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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无常(出版版·下) by bunny-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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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推推嚷嚷终于到了房门口,准备从门缝里看个究竟,没料苍晟就自己开门出来了,头发凌乱,衣服破碎,手臂还流血,他脸上却依旧挂着轻松的笑容,「哟,掌柜的,您还没睡啊?」
掌柜偷看到里头,那个白毛小妖怪倒在地上,窗破了,桌子也砸了,茶杯花瓶碎了一地,吓得他直点头,「是啊……这人老了晚上就容易尿频,尿壶漏了就只好起来上茅房……」
「茅房在二楼?」
掌柜的脑子还算好使,「我、我这不是上完茅房……想到客房取一个临时的夜壶用用……」
「那正好,这边窗户破了,风吹进来怪冷的,能不能换个房间?哦,最好要两间。」
「行……行……小二?」
小二没回应,八成是吓傻了!掌柜大声叫嚷:「小二,快去给客倌换房间!」
「您叫谁呢?」苍晟不解。
掌柜别过头,才发现小二早已经不见踪影,什么时候逃走的都不吱一声,没义气的东西!
小二不见了,掌柜只好自己给客倌换房间。白毛大妖怪受伤了,拿不了重的东西,他还要负责把白毛小妖怪和胖小子背到新房间里去,掌柜真担心他们醒过来一口咬断他的脖子。
等把客倌都安顿好了,掌柜下了楼,小二才从黑暗的角落里笑嘻嘻的滚出来,很不好意思的打招呼:「老大,刚才我内急,去了趟茅厕,您没事儿吧?」
掌柜斜着眼打量他,「你上下楼梯的速度倒是挺快的嘛!而且声音比耗子还轻啊!」
「说出来有点儿惭愧,我小时候曾立志成为一代大侠,练过点轻功……」
苍晟一边为自己治疗伤口,一边静静的守着苍伶。铭儿已经被安置在另一个房间里,就算再打起来也不会有什么危险。
刚才的苍伶真的是太厉害了,差点就被他一记扎死,他叉人就像叉一只田鸡那样又准又狠。苍晟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好在苍伶在进攻的时候,不知为何突然倒下,一下子趴在地板上继续酣睡。
看样子,苍伶的身份并不是自己所想像的那么简单,他白天的失忆和夜晚的举动一定是某种原因造成的,但不管怎样,他的攻击性实在太强了,要是每天晚上这么折腾一下,有十条命都不够他玩的。这么危险的小动物,是不是该丢弃他?可是好不容易把他捡回来,又驯服他叫自己哥哥……再说他也好可怜,丢了他说不定他会死掉的;但是如果他下次刺中自己的心口,那不就得不偿失?
左也不是,右也不是,苍晟拿不定主意,有点头大,干脆拿出一个铜板,交给上天决定吧!
「正面是留下他,反面是丢掉他。」
苍晨往上一抛,铜钱在空中翻覆旋转,最后落入他的手中——是反面。
苍晟一看是这个选择,举头望着天花板责怪起老天来。「老天,你真的要我丢掉他吗?你就没有一点仁慈之心吗?」——若是每个人都像他这样烦,老天也别当了。
这时候,苍伶又开始说梦话了。他的声音妤可怜,字字带着哭腔,惹得苍晟的保护欲又熊熊燃起,一屁股坐在苍伶旁边,认真地监视着他。可当他微微张开眼睛的时候,苍晟又怕怕,想逃走。身子稍稍往后一挪,苍伶就紧紧地抓住他的手。「洛……别丢下我……」
「啥?」
「别丢下我……」
可怜的话语,可怜的眼神,可怜的人。面对这样的孩子,怎么还狈得下心丢开他?
苍晟还是想继续收留他,想照顾他,想退一步做他表哥,还没来得及想更多,苍伶一个突袭,送上一个温柔的……嘴对嘴的……亲吻。他的唇有点冷,可是很柔嫩;他的小舌头很生涩,可是很缠人……这个吻让苍晟这个从冰芦沼滚出来的乡下妖怪受宠若惊,惊得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脑子里就像下了一场大雪,白茫茫一片。
苍伶慢慢的松口,露出一个甜美至极的微笑,嘴角不明的笑意,双眼迷蒙的眼神,在一瞬间就把某人的魂摄走了……苍伶闭上眼睛,跌回床上继续睡觉,苍晟还没回过神来。
须臾之后,下意识的摸摸自己的嘴唇,感觉还在做梦。就在一个晚上,他失了两次神,一次是差点破扎死吓的,一次是突然被亲吻惊的……
他看着苍伶可爱的睡颜,不知不觉伸出手抚上他的脸,心里开始幻想他长到十八岁时的模样。幻想之下只感觉自己的脸越来越烫,拿镜子一照,才发现睑红得像下蛋的老母鸡。
「糟了……我怎么好像……」对一个孩子动了心!?
