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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医(1-3部)-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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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天州冷冷的回了一句,管他什么春夏节,他才刚刚有点睡意。
“先生……我们的人手实在不够,您不想连累整个小区的街坊吧,我们实在找不到第四十八个男人了,我们连杂货店阿伯都叫上了,不然就排不成方阵了,我们又不能用其他街区的人……哎……这是你的义务啊……先生……”
那位青年拔着门哀求着,但是天州不为所动。他从莱彦过来,提前处理了六天的公事,来这里因为不适应失眠加烦躁,他困极了。
“先生,每个住到这个街区的人,都要履行义务的,您不能拒绝,不然……”青年大喊着,却突然发现努力关门的这位大美人,突然停止了他的动作。
“每个住在这里的人,都要去吗?”天州对这句话是很感兴趣的。
“当然,每个人都被安排任务,不管后勤也好,捐钱也好,必须的。”青年认真的解释。
“那我捐钱。”天州回答。
“不行啊,您是这个区的第四十八个男人,必须去。”那位中年人口气有些硬。
天州看看他们,想了一下:“我不会敲大鼓。”
“啊,您看我的手势就行,我每蹦一下您就敲一下,我是乐队指挥。相信我好吗?”青年看天州语气松动,高兴的解释,啊,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半小时后,天州穿着一套略微显得大了一些的卡通乐队士兵装,胸前绑了一个大鼓,他站在队伍的最后一排,他顾不得自己的形象,他也毫不在意,反正这里没人认识他。
乐队的人们站在那里窃窃私语,毕竟,这个人压根不像希水的人,即使他穿着那么不合适的衣衫,但还是这么醒目。
“这个,您戴上好吗?
那位青年双手拿着一顶夸张的高顶白色金边士兵帽子双手递给天州,天州接过去毫不在意的戴上。
那帽子,显然是不合适的,它太大了,天州的半个头陷在里面,还有那条帽带,它宽宽的卡在天州的下巴上。
“真是抱歉。“青年很抱歉的看着方舟勉强露出的不足四厘米的脸,他无法看前方,他只能看着地面。
一些人笑了起来,但是笑声并不是恶意的。
上午九点,切尔汶的白色礼炮在天空炸了几声,那位换了乐队指挥制服的青年,挥动了一下他那把金色带星星的指挥棒高喊。
“希水的街坊们!“
“在呦!”
“去年我们输给了XX街的杂种们,今年可不能输了!”
“是呦!”
天州半个哈欠被憋了回去,他被那位青年的鼓励逗乐了,这家伙倒是很会挑动气氛呢。
“大家想下,如果今年我们赢了,那么我们会得到什么?”
“二十个卡逊塔!”
“那么大家知道该怎么做了吧?”
“是!!!!!!!!”
随着一声巨大的炮响,希水街的大鼓手初登场!
切尔汶中心区的观礼台,一群达官贵人们早就在此包了席位娱乐,春夏节的观礼台并未按照一般的政权阶级区分,它是按照钱数区分的,你出的钱越多,位置就越靠前。当然,也不是有钱就能买到前三排的席位,能提前买到席位的都是有办法的人,这所谓的办法和路子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了。
上午九点十分,狂欢的热浪席卷整个度古中心区,,男女老少披红挂绿,艳装浓抹,载歌载舞,一辆辆有特色的彩车,各种形式的表演队伍从观礼台前经过。观礼台上的人,购买一种叫折金卷的带着丝带的银质纸片,如果看到中意的队伍,就把纸片丢出去,这些纸片按照等级不同能换到现金。
所以每年观礼台这边能观赏到最最精湛的表演,因为度古最最有钱有势的人都聚集在此。
“敖文表哥,真是的,今年又是你得手了。”萨卡叙宁冲着前面包席的好友打招呼,这位二十多岁的度古金融新贵羡慕的看着自己的表哥,他总是这么有办法,每年都能买到前座。
敖文回过头,冲自己表弟弟招招手示意他过去。
萨卡叙宁高兴的拉着自己小女朋友的手,站起来,看下四周羡慕的眼神,然后带着某种虚荣穿过狭隘的过道,坐到前排。
抚摸着那个舒服的包边软沙发,萨卡叙宁舒服的叹息:“嘿,表哥,真不愧是度古的魔术师呢,你总是最有办法的,哎?今年你怎么没带新伴呢?怎么,我们切尔汶找不到表哥喜欢的人了吗?”
