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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我太过聪明-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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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李凌日开心的捏捏钱宜多有肉的脸颊——恩,手感很好~
“那我住哪?和你一起?”钱宜多意图明显。
“这……”虽然他们都说喜欢彼此,可宜多毕竟还是个未出嫁的小姑娘,“这样恐怕不妥吧。”
“有什么不妥的?”钱宜多不解,“小印不都和克己一间?”
“不一样的,王大人是要照顾殿下。”李凌日为难的看着钱宜多,“我们,待成婚以后再同房,比较好吧?”
“成婚?”恩,这个建议不错——就算他是男的,他也想要让普天下的人知道:李凌日是我,钱宜多的。如果,能和他办一场风风光光的婚礼,倒也不错,“那我们立刻成婚好了。”
“呵呵……”李凌日笑了,“宜多,你这么想嫁给我,我是很开心。可是成婚,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的一件事。这不仅是你我之间的事,还包括我们两个家族。首先,我要先到你家去提亲才行。”
“提亲?”那可不行——他的爹再荒唐,也不会愿意让他嫁给一个男人的!还是大陆的——那得离家多远啊?他还指着自己继承家业呢!
“对啊,提亲。你先和我说说,你们家在拈花岛何方,你的爹爹是个怎样的人,我该怎么做,才能让他愿意把你嫁给我。”李凌日有点都没有察觉自己的夸张——以前的他,怎么可能相信,自己居然会向一个认识不到一天的人求婚?对方还是个年龄只及他一半的孩子!
“那是不可能的事。”钱宜多小小声嘀咕。
“什么?”李凌日没听清。
“没什么~呵呵……我想,结婚这件事,我们先缓缓。过个几日再说。”突如其来的一堆问题,让钱宜多发现“现实”,发现自己其实还是个有爹的人……他是可以不管,可对方好像是个十分注重“家人”的人——自己也是因为这点才喜欢上他——所以,他不敢和他说自己和爹的关系糟得可怕。让他想想,这件事,该怎么搞定才好……
“你果然……还是觉得‘结婚’,是件离你很远的事。”李凌日有些消沉——听他在门口,说得振振有词,连他这个大人都被他震撼了,觉得自己惭愧得不得了,一时间热血沸腾,只想好好拥着他,告诉他,自己是多么的喜欢他。到头来,孩子就是孩子,说到结婚就退缩了。
“不是!如果可以,我想马上就嫁给你!只是,细细想想,发现现实是这么的麻烦。你想,从这到拈花岛,有多远啊?别说我爹同不同意我现在就‘嫁’人,就算他同意,可能也不愿意我‘嫁’到大陆来啊!”钱宜多重重强调那个“嫁”字,希望李凌日能够明白他的用心良苦。
“也是。”离家那么远,父亲会舍不得,很正常,“那你说,该怎么办。”
“待我想出好方法来,再说。”
“那好吧,成婚之前,你就先住我隔壁的厢房,如何?”
“……”心上人过分刻板,偏偏他又爱他的这份“循规蹈矩”的气韵,有什么办法呢?钱宜多只好点头。
第四章
两天之间,钱宜多跟着李印、王克己和蓝令三个人,自己几个兄弟在杭州玩了一圈——李印不喜欢别人跟着,钱宜多只好不拉着李凌日一起。还有一个原因是,钱宜多想着靠自己先稍微熟悉一下杭州城,以后做起事来也方便许多——既然,他已经决定要“一辈子”生活在这里了。凌日工作太多,太忙,没法带我逛遍杭州,别人我又不喜欢,所以,当然是跟着自己人比较好~
“我不喜欢别人知道太多关于我的事,所以,你尽量不要和他们说我。”两天之后,李印决定离开杭州,到下一个城镇去熟悉“民情”。
“知道了~你放心~我钱宜多是何等人物,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自有分寸~”钱宜多摸摸李印的小脸,忘了自己没有比他大多少,“我又不是果园。”
“拿开。”李印嫌恶的拍开钱宜多的狼爪,“你知道就好……有什么事,用我的信鸽就好,它们会将消息及时传给我,至于使用方法……”
“我知道,我知道啦!你怎么变这么罗唆!”
“……”李印无语一会,再次开口,“你要不是我师弟,我才懒得理你!总之你一个人出门在外,万事小心。李家兄妹,虽然人不坏,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觉得有些不安。哎……宜多明明是诡计多端的家伙,也不是什么好欺负的善良之辈呀,为什么,这回……
“但是什么?”钱宜多好奇——在预测人心方面,小印的灵敏度与果园对外物袭击的灵敏度相差无几,都是令人觉得可怕的本事,所以如果小印在这方面有什么忠告,他都会听。
“我说不上,总之你小心点就是。”李印歪头想了想,还是没想出那个“点“来,只好作罢。
“知道了啦~”
“宜多。”李印退下,轮王克己这个“罗唆大王”了,钱宜多在心中做好了被念叨的准备,“你不会真的决定要留在这了吧?你不会再也不回拈花岛了吧?”
