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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十讲-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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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张居正满腹牢『骚』,但实际的问题还是要解决的。俺答方面已经决定要入贡了,并且还替鞑靼其他各部作了保证,现在就要看明朝朝廷怎么决定了。当时要处理的问题主要有三个:第一是封俺答为王及其亲属为官;第二是俺答及其部下入贡;第三是互市,也就是在封贡以后,明朝北边和俺答的部落在规定的日期和地方进行贸易往来。有人可能会觉得,这三个问题都不难,全都是有好处的,明朝『政府』为什么要犹豫呢?其实,仔细分析一下,问题并不简单。首先,俺答只是鞑靼一个部落的首领,他并不能替其他部落作保证。这样一来,即使是与俺答部落互市,而其他部落却不互市,那么贸易往来就会有遭到劫掠的危险。其次,有的大臣也担心,封贡、互市以后,中国北部的边防,有因为长久不训练而日益荒废的危险,这自然不利于长久的国防安全。正是在这些顾虑之下,明朝『政府』迟迟没有作出决定。

    这个时候,反对封贡、互市的力量很大,比如兵部尚书郭乾就引用明世宗禁止马市来反对互市,而给事中章端甫则说王崇古“邀近功,忽远虑”。可是,在张居正的支持之下,王崇古上疏说:“朝廷若允俺答封贡,诸边有数年之安,可乘时修备。设敌背盟,吾以数年蓄养之财力,从事战守,愈于终岁奔命,自救不暇者矣。”(转引自朱东润《张居正大传》)王崇古的意思自然是请求朝廷封贡,这无疑是和张居正的主张同出一辙!

    除了上面比较笼统的请求封贡的内容之外,王崇古的上疏里,还具体说到了与封贡有关的八件事:议封号、定贡额、议贡期、立互市、议抚赏、议归降、审经权和戒狡饰。这些事情都是针对封贡提出的详细策略,有利于封贡事宜的顺利进行。

    对于这个上疏,同样也有人赞同,有人反对。赞同的人包括内阁大学士李春芳、高拱和张居正,反对者中甚至包括了兵部尚书郭乾。双方各执一词,一时间竟没有了主意。没方法,明穆宗只好下诏召集廷议,也就是由与会大臣发言,最后由皇帝作决定。

    廷议开始了,定国公徐文璧、吏部右侍郎张四维等二十二人赞同封贡、互市,而英国公张溶、户部尚书张守直等十七人则坚决反对。看来,赞同的是大多数,现在是明穆宗作决定的时候了。大家知道,穆宗是个凡事都要与大学士商量的人,这样一来,张居正、高拱等人就抓住机会极力怂恿穆宗赞同封贡和互市。于是,穆宗决定“外示羁縻,内修守备”,意思就是允许了封贡和互市,同时也需要大力加强整顿国防。

    穆宗作出决定后,明朝『政府』很快制定了决策:封俺答为顺义王,赐红蟒衣一袭;昆都力哈、黄台吉授都督同知,各赐红狮子衣一袭;把汉那吉封昭勇将军,指挥使如故。换句话说,这些昔日入侵明朝北部边疆的鞑靼骑士,现在都成了明朝的军官。从这之后,北部的疆土可以暂时安宁了。

    在这次的成功中,最大的功臣自然是张居正:没有他的支持,王崇古就不能顶着那么大的压力上疏请求封贡和互市;没有他的机智,在大臣们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时,就不会有廷议的召集;没有他,明朝最后作出的决策也无法执行。就在一切都已经顺利结束的时候,张居正的谨慎再次出现了,他向王崇古提出了四件必须小心的事情:第一,在开市之初,老百姓由于以前的战『乱』会不愿和鞑靼交易,因此最初需要由『政府』进行安排,让老百姓知道互市有利可图,这样百姓就会前来进行贸易了;第二,鞑靼会有人来买锅,由于锅是铁铸的,日后便是武器的来源,因此轻易不许卖。广锅不能铸造兵器,可以出卖广锅,但是卖的时候要拿破旧的铁锅来交换;第三,鞑靼使者都不许入朝、入城,只许在边堡逗留;第四,朝廷和鞑靼休战,沿边将士失去劫掠的机会不免生怨,应当防备。

    这些看似细微的事情,张居正都考虑到了。这就像他对将才的识用一样,眼光永远是那么敏锐和独到。正是在他这种善于识用将才的敏锐眼光的作用下,明朝的国防才日益走出了疲弱,一天天地变得强大起来,中国北部的边疆也获得了休养生息的时机!

