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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乔传-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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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毓静静地听着,见于吉已经说完,才轻轻地问道:“那我呢?”

“之后我会怎么样?继续陪在他身边吗,我想不能吧。我不是已经死了吗……”

“放心,上次阎罗王的小儿子要在天庭谋个差事,是我介绍的。只要我在老阎面前帮你美言几句,一定能让你投个好胎!”于吉拍胸脯保证。

“可是,我想活下去啊。无论是在这里还是未来,我都很认真地想要活下去啊。”

白毓这样想着,有些出神。

忽然一支厉箭呼啸着破空而来,将于吉那张脸射了个对穿。于吉的身影忽然模糊了起来,以箭轴为中心笼罩在一圈圈漾起的七彩波纹里。

一切都在电光石火之间完成,等白毓反应过来,只看到那只原本应该晕倒在地的野猪忽然出现在于吉的位置,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然后带着箭倒在地上。

孙策单骑飞马来到白毓身边,看了看濒死的野猪,颇为不悦地问:“刚才那是谁?为何穿得那么奇怪?”身后,人马大呼小叫的声音传来,人们渐渐赶来的样子。

“不知道,”白毓耸耸肩膀,“大概是野猪精吧。”

55。 第57章

冬去春来,碧水浅草,娇阳芳菲,思绪绵绵,柳絮飞飞。

白毓嗅着林中春泥的芬芳,浑身懒洋洋的。骊奴欢快地在旁边追着蝴蝶戏耍。

骊奴不是小猫,也不是小狗,更不是小兔子。

骊奴是一匹小马,是一匹通体黑亮的漂亮小马,是一匹除了漂亮以外一无是处的小牝马。

没力气没身高没教养没胆量,也就是在马匹稀少的江南会有人拿它当宝。

江南不产马。所以当白毓跑丢了第二匹马以后,孙策不知从哪里弄来了骊奴。

“听说这匹马非常粘人,天黑了就会吓得脚软跑不动,而且力气很小。所以再也不用担心会它把你甩下来自己跑掉了……”

于是废人骑废马——幸好看上去倒也标致般配。

孙策领着孙家诸小将往深处去了。今天的目标是一只伤了人的野猪。白毓不乐意跟他们一起去干那伤天害理的勾当,推说马走不动,独自一人留在月影湖边。

她现在日子过得相当满意。

自从造纸术工艺改进完成,白毓就把整个技术带回了老家皖城。她已经白白送出了一个极具战略意义的马鞍的技术给夫家,却没有得到想象中应有的照顾。这次研究造纸术,虽然孙家也出了些力,可是白毓绝对不会第二次犯傻地将技术拱手相让。

跟随手拈来的马鞍技术不同,在最初决定改良造纸术的时候,白毓就下决心让这玩意儿变成自己在孙家,乃至在整个江东立足的筹码。尤其是在为了研究吃了那么多苦以后,这手绝活白毓宝贝得跟儿子似的。

这宝贝儿子当然只能让自家人养着。对白毓来说,“自家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大桥的那帮水贼兄弟。那伙人虽说都有正经生计,但是愿意跟着大桥当水贼,显然都不是甘于平庸之辈。金盆洗手了大半年后,白毓留下了召集的暗号。

当晚,三十七人中来了三十四个。有几个以为有什么大案子要做,甚至带了兵刃来。邱旌和小玉都没有来。白毓在曲阿让他们两个完了婚。都有了自己的事情,自然不能再跟着白毓了。

又经过一个多月的忙碌,“越色坊”隆重开业。

建安时期,文豪辈出,彼此之间的联系也因为战火的关系更加依赖于通信。除了尔虞我诈,互相贬低或吹捧,暗地里咬文嚼字地较劲以外,书写工具的品质也是暗中较劲的重点之一。据说有人可以单凭墨迹来分辨所对方使用的究竟是狼毫还是貂尾。

而纸张方面,在伟大的越色坊出现之前,江南士族一直是屈居人下的。花重金也不一定能求到几张白纸,很多人只能用木简。

那感觉,就像在大家都在交换彩铃手机号码的时候,你拿出一只BP机的感觉。(BP机者,又称传呼机,能够接收电话留言的黑色长方形小机器。使用时须先打电话给总台,报出对方机器的号码和留言内容。一般只能显示英文和数字,功能强大者可显示中文。这玩意儿曾经风靡一时。)

白毓广发请帖,用的正是自家出品的极品羽麻。

请问此时有什么能比一页页轻柔雪白清香宜人的纸张更能撩动江南的人心?

