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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华文集-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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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台见我此情状,也有点怜惜。忽然想起了:“梁兄,梁兄,你别这样,我且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
“我们的书友任建晖,记得吗?她也是男扮女妆去攻书的。我早已秘约她来作陪嫁姐妹了。她也不错的。”
“吓?”我惊愕失态,呻吟:“——书友中,究竟有谁不是女人?”
一阵血气上涌,我口吐鲜血。
英台见我吐血,便关怀道:“梁兄,在十八里相送那日,我便发现你身子虚弱,气喘。现今小小刺激,又忙不迭吐血,我看你一定病染肺痨。银心,银心——”
她着银心取来一纸,隔老远地递予我:“这是著名的焦大夫的地址,梁兄,你去诊治一下吧,肺痨可是会传染的,我是为你好——”
为了我好?我看她怕传染是真。
不要假作好心了,老早就知道,我的病不是大夫能够医好。以我所知,吐血只消磨点浓墨灌在肚里,便可立即止住。然而我却不能,为的是心病。
谢了,我撕掉那店址。
梁山伯,堂堂江南才子,栽在这绝情女子手上,还苟活作甚?
我名誉扫地,面目无光,心如止水,万念俱灰。如何向猪朋狗友父母师长交代?连四九那厮也瞧我不起了。
呜呼!
我如无主孤魂一脚轻一脚重的踱回家去,真是一条漫漫长路,好不难行。好象刚才吐的一口血,便已把元神也一并吐掉一样。
回家当晚,我吞了玉蝴蝶自尽。即使死了,也羞于魂兮归来,只好化蝶。
——敬告各位,本人乃为面子而死,决非殉情,千秋万世,切莫渲染误导。
永诀矣。
——文学视界扫描校对
凤诱
我喜欢狐狸精。天下间的男人,除了洛克逊,谁会不喜欢狐狸精?——特别是本人这种类型,受妻钳制日久,更是蠢蠢欲动。
我叫ALAN TAM。这是近来最炙手可热的名字。虽然在我改名ALAN时,还是书院仔,就是邓光荣还在演“学生王子”的年代,当年,ALAN是十分流行的。
我的中文名字更劲,叫“冠文”。
老实说,我比许冠文英俊。眼睛较大,脸型较长,肚腩较小。——我只患“轻微肚腩症”。故也算得潇洒。
我很满意自己叫“冠文”,虽然,到银行签名、有外电来找、甚至被介绍于陌生朋友时,他们总对我连名带姓“谭冠文”三字,展露一阵不大看得出来的隐忍的笑意。
当我三十风气的时候,十分希望自己仍是廿五岁,这样,我便有一大把时间好从头再来,如今我卅五岁了,又十分希望自己仍是三十岁。每隔五年就节节退让,心中壮志未酬,总觉有点欠缺。
我当然不想“如此而已”。
“医生,我记不起我是谁?自下而上仍什么目的?上帝有什么用?钱有什么意义?我每天起来,只觉整个世界对我不起。医生……你快乐吗?”那廿岁的女病人,灰色少女,一星期两次,不停地向我倾诉她的不快乐。问一些得诺贝乐奖金的学者也答不出来的问题。我欢迎她提问,要是答不了,下星期还可继续。此乃本人的营生。
游目至办公桌上,一帧家计会拈来宣传样板的照片:“我妻、子、女”,一家四口,其乐融融。
间中,也有病人躺在那儿,身心不忿:“医生,我受不了!天天早起都要与一个披头散发的黄面婆一起刷牙……”
“你看惯了,老婆并不那么丑样。”
“她用什么牙膏,排牙都一样黄!”他说,犹有余怒。不管我的开导。
——我就没有同感了。因为,每天清晨妻比我早起,打扮妥当,容光焕发。早餐天天更换款式。当我刷牙时,只自惭形秽。
“冠文,今天换了新牙刷,与新毛巾衬色。”她总是兴致勃勃,头头是道,生生不息。
我就恨她这点。哼,要是可以出轨……。
“……我真的想出轨。烛光、红酒、美人。浪漫一次半次,不上身的。”我在电梯口与老友史泰龙闲聊:“天天都一样闷。在家,只有老婆讲;在办公室,只有病人讲。我怕我的心理也有问题。”
“谭冠,你不快乐吗?”这小子嬉皮笑脸:“要晓得利用时间,好日子有限。”
“难怪你近日生意那么好。”
“你帮人箍煲,我劝人自由。”
“其实我也想‘自由’。”
他明白而又怜悯地看我一眼。
史是相识十多廿年的老友,当年一齐出猫,他总是逍遥法外,而我间中束手就擒。如今他是城中钻石王老五。律师、英俊、口甜舌滑、雄才伟略——尤其是面对女性。
他自诩从来未曾召妓。新近给自己改名“史泰龙”,是纪念他的“第一滴血”各项经验与评语,眼看有无数的续集、三集、四集。
进了电梯,走来一个艳女。史眼前一亮——简直会泛出蓝绿色的精光。
“男人有四种——”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发表谬论:“第一种,结了婚,不敢去浪漫的,即是你啦。第二种,结了婚,略为浪漫的。第三种,未结婚,又不知什么叫浪漫的。第四种,最‘正’的一种……”
艳女瞟他一眼。史笑:“小姐,你猜第四种是怎样的?”