敖文靠着沙发,他那张切尔汶著名的英俊脸上露出一脸乏味:“腻了。”他淡淡的说。
“是啊,是啊,您早就该收下心了,还是听从姨妈的,找个女人吧,女人很好的,干吗喜欢……呃,抱歉表哥。”萨卡叙宁连忙闭了嘴,自己这个表哥有多难招惹,他是清楚的。
本来好好的气氛,因为敖文的阴郁,搞的十分尴尬,萨卡叙宁神情紧张的四下张望,突然他指着一个队伍的大鼓手说:“哈哈,表哥,您快看那个鼓手,实在是太有趣了。”
敖文微微抬头,那是一个一看就是临时拼凑的平民乐队,他们穿的制服有新有旧,乐队的音乐简直可以用乱七八糟来形容,但是就是这样的队伍,引起了许多人的兴趣,他们哈哈大笑着,把手里的折金卷丢过去。
队伍最后的鼓手,安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敲着大鼓,他高兴了就来一下,不高兴了,就无所谓的跟着队伍溜达。他的帽子太大了,他只好用一只手扶着,另外一只手他还想打哈欠,显然这位鼓手先生最近没休息好,显然他忘记了自己手里拿着的鼓槌,每次打哈欠他丢了他的大鼓槌,可怜他身边的长号先生只好不停的帮他捡起来。
于是在特殊的日子,特殊的时间,滑稽由此而来……
敖文先生也觉得十分有趣,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意,萨卡叙宁长出一口气的躺回座位,安心观赏起演出。
但是,就在此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那位大鼓先生大概敲的过于用力了,他一下没抓住,鼓槌飞了出去,那鼓槌好巧不巧的落到了敖文的脚前……
从天而降的一亿个馅饼
天州一边走路一边打瞌睡,假如不是因为疲惫,他一定会喜欢这样的游行,这样的气氛,犹如上千人吹着愉快的下班口哨一般的愉悦,在他过去的日子何尝感受过。
童年,少年,青年,如今他已经是三十多岁的天州,不管如何变换环境,他都未接触过这个层面,他对这个层面的认知是无知的。
队伍的音乐奇奇怪怪的弹奏着,对音乐要求完美的他,实在无法忍受,忍无可忍,他只盼望着这样的游行赶快过去吧,他脚上那双靴子实在太大了,虽然那位好心的指挥为自己塞了不少卫生纸进去,但是他还是觉得带不起来。
他就这样拖沓着这双大鞋,带着那个大帽子,一生当中他走了最长的一段路,徒步行走八条街,他的胸口,那面大鼓越来越重,还有人不停的往他身上丢东西,他觉得被冒犯了。
此处的冒犯,并非天州对阶级如何的敏感,而是他承受的教育令他无法忍受这样的态度,这是他的潜意识习惯。
那位指挥先生,从来没指对过节拍,虽然他大汗淋淋,虽然他无比卖力。整个段快乐进行曲,竟然没有一位演奏者愿意按照曲谱走,48个人,就有四十七个人按照自己的情绪来,他们摇头晃脑袋的,浑身激动的,无比兴奋的乱七八糟的表演着。
而他们的观众们竟然也完全不在意他们的错误,他们很捧场的笑着,闹着。
多少年来沉淀下来的习惯,天州不能忍受错误,尤其是音乐上的错误。所以四十八个人,只有他自己按照正确节拍走,但是正是因为这样他成了队伍里唯一的错误者。
一段小号的齐鸣,接着是一段长号逐渐,逐渐把音乐送上高峰,在律动中,本曲最□的那声大鼓终于轮到了。
天州打了个哈欠,举起鼓槌准备给这些错误的演奏者还有那些错误的、完全没乐感的笨蛋一声正确的大鼓声。
但是,很遗憾的是,那个抓握着并不舒服的大鼓槌失手从他手里滑了出去。
天州的眼睛跟着鼓槌,一直跟到它平安落地,然后他扶着自己的大鼓,还有那顶该死的帽子,慢慢走出队伍。他没看到此刻队伍的演奏者用多么惊讶的眼神看着他,他没看到他穿越过人群,走到贵宾席台阶上的时候,那位指挥者几乎晕厥的样子,他只是按照自己认为正确的步调走。
天州看看地面上的鼓槌,又看看胸前的大鼓,非常明显,他无法弯腰蹲地的捡起那个鼓槌,所以他跟旁边的人说:“帮我捡起来。”
那人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但是还是捡起他的鼓槌递给了他,他给的角度十分的刁钻,就身体向后躺着,微微抬起手臂,爱给不给的样子。天州吸吸气,是,这里不是乐医的世界,他只是个平民,如果想平安的在切尔汶度过一段时日的话,他还是不闯祸的好。
于是,他微微低头,去拿那个鼓槌,那个该死的鼓槌。
然后,那个巨大的帽子,很称职的掉了下来,砸在了那个人的脑袋上,天州看下他,那个人摸摸额头,惊讶的盯着他看。
“抱歉。”天州为自己的帽子砸到人道歉,他看那人不动,只是那么奇怪的看着他,他无奈的身体微微下倾,拿过那个鼓槌。
天州想站起来,但是更大的麻烦等待着他,他的头发勾到了那位先生胸前金灿灿的礼花扣上,天州看下那边已然震惊的完全停止的人们,是啊,他耽误了那些人可怜的游行,要是那些人输了,自己还能在希水住下去吗?