“应该是——不过,有空我会回拈花岛看你们的啦!”
“我……”王克己的眼都红了,“我会想你的。”
“得了吧,我看你是高兴得不得了——终于没有人会去带坏你的殿下,殿下终于可以好好的用心的学习了~你瞧,你心中是不是这么想的?”钱宜多故意调侃王克己。
“才不是呢!我们是好兄弟啊,我当然舍不得你!”
“克己。”李印无奈到,“我们也是早晚都要回来的,到时候,不是离宜多更近?这是好事。”当然了,到时候他们到底回不回来,那是另外一回事。
“也是~”王克己又高兴了,“那到时候,宜多你一定还要在哦!”
“废话,我肯定比你长命!”钱宜多翻了翻白眼。
“……”王克己好委屈,又说错话了?李印将他拉回自己身边,把钱宜多身前的位置让给蓝令。
“宜多,我走了,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就算是第一美人,也只能留我蓝令两天呀!哎,神呀,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一种美,可以让我震撼至一碰上就不想放手,一遇到就不想分离呢?象宜多这样……“我好羡慕你,真的,好好珍惜吧!”
“谢谢~我会的~”总算听了句中听的话。
“那,再见!对了,有事可以和我们家设在杭州的分站联系——这个地址是秘密的,我只告诉你,不可以告诉别人哦!李凌日也不行!”蓝令附在钱宜多耳畔,说出了一个地址。
“没问题,谢谢你!”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呢?自家兄弟,好像对凌日他们都有所保留……也是,毕竟他们和他不熟嘛,总要有所忌讳。
挥挥手,看着兄弟们潇洒的背影,钱宜多鼻子有些微微的酸,但是终于没有落泪,蹦蹦跳跳的回去找自己的心上人去了。
“他们,都走了?”李凌日放下手中的账本,伸手拥住自动爬到他腿上坐着的钱宜多。
“恩。”钱宜多趴在桌上,并不多话。
“你想哭么?那就哭吧,只有我在这,没关系的。”李凌日体贴的拍抚着钱宜多的背。
“才不会哩!有什么好哭的?当时,我随他们离开拈花岛的时候,都没有哭——还笑得可开心了!”
“那是因为,你是和他们一起呀。”r
“现在,他们走了,我还有你,不是么?”
“这倒也是。”不舍的亲亲钱宜多头顶的发(炎:当然,他很乖的避开了宜多的那三根簪子……哎,宜多呀宜多,你干嘛把簪子插头上呢?害我都不好写///// 钱宜多:不然我放哪?插手上? 炎:……),看得出来,宜多是个倔强又坚强的孩子,只是会难过是人之常情,他为什么不直接承认呢?真是……不过,他说有我,倒也没错,“这样吧,我带你去逛街?”
“……”这两天,他随着小印他们,早把杭州的大街小巷都逛了个遍了!亏他想的出来……
“你们逛街,肯定只是逛一些繁华地带吧?而且,你随着殿下,吃的肯定也都是些豪华的饭店酒楼,没有吃过杭州的路边摊吧?其实呀,那些地道的小吃,都是在那些小摊子上,才吃得到的哦!”李凌日知道钱宜多会想什么。
“……”李凌日不知道的是,在他和蓝令的强拉硬拽下,李印也吃了不少的“路边摊”。
“是吧?我说中了吧?”自以为自己一定猜中的李凌日,得意的抱起钱宜多就往外走,“所以,就由我这地主,带你领略真正的杭州吧~”
“我是很感动啦,可是,你不忙么?”被李凌日抱着走的感觉实在太好,不愿意下来的钱宜多只好装作兴奋,和他一起出门。
“一点都不忙~忙呀,永远只是人们的借口,只要有心,就永远都不会忙,都会有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李凌日捏捏钱宜多的脸,真的觉得有些上瘾——滑嫩嫩的手感,实在太好~“这就是大人们‘忙’的奥秘所在哦~”
“我记住了!看你以后还敢不敢以忙为借口,拒绝我的请求~”钱宜多任李凌日捏着他的脸,笑得灿烂灿烂的。
“是,小的记住了!以后永远不敢拒绝您的要求!”
“你说的哦~”
“我说的~”
“好!”钱宜多仰头大笑,而后在李凌日的脸颊上印下一个湿湿的吻,“不准擦!”
