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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火魔剑-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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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看样子也是好酒之徒,兴奋起来,说“海德说的一点没错,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酒是粮食做;不喝是罪过,无酒不成席,整点酒,凌云你听我的错不了,酒绝对是一个好东西。”



丽娜和露丝撅起了嘴,说道,“你们两个酒鬼又来了,喝酒可以,但不能耍酒疯,我们来两杯果汁就可以了。”



凌云可是好面子的人,加上年轻,血气方刚,见四人这么说,自然不会拒绝,如果自己不喝酒,破坏了气氛,还让他们看不起,更何况还有两个女生在场,凌云哈哈一笑,说道,“没有问题,今天我豁出去,有一样,可不能让我喝多了,我不知道什么酒好,你们点吧,一定要来好酒。”



海德见凌云同意喝酒,当然很高兴,迅速叫来女侍应生,狠狠的看了女侍应生制服下迷人小腿一眼,说道,“先来两瓶四玫瑰。”



酒很快就上来,芬芳的气味飘出,海德豪迈的说,“这酒可是好酒,我一直比较喜欢,来来来,我们先干一杯,丽娜和露丝以果汁代酒,也多喝点,凌云,有问题么?”



凌云被海德的豪气所感染,意气风发的说,“来,干”。



五人共同举杯,丽娜和露丝喝了一小半果汁,三个男人则一饮而尽。



凌云觉得一股有些甘甜清凉的液体一直流到胃里,开始觉得有点不适,全部喝光后却觉得异常舒服,心说,这酒味道还真不错,为什么小时候喝的酒会那么辣呢?



海德四人见凌云初次喝酒就一饮而尽,不约而同的鼓起掌来。海德大声说,“有魄力,有前途,我看好你,你的酒量很有潜力”。



格林对凌云说,“以你那变态强悍的身体,喝几瓶不算什么,我看不用多久,你酒量就会超过我和海德”。



丽娜和露丝也猛赞凌云。



凌云听到几人的夸奖很是舒服,口中虽然不停的谦虚,心里可美滋滋的,五人边吃边喝,气氛十分热闹。



席间海德几人自然问起凌云在魔兽山脉的经历,凌云借着酒劲,眉飞色舞,手舞足蹈的开讲,尤其是恶斗九头怪的那一段,凌云做了重点描述,配上表情和动作,听的海德四人都惊叹不已,连呼惊险。



海德忽然叹了口气,说,“当初我们决定没有和你去,等你走了真是有点后悔,现在听你说起你们的经历,哎,幸亏没有和你一起去,我们的实力还是不行,很明显,我们见不到八阶九头怪,那几千头变种巨蜥我们肯定过不去。”



格林壮硕的身躯往椅子后背一靠,点了点头,说,“海德说的对,我们的实力还是不行,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凭着自己的实力再闯魔兽山脉。”



凌云几杯酒下肚,觉的有些飘飘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奇妙,话也多起来,说,“海德和格林说的不错,这次历练确实非常惊险,差一点就喂了九头怪,那样就再也不会见到你们,不瞒你们,在被九头怪重伤后,那种彻底绝望的感觉我永远也忘不了,来,喝酒,喝酒。”



三个男人再次举杯,一饮而尽,话题渐渐多了起来。



丽娜说了海德和格林当年的丑事,有一次,不知道为什么,是高兴还是郁闷,两人都喝醉了酒,开始大闹,同时在大街上一边跑一边喊,跑了大概三四公里后,大概是累了,最后居然倒在路边睡着了。



几人听了,一起哈哈大笑。



凌云好奇的问,“喝多了会怎么样啊,都会耍酒疯么?”



格林身子向前一探,嘿嘿的笑了一声,说,“我对这个问题了解的是相当透彻,喝完酒不会都耍酒疯,不同的人喝醉酒后的表现也不同。



有的喝完了就困,什么话也不说,就是呼呼大睡,有的脑子十分清醒,却胡言乱语,平时不敢说的或不敢做的都借酒发挥,有的则大喊大叫,做出失常的举动,有的情绪完全失控,大笑不停,或者趴在地上就哭。



凌云听的很有意思,说,“想不到喝酒还这么有意思,我们可不能喝醉,要不全魔武学院院的人都看到了,多丢人。”



海德自己喝了一口酒,擦了擦嘴,说,“凌云你不用担心,这点酒还没有关系,我们都知道自己能喝多少,再说,喝酒这东西心情很重要,不有那句话,酒逢知己千杯少,当你越喝越高兴,就不容易醉,侍应生,再来两瓶。”