这种话苍晟说不出口。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横加指责:「苍晟啊苍晟,你怎么可以对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起歹念?你虽然不是人,可是你是良禽啊!」
其实,苍伶到底是十二岁还是十三岁,没有人会知道。苍晟把他认定是十三岁,一年之差,也可以稍稍减轻心头的负罪感,这是他惯用自欺欺人的手段。
漫漫长夜,苍晟有点沮丧,他不敢质疑心里的感觉,他不想知道答案,但是在伶又叫了几声「阿洛」之后,又突然担忧起来。这个阿洛到底是谁?为什么伶伶总是在叫唤「阿洛」?而且还带着别离的伤感……
如果有一天他想起过去的事情,会不会义无反顾地回到那个阿洛的身边?那可不行!
苍晟万分舍不得,自私心作祟,双手按住苍伶的太阳||||穴,尝试窥探他的记忆。
苍伶的记忆很凌乱,只有一些零星的片段,依稀看到有一座雪山,有一片绿林,有一个斯文的书生在蓝天白云下微笑。也许这个人就是阿洛吧,果然很有卖相,一眼看上去就知道他是属于那种狐狸精喜欢勾引的对象。
苍晟有点嫉妒,不过只烧了一小会儿就熄灭了,因为他看到那个书生……死了。
记忆里只有这些,快乐的,悲痛的,全都是这个书生的片段。
苍晟松开手,万份同情地望着苍伶。谁说少年就不懂得爱?可怜的小伶伶一定是受刺激太严重得了失心疯……
如果是这样,留着这种残破痛苦的回忆也没有用,还不如彻底忘了它,做一个快快乐乐的孩子。虽然修改他人的记忆有点过分,但是,苍晟不忍心丢弃他,不想再让他茫然的飘荡,如果可以的话,让他成为苍家的孩子就是最好的选择……相信阿洛的在天之灵,也不会忍心看到伶活在悲伤的回忆里。
于是,他按住苍伶的天灵盖开始默念咒语。苍晟自认学艺不精,他不懂得怎样彻底抹去一个人的记忆,他只知道一段虚构的、但是完整甜美的记忆可以掩盖住原本残留脑海中阴暗的记忆碎片,这样可以使他恢复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苍晟接下去所需要做的,就是给苍伶一个甜美的梦。
苍伶在一个梦中就度过了欢乐无忧的童年……
童年时光,有着爹娘的宠爱,有着哥哥保护,无忧无虑的生活在雪山脚下的村庄里。爹娘都是老实的农民,哥哥懂一点法术,靠这个贴补家用,那个梦一直延续到三年前那次不幸的山崩,之后便是一段空白。然后就在昨日,两人在雪地里意外的重逢了……
匆匆一梦如漫漫十几年,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苍伶揉着眼睛醒了,一看到苍晟亲切地坐在床边,立刻甜甜的笑了。「哥,你已经起来啦?」
看来效果非常好,这孩子看上去一切正常,丝毫没有察觉到脑子里的记忆有什么问题。
苍晟整晚的疲惫在看到伶伶的笑颜之后一扫而空,心里惊叹:好漂亮……原来小伶伶笑起来是这么的甜美可爱,昨晚的辛苦真是没白费!
一看到美人颜,就想到昨晚的吻;一想到昨晚的吻,就期待朝夕相处的未来,虽然现在不应该企图可以和他什么什么的……但是小孩子也会长大,自己又不会老,还是有那个什么什么的可能的嘛!呵呵呵呵……
「哥?你在笑什么?」
「啊?」被苍伶这么一叫,苍晟这才发现自己犯了花痴走了神,不好意思地回答,「没、没笑什么。」
苍伶掀开被子坐起来,舒舒服服的伸了一个懒腰,看上去伶俐极了。「哥,铭儿呢?」
「在我房里睡着呢,我过来看看你睡得怎么样。」
「我睡得很好啊!」苍伶抓起衣服准备穿上,才发现昨天墓||||穴里捡来的衣服成了碎布,抬头问哥哥,「哥,这是怎么回事啊?」
「这个……我昨晚想帮你改尺寸,结果……呵呵……就这样子了。你先躺一会儿,哥给你去打一盆热呼呼的洗脸水来!」苍晟心情甚佳,可爱的小伶伶一醒来就连叫了四声「哥」,听得他整个人都轻飘飘的,飘啊飘的,就飘下了楼。
这家客栈的小二是条懒虫,这么晚了还没起来,苍晟只好自己生了炉火烧壶开水,等水开的那个空闲里,他不停的对自己说:先要做好一个哥哥!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等他端着脸盆飘上来,却发现一件让他吃惊不小的事情——苍伶已经把衣服改好了!穿在身上左右照着镜子。
天!他不会这么能干吧!?
