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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情歌-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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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蛮喜欢那首主题曲的。”我看著他犹自泛红的眼睛,追著他不自在躲闪的视线,轻笑道。 

  RAY略低下头:“Auld Lang Syne的确是首好歌。” 

  “啊?”我记得那首歌的中译名好象叫《友谊地久天长》,怎麽英文却叫这麽个怪名? 

  “你……”RAY看著我摇头苦笑,“还说喜欢,连歌名叫什麽都不知道。” 

  他一个一词得拼给我,解释说这是苏格兰的方言,用现代英语表达的话,近似“long time since”的意思,末了质疑一句“现代英语的那句不会不懂吧?” 

  喂喂,我好歹也过了大学英语的六级好不好! 

  RAY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道:“你回去吧,已经很晚了。” 

  我沈默,思想斗争了很久,终於开了口:“因为生活所迫而沦落风尘,可怜的主角,她可以忍受生活的一切打击,却没有办法承受在真相被揭露时,随之而来的屈辱、轻蔑、爱情的背叛──也许不是绝对,可她却没有勇气去面对,因为如果真的发生了,她会心碎、绝望,最彻底的。” 

  RAY的身体一僵,面色全变,这回轮到他背转了身去,不愿看我。 

  尽管激动得整颗心都在颤抖,我还是自傲得克制住了语调,尽可能得平静:“她很高贵,对不对?你觉得……如果她的爱人知道了一切,会怎麽办?” 

  没有回答,其实我也不等待他的回答。 

  我笑起来:“虽然我对英文歌也有感觉,但是我还是更喜欢中文翻译的歌,知道为什麽吗?” 

  RAY转过脸来,嘴唇动了动,还是没有出声。 

  “因为,”我笑著看他,“友谊地久天长。” 

  这一回,RAY终於也跟著笑了,他直视我,声音明朗:“我说你啊,怎麽会那麽聪明?” 

  我闻言大笑。 

   

  十九、 

   这个关於自己的故事,可以说是经我手所写出来,最平淡、最不精彩的故事──它没有绚烂的主人公,没有动人曲折的情节,更加要命的是,我竟然还要选择以第 一人称来叙述,代入感之强之烈,实在前所未有。要克制自己不在以“我”的陈述中,去流露我的情感,发泄我的情绪,表达我的看法,真的是很难的事。 

  那一年,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认识了不少人,人与人之间的偶遇跟邂逅,说来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茫茫人海,也许认识了一个人,他手中竟然有属於你的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但也许,他是引你堕入地狱的恶魔…… 

  继续我的故事,那导致我和RAY相遇的耽美小说,耗时一个月,终於完稿。 

   说起来那真是个俗到不能再俗的故事,这段时间我在网上阅览了以“堆”计的耽美小说,我发誓我绝不是对此有兴趣,而是──唉,很想剖开耽美小说、尤其是同 人小说作家们的脑子看看,那里面的构造有什麽不同……只要两个男角站在一起,必是暧昧,便是不共戴天的死敌,也能拉到一起,这种逆天(此处天指原著作者) 而行的功力,我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师姐在看完我的小说後,丝毫不掩饰她的失望之情,鬼叫半天,说那不过是给小学生看的文,便将它作为启蒙教材扔给了方筱兰。 

  我跟方筱兰也因为这件事而熟悉起来,基本上在所谓的耽美知识上,我们全是师姐手下的新兵,再又方筱兰那较师姐温婉一百倍的的气质,她担任我这篇小说的编辑,那感觉实在…… 

  不是一个怪字可以形容。 

  私下里,我们来往也甚密。 

  我不否认对方筱兰有好感,事实上,我一直都欣赏这种美丽而不嚣张的女孩──为什麽大学时期却跟师姐有了一段关系?那不关我事,我还没搞清楚自己喜欢什麽人,就隆重被师姐俘虏了。 

  不过,怎麽说,总是一个女孩子带著笑意跟好奇问你男人与男人间也会产生爱情吗总是比她哀怨得叫嚣著喂喂你的H写得好少我想看他们做啦你加上去要好上千倍的。 

  当然,如果可能,我很想把我的小说给RAY看看,不过想起上次那桩事也只好作罢。毕竟,RAY不一样,他对男人与男人间的事情更加得敏感和反感。我知道自己劝阻不了他,同时又不愿他就此下去,偶尔会不自主得想象他跟“恩客”买卖的情形,思绪一到此,即告断线。 

