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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火魔剑-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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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精剑与灰色斗气之剑不停的发出碰撞。
斗气之剑刚刚被震碎,芬利在地面不停挥掌,很快破碎的灰色的斗气之剑重新聚集!
凌云越打越怒,脑子忽的一闪,和这剑斗什么斗,到地面直接打芬利去!
真气向上方激射,身子急速下坠。
灰色斗气之剑紧追不舍!
凌云落地,还没站稳!
斗气之剑当头劈落!
此时凌云落地之所距离芬利不到十米,凌云直奔还在不停挥掌,口中乱喊,“隔空打牛!”的芬利。
火精剑红芒一闪,已到芬利身前!
芬利冷笑一声,双掌咋分又合!
灰色的斗气之剑骤然加速,眨眼间,剑尖堪堪碰到凌云后心!
第203章 打你个头
真正的巴山夜雨剑不远了,看下去吧!剑仙悟出的剑术,能像现在这么弱么?
高潮快来了,先预热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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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急忙运功,脚踩九宫八卦步,身子平移而出!
灰色斗气之剑陡然落空!
芬利小眼一翻,口中喝道,“隔空打牛!”双掌再合,斗气之剑瞬间长了半米,如同长了眼睛般直刺凌云!
九宫八卦步暗合八卦九宫,本就十分精妙诡异,早在刚进魔武学院时,单凭此步法,就令一见倾心粉丝团团部数百学员头疼不已!凌云也因此得了火系小怪物之名!
突破八阶之后,凌云的步法自然更加变幻莫测,未央玄真功急运,九宫八卦步发挥的淋漓尽致!
一道青影忽前忽后,忽左忽右,飘忽不定!神出鬼没!
芬利双掌忽开忽合,上下翻飞,操控斗气之剑直追凌云!
凌云心想,你隔空御剑,毕竟反应较我要慢上一拍,我岂能摆脱不了?
芬利心想,你只有八阶初级实力,我八阶中级,斗气凝聚成剑,怎么可能追不到你?
两人开始较上劲!
灰色斗气之剑带着呼呼的破空风声直追凌云飘忽不定的青影!怎奈凌云身法实在太过诡异,看似向前,实则向后,忽的平移,忽的圆转,把芬利忙的不亦乐乎!
芬利见凌云在面前晃来晃去,看似轻松异常,偶尔发出一声轻笑,似乎在嘲笑自己,勃然大怒,吼声连连,斗气激射,誓要操控灰色斗气之剑追杀凌云!
……
冲动是魔鬼!
这话一点不假!
曾有一位七阶的魔法师和妻子吵架,被一个只有三阶的仆人撞到在地!
曾有一位八阶武士,因一件圣器被偷走,愤怒异常,被暗中埋伏的一个六阶的杀手一剑所杀!
冲动可以让人失去理智!
而高手对战,差距只有毫厘之间,失去理智的代价,就是死!
灰色斗气暴涨,灰色的斗气之剑又长了半米,速度再次加快!
芬利的全部注意力全部放在斗气之剑上,有几次就要刺到凌云,眼看就要把凌云劈成两半,却被巧妙的闪了开去!
双掌翻飞,斗气纵横,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斗气之剑!
“噗”
暗红色火精剑突破芬利的护身灰色斗气,穿透挥舞双掌之剑的缝隙,插入芬利的心脏之中!
“砰”!
灰色斗气凝聚成的长剑失去控制,往前疾飞,直冲二百米外开阔地上的一块房屋大小的黄色巨石!
黄色巨石猛然炸裂,散落成无数块碎石,石屑,崩向四周!
芬利瞪大了眼睛,看了看胸前的火精剑,说,“你,你……”
凌云冷笑一声,“就知道打牛,打你个头啊,你去冥界打牛去吧!”
“扑通!”
尸体倒落地上,死不瞑目!
如果芬利不过于执着,誓要隔空操控灰色斗气之剑,如放弃斗气之剑,而近身施放雄浑的斗气与凌云激战,不会这么早死!
凌云一直在躲闪,一直在看能不能逃脱斗气之剑!
芬利也一直这么认为,一直在看能不能追杀闪躲的凌云!
可芬利忘了,凌云不光会跑,还会出剑!而且手中是可以轻松破开自己护身斗气的神器火精剑!
凌云没忘,所以结果就是,
芬利死!
*******
凌云轻啸一声,剑眉一扬,一股浓浓的杀气四散开来!
整个人像一把出鞘的利剑!
后面跟着的众多高手感觉一股如凛冽冰针一般的气息直冲入自己的血脉之中!
似乎身体就要炸裂开来!
那是杀气!
凌云身上散发出来的杀气!
众高手忙运功抵抗!
