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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男治劣女(沈洛)-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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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俊好激动哦……沈茉莉愣愣回道:「对、对啊!」她印象中就是没有嘛!
好,很好,好到他无言。
为什么天底下女人这么多,他偏偏爱这一个?郑人维别开脸,生起闷气来,不知道是气她多一些,还是气自己。
「你不要生气哝!我们好不容易才两情相悦,生气会破坏气氛耶!」沈茉莉点点他僵硬的背部,小小声哀求。
「妳都不记得高一我曾经说过了吗?」他还是没回头,但总算肯搭理她了。既然她真的没印象,只好由他来提醒了。
「有吗?!」她又惊又喜。「英俊,你爱我这么久了?真的还是暇的?不要骗我。」
「有什么用?妳又不相信。」他酸溜溜地说。
「我现在相信了嘛!」她攀上他的背,从后面抱着他。「其实,我好像也喜欢你很久了呢。」
换他惊喜了。浓眉一挑,嘴角微扬,他心情转好。「哦?」
「从以前就是这样,有好东西一定第一个找你,不管是吃的、用的,还是好玩的,第一个闪过脑中的人一定是你。只是,可能当时我还不了解什么是爱情吧,一直以为我们就是好朋友。」她低声诉说,剖白自己的心意。
他默默地聆听着,嘴角笑意更深,任她枕在自己肩上,从没感觉恋爱是一件这么美好的事。
「记得高二开学,知道你转学出国之后,虽然我还是有其他朋友,却总是感到孤单,每次经过我们最喜欢逗留的地方,不知道为什么就会有一种想哭的感觉。你不在我身边,有好东西都只能一个人独享了,真的好孤单……」沈茉莉说着说着,当年的感伤似乎又涌上心头,她把脸埋进他背后,鼻间充满着独属于他的气息,她才能安下心来。
「我真的不得不相信缘分。」他轻叹。
一开始是孽缘,经过岁月的流逝,两人却还是碰在一起,幸好最后孽缘成了良缘,他们没有错过彼此。
「原来你这么早以前就──」她羞红了脸,吶吶地道:「那天你走后,亭亭说你可能对我有不寻常的感觉……真的要谢谢他,否则我真的没有勇气来找你,也许缘分就这么错过了也不一定。」
听她提起那位令他恨得牙痒痒的仁兄,郑人维哼了哼。「我不喜欢那家伙。」
「你是说亭亭吗?为什么?他是我的好朋友、好姊妹耶,你怎么可以不喜欢他?他人很好,很体贴又很温柔。」沈茉莉连忙替好友说话。
郑人维抿着唇。听她夸奖另一个男人,心里实在不是滋味。
「妳对他的感觉很不错嘛!既然他这么好,妳干么喜欢我?」他一把拉开她的手,起身站在窗边,不知道在跟谁生气。
英俊干么一下子傻笑、一下子生气啊?真的很难捉摸耶!沈茉莉被他前后不一的态度给弄迷糊了。
望着前方那抹僵直的背影,她脑中顿时闪过什么。
「英俊,你……你该不会是吃醋了吧?」她三八地提高了语调。
郑人维一听,不仅浑身紧绷,连嗓音都干涩得像是被卡车辗过似的。「是,吃醋了,酸到不行。」而且那家伙一定喜欢她……没关系,他一定会好好守护她,绝不让其他人有机可乘。
「唉哟~~」沈茉莉笑咪咪地扑到他身后,用她从来没有过的娇嫩嗓音道:「没办法,我就是喜欢英俊啊,别人我才看不上眼呢!」
郑人维这才转过身来,任她扑进怀里,俊脸眉开眼笑。
没想到她平时看来粗枝大叶的,说起情话居然这么动听。
「郑英俊,这里!」
郑人维才刚走进人声鼎沸的早餐店,还没找到女友的人影,就听见最里面的角落处传来明朗的呼喊声。
真的不是他敏感,他察觉到因为这声呼喊,周围吃早餐、等早餐、卖早餐的人全都顿了一下,无数双目光游走在里头那个开心挥手的女生,和一脸尴尬的他身上,让他想要就地消失算了。
「郑英俊,在这里啦!」
