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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洁文集-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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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颜色的时候,婶婶就像练过武功。回身就是一脚,直捣叔叔的鸡巴。叔叔立时脸色煞白,捂着肚子蹲在地上起不来了。

  两口子哪有不打架的?在农村,打架就是打架,是很务实,很具体的力的较量,不像城里人,把只务虚不务实的吵架也叫做打架。

  此后他们又比试了几次。在村子里战无不胜的叔叔,从此不能再拔头筹,也从此开始了北的记录。

  婶婶也没什么绝活,就是专踢叔叔的鸡巴。一个敢踢男人命根子的女人,是何等了得的女人!

  男人又是如何爱惜自己的命根子!又如何为了他们的命根子,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以后叔叔见了婶婶,就像兔子见了鹰。

  不谈满腹经纶,肚子里也算有些文章的爷爷,在这样的女人面前,除了仰面顿足说些“家门不幸,家门不幸——”的空话,还能指望这酸腐的穷秀才有什么作为?奶奶也再不敢招惹婶婶,不但不敢招惹她,反倒让她制伏了。

  小姑姐也再不敢吩咐她什么,只要她皱着眉头,发出一声“啊?——”小姑姐马上就含糊其辞,不再重复她的指令。

  可这并不等于奶奶就会对另一个媳妇手软。奶奶甚至用更加升级的办法折磨墨荷,以笼络、讨好婶婶。

  墨荷本应痛恨叶家,可她最不能忍受、最让她难堪的却是叶志清的吹牛。

  到了叶家她才知道,聘礼上的字是教私塾的公公写的。叶志清不过是能写一点,会算一点,和她上过洋学堂的兄弟不可同日而语。

  叶志清可以嫖窑子,可以让她每年生育一个不能成活的孩子,可以让她奴仆般地服侍……虽则她心怀不满,却也说不出什么,那可不是男人分内的事?而吹牛却是绝对不可原谅、这种痛恨,不但殃及她的后代,也殃及与吹牛有所关联或从吹牛派生出来的,比如说伪善、撒谎这一类比之杀人越货、贪赃枉法等等不足挂齿的毛病。

  从墨荷开始往下,她们家的女人,对人的要求实在是太苛刻了、就连那些伟哉大哉的人物也难免不撒谎,不伪善,又何况芸芸众生?

  禅月读大学的时候,正是吴为事业的峰巅,爱好文学的人,可以说是无人不识卿。有个外系的男生问地:“听说作家吴为的女儿就在你们系渎书?”

  禅月脸上哪怕最敏感的那几条肌肉也不曾牵动丝毫,“不知道。”地回答道。

  直到大学毕业,也没几个同学知道她是吴为的女儿:

  更何况吴为也不是没有伪善、撒谎的时候,比之他人的伪善、撒谎,情节可能更为严重、虽然没有混迹于贞节女人队伍的妄想,却在几十午的时间里避而不谈,遮遮掩掩有个私生子的隐情。如此,她有什么资格对他人的伪善、撒谎不肯通融?

  对于叶家,墨荷最有力的反抗就是回娘家、它的娘家,因为颇具实力而非同一般人的娘家。

  娘家是每个无能、嫁作他人妇的女人惟一退身之地;虽不能从根本十解决她们的难题,总能给她们一个缓冲的机会,让她们和困难暂时拉开距离.稍事喘息,即便学至博士的现代女子,这一隅之地恐怕也是不可或缺的。多年后秀春惨痛地想,她却连这样一块退身之地也没有。

  吴为算是三生有幸,如果她没有这块退身之地,可能早巳粉身碎骨,而叶莲子留给她的这块退身之地,吏让人叹为观止。他人哪里晓得,吴为不过徒有一副皮囊而已,每逢由于她的任性、轻率、兴之所至……冒犯天下,又没有勇气承受世人讨伐之时,正是是叶莲子撑起她的那副皮囊,替地活下来的。她又算是不幸、偏偏在不是她的过错,不过为情所困却被逼得几近崩溃之时,叶莲子撒手而去,绝了她最后的退路。在痛失“极地”的绝望时刻,她丧失理智地犯下了足以毁灭她余生的大过,所以叶莲子一去,她也就去了,人们看到的。跳过是她那副还没有败去的皮囊、秀春外祖父家,是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满族四大发祥地之一,谈不上仁人杰地灵,却称得起物华天宝。

  难怪中国对外开放以后,一位来访的美籍华人作家间吴为:“你是不是出身于一个满族的贵族之家?”

  “为什么?”

