我恨自己不能吃一堑长一智,还会被她第二次愚弄,可着实不死心,便低低的问了一句:“到底是不是金额少的买单?”她说:“我自信本小姐的国语还是讲的很标准的。”我用眼睛瞟了瞟她那包护舒宝,又看了看我这一大车的东西,胜券在握可心里却没来由的底气不足。人人都说:“女人心,海底针。指不定我就在她的海洋世界里被那看不清摸不着的针给戳着了,防不胜防哪!
“小姐,一共是八千二百五。”收银员报价。
我又懵了。她一脸欢喜的将一枚钻戒套在了右手食指上,在我眼前亮了亮,说:“拿钱(八千)。”顿了顿,“二百五。”那钻戒耀眼的光芒改变了我花样少男青纯的眼神,茫茫然的看着她,呆滞的目光中倒逼出了一种‘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大义凛然。
商场门外,我大大小小提了十几个包包。她眉头一展,屈指算来:“一个八千二百五,一个一百六零五毛,总共是八千四百一零五毛,零头去掉,还有那个房租给你打个五五折好了,这样你就还欠我七千四百一,人民币。很好记,七四一,气死你。”我惊叹她不仅有狐狸精的外表还有狐狸的精明,不过回头想想,女人们似乎都具备这样的能耐,与生俱来的。我真心呼吁广大的老少爷们,当心了!
如此血本无归,我必须予以还击:“小姐,你到底是姓刁的还是姓赖的哪?”
“本小姐贵姓程。”她一脸傲然,“你呢?”
“本大爷五行之首,四器之最,——金。”
程咬金?!
我抱头鼠蹿。
下午,她不见了踪影。我闲着无聊便进了一家网吧,QQ一开,金鸡就在上面,我忙礼貌的打了个招呼。她发了张图片过来,是一个蓬头垢面的老太婆趿着双脱鞋,手执砍刀,口中大叫‘小样,砍死你!’的画面。我回了个惊恐状的头像过去,顺带一句:“你就长的这副尊容?”
“我长的老态人丑,还一米四九。”
这时候,我断不敢落井下石,忙奉承一句:“小巧玲珑哪,地球人都喜欢。”
“我想让生活有些变化,却是小学文化。”
“女子无才便是德,地球人都知道。”
“我家无牲口,偏还落个农村户口。”
“民以食为天,地球人都需要。”
“我活的很累呀!”
“是哪,头上有田方知累也,我知道的,我能体会小姐你扛锄头日子的艰辛。”
“狗屁,扛锄头?我现乃堂堂一千金小姐。”
她终于开骂了,我立马还击:“千斤小姐?天哪,枉我夸你貌美如花,竟是竹篮打水,你如此份量必是无人问津,成天泡在网上却是原来如此,居心叵测,送你四字真言:金鸡独立。”
“我命犯天煞,是为孤星,克死你。”
我一惊,亚兰姐姓程,她必定也姓程。又是一个程咬金!我仓惶而逃。
时间过的真快,当我再抬头的时候天已黑了。北京的天空和厦门的天空一样,所覆盖的全是繁华,除了这个似乎就没有什么相同的了,就连妓女也不一样。在厦门,妓女们都是可着劲的比穿着打扮,比谁露的多,比谁胸大腰小屁股翘,好像不如此便不能显示出她们妓女的身份,生意定是大大的削落。走在北京的大街小巷,妓女们都是穿的中规中矩,你只凭一双肉眼是断断判不出来的。不过,在‘娱乐’场所自然另当别论。
这不,街边巷口处一位向我不停招手的就是女士打扮,笔挺的西装俨然就是个自领阶级的女性嘛。我启先还以为是问路的,不料她一句‘一百一次,四百过夜’着实把我从糊涂口给拉了回来,我看她长的倒有几分姿色,干那事怕染病,聊聊总是可以的,那定是另一番爽心悦目、心旷神怡的事情,便借机调侃道:“在哪做?”她看有顾客光临,自然是笑脸相迎:“帅哥,我们是‘游牧民族’,政府的强烈压迫和本着对顾客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还清自备地方。”我说:“小姐不是北京人吧!”她一脸媚笑:“帅哥是怎么看出来的?”我胡侃:“人家都说北方人率性爽直,可小姐说话含蓄中还带几分幽默。”她说:“都说北京繁荣,大款多,当官的更多,就来混口饭吃。”我说:“小姐谦虚了,肯定是日进斗金吧!”她淡淡的说:“比在老家插秧种田好那么一点。”