两瓶四玫瑰又端了上来,几人心情都不错,喝的虽然很快,但是都没有喝醉,海德四人也介绍了在暑假里遇到的趣事,席间不时的传来阵阵笑声。



凌云只觉得这酒越喝越精神,后来又加了几个菜和两瓶酒,五人一直喝到深夜,结账时一共一百二十金币。



凌云心说,比七楼可便宜多了,难得今天这么高兴,才花一百二十金币,真值。



付了账后,五人摇摇晃晃的回到各自寝室。



第八十七章 买剑



 第二天,凌云睡到中午才醒来,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凌云的身上,异常温暖舒服。凌云伸了个懒腰,自言自语道,“喝酒已经很舒服,想不到喝完酒睡觉同样舒服,生活真是很美好。”



凌云躺在床上想,自己的实力已经到了七阶,除了希尔,梦清等极少数人外,和一般人切磋对自己的提高已经不大,图书馆的确是个好地方,要经常去,课嘛,偶尔去听听就行了。



那么,怎么才能提高呢?对,还是做佣兵任务吧,这次要来些有难度的,当然,未央玄真功还要每天修炼,这可是基本,嘿嘿,还有个最重要的,一定等抽出时间陪薇薇。



凌云起来收拾了一番,拿起火精剑,忽然想到,这火精剑离开剑鞘后气势有点吓人,让人人都知道自己有个中品神器可不太好,还有就是威力太大,自己的控制还不纯熟,容易伤人,先买个一般的剑再说,火精剑要到万不得已的时候再用。



凌云打定主意,把火精剑收进八荒之戒,向布鲁沙的主城区走去,两小时后,来到了主城区繁华的大街上。



凌云到处寻找兵器店,街道上卖兵器和魔法物品的商店很多,凌云逛了几个小一点的,都不太满意。



用过火精剑和青霜剑,一般的剑自然看不上眼,凌云也不想找个太普通的,有些看着可以的还太贵,根本不值那么多钱。



凌云有些失望,在街上茫然的走着,过了一个拐角,面前出现一个很大的商店,上面写着“祥瑞兵器行”,店面很是气派,凌云走了进去。



到了里面一看,空间很大,各式各样的兵器琳琅满目,高中低档的都有,凌云走到卖剑的区域仔细查看,心里不由的暗暗惊讶,这店里虽不可能有圣器级别的宝剑,但是一些宝剑品质也非常好,一看就是出自名家之手,就算普通的剑也比那些小商店的质量要好许多。



凌云最后看上了一把宝剑,这把剑从外形上看和梦清的白虹剑有些相似,拔剑出鞘,剑身透出淡淡的青光,这一点又有些像青霜剑,凌云拿起剑走到柜台前问道,“这剑叫什么名字,多少钱?”



柜台里面一个中年人懒洋洋的反问,“你看好了这把剑么?”



凌云说,“自然看好,要不我问你做什么?”



中年人慢条斯理的回答说,“你真是好眼力,此剑虽不是什么圣器之类,但质地优良,出自名家之手,这把剑名字叫青冥剑,是一把好剑,售价五百金币。”



凌云寻思了一下,感觉有些贵,毕竟自己已经有了火精剑,考虑再三之后,觉得贵虽然贵了一点,应该不会赔太多,这剑还真是一把好剑,说道,“我要了,你能不能便宜一些。”



中年人笑道,“如果是别的剑,还真可以商量,这把青冥剑不能再便宜了。”



凌云虽然很少买东西,也有一些经验,说道,“四百五十金币,你应该有的赚。”



中年人断然说,“当然不行,五百金币,一个都不能少。”



这时边上有个声音高声说道,“我出五百金币,这青冥剑我要了。”



凌云转过头去,看到一个慈眉善目,须发皆白的老者,声音是从这老头口中发出来的。



凌云有点不高兴,见到对方是个老头,也没有发作,说,“这剑我先要的,你再选一把别的吧。”



老头一摇头,说,“你出四百五十金币,人家不卖给你,这剑不是你的,我出五百金币,我买了。”



中年人说,“的确是这位小友先要的,”转头对着凌云说道,“你出五百金币,我卖给你。”



凌云心想,这个可恶的老头,这么大岁数买什么剑,害的我不能讲价,省下二三十金币也好。口中说,“五百就五百吧,我要了。”



不料老头说,“我出五百一十金币,要这把青冥剑。”



凌云气的差点蹦了起来,心想这个破老头太气人了,成心对付我不成,还往上加价,那有这样买东西的。



凌云强压心头的怒火,尽量和颜悦色的对老头说,“老人家,的确是我先看到的,我花五百金币已经买了,你就再买把别的吧。”