她浅笑,不表示厌恶。
我见事已至此,便道:“史泰龙,我老婆驾了车来接我,先走一步。”
他才不理会我。身后响起他那充满魅力的权威中带挑逗的声音:“小姐,女人又有四种……”
妻打开车门,我一钻而入,见已携备一子一女。子八岁女五岁。全都是妻的爪牙。看,这便是幸福家庭的样板了。“阿史又换画了?”她问。
“他专门帮人办离婚,久而久之,自己也不肯结婚。”
“他生意很好吗?以后少来往。”
“不会啦,他做不成我们的生意。——如今没什么好老婆,最好的那个已被我娶了。”
妻面不改容:“那你是好老公吗?”子女奸狡地等我回答。
你看你看,我岂有半点面子?
我实在厌倦“天伦之乐”。
花了二万元买了副电脑,结果儿子整天与“苹果”打交道。时间过得真快,我这样的早出晚归,赚个死脱,那衰仔却印印脚地坐享其成。在我小时候,向父亲要钱买本“财叔”,他也要扣我半碗饭。
女儿年方五岁,长得眼小鼻大——像我,她还箍了排钢牙,在我跟前表演芭蕾舞,一头蹒跚的招积小天鹅,要栽植之长大,需得花我多少心血?一排钢牙所费不菲,要二千多元。我从来都享用不到钢牙。
“你说,公平吗?”我冲口而出。妻用一层鸭屎绿色的面膜膏糊了一面,探首望过来,我连忙装作专心阅报。
那衰女仍踮起脚尖扰攘,我喝令:“还不去睡?去去去!”
她尖叫:“妈咪——”
儿子连忙帮凶:“爹地又欺负安琪了!”
“好了好了,够钟上床了。”在妻的训示下,二人竟乖乖就范。
真是走狗!
“你也够钟上床了。”她说。
她顺手关灯。一刹那间,大厅黑漆死寂,我衰老了。——她控制时间真有一手。未几够钟吃丸,未几够钟来干一次,未几够钟入睡,未几够钟起床、够钟上班……。我在她的英明领导之下,逃不出魔掌,永不超生。堂堂一个男子汉,连做错事的机会也没有?真是天理难容。终有一天,给我遇上投怀小燕,就够她瞧了。
谁要一生饰演HIFI旁两座大喇叭之一?一具永恒嘹亮,一具早已失灵——那是我,发不出来自肺腑之声音。
“铃——”我接电话。
“这是史泰龙,我有好介绍!见你守行为过久,丢尽男人脸,权且给你一份神秘礼物。地址是……”他说那不是架步,但是什么地头呢?
我从不打算去“滚”,我要的是“激情”。向往浪漫。你一定会明白:我无法与一切知名或不知名的香港美女“沟通”,因妻本领高强,势力范围大。
当我摸上这住址时——那是在上环文武庙摩罗街附近的一座唐楼。
上到天台,见一个白发老翁,双目炯炯,不苟笑。他说他是“某先生”。
“你来买‘车票’的?请先发毒誓,永不后悔!”
有没有弄错?来找女人要发毒誓?
但见这某先生怪怪的,住的地方又局促,遍地是册籍,烟黄剥落。
“你要买单程的?双程的?抑储值的?”
史教我买储值车票,他说这样会合划算。而且尾程几等于免费。
他又问:“要哪个朝代的?”
“你有什么好介绍?”
“古今中外,燕瘦环肥,全都是小说中人,绝色佳丽。”
“我要……”一时间难以抉择。
“男的也成,潘安?宋玉?阳刚点的有武松?”
“不。请别编派我错入了‘断袖分桃’那一本小说里。‘红楼梦’也不要,”我道:“我怕贾宝玉有爱滋病。林黛玉也有肺痨。”
“那你自己决定吧。”他好整以暇。
“……我要一个温柔的,善解人意的,笑得甜蜜的少女。我要她天真,不要她聪明。——天真得不蠢,又没聪明到看透男人。”
“哦,也够苛刻了。不过,我是‘明日科艺创先河’,你难不倒我的。”
他在一个雕花樟木柜中搜索一下,给我递来一张车票。那分明是地铁车票呀。还有什么“正面放入”、“通用储值”字样和箭嘴。
“你来找我,就要信我!”