  “看你的额头和鼻子。因为我们家是,我熟悉这种额头和鼻子。”“不是。”她决然地回答说。

  反正叶家绝对不是,叶家是从山东逃荒过来的贫农。这从地小脚拇趾外侧另有一粒大如小米粒的趾甲,就能准确无误地确定,地是那山东贫农的种。

  叶莲子也从来不曾对她谈过曾外祖父的家族史。即便曾外祖父是满族的一个贵族,她也只能是贵族和贫农的杂种。人们也不难从吴为品位的驳杂,得到杂种的印证。

  每次回娘家,墨荷只让叶志清送到村于门,从来不让他跟进娘家门,他也就不进。

  也许是那物华天宝的地界让叶志清白惭形秽,也许是秀春外妍父家那高墙大院里鸣鸣狗叫、人声鼎沸的气势对他有种威慑力,一个只会吹吹小牛,还没有修炼到气壮山河那个地界的人,一旦面对真刀真枪,底子里先就发了虚。

  也许他们两个人都觉得,关于叶家和叶志清.墨荷的娘家人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在叶家的生活、处境,墨荷对娘家人也是只字不提,她丢个起受虐待的面子。

  不让丈夫进自己娘家的门,恐怕在二十世纪末的庄市面上也会遭人非议。而一个乡下女人二十世纪初,就有这样的惊世骇俗之举,可见她是如何地任性好强,也可见她对叶家的报复之心——种殃及池鱼、不算大气的报复。

  当然,这和她不但不爱叶志清,也看不起叶志清至极有关。

  如果那时叮以离婚,像她这样的女人,非和叶志清离婚不可。

  奇怪的是她也很少让秀春跟着回娘家,这很不合乎乡下女人的规矩和思路,如果说是看不起叶志清,为什么也不带秀春回娘家?是嫌弃秀春冥顽不化,不知厉害深浅非要到世上受一遭?也许没想到自己会死得那么早,觉着和秀春的缘分还长着呢。因为墨荷老是回娘家,秀春对母亲的慈爱没有留下多少记忆。留下印象的大约只有一两次。

  一次秀春在街上玩,迎面撞上一头猪。那头猪大得像牛犊,不但把她撞倒;还把她撞得当场昏厥。墨荷以为她死了,哭得死去活来。等她缓醒过来,看到妈妈吓成那个样子,不但没有像多数孩子那样就势发挥地哭闹,大赚一把以物质形式支付的呵护或抚慰,反倒咧着没有血色的嘴,默默地笑了。

  再一次就是在外祖父的丧宴上。她等不及上菜,空心吃了一办蒜。蒜味直捣她的小心窝,辣得地捂着心口嗷嗷叫,墨荷不知她得了什么病,急得踢倒了凳子,撞翻了席面……事后秀春觉得辣这——场也算值得。这种为了一个无须证实的答案不惜工本的思路本就反常,而于一个仅仅四五岁的孩子,是更加地反常了。

  墨荷是个美丽的女人。一个女人,又美丽,该是很不幸的。但她没有走出农村,相对来说还不算过于复杂。美丽的女人大多任性而多情。倒不一定对他人,对自己何尝不可多情!所谓“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人,可能更加自作多情,不然就像糟践了这份美丽的造化。

  这个方圆几十里都数得上的美人,在乡下的枯寂日子里,何以消耗她饱满的感情?既不能参加party,与哪个风流倜傥的男人共舞;也不能在影视上出尽风头,掠获若干崇拜者;更不可能在美术展、音乐会仁与哪位趣味相投的男士一见钟情……只能自己给自己制造点欢爱,享受一下爱情的幻觉。

  不要以为一个没有读过《白雪公主》的乡下女人就没有对白马王子的希冀,女人们自出生起,就在等待一个白马王子,那是女人与生俱来的本能,直到她们碰得头破血流,才会明白什么叫做痴心妄想。

  要想给自己制造点欢爱,在那穷乡僻壤,谈何容易?

  能够称得上华彩的片段,可能就是到了七月,过了处暑。那时候,青麻桃似的榛子壳儿,沉郁的残绿里就驳杂、斑斓、沉湎着酒红。如果没有一种自在、自信、沉醉和成熟,淮敢出此心裁、创意,把这样两种大反大逆的颜色放在一起!

  那栋子仁儿也就粒粒饱满了。

  墨荷就可以放下没完没了的劳作,和女人们一同上山采榛子。那是生活在山脚下的庄户女人惟一名正言顺具有休闲性质的活动。

  一到山脚,墨荷就远离了伙伴,一头钻进榛子棵儿,并不急着运动两只手赶紧把榛子收归已有,而是窝在榛子棵儿里,欣赏那榛子壳儿的颜色,心里叹着,好漂亮的颜色,好漂亮的颜色啊!