    

张居正十讲 第七讲 清廉:能臣的软肋

    现在只要一说起那些位高权重的官员,大家心里都会产生对他们是否清廉的怀疑。权力太大,而掌握权力的又是有着这样那样缺点的人,因此难免会出现不廉洁的行为。但是,一个官员有些时候的所作所为,不能简单地用“清廉”还是“腐败”来下结论。这样一种情形,同样适合于明朝的首辅张居正。

    学生的反噬

    事业上最可悲的事莫过于被人反咬一口,尤其是当这人还是自己一手培养出来的学生时,更令人心寒。张居正不幸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他的学生刘台因为不满张居正的批评,因而捏造事实,攻击他腐败。最终张居正依靠着神宗的信任渡过了难关,而造谣者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按照时间顺序,最先出来检控张居正腐败的是一个叫刘台的人。刘台是个什么样的人?据史料记载,刘台在出来检控张居正时,官居巡按御史,也就是进行监察的官员。

    大家都知道,在明朝,御史的权力是很大的,因为明朝就是一个注重监察的朝代。按照制度规定,这个刘台的确有权检控张居正的腐败行为。可是,大家可能并不知道,这个刘台与张居正不仅同朝为官,而且有着很亲密的关系:刘台是张居正在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所取的一个进士。那年,张居正担任主考,刘台前来会试,按照古话,他就是张居正的门生,这两人是师徒关系!

    这就让人觉得纳闷了:这个刘台为什么要告自己的老师呢?他真的是那样大义灭亲吗?要知道,在中国古代,尤其是在正受宋明理学熏陶的明朝末年,儒家的伦理观念几乎就成了天大的人生准则,上至天子,下至黎民,都要严格信守。这些伦理观念之中,就包括了学生对老师的敬戴。在必须对之尽忠尽孝的天地君亲师之中,老师虽然排在最后,但是也具有很大的权威『性』。任何冒犯老师的行为,都会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自然会受到舆论的谴责。那么,刘台为何要冒着如此巨大的压力弹劾自己的老师呢?起因还是要从万历三年的辽东大捷说起。

    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明朝取得了少有的抵御外敌的胜利——辽东大捷。辽东一直就是让明朝『政府』、尤其是让张居正最为担心的边疆。这次的胜利,着实让张居正高兴了一阵子。然而,他很快就陷入了郁闷之中。怎么回事?原来,按照规定应该由辽东巡抚张学颜进行的奏报,却被巡按御史刘台捷足先登,抢先报了喜。有人会觉得奇怪:捷报到来,张居正还有什么好郁闷的呢?这样想的人其实并不明白明朝的官职制度。按照明朝的官职制度,巡按和巡抚的职权是根本不同的。明英宗正统四年的时候,对于巡按御史的出巡事宜曾经作过如下的规定:“总兵、镇守官受朝廷委任以防『奸』御侮,凡调度军马,区划边务,风宪官皆无得干预。”

    这里说到的总兵、镇守官就是巡抚,而风宪官则是巡按,这个规定的意思就是巡按没有过问军事的职权。具体到辽东来说,这里巡抚的全衔叫做“巡抚辽东地方,赞理军务”。换句话说,军事上的事情,都属于巡抚职权的管辖范围内。虽然在法律上有了明确的规定,但是一方面随着时代的久远,某些规定容易失去原先的约束力,另一方面这个规定本身也容易让人混淆,因此深明政治制度的张居正早就意识到,对于这一点必须严加要求。他在万历九年(公元1581年)的一封信中曾经提到过这件事情:“窃谓抚、按职掌不同,政体亦异。振举纲维,察举『奸』弊,摘发幽隐,绳纠贪残,如疾风迅雷,一过而不留者,巡按之职也。措处钱粮,调停赋役,整伤武备,抚安军民,如高山大河,奠润一方而无壅者,巡抚之职也。近来抚、按诸君,不思各举其职,每致混杂,下司观望,不知所守,以故实惠不流。至于直指使者,往往舍其本职,而侵越巡抚之事,违道以干誉,徇情以养交,此大谬也。”(《张文忠公全集·答苏松巡按曾公士楚言抚按职掌不同》)张居正的意思是:巡抚和巡按的职权是不同的,巡按的职权是振作纲纪、检查『奸』邪、提拔贤哲和处置贪官,而巡抚则是负责准备钱粮、征收赋税、训练军备和安抚百姓的。但是,现在却存在巡抚和巡按的职权混『乱』,相互侵权的事情,这是极大的错误。

    很明显,张居正最担心的就是巡按侵越巡抚的职权。在他看来,巡按的这种行为是在“违道以干誉,徇情以养交”,因此是“大谬”。为了纠正这种错误,他在这封信中,明确地列举了巡按和巡抚的不同职权:巡按的职权是“振举纲维,察举『奸』弊,摘发幽隐,绳纠贪残”,而巡抚的职权则是“措处钱粮,调停赋役,整伤武备,抚安军民”。大致说来,前者就是负责监察,后者就是负责军务,绝对不能够“舍其本职”,侵越对方的职权。