他权威地说:“唉,你的文化程度虽高,但科学程度却未及。票上有所谓‘磁’,这与地铁的……还是别说了,你究竟买不买?”
我买了。花了五千元。
他先把车票放在一个劳什么子铁盒中过一过,好象也调校了什么掣,总之做了点手脚。之后,随票赠送小说一本。吩咐我:“翻到那一页,折起它,手中紧抓着,上任何一列地铁,闭上眼睛,直至车停定,你便出路面。记着,每次只得一小时。末了循原路回到站头,坐上往回驶的地铁。”
“回得来吗?安全吗?”他把我五千元袋袋平安,送客时在门边反问:“你说,世上有什么勾当是‘安全’的?”
“喂喂——”他关上了门。
那天下午,我打发了两个病人,提早一小时下班。告诉秘书去看牙医。以防妻的问候。
我在中环地铁站上车后,在座位中闭目养神,车晃荡前进,冷酷无情,不消一刻的浑噩,车停了。我张目一看,哗,周遭死寂,只得我一人。——手中小说已在第十一页折起。
上到路面,抬头见到“龙凤店”。然后见一丽人……。
我一脚仍留在这山野洞穴中,正趑趄好不好全身投入。
你知道吗?那卖“车票”给我的某先生,竟曾如此的安慰:“喏,如果发生任何意外,你不能回来,我肯定双倍奉还!请放心。”
但是,眼前这位娇俏的少女,穿着各色零星布料拼合缝制的上衣,简单别致。听说在明朝,她们这种衣服叫“水田衣”,真可与今日流行的披搭乞丐装媲美。
她天真烂漫地在酒肆旁喂鸡,一手持绣绢,一边咿咿呀呀地哼着歌。唱什么:“人潇洒,性温存。似有意,若无情……”之类。
她一抬眼,与我四目交投。
嘿,本人就此触了电。
我当然明白:心理学上这种情形,便是“受惊”。但凡生疏的、缺乏经验的东西,都会引致人类的疑虑及害怕。心理影响了神经细胞,和心脏节奏。故我焦灼、失明、失聪、心跳、血液沸腾、酒醉,整个人接近溶解。直至她唤我:“唏——”
勉定心神,我望着地上团团乱转的小鸡:“我——小姐——”
她娇羞地说:“哥哥不在家,今天,不卖酒。”
“我不是来买酒的。”我连忙澄清。
“鸡——也不卖!”
我终于鼓起勇气痴望她:“你那么甜,真是比酒还迷人,我一看见你——”多肉麻,真想以英语说出来,比较顺耳。
“哎呀,我们梅龙镇,守礼严明,怎可讲粗俗的话?咦,相公,你穿得这么古怪,你是什么人?”
横里杀出一个粗暴的楞小子,也在打量:“凤姐,这衣着伤风败俗的男人是谁?”
她嗔道:“大牛不要多事,快去扫地。”
然后回眸:“待哥哥回来,再上门吧。”
她一甩辫子,说不出的俏媚,直勾去我三魂七魄。“小姐,你哥哥何时回来?——”
只见她欲关上店门了。在我正想作最后抢救时,忽见店侧踱来一名气宇轩昂,但又色迷迷的男子。凤姐怕是十月芥菜,又无限娇憨:“我哥哥不在家,今天,不卖酒。”
“我不是来买酒的,”那厮道:“让我介绍一下,我姓朱,名德正,家在北京城,二十岁,还没有订过亲……”
闹钟响了,原来本人已晕浪了一小时。
大势已去,我懊丧打道回府。
我又自那山洞往下移玉步。谁知在明朝,龙凤店之外,某一座山,某一个洞穴,竟然是地铁站?真是匪夷所思。
“去到啥地方?见到什么?见到谁?满意吗?觉得如何……”
史泰龙一口气盘问。
在“欢乐时光”中,把酒谈心。
“觉得晕浪。”我余情未了。
“搅掂了?”他向我一举酒杯。
“没有。——她又结识了另外一个男人。叫朱德正。”
“喂,何以你面红?”
——我面红?本来不红,被他一说,马上更红了。
“糟了,动真情那么蠢?”
“没有,我怎会呢?不过,我不甘败在那厮手上。他又没一技之长,也不是专业人才,只不过是皇帝——做皇帝是不必资历的。他甚至没中学程度。”
“那你向凤姐摊牌啦。”史教我:“告诉她你爱她,直接一点。这事件简单,最紧要勇!女人而已,不管她生在哪个朝代,都喜欢男人勇。”
“我担心她受惊。”
“嘿!受惊?十个妇人中,有九个天生渴望被非礼。——你说,你见过我失手吗?”
“那你上次找的是谁?”
这一问,史泰龙略怔,才道:“哦,我找的是千古第一淫妇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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