  再想下去,我会吐。 

  半个月来忙著赶稿,RAY的消息一直不多,一齐看录像那晚,他用那麽婉转的方式告诉我他的苦衷与期望,我也不好再逼他什麽。毕竟,友谊地久天长是我跟他共同的盼望。 

  也许这才是朋友的相处之道,你有你的生活,我有我的忙碌,偶尔的相知相会,便是冷淡人间最美好的交流。 

  稿子赶完,本来打算约一约RAY,谁想其中又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故。 

  把稿子交上去那天,方筱兰给我打电话,邀请我参加她家的小型聚会。我并不迟钝,这段时间接触下来,她对我的好感我不会不知道,我想了想,觉得既然现在人还处於真空阶段,倒不妨就跟她多接触接触,玩得好的话,玩在一起也是无妨。 

  当晚洗刷一新,穿戴整齐(我的穿戴整齐事实上也还是象个学生……),打的来到方筱兰家。 

  车一拐进阳光大道我就觉得不对了,据我所知,这一带便是俗称的“黄金地段”,离市中心不远,但又脱离市中心的喧嚣,正是闹中有静的绝佳都市居所。而这地段中又有一带,是别墅的聚集区,司机便是把车停在了那里。 

  我找著门牌,来到一三层楼高的别墅门口,心中打起退堂鼓。 

  没找错地方吧? 

  我又仔细看了遍方筱兰给我写的地址,没错,就是这里…… 

   

  二十、 

  若不是方筱兰的电话恰在此时响起,我是打定了主意转身就走的,鄙人对豪门大户素无好感,一颗想追求方筱兰的心也刹那间化为乌有。 

  方筱兰在电话中追问我身在何方,甚至殷勤切切得提出要来接我,没奈何,我只好按响了她家的门铃。 

  还好,出来开门的是方筱兰本人,若不幸让我见著什麽佣人之类,估计我又会掉头就走了。 

  她见我很是开心,女孩子穿一身粉红的长裙,将美好的身材包裹得恰到好处,也将那平日里我并未察觉的大家闺秀气质发挥得漂亮之极。 

  “打扰了……”踏门第一步,我便觉得芒刺在背。 

  方筱兰嫣然一笑,引著我穿过前花园,走进客厅。彼时客厅中已有不少来宾,三三两两得聚在一起。此地客厅可不比得寻常人家,面积便已相当一个半网球场,足做豪门人士踏歌燕舞之用。 

  我满心里只是寻思该如何离开,不想却听得方筱兰竟出声道:“爸爸,这是我的朋友,Arlen。阿伦,这是我爸爸。” 

  受惊过度,我差点连笑容都挤不出来,忙抬头招呼,哪知眼光不小心往斜一瞄,整个人登时愣在了当场:除去那笑容可掬的方伯伯外,旁边那人,便是我在X酒吧落难时候仗义出手的鹅蛋脸男士。 

  此人必也认出了我,目光闪动,却毫不动声色,反而笑著打趣方筱兰道:“筱兰,真少见你带男孩子回来哦,这麽大姑娘了还害什麽臊,男朋友就说男朋友嘛!” 

  方筱兰忙作澄清,那男子便和方伯伯齐发出不明意味的笑声。 

  我的大半颗心都落在那男人身上,万万没想到世界还能小成这样。依照方家房子的规模大致可以推断出方家必是“往来无白丁”,这个男人的身份地位怕也是不简单。 

  本来就无志於这种场合,聚会一开始,方筱兰更是作为主人身份而东奔西走,无暇顾我。我瞅著自己没人注意,刻意躲到了角落,打算悄悄撤退。 

  刚出客厅到花园,背後忽有一只手掌拍来,我吓得差点跳起,猛回过身去,却是那个鹅蛋脸男人。 

  “你……你好。”我有些尴尬,现行逃窜被捕。 

  男人带笑看著我,道:“不跟方小姐说一声麽?” 

  我摇头,男人又笑:“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你,打那次之後,你没再去过酒吧了吧。” 

  既然是他先提起,我也不再忌讳,也笑道:“是啊,你们都不让我去,我也就不去了。再说,我也只是好奇,那方面的兴趣是没有的。” 

  “哦?”男人的视线一跳,“还有谁叫你别去?”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如实得回答:“RAY。你听说过他吗?” 

  “……红牌嘛。你们是?” 

  “朋友!”看那男人笑得如此暧昧,我心头油然升腾起一把火,低声但相当坚定得道。 

  男人的笑容不减,继续道:“朋友是吗?还没听说过他有什麽朋友呢……” 

  “你认识他?” 

  嗯,我的好奇心又起来了……唉! 

  “何止认识……”男人看向我的眼神中有一层意味不明的东西,他开始缓缓前行,我默默得跟随其後,走进花园深处时,他才道,“我还是他的第一个男人哦。” 

  “什……什麽?”万万没料到是这麽一个答案,我瞠目结舌,有数秒锺脑袋空白一片。 

  此男却丝毫不理会我受到的严重打击,反带著留恋、含著感情继续陈述:“他的身体很美,很结实,穿著衣服的时候还显得瘦削,裸体的时候却没有这种感觉。你知道他为什麽红吗?因为抱他的感觉非常刺激,我第一次抱他的时候,他反抗得那个激烈啊……” 

  “够了!”我不顾一切得嘶叫起来,难以压抑的愤怒让我不得不紧紧得咬住唇,防止理智被就此冲垮。 

  然而,那该死的声音仍然在继续:“小弟弟,你实话实说,你是不是也想看看RAY在床上是什麽样的表情,呻吟的时候是什麽样的声音?” 