沈茉莉索性站起来朝他挥手,深怕他没看见自己。神经特粗的她根本没发觉周遭的小骚动。
郑人维紧绷着脸,越过人潮向她走去。
途中还不时听见周围的婆婆妈妈和学生团体在窃笑──
「英俊?什么年代了,还有人取这种名字?」带小孩吃早餐的妈妈调侃小孩。
「早知道也帮你取名叫英俊,这样你就变成庄英俊了。」
「我才不要!耸毙了!」小鬼头嘴里含着吐司抗议。
「真英俊?吼,伊老爸真会取名字,真的很缘投耶!」陪孙子吃早餐的老阿妈笑咪咪地说。
「很适合耶!他好英俊哦~~」这则是来自于女学生的娇羞低呼。
面红耳赤的郑人维一坐下就爆出低吼:「以后不许这样叫我,大家都在笑!很丢脸!」
「哪会啊!」沈茉莉含笑瞅着他赧红的俊脸,笑咪咪地说:「从小叫到大,我习惯了嘛!」
「私底下叫叫,我可以不介意,可是大庭广众之下……」
「好嘛!」她在桌子底下踢了他一下,不情愿地妥协了。「那……我以后都叫你老公好了。」她羞答答地说。
「嗯……这个不错!」郑人维这才心满意足地露出笑容。
现在他们交往的模式很简单,早上一起吃早餐,中午一起吃午餐,晚上一起吃晚餐,常常见面也不觉得烦,尽管一年多过去了,还是不减甜蜜,好像想要努力弥补彼此错过的这几年空白。
这一年之中,他见过茉莉的家人,茉莉的妈妈这才知道当初害她宝贝女儿破相的凶手,现在竟然跟女儿交往当中,难分难解的缘分实在教人啧啧称奇。
既然见过她家人,那么同样的,他也希望自己家人能够见见茉莉,于是一个月前,茉莉陪着他回到巴拉圭,正式和他家人见面。
对照起他交往过的女生,不管是巴拉圭当地的女孩或者同样是华侨女孩,他老爸跟老弟都不太相信他会喜欢上这个平凡无奇、没有特色的女生。
但是经过一个礼拜的相处下来,家人都领教到她的纯真可爱与偶尔的白目凸槌,而且她拿出和人称兄道弟的看家本领,短短几天就和他家人打成一片,他老妈更是对她赞不绝口。
要回台湾之际,全家人不约而同私下叮咛,要他好好把握住这个容易令人快乐的女生,千万别让她跑了。
「快吃啊,发什么呆?」沈茉莉出声催促。
他猛然回神,接过她递来的早餐,在她含笑的注目下,心满意足大口大口地吃着。有了爱人陪伴,无论什么东西尝起来都是甜的。
吃完早餐,他牵着她的手,陪她散步到附近的「迅捷保全」。
「早餐店真的很好赚耶!生意好得不象话,以后我也要开早餐店。」沈茉莉又乱发宏愿。反正她每次看到什么生意不错的店,就想着自己也要开一间。
「妳梦想真多。」他取笑道。
「反正姨妈都已经放弃让我成为接班人了,我未来到底要做什么啊?」她不免感到茫然。
「做我老婆不就好了。」他一手伸进口袋里,不动声色地掏出一枚戒指。
「我在家里待不住嘛!」虽然在家当个闲妻良母是很多女生的梦想,可是她还是喜欢四处乱跑交朋友。
「那就看妳喜欢什么啊,照妳喜欢的去做,我会支持妳,也会帮妳。」
「咦?」感觉指尖一阵冰凉,她抬手一看,一枚镶有单颗美钻的戒指就套在她的无名指上。「你──」
「不需要有负担,就当作是我送给妳的一周年礼物。可是我先说好喔,这枚戒指花了我一个月薪水,要是敢弄不见,妳就死定了!」他恶狠狠地说,语带威胁。
「厚,你干么买这么贵的啦?我又不懂宝石!」沈茉莉一听到一个月的薪水,马上哇哇大叫。他业绩不错,一个月薪水很多耶!
「沈茉莉!」他忍无可忍地低吼。「如果我们在演偶像剧,这种时候,妳不是应该要扑进我怀里投怀送抱,再给我一个吻吗?」
这女人老是爱拿偶像剧来举例,真正要用到时,她偏偏很会破坏气氛,他真的会被她打败!
「啊,对厚!」她这才恍然大悟,仰首给了他一个香吻,自己投怀送抱,紧紧搂着他不放。「你不提醒,我都忘了。」
郑人维笑叹一声,无言了。
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还是一样。就算这家伙再怎么笨、再怎么不解风情,他,偏偏就是喜欢她。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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