    张居正的这种严格要求是有他的道理的。从历史上的战例来看,很多时候都是由于巡按太多干涉巡抚的职权行为,而导致军事上的失败。比如就在取得辽东大捷的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三边总督石茂华就因为御史过于着急地督促作战,只好轻率冒进,结果导致作战的失败,损失惨重!在这次失败后,张居正平息掉心中的怒火,给石茂华写了一封信进行告戒:“今之时政,与先年异。公受分陕之寄,凡事当守便宜,谋定而后发,亦不必汲汲求解于群议也。”(《张文忠公全集·答陕西督抚石毅庵》)在这里,张居正明确地要求边疆的督、抚在军务上要自主,不要受到御史的干扰和牵制。

    另外一个例子是在张居正已经去世很久之后才发生的。万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杨镐镇守那时已经岌岌可危的辽东,由于受到兵科给事中赵兴邦一阵紧似一阵的督战,只好贸然进兵,结果造成了辽东战场的空前大败。如果说这个时候的失败,跟明朝急剧衰落的大局脱不开关系,即便是没有督战也难以取得胜利,那么万历三年的军事失败就完全是巡按侵越巡抚职权的结果了,因为那时的明朝经过张居正大力地开源节流后,国力已经得到了增强,应付局部战事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如此看来,张居正对巡按和巡抚之职权进行明确分工的要求是既有法律规定,也有事实依据的,不能不说是正确的决策。

    在了解了明朝官职制度和现实的情况之后,大家就应该能够明白张居正的郁闷了。按照规定,军务上的事情是归属巡抚管的,而报军功同样是军务,因此也属于巡抚的职权管辖范围之内。刘台既然是一个巡按御使,自然也就没有权力报军功了。可是,他却捷足先登,虽然是一件好事,却同样犯了大忌!

    有人可能还是会觉得张居正的郁闷没有必要,因为在这些人看来,人家不就是来报喜吗,就算是侵权抢了正式报喜人的先,也是出于好心,何必揪住一点儿小错不放呢?这样想的人其实是不懂得管理的。管理上最需要严格要求的就是职责明确,谁有什么样的职权,谁又该负什么样的责任,都是必须明确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的。不然的话,一个人侵越另一个人的职权,不仅会出现能力不胜任的错误,而且还会使被侵越职权的人得到推脱责任的借口。无论哪种情形,对于需要负责的事务来说,都不是让其得到妥善解决的好事。

    从这个角度讲,作为首辅的张居正是非常懂得管理的,他的郁闷也正是由于自己的手下(并且是学生)违背了自己三令五申的规定。在他看来,刘台抢先报喜的行为,就不再是一点小错那么简单,而是一种侵越他人职权的行为,因而是一个严重的错误。这样一来,张居正就决定对刘台进行严厉的斥责,甚至处罚。

    张居正心中肯定这样想:要是不抓住这个机会大力整治一下侵越职权的行为,今后官员们就会更加忘乎所以了,自己对之负责的可是一个泱泱大国呀!出了纰漏谁担当得起?狠狠地处罚自己的学生,官员们见自己不徇私情,说不定就会换来他们的恪尽职守呢!

    另一方面,刘台同样觉得很郁闷:自己不就是抢先报了个喜吗?老师犯得着把自己拿来严厉地斥责一番?老师也太没有人情味了!况且自己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刘台的道理是这样的:我们大明朝的监察权是很大的一种权力,这种权力就掌握在我们御史的手中。按照规定,地方长官文的有布政使司左布政和右布政,武的有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以及镇守重要关口的总兵官,当然还包括后来添设的巡按、巡抚和总督。巡按、巡抚和总督虽然也设在地方上,而且都有各自的管辖区域,然而他们却是都察院的官,也就是负责监察地方的御史,因而只是名义上的地方官。

    由于这个原因,巡按、巡抚和总督这些名义上的地方官就有权力节制甚至比他们官位高的地方官。我刘台作为辽东的巡按御史自然是御史,可他张学颜身为右副都御史以及辽东巡抚也是御史啊!我们都是行使监察权的御史,为什么他可以调度军队,而我来报一个喜都不可以呢?有了这一番道理,刘台自然是很想不开了。加上被自己的老师张居正严厉地斥责了一顿,越发觉得憋屈了!

    其实,我们如果跳出刘台的道理来看,就会发现他根本就是在钻牛角尖!为什么这样说呢?不知大家发现没有,钻牛角尖的人往往都是在一个问题上特别想不通,而不能从更大的环境考虑问题。刘台在对抢报军功这件事情的认识上,就犯了想不通的错误。

    公允地说,刘台的道理是有些说服力的,因为同为御史,为什么巡按就不能干涉军务,甚至连报功都不行?这里的确显出了明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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