  我忍无可忍,终於一拳挥了出去。 

   

  二十一、 

  有奖竞猜:这拳是打中了,还是没有? 

  答案:以上皆非。 

  男人一扫刚刚花痴般的表情,一掌挡住我的拳头,顺带还握住了我的手腕。我的力气不大,但好歹也是练过几天武术的,哪知此时手腕被他一抓,无论向前向後,纹丝不动。 

  不到一会,手腕开始剧痛,於是我非常不幸得发现自己招惹了一个深藏不露的练家子。 

  还好,那个男人并没打算永远握著我的手,在我已经开始冒冷汗的当儿,他笑著放开了我。 

  “没想到你的性格也这麽暴烈嘛。”他慢条斯理的声调在我的怒火上持续得加柴,不过我可是不打算再动用暴力了。 

  打不过,就只好躲啦。我愤愤得瞥了他一眼,转身欲走。 

  谁料那男人又接著道:“你不想知道多些RAY的事吗?” 

  “我想知道的,我会问他。” 

  “那,你想不想去见他?”男人继续抛鱼饵。 

  我没有上钩:“不需要通过你吧?” 

  男人不置可否得一耸肩,笑道:“我是说现在。怎麽样?我带你去见见他,算是对刚才失礼的一点歉意。” 

  说实在的,我一点都不相信这男人会对我有什麽歉意,只是这鱼饵实在过於鲜美,听他的口气,仿佛只要他想见RAY就一定能见得著,光凭这点,我就不得不心动。 

  OK……我承认我是害了相思,有点神智不清,不要追问我为啥想见RAY,原因很简单,很久不见啦。 

  我试探著问一句是否真能见到,等到那人含笑肯定的回答之後,我很没骨气得答应了。 

  然後随那男人坐上一辆漂亮的宝马,飞驰出这“黄金地段”。此时我才知道这鹅蛋脸男人的真实姓名,本故事因某些原因必须隐去,简称其为罗先生好了。 

  话说这罗先生见我坐上前排,大剌剌得将座位放下,突然冒出来一句:“你好像很习惯坐车?” 

  “嗯,当然,我到哪都搭公车。”我笑著乱应,心里猛然一跳,不由得小心翼翼多看了罗先生两眼。 

  罗先生又是一笑,没有接话,车子在沈默中飞速奔驰,来到临江的一个五星级酒店门口。 

  “下车吧,就在这里。” 

  我坐著没动,望著罗先生,强自压抑著我的不满:“你什麽意思?” 

  “带你来见RAY啊。”罗先生笑得很无辜。 

  “他在接客?”我咽了口水。 

  “对啊。不过现在应该是在餐厅坐著,我跟他的客人约好了一起吃消夜,没想到遇到你,就带你来咯。” 

  我死死盯著这只老狐狸,他分明对我的心思摸得一清二楚,却还要在这里装傻!我怒道:“你既然知道他跟他的客人在一起,为什麽还要带我来?” 

  “你不想见他?”鹅蛋型的脸在我的想象中已经进化成狐狸的尖脸。 

  我叹了口气──开什麽玩笑!二话不说得打开车门,准备打的回去。 

  那罗先生倏得拉住我,琥珀色的眼睛宛如盯著青蛙的蛇,他的笑也如同见到猎物的狼:“小弟弟,你不是RAY的朋友麽?怎麽反倒不敢见他了?哦,我知道了,你是怕在这种场合见到他,让他尴尬对不对?唉,天真的小孩子,就算你故意不去看,又能改变什麽?” 

  他这话一出,我再也冷静不下去,额头上沁出了汗水──这男人厉害,不过见面两次,交谈不多,他就能凭著这些准确得揣摩出我的心态! 

  对,自从认识RAY以来,我一直在刻意得忽略他的职业,RAY也希望我忽略,无论酒吧禁令还是“友谊地久天长”,全是他婉转的期望……而我呢,配合他的期望,只因为无力拉他离开那个泥沼,这样的朋友,是不是虚伪,是不是玷污了友情? 

  罗先生还在看我,目光专注得让我不寒而来栗。 

   

  二十二、 

  最後,我还是下了车,罗先生把话说完,唇角挂起一丝笑容,不再作劝阻。 

  我独自漫步到江边,今天是周末,本来还算宁静的江畔到处都是情侣们的窃窃私语,甚至是放肆甜蜜的笑声,我不由在心里默数──与第十三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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