苍伶穿的端端正正的跑到他面前,认真地说:「哥,这个衣服的颜色好花俏,而且,这还是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我不喜欢,可不可以给我买一套新的?」
「行、行。」
苍晟一搁下脸盆,苍伶就扑进他的怀里乱蹭,「谢谢哥!你真是我的好哥哥!」
既然是弟弟扑进哥哥怀里撒娇,那做哥哥的意思意思也是理所当然的,苍晟乘机摸了摸他的头,亲了亲他的脸颊。这感觉,简直比作神仙还要幸福啊!
这种幸福的日子,从这一天的早上开始。
苍晟看着他整理房间,看着他给铭儿梳洗,看着他大口大口的吃着馒头,看着他牵着铭儿的手走在大街上,看着他在布庄里挑衣服,看着他和老板讨价还价,又看到他对文房四宝流露出极大的兴趣。反正,视线里有苍伶,心里头就有幸福。
幸福洋溢了一整天之后,从苍伶的举手投足中总结出一个讯息:他非常的精明能干,不太像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或许,他已经十四岁了。如果是十五岁那就更好了!
刚判定苍伶是个聪明的孩子,就让苍晟看到了他傻乎乎的一面。
回客栈的路上,他突然拉住哥哥的衣服赖着不肯走了。他指着一个卖烤番薯的小摊说:「哥……我想吃番薯……」
苍铭也跟着凑热闹:「阿爹,我也要吃番薯!」
想吃就买咯!苍晟毫不吝啬地买了两个最大的,可是他发现接下去的情况有点不对劲,苍伶一捧到那个大番薯就开始傻呵呵的笑,白天那种伶俐机智的感觉可以说消失得无影无踪。
苍昆虽然有点疑惑,但是只要小伶伶依旧叫他哥哥就行了!
傍晚,仙乐镇又飘起了雪花,家家户户都在忙碌,准备过一个好年。苍晟靠在窗边,摸着系在腰间的玉璜,出神的望着镇上的万家灯火。
又是一年的年底了,今年看来又是带着孩子在客栈里度过……
真希望有一个小小的家,不一定要多精致,但一定要舒适,院子里一半种花,一半种菜,最好屋前还有个池塘,岸上养一群白鹅,水里养些鱼儿虾米,想吃的时候就捞一点上来。每天早上送铭儿和小伶去私塾念书,然后自己找点活干,研究古墓古玉,或者躺在阳光下美美的睡一觉,到傍晚等孩子们回来之后就弄几个小菜,一家子开开心心的聚在饭桌前共进晚餐。
这就是苍晟心中最理想的生活,如果有了这样的生活,就算找到了寄尧也不知道该许什么愿望了。哦,对了,或许可以让苍伶……算了,算了,这事儿以后再说。苍晟再一次提醒自己。
这个年,这一家子果然就是在长春客栈度过的。年夜饭很丰盛,一家三口加上一个鳏夫的掌柜和一个娶不到老婆的店小二,一共五个人。苍家的三只吃得快快乐乐,只是难为了剩下的那两位,明明是心惊胆颤食不知味,却还要强颜陪笑。
大年初一,苍晟带着两个孩子终于告别了仙乐镇。掌柜和小二精神抖擞,一早就起来送瘟神,挥手看着这一家三口院去的声音,两人谢天谢地,跪在财神像前烧香,诚心祈祷今后别再遇上这样的客倌。
烧完了转身回去收拾他们住过的房间,才发现苍晟留了一个大大的字条,写着:后会有期。
不会真的后会有期吧……
第二章
苍晟一边流浪,一边寻找合适的安家场所,在陆地上没有方向感的他常常多走很多冤枉路。每次苍伶问哥哥为何要绕圈子,他就会说:「良禽都择木而栖,何况是人?去一个地方安家要了解他方圆百里的情况,免得再遇到山崩洪水之类的天灾。」
说得似乎有点道理。于是一家三口走啊走的,兜啊兜,终于在两年后到了一个叫潼州的地方。
潼州城在外没有什么盛名,但只要是看到它的人,就会惊叹这是个不输给任何名城的繁华之地。每逢月半十五,远近的乡邻们就会聚过来赶集,那时候的大街,人声鼎沸,热热闹闹,数不尽的马车、驴车出城进城,一直到晚上还会有不休的夜市;再看看它四周的环境,整座城背山临江,颇有灵性。山中青竹滴翠,鸟鸣幽幽,江中烟波缥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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