开张那天,那真正是宾客盈门。什么四大士族十大氏族太学院,就像一帮来打劫的,完全无视商品价格。白毓一帮人辛苦赶工了十几天的成果一转眼就一张不剩了,好几个人还想趁机搞定长期供需合同。

就在白毓差点签下卖身契的时候,张纮大人终于带人来解围了。

“夫人,不是说好了只有吴侯府才能得到定额供应的极品羽麻吗?”扑克脸把白毓拉到无人处开始质问。

白毓累了一天,已经晕了,正拼命按揉太阳穴:“不行,我耳根子太软,根本应付不来,被人稍微吹捧一下就完了。幸好你来了。”

从此越色坊宣布,价格结构不变,羽麻每个月出品定量,能不能买到大家各凭本事。当然,还得看白老板高不高兴做这笔生意。这下子,极品纸张又变成了花钱也不一定能买到的东西。

慢慢地江东文士之间有人传闻,说吴侯府会将极品羽花当做礼物送给与自己交好的人……

尽管生意兴隆,但是白毓没怎么赚钱。

主要原因当然是因为——白毓不是块赚钱的料!首先她没那个脸坐地起价。就算觉得是极品羽麻价格定得低了,她还是没有做任何价格上的变动,还限定产量,任由外面的黄牛把黑市价推向不可思议的高峰。这一点出乎意料地得到了管家公张昭的好评:

“如果任意提价,越色坊将会得到的除了初期的金钱以外,还会有一个唯利是图的名声。搞不好就会从‘工’变成了‘商’。既然做的是文人生意,总要保持些高雅的格调才好。如果让人拿起羽麻就联想到铜臭,只会毁了自己的生意。夫人做事很有远见。”管家公很少夸人,白毓都脸红了。“士农工商”,在汉代,属于那个阶层是很重要的。孙策家因为出身商贾,出仕两代以后还在被人瞧不起。

其次,越色坊的工资福利非常的高。无论如何,那群抛弃了原来家业跟随自己的兄弟,总得让他们过上小康生活吧。

再次还因为越色坊复杂的人员组成。白毓将人力资源分为“水贼”,“公差”,和“小工”三种。小工就是街头随意招募的劳力,只做些搬运的辛苦工作,而且计划每六个月换一拨人。“公差”则是张纮派来的人,这些人负责收集采购各种原料,并按照配方打造纸浆。核心技术是由自己的亲兵“水贼”来完成的。即使在“水贼”内部,也分为“铺浆”“制成”和“后期”三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是独立进行。分得这么细,支出自然会增大许多。

做这些都是为了一件事——技术保密。这个时期可没有什么专利权,人家偷了也算人家的本事,你哭都没处哭去。其实这些措施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好在接触核心机密的都是知根知底儿的自家兄弟,只要大家相亲相爱,没人会在高薪的情况下还烧了脑子毁了自己的饭碗吧?

白毓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一个月后,羽纱的黑市价就已经炒到了原价的十二倍!本就是水贼出身的兄弟们摸出了不少贼头贼脑的奸细。

白毓愈发觉得大桥留给自己的这批“遗产”的珍贵。

最后,是因为股份制。

白毓分红给了邱旌夫妇和老国主两个大份。南婆十七叔早期的支持非常重要,一大份。水贼兄弟除了工资以外还有分红。最后自己只留了百分之五十六保持控股权。

总之,白毓虽然没有赚到大钱,但是比起只能领月钱的两个姨太太,那日子已经好到天上了。再加上越色坊给吴侯府带来的社会地位,现在是一群人上门求纸,吴国太再也不用成天陪人下棋了。白毓这才发现原来婆婆也是个很小资的女人。有了钱和闲,俩人很快腐在了一起,成天介穷讲究了起来。白毓更是有时间跟大家一起骑马散步。虽然这离她原本想靠这个一辈子不愁吃喝的目标还有些距离。

……

孙策:十七叔,这次真的多亏你了。

十七叔:孙少爷您太客气了。老爷和孙少爷一直养着我这个废人,小人做点事是应该的。

56。 第58章

孙策笑了:十七叔怎么会是废人?祖父手下最精明的账房先生,到哪里不能受到重用?一直以来让你做家丁,真是委屈你了。等这次黑市纸价稳定下来,会是我们的一个长期固定收入。这还要十七叔一直费心哪。

十七叔:哪里,还是张主簿厉害,竟然想到放手让夫人自己经营越色坊。如果是由吴侯府直接经营,那些士族必定有所顾忌。而皖城桥家别的没有,只出了一个相士桥玄,但人缘却是极好的。只不过咱们这次把夫人盘剥得实在太狠了一点。

张纮:我也没有想到夫人竟会一下就开出用一半的产量交换经营许可这样优厚的条件。其实我们本来就打算让她自己去做。能想出“自治领”这个双赢的方法获得山越的好感和支持,我就想夫人可能还会有类似的点子。竟然想到用“分股同利”来拉拢人心,用按阵营分工的方法来进行技术保密。连我们的人都刺探不到羽麻的秘密,最多只能买通负责外售的人,把大部分销售暗中接过来。