天州抬起腿,一脚踩在贵宾席的沙发上,把手伸进靴子,他随身都要带小刀。以前他带信仰之刃,现在,为了安全着想,他带着一把匕首,说是一般的匕首,那把东西也是银光铮亮,发着逼人寒气的东西,尤其是当他拿出来一刀挥断头发,接着很利落的把匕首回鞘插回靴子,然后微微把身体向右边挪动了两步。
两个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冒出来的大汉,在空中碰撞在一起,天州看下他们,嘴角勾起一丝丝笑容,能叫他们触碰到自己才奇怪了。
“抱歉。”天州为自己带来的麻烦进行了二次道歉,如果环奉看到一定会万分惊讶的。
那人还是没说话,真是没礼貌的人,天州居高临下看了他一眼,眼睛带着一贯的鄙视外加看不起的眼神。
大鼓声再次响起,乐队指挥挥舞着他的指挥棒,颤抖着指挥着,他一边指挥一边向后看,而他的大鼓手,依旧执着的犯错,依旧打着他的哈欠。
指挥先生非常惊讶,为什么这位鼓手能安全的回到队伍里,警察就……这样放他回来了?
天州并不知道,刚才自己已经在危险的地段几经徘徊,并非他不聪明,也并非他不精明,只是在他所以然的世界当中,只是飞个鼓槌,只是那把刀切下头发,只是大帽子掉下来砸个人,这些算不上什么吧?而且他已经道歉了,虽然他觉得略微不妥,但是做都做了,他懒得去想,他想回家睡觉。
坐在贵宾席上的敖文,无视表弟萨卡叙宁惊愕的张大的嘴巴,他只是轻轻的,小心的,从扣花上摘下那一缕软软的,质量非常好的头发,他轻轻把那缕头发放在嘴巴边亲吻了一下之后,对表弟笑眯眯的说:“嘿,萨卡叙宁,你看到了吗?他的眼睛是蓝色的。”
萨卡叙宁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好点点头。
天州背着那面大鼓,跟着那个杂牌军整整走了十一个小时,他的双脚打出泡。关于他的惊险经历,开始那些人还是在意的,但是游行队伍狂欢气氛的渲染,人们见无人来追究,渐渐的不再害怕,虽然过了今天他们肯定会想,会说这件事,但是,那是明天的事情。
“您好,您要吃个水果吗?刚才有位大眼睛的姑娘,往我口袋塞的。”队伍终于休息,据说,两个小时候,就要进入深夜狂欢,所以这个节日才叫《音乐狂欢游行三天不间断在春夏交界到处喧闹进尽情大闹节》,那位指挥先生走到天州面前递给他一个苹果。
天州看下那个苹果,多少人拿过它,这个人的口袋谁知道会装些什么东西,他才不要吃,天州把脑袋扭到一边,根本不想理这个人。
指挥先生不好意思的看下四周,幸亏所有的人都疲惫不已,大家都在抓紧时间休息,没人去看他的尴尬。
“我叫研然艾洪,您的名字?”指挥先生介绍着自己,切尔汶的人都是复姓。
天州想了下:“天州。”
关于天州这个名字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即使在有风,知道天州这个名字的也不过是长老会以上阶级的人,这世界上的人万万千千的,天不是个多么特别的姓氏,它只不过是在有风的游戏规则里起了一个区分作用的符号,这就是天州对自己姓名的态度。
“您是外国人?”研然艾洪说完上下打量已经脱去大鼓,甚至脱了鞋子,坐在路边台阶上的天州。
天州没理他,他正看着自己的脚,他的脚上大大的起了六个大水泡,脚趾前端的薄皮全部起来了,非常的疼。
研然艾洪对那些水泡并不在意,队伍里许多人都起了,即使是劳动人民,也会受不了今天这样的游行的。
“哎呀,您可真骄傲。”研然艾洪笑了下,他站了起来,伸手从路边一个长刺的植物上摘下植物的刺,他弯腰抓起天州的脚准备吐吐沫消毒,然后拿那根植物的刺帮他挑开那些水泡。
“啪!”天州一巴掌打开他的好意,他绝对无法忍受别人对他的脚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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