老头非常倔强,强硬的说道,“年轻人,我就要这个青冥剑,我出五百一十金币,他自然会卖给我。”



凌云心里恨的痒痒的,心说,这老头是跟我耗上了,我最恨别人跟我耗,看谁耗的过谁。大声说,“我出五百二十金币,这剑我要定了。”



倔老头冷笑一声,也是个钻牛角尖的主,淡淡的说,“这剑我也要定了,我出五百三十金币。”



凌云蹦了起来,大声喊道,“我出五百四十金币。”



老头面不改色,接着说,“我出五百五十金币。”



凌云和倔强老头开始较上劲。



周围买兵器的人都停了下来,觉得有意思,围过来看这一老一少。



“五百六十金币。”



“五百七十金币。”



“五百八十金币。”



“五百九十金币。”



…………



“八百六十金币。”



“八百七十金币。”



“八百八十金币。”



“八百九十金币。”



“九百金币。”



凌云几乎声嘶力竭的吼道。



“你买吧,我不买了。”老头摇摇头,看着凌云。



凌云一阵得意,心说,老头,跟我斗,我恨别人跟我斗。



看着中年人有些奇怪的眼神,想起自己刚才说的话,顿时目瞪口呆,就为了和别人斗气,多花了四百金币,盯着面无表情的老头,凌云真想把他给吃了。



可话已经说出去了,也不能反悔,凌云一咬牙,掏出九百金币往柜台上一摔,拿起青冥剑愤愤的走出去。



凌云走在路上,越想越气,自己可是个成年人,怎么头脑这么容易发热呢?对了,那老头不会是托吧,凌云仔细回忆了一下当时的种种情形,不像是托,确实是个倔强的老头,哎,多花四百就四百吧。



这青冥剑还是不错的,大不了做佣兵再赚回来,给薇薇短期内可买不了礼物了,交了学费住宿费后,昨天又和海德他们一顿大吃,现在剩下的钱不多了。



也没有什么,做佣兵任务,既能赚钱,又能历练,何乐而不为呢?薇薇是公主,什么都不缺,只要多陪她开心就好了。凌云自己安慰着自己,慢慢的往回走。



第八十八章 天使的翅膀



 凌云黯然神伤的走着,路过一条长街的角落,忽然有一个浑身脏兮兮的中年乞丐向凌云伸出手,乞求道,“可怜可怜我这个叫花子,我已经好久没有吃饭了。”



凌云心情不好,本想转身离去,这个叫花子的样子实在可怜,转念又一想,今天四百块金币都白扔了,还在乎给这乞丐两小钱,索性再大方一次,从兜里拿出五个金币,交给这个乞丐,说,“给,去好好吃一顿吧。”



乞丐的两眼放出喜悦的光芒,仿佛天上掉下个金山一样,连声道谢,激动的似乎说话直哆嗦,连声说道,“好人,您真是个好心人,将来一定会有好报,我可要去大吃一顿。”



谢完凌云后欢天喜地的走开了。



凌云看着他的背影,心想,唉,五个金币就让他高兴成这样,估计够他好吃好喝几个月的,省着点的话,能花一年,相反呢?五百个金币还不够到楼外楼第六层点几个菜。



为什么差距会这么大?为什么人与人之间会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同?或许只有在米尔湖畔如画的美景里,人们才能忘掉这些差别吧。



可乞丐每天会有心情去欣赏米尔湖的美景么?凌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往前走。



到了一个较为僻静的拐角处,凌云忽然听到一阵歌声,很快被吸引住了,在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一个女孩衣服并不鲜艳,甚至有一些土气,正抱着一把吉他,一边谈一边唱,前面放着一个吉他包,包上有一些小数额的铜币。



凌云仔细的听了听,以前应该听过这首歌,但没有注意,歌曲的名字叫天使的翅膀,女孩的声音不大,但很投入,很专注的在唱着,



落叶随风将要去何方,



只留给天空美丽一场。



曾飞舞的声音,



像天使的翅膀,



划过我幸福的过往。



爱曾经来到过的地方,



依昔留着昨天的芬芳,



那熟悉的温暖,



像天使的翅膀,



划过我无边的心上,



相信你还在这里。



从不曾离去,



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



若生命直到这里,



从此没有我,



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爱曾经来到过的地方,



依昔留着昨天的芬芳,



那熟悉的温暖,



像天使的翅膀,



划过我无边的心上。



相信你还在这里,



从不曾离去,



我的爱像天使守护你。



若生命直到这里,



从此没有我,



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我会找个天使替我去爱你。



*********



凌云静静的站在旁边,不知不觉的沉迷其中,



很久没有战争了,奥斯特帝国的娱乐业因此也比较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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