天刚下过雨,这巷口边的路上积了些水,一辆轿车开过,水溅的老高。她就挡我前面,两边闪也无济于事,心想要做一回落鸡汤了,她倒快速的拉了我一把,避了开去。几米外的一个女人却中了招,满身的泥水,司机侧头看见了,欲溜之大吉。那女人也不说话,拾了块砖头跑到前面三岔路口的拐弯处砸了他车的挡风玻璃,扭头就跑。司机下车来追,我看的好笑,正想跟她打趣,却见她急切的跟那女人招手。那女人跑上前来,她一把抓起她的手,领着那女人进了巷子。我看那司机铁了心肠要抓她们,心里不痛快了,刚才若不是她拉一把,我不也得着了他的‘祸水’。我扯着嗓子冲那司机喊了一声,提着两块砖头向那车子跑去。司机顿感不妙,忙调头来追。我早跑的远了,只是没砸他的车子。
在街上遛哒了个把小时,不觉走到了亚兰姐家,正巧碰上她吃晚饭。她一见我,满脸欢喜,嘘寒问暖个不停。饭桌上,没有一双筷子,她的餐具皆是清一色的匙勺。我想我是真的饿了,一小匙的只为保持最基本的温问儒雅,她好像已经发现了我的饿,因为我的快动作和咀嚼速度。
“这几天你都上哪了?”她问。
“找工作。”我咽下碗里的最后一口饭,快速的擦了擦嘴,说:“可还没找着。”
她递给我一杯水,问:“你都会些什么?”
“以前写过些稿子,赚的不多就没写了。”
她看了看我,一脸欢喜道:“我们报社副刊缺一个编辑,你要是想做我明天就带你去面试。
我欣然答应。
正文 第三章 色相 (中节)
(更新时间:2007…4…24 12:54:00 本章字数:2528)
第二天一大早,我刚从沙发上爬起来,睡眠惺忪,她都晨跑回来了。我揉了揉眼睛,笑问道:“亚兰姐,你在报社是做记者吧?”她边擦汗边回道:“做新闻采访,开始的时候是为了工作才坚持锻炼,现在习惯了,一天不跑浑身难受。”我给她倒了杯开水,她刚喝下,忽然颤身触电一样僵住了。我忙扶她坐下,她一脸痛苦:“脚抽筋。”我撸起她裤管,只见小腿肚上一条青筋暴跳。她埋着头直咬牙,两行清泪却悄无声息的掉了下来,砸在我的手腕上。我取了毛巾给她敷上轻轻揉着,笑说:“我手上这块胶表只花了十八块钱,不防水的。”她‘噗嗤’一笑,眼泪、鼻涕、口水喷了我一脸。我苦笑:“仙女散花呀!”她轻轻捶了我一拳,分不清是哭是笑,说:“这一滋润,替你省了用防裂膏油。”我也只有点头:“化学物品确实比不上这纯天然的。”她笑弯了腰,自然没了痛,我笑的抬不起头来,却忘记了自己手里还抱着她已经不再痛的腿。
门口不知什么时候站了个男人,面色青紫。我要不是看他咬牙鼓腮的,还真以为是青面兽杨志再现人间了。他双拳紧握,眼大如铃的瞪着我,一身杀气。我在记忆的空间里反复搜索,却想不出自己还有这么样一个仇人。亚兰姐忙起身拉他进屋,向我介绍道:“这位是我们报社的副总编,姓吴,就住附近。我今天还有个采访要去做,吴副总编会带你去报社面试。”说完,便出了门。
一路上,这位吴副总编扶着他那副也不知道多少度的眼镜仔仔细细、上上下下、反反复复的打量着我。记的听谁说过,有那么一种人在对敌时不使用武器,不动拳脚,只用一双眼睛灿放出犀利如刀的眼神杀人于无形,我想他或许就是这种人。所幸我在江湖上也摸爬滚打的混了几个年头,练就的皮坚肉厚好比铜墙铁壁,刀枪不入的。一场长时间的无形厮杀后,他终于对我的入木三分感到无计可施,败下阵来。他的手仍扶着眼镜,就像一个落破的瘾君子跟人大谈尊严一样,他还是开口了,可第一句话就让我惊讶,“挖我的墙角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我听的莫名其妙,便也莫名其妙的回了一句:“冒险不等于挑战,挑战就需要冒险。”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年青气盛不代表勇气可嘉,冒然行事会惨遭死不瞑目。”我忙顶回一句:“自信与成功并驾齐驱,实力可以证明一切。”他头上微微冒出汗丝,不耐烦道:“你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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