“……”服了!孩子就是孩子……但却可爱得过分!也许,他真的有恋童癖吧/////
虽然说,前两天已经和李印他们逛过这条街了,但和李凌日再逛一次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和李印他们一起时,自己是和小印肩并肩的走着,由克己和蓝令护在中间的。四个人,还有后面默默的影子……真的象巡场,不象逛街。可是,现在的他是由凌日抱着,两人在拥挤的人群中,那儿凑一下热闹,这儿欣赏下小玩意儿,真是不亦乐乎。咬着自己手上的冰糖葫芦,钱宜多觉得十分的满足。看看李凌日,便把手上的冰糖葫芦凑近他的嘴,看着他吃到整张脸差不多都皱成一团的可爱模样,钱宜多再次吃吃的笑了起来。“你好没用哦!糖葫芦明明那么的甜~”
“可是,我真的觉得好酸啊!”李凌日终于咽了下去。
“不会吃酸,不会别吃啊?”钱宜多有些嗔怪——看着他好像真的难受,心不受控制的疼,真不好受。
“可是,我说过,只要是你的请求,都不会拒绝啊。”
李凌日很真诚,真诚得让钱宜多想流泪。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种傻瓜呢?而自己,又是何其有幸,可以得到这种傻瓜?“傻瓜!”钱宜多忍不住讲出自己心中的话,“万一我叫你做你十分不想做的事,怎么办?”
“你不会的。”
“那刚才是什么?”钱宜多不明白,他眼中的信任来自哪里?他们才认识没几天,不是么?喜欢一个人,是很简单的一件事,但要真心信任一个人,对他而言,却是很难。他身边的,也都是这样的人——所以,即使明白他喜欢李凌日,小印他们还是直接的对他表示出他们对李凌日的不信任。所以,他不明白,李凌日怎么可以那么轻易的就这样相信一个人……纵使,纵使对方是自己喜欢的人。
“那是因为你不知道,我对酸的实在不行。你喜欢吃,就以为我也喜欢。”李凌日笑笑的捏捏钱宜多的小手,“别放在心上,这点小事,我都做不到的话,还有什么资格,做你的‘夫’呢?”第一次见面的震撼,到此时的自然,李凌日是打心底喜欢这个孩子,真心真意想要娶他为妻,与他共度一生的。
“我们还不够了解彼此,你还有很多事,是我不知道的。”钱宜多低头说出事实,“所以,以后别再这样了。如果,我因为不了解,让你做了什么不好的事,就坏了。”对方全心的信任,反而让他不忍要求太多。
“傻瓜。”李凌日却不依,“我答应了,就不会反悔。你怕不了解我,那就拼命加油努力了解我不就得了?这样,你以后也不会再犯错啦!比如,从今天开始,你就知道,我吃不得酸啦,以后就不会再这样了。不对,如果我做了什么惹你生气的事,你就可以故意要我吃酸,好惩罚我啊!”
“傻瓜!”钱宜多终于再次笑开,“你说我是傻瓜,你才是傻瓜呢!哪有人教别人怎么惩罚自己的?”
“恩,我们都是傻瓜。”恋爱中的人,都是傻瓜。
“傻瓜配傻瓜,哈哈~绝配,绝配~”
“没错!绝对是绝配~”两个人就这样,不顾众人的眼光,高举着手,喊着“绝配”,笑着走在热闹的大街上。
“那个人,不会是李家的大公子,李凌日吧?”街旁茶楼上的茶客,看着楼下的“风景”,有些讶异。
“好像是啊~”
“他什么时候,有了个那么大的孩子了?”某人的嗓门,可真是大啊。
“对哦!看那孩子,长的……”两道银光闪过,唰唰两下,吓得两人都不敢再说话。
钱宜多感受到李凌日稍微僵了下的身子,觉得非常不爽——他们做什么那么多嘴,在那评论他人是非?什么孩子不孩子的?看不出来他们是相爱至深的情人吗?讨厌!要不是凌日也在,我才不是就这样空空吓唬你们一下呢!快速的插回自己的簪子,钱宜多低头就吻上李凌日的唇。
“?”宜多,这里是大街啊!李凌日觉得有些尴尬——才被一群人说完有了个“那么大的孩子”,然后就当着众人的面,和自己的孩子接吻/////情况有些诡异啊。
察觉李凌日的不安,钱宜多也没有再进一步,稍微厮磨了一会后,就离开李凌日的唇,抬头朝楼上喊话:“睁大你们的狗眼看看,什么孩子不孩子的!我钱宜多,是李凌日的情人!”
一个就十来岁的孩子,如何能有这样的气魄?楼上的人又怕又不得不暗暗的佩服,赶忙回话:“是,是,是,在下一时看走了眼,没有注意,小姑娘你气势非凡,绝非凡人,和李大公子,可真是绝配啊!”现在这个时代,谁在意那些年龄上的差距啊?人家姑娘是个美人,又明显的武艺高强、胆识过人,李家又不是他们惹得起的人物,何必与人过不去?说几句好听的,巴结巴结,总不会错。
“什么小姑娘?我……”李凌日掩住了钱宜多的嘴,不让他再说下去:“人家既已认错,还说了我们是绝配了,你就不要再和他争了吧。”他当钱宜多是故意和别人闹,而不是真的在意“小姑娘”这三个字。
“……”看看李凌日,想到这毕竟是别人的地盘,他是有靠山,但如非必须,也就别打扰本身也很忙的小印比较好。钱宜多想到李凌日对自己的请求,一定答应,那么自己是否也不要太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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