火精剑红芒一闪,刷刷点点,隔空对着路旁的一块巨石点了几下!
并未回头,火精剑归鞘,淡淡的对薇薇说,“我们走!”
二人渐渐走远!
众高手围拢到巨石旁,见巨石并无异样!
一阵清风吹过,石屑纷飞!
巨石上出现一个斗大的字——死!
“哼,这个败类好狂妄!”一个八阶武士愤愤的说道。
“还敢留字示警,我看他早已死路一条!”一个八阶的魔法师冷笑着说。
“这么多人早已盯住他,现在不出手,只是让他多活几日。”一个抱着浑水摸鱼心理的七阶武士不屑一顾的说。
众人虽感到凌云的实力表面上只有八阶初级,但精妙的剑法完全能和八阶中级高手一战,毫不落于下风,只是己方人多势众,光是八阶以上就有二十几人,凌云就是浑身是铁,恐怕也插翅难逃!
这些人那里知道,凌云还真就浑身是铁,九阶以下攻击免疫,而且不光能插翅上天,还能入地!
龙之国数千只龙追杀,都没奈何凌云,这几十个尾随的高手,凌云自不会放在眼里。
如果凌云想跑,随时可以消失!
凌云显露的实力,更加让众位高手坚定了夺取龙珠的信念,如果没有龙珠相助,怎么可能功力提升这么快?
众高手依然尾随两人不放!
这是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
碰巧的是,
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猫!
那究竟谁是老鼠呢?
……
一路上,凌云和薇薇并不急着赶路,路上行人也不多,出城之后,痛骂凌云败类的平民少了许多。
凌云笑着对薇薇说,“剑法的提升,实战真的很重要,我清晰的感觉到,现在我对巴山夜雨剑又有了许多领悟,现在反倒觉得来抢我龙珠的人越多越好。”
薇薇眼里闪过一丝奇异的色彩,很快就消失了,“是啊,可那么多人追杀你,你不害怕么?”
凌云傲然说,“害怕?自从我十四岁下山后,这五年多来,还不知道什么是害怕?”心里也在暗想,自己的胆子的确不小!
薇薇问,“那如果让你说一件最让你恐惧的事情呢?”
凌云想了想,说,“应该是在葱聋山血战鲍文时,那是我还小,头一次直接面对这么厉害的对手,心跳的十分厉害。
还有在魔兽山脉的绿泥沼泽,被九头怪吞到肚子里的那次,不过那次更多的懊悔,我死没关系,兰德里,冷叶,梦清差点因为我的鲁莽而死。”
薇薇头一歪,问,“你是不是有一点喜欢梦清?她人漂亮,实力又那么强,在学院的时候,你和她就被成为绝代双骄,其实想一想,你们真的很合适!”
凌云板起脸,说到,“以后不许这么说,你人都和我私奔了,我怎么还可能喜欢别人?”
薇薇吐了吐舌头,“开玩笑的,梦清是我的好朋友,我也很想念她。”
凌云点点头,“她人的确很好,这次咱们走的匆匆,兰德里和梦清都没有好好的叙一叙,算了,以后有时间回来再看他们吧。”
凌云一剑刺死八阶中级武士芬利后,尾随众位高手这一整天都没有轻举妄动,只是紧紧的跟在后面。
第204章 玻璃花
由于刚出布鲁沙城不算远,道路两侧虽说不上繁华,但总不至于荒凉,店铺,宾馆之类的也不少。
晚上,两人在一家小客栈住下,这间客栈实在太小,两人开了一间房,推门进去一看,里面环境还算干净,只是除了一张单人床外,空间已经所剩无几。
凌云笑着说,“看来我今天要站着练功了。”
薇薇瞧了几眼这房间,皱了皱眉,这环境比奥斯特帝国魔武学院的公寓还要差上许多,叹了口气,说,“你白天经过激战,需要好好休息一下,你再去开一间房吧,不用担心我,那些人的目标是你不是我。”
凌云一摆手,说,“那怎么行?你一个人在这,我不放心。”
薇薇柔声说,“没问题,我还不至于那么脆弱,难道往后你要和我形影不离?去再开一间房吧。”
凌云想了想,薇薇说的也有道理,说,“那你要小心,我就在隔壁,等会儿给你这里贴几道符,以我的灵识,如有什么异动,会很快察觉并赶来。”
薇薇点了点头,说,“天色不早,我要化妆了,你先出去吧,不然放木桶的地方都不够!”
凌云在门口,窗户口各贴了两道灵符后,转身去楼下,开了一间房,这间房就在薇薇所在房的隔壁,空间同样十分狭小,不过凌云在野外住帐篷都习惯了,又怎么会在乎这些?看了看房间,感觉还不错!