十七叔:幸亏如此,不然太便宜那些北方来的商人了。

众人:……

张纮:也不知道夫人到底是糊涂还是精明。

孙策:她是大小姐出身,可能不太在乎钱……

张纮:也好。鹰喂的太饱就不去捕食。这样夫人不久就会去想新的法子赚钱了。关于“分股同利” 我和子布的意见一样。这种方法虽然容易拉拢同盟,可极易受人掣肘。最严重的就是被人反客为主。所以算然夫人做得成效显著,我等却并不赞成主公效法。

众人:……

孙策:

……什么黄鼠狼给鸡拜年?请看孙策。什么叫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请看白毓。

如果白毓听到这番评论,不知会有什么想法。

不过白毓是不会知道的,所以她正一边靠着石头晒着太阳,一边考虑另外一件事。

自从铜版纸受到否定,她就开始算计印刷术,不过前段时间太累了,她实在是需要好好放松一下。

而且目前来看,她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似乎已经没有必要再去想什么印刷术了。这些看似简单的发明,谁知道里面还会有多少未知的难题潜伏?那种拼命的生活是科学家的专利,可不适合收入稳定的小资工程师。

从这里她又想到:为了生存和因为兴趣而去搞研究,哪一个更有效率?

为了生存?才怪!那只会造成抄袭成风。真正的智慧会在不断妥协中被生活打磨得棱角全无。最糟糕的是人慢慢就会甘于这种现状,失去创造力,并且憎恨那些还少数没有失去创造力的人。

人会被性格相反的人所吸引。相对的,最令人反感的倒是和自己相似的人——那些和自己相似,却还保持着自己已经放弃了的特质,并因此而出众的人。

白毓简直觉得自己快要成为一个哲人了。这时骊奴的嘶叫声把她从白日梦里惊醒了。

小母马一路狂奔到白毓身边,然后试图把自己庞大的身形藏在白毓身后,瑟瑟发抖。

林子里冲出一只熊!

不,这林子里没有熊,而且熊不会冲得这么快。

这是只像熊那么大的野猪!

孙策一行是发现了野猪的行踪才深入树林的。

野猪却出现在这里,并且向毫无防备落单的白毓发起突然袭击。

声东击西,暗度陈仓,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野猪发出“咴咴”的嚎叫声,笔直向白毓冲来。

白毓站起来,心想:这野猪要是投身成人,大约也是好汉一条。

她不紧张。以她的身手,还不至于怕一头发狂的野猪。只是挡住这种攻击是完全没有可能,只能先躲开。

她在犹豫。如果她闪开的话,身后的骊奴就死定了。

这匹没用的小母马骑起来还挺听话的,跟白毓也有些同病相怜。这种革命感情难能可贵,能保存还是保存的好。

可是骊奴似乎已经脚软了,完全不理会白毓打出的信号,只在原地发抖。

野猪已经冲到面前,白毓轻叹一声,转身让开,抽出随身佩剑。

奇迹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骊奴身前忽然有五彩的光芒四处游蹿,野猪仿佛撞上了一栋软墙,在骊奴身前一公尺左右的地方忽然定住,一动也动不了。

白毓毫不客气地立刻上前补了一剑,从后肩直达心脏,然后立刻拔出。鲜血狂喷,野猪惨叫一声。轰然倒地。

大地震动了两下。

这头猪可真够壮的。

“我也变得可以杀猪不眨眼了呢。”

白毓一边哀悼自己逝去的善良,一边就着猪皮擦了擦剑,收了起来,然后疑惑地看着骊奴。

骊奴睁大无辜的双眼望着白毓。

白毓自言自语道:“我该不会无意中得到一只魔法宠物了吧。”

旁边一个声音回答:“我认为这不大可能。”

白毓循声望去,身边只有一个人,个子很高,身材消瘦,身穿意大利版黑色型精纺羊毛西装,配雪白的衬衣和暗红色的丝绸领带,足蹬老人头皮鞋。苍白的面孔棱角分明,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一头三七分黑发梳得一丝不苟,一副斯文败类的样子,双手插在衣袋里,面沉如水地看着白毓。

手冢国光!

上大学的时候,每个女生几乎都会用一个动漫人物做为自己的偶像。白毓不喜欢看《网球王子》,但这不妨碍她把手冢国光当成偶像。

她断言,这是一个只凭一张脸就可以走天下的男人。无论他是真的有料还是去当个骗子,一定都很吃得开。

果然,真人出现自己面前的时候,白毓不出所料地被煞到了。

别看这女人平时调戏帅哥很有一手,那是她没碰见自己真正的死穴。

其实白毓很挫。

她发现自己一直张着嘴巴,觉得很不雅,于是改成笑容,忽然又发现自己露出了门牙……

在她把自己的脸变成一团胶泥之前,对方终于开口了:

“休要害怕。”那人用手托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吾乃于吉。”

看着白毓那张已经呆掉的傻脸,他叹了口气,只能进一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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