  再不就采一颗,愣一愣,想一想。这是采给他的,而那个他又似乎不是叶志清。

  回到家里,一颗颗挑、一颗颗选,选出那最饱满的,用牙轻轻一“垫”,壳儿就裂了,棒子仁儿也就剥出来了。再一颗颗收起那些榛子仁儿,心想,这是留给他的,而那个他也似乎不是叶志清。

  即便叶志清回到家里,吃光那些圆圆溜溜去了壳儿的榛子仁儿,她也不觉得是叶志清吃的。

  榛子吃多了上火,有一年直吃得叶志清两眼眵目糊,鼻子直流血,可那不是她的事。

  她就这样双眼隙咙、两颊羞红地想像着一个意中的男人。而那男人是如何地中意,地又是说不清楚的。

  不过她的想像却混杂着颜色。一般来说,想像是没有颜色的,就像梦是没有颜色的一样。可是她的想像,常常带着处暑之后榛子壳儿的残绿和酒红,就像极少、极少数的人,偶尔会在梦中梦见颜色。

  吴为后来能在十分孤绝的情况下,为自己制作、演出一些生活小品,勉力地让他人、更让自己相信,她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很可能是传袭了外祖母墨荷这方面的基因。

  她拨弄着那些榛子,自己一颗也舍不得吃;可是还有秀春呢,她看看秀春,再精益求精,仔细剔出稍有缺损的榛子,分给她惟一存活的孩子。

  秀春只能等着,从留给那个并不存在的男人的存货里筛出来的那几颗榛子。

  ——和吴为后来对待叶莲子以及对待禅月的态度很不相同。

  这就是为什么有一天胡秉宸突然对吴为说:“我从没有得到过你的心。”

  吴为回说:“你这样说有没有良心?从和你相爱到现在,哪个男人人过我的眼?”

  胡秉宸认真地想了想,说:“不,不是有关男女的问题……我说不准确。”

  其实症结在于,比之她的外祖母墨荷,也许还有叶莲子,还有禅月,吴为很可能对不起爱她的那些男人,严重一点说,她也许坑骗了那些爱她的男人。除了恋爱时期的短期行为,她从不能把对哪个男人的情爱放在叶莲子或是禅月的血缘之上,——虽说这是两种不同的爱,并不矛盾,任何人都可以兼容并蓄,但在吴为却是例外。

  她对胡秉宸的爱,只能是一种可以交出生命,却无法交出完整的心的爱,永远熬煎在非此即彼,不能平分秋色的歉疚中。并非吴为不愿或不忠实于胡秉宸,等到我们渎完吴为的一生,便可知道这例外的由来。

  除此之外,很多方面,吴为可能更接近这个无缘一见的外祖母。
   6

  西厢房的老王头和叶家一样,都是穷苦之人,方方面面无望在日常生活中铺陈的人家,只能在他们重大的人生节目上,对无望隆重地做一次无望的补偿。

  这最后的铺陈,却以喜庆的方式进行叙述,特别唢呐的尖峭高昂,更是撕天裂地、大热大闹、大惨大烈。吹鼓手们好像不是给老王头送殡,而是有机会豁出劲来发泄一场悲喜交加。在唢呐恣意放纵的冲击下,敏感、生来就对“过分”不适的秀春,陡然生出莫名的不安。她才想起很长时间没有看到妈妈了。路上没有,院子里没有,屋子里没有,炕上也没有……她来到后院的菜园子。菜园子差不多是每家每产堆放垃圾的地方。一个穷家能舍弃的东西,除了让人想到物尽其极的穷困,还能有什么?

  妈妈活着的时候,种莱是妈妈的事情。这些活计,还要晚一点才轮到秀春的头上。所以秀春那时只看得见菜园子里的颜色,还看不见园子里的寒碜、败破,朽木断石、碎碗烂锅……

  菜园子后面就是山。山的暗影随着太阳时而东移,时而西落,菜园子里的一切也就有了时明时暗的对比。妈妈去世以后,这里更是秀春一个常来常往的劳作之地,直到她离开这块土地,那经久的、明暗之间的起落转换,于她是好还是不好呢?

  园子里种着庄稼人平平常常的菜蔬,倭瓜、黄瓜、茄子、土豆、白菜什么的、正是春夏之交,各种菜花你方开罢我登场,园子里该是有点活气的。

  每到菜园子秀春就会想,为什么除了茄子花,别种菜花大都是黄色的?豆角花倒是该红的红、该绿的绿,她却喜欢上了颜色不一般的茄子紫,也把对茄子紫的喜爱,遗传给了吴为和禅月。

  后来有了喜欢做文章的人,连颜色也不放过,从对各种颜色的喜爱,去推断人们的性格,喜欢茄子紫的人,据说浪漫而神秘。这种推断,和秀春的选择其实关系不大。

  秀春在菜园子里找来找去,终于看到草棚子里有张像脸又不像脸的东西,虚虚实实隐现在草棚子的暗影里。

  她被那张像脸又不像脸的东西吓了一跳。

  菜园子里突然有了荒凉之意,虽则菜秧子上的花还千朵万朵地开着,可就一朵朵地沉下脸,显出凋敝。

  即便太阳西落时也显得轻如云黛、遥不可及的山的暗影,此时却重重地压了下来,无声地向菜园子逼近,一霎间就将菜园子和秀春罩了个严严实实。

  这时秀春听见有人叫她,“秀春,是我,我在这儿。”

  妈妈!是妈妈?

  她走进草棚子,脸对脸地瞧着妈妈,怎么看,怎么也不是妈妈的模样…地伸出小手,迟迟疑疑地摸索着妈妈的脸,妈妈就捉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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