连日激战,也有些疲倦,很快,凌云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
薇薇和衣躺在有些发硬的单人床上,眼睛看着天花板,两滴晶莹的眼里流了下来,滑过那绝美的脸颊,一直滑落到床边!
手里拿着一块美玉,那是奥斯特帝国皇宫仅有的两块传讯玉佩之一,一块传讯玉佩在自己父皇手中,一块正在自己的手里!
从小到大,父皇一直视自己为掌上明珠,真的会不顾自己的幸福,不管自己的下半生么?
温润晶莹的传讯玉佩上清晰的有一行小字,“父亲不会不顾你的感受,逼迫你订婚,速回。”
自己和凌云一起出来,说是逃婚闯荡,不就是私奔么?
自己的意中人应该是个绝世强者,高高在上,振臂一呼,应者云集,受到万人敬仰!
凌云呢,现在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败类,大骗子,恶贼,无耻,丧心病狂,下流,这些让人痛恨不已的字眼紧紧和凌云联系在一起!
绝世强者,至少应该是九阶圣者领域吧,凌云功力进展神速,将来很有希望达到,可现在成了全城公敌,后面几十位高手紧紧盯着,用不了多久,身上藏有龙珠的消息就会传遍整个西方大陆,那时,面对的将是整个奥斯特帝国高手的追杀!
凌云实力再强,就算三头六臂,就算再能跑能躲,能躲得过整个奥斯特帝国的高手么?
******
一旦凌云遭受到不测,自己怎么办?
在外面这样女扮男装流浪么?
今天早上的油条豆浆是那样的难吃,中午只吃了半个馒头,那些菜凌云吃的津津有味,自己可是强忍着吃下去,真是难以下咽,晚上恶心的练饭都吃不下!
睡觉?这么硬的床怎么能用来睡觉呢?这还是离布鲁沙城内不远,如果在野外,是不是要睡帐篷?
风吹日晒,自己如凝脂美玉般吹弹得破的肌肤岂不会变得粗糙?自己的惊世容颜会不会迅速改变,改变的连照镜子的勇气都没有?
再也没有枣花糕,嫩煎响尾蛇肉!
再也没有柔软的天鹅绒大床!
再也没有璀璨夺目的珠宝!
再也没有周围众人那些惊叹自己美丽容貌的眼光!
皇宫富丽豪华,舒适,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在皇宫的种种情形,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自由,得到了自由,却失去了一切!
这些,究竟是值得,还是不值得?
……
一个女孩子,早晚要嫁人的,自由?有意义么?
本以为离开布鲁沙,外面的世界会很精彩,那里知道,外面的世界很无奈,难道和凌云真要打打杀杀的度过一辈子么?
凌云?
我真的喜欢凌云么?
喜欢?还是不喜欢?
爱?还是不爱?
还是连自己也不知道?
当初跑出来,完全是为了逃婚,现在,父皇已经不再逼迫自己了,逃婚还有什么意义?
凌云?
真的是可以让我托付终身,相伴一生的人么?
眼泪在眼圈里打着转,终于,如断线的珍珠,滴落下来,浸湿了劣质布料制成的床单!
昏黄的灯光开始变得更加模糊,眼前朦朦胧胧一片!
脑海里忽然浮现出凌云第一次和自己在楼外楼吃饭,没有钱付账时尴尬的神情,浮现出两人在米尔湖畔晚霞中飞翔的幸福的神情,浮现出凌云在酒吧为自己唱歌时狂野的神情,浮现出破山瀑布轻轻相拥时的甜蜜的神情!
这些,在瞬间,变得那样的清晰,清晰的仿佛刚刚发生!
******
一直以来,薇薇都在皇宫中,宫门深似海,与外界接触的并不多,骤然来到魔武学院,受到万人追捧,粉丝团虽庞大,但由于薇薇实在太完美,敢于近距离接触者只有凌云一人。
由于在魔武大赛上的表现,凌云风头正盛,两个年轻人在那种朦胧的感情下开始了自己的初恋!
初恋的感情,很纯,很美,如晶莹的玻璃花!
可也同玻璃花般易碎!
现在,两人都不再是不识愁滋味的少年!
薇薇的身份不再是简简单单的帝国魔武学院的普通学员,而是西方大陆奥斯特帝国的公主!马上面临着女孩子人生的一大转折——婚姻!
凌云不再是布鲁沙之星,大英雄,大勇士,大豪杰,而是大骗子,大败类,大恶贼,全城公敌,深怀龙族至宝龙珠,已成众矢之的,面临着布鲁沙城众多高手的尾随,这些高手随时可能在凌云睡觉,走路或吃饭的时候一拥而上!
离开?还是留下?
这段懵懂的恋情会就此终止?还是即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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