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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满汉通婚录(全+番外)-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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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小朋友回答,“格格,美羊羊是女孩!”
格格呛了一下,她虽然喜欢看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但是对里面几位主角认识不深,因为她最喜欢的不是里面的羊,而是里面的一只母狼——红太狼。
红太狼是《喜羊羊与灰太狼》里的明星角色,灰太狼的老婆,大女子主义,家里不允许有其他掌权者存在,习惯用以平底锅来管理自己的老公。
在她的认知里,她觉得美羊羊是个蠢蛋,管它是公的还是母的。
被齐小朋友这么一顶,她面子挂不住了,眼珠子又开始骨碌骨碌的转了,“你……怎么知道,它是女孩,你脱下过它的裤子,不对,是羊毛,有看过?”
齐小朋友很纯洁,很单纯,顿时摇头,猛摇头,“没有,没有!!”
格格眼一眯,阴沉沉的说道,“那就是了,我告诉你,其实……它是人妖!!”
齐小朋友惊得嘴都张大了。
格格满意的点头。
震惊过后,齐小朋友想到格格说他像美羊羊,立刻哭了,“格格,你是说我像人妖吗,不要,小豫是男孩,不是人妖,不是……”
齐小朋友再次泪奔。
格格吧唧了一下嘴,继续玩她的沙子。
这个蠢蛋!!
*
转眼就到了2021年,社会更开放了,风气更可怕了。
格格已是14岁的少女,不仅长得像个小妖精,还漂亮到人人惊艳,不仅是班花,还是校花,个性更是御姐+女王型。
格格身材很好,发育得凹凸有致,虽然才14岁,但是比起同龄的女孩,她绝对是个波霸,淼淼每次在洗格格的内衣时,都忍不住泪光闪闪。
终于TM的有一个地方像她了。
齐豫同样是14岁,小时候是帅哥,长大了更是帅得天崩地裂,在学校里,一群又一群的女生老跟在他屁股后面转。
格格看了很不舒服,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舒服,就是不爽。
在她的认知,齐豫是他的所有物,小时候是玩具,再大点是出气包,现在则是免费的佣人。
齐豫也不知道为什么,对她一直很迁就,逆来顺受,她说往东,他绝对不敢往西。
有一天,格格看见齐豫和女孩子眉开眼笑的,刺得她脸都黑了,在看看那个女生,哪有她漂亮,要腰没腰,要胸没胸,真想去揪他的耳朵,问他是不是眼睛瞎了。
但是,格格不会这么做,她要维持良好的形象。
放学的时候,格格要吃点心,齐豫赶紧骑自行车载她去麦当劳。
店堂里很安静,人很少,他们选了个很僻静的地方,格格坐在位置上,大腿微露,眉眼45度,吐气如兰的说道,“豫,我美吗?”
齐豫脸都红了,猛点头,“格格很漂亮!”
“身材呢?”格格的领结微开,露出小小的沟壑。
齐豫的鼻子差点喷血,他可是正值青春期的男生啊,“很……棒!!”
“哦……”格格很感性的拉长了尾音,然后漂亮眼睛一瞪又一眯,“怎么你想摸?”
齐豫惊了,摇头,再摇头,再猛摇头。
格格说,“那是,只有我未来的老公才可以摸,除非你是……”
齐豫冲动了,“要是我做了你的老公就可以……”
“那是……”格格拉紧衣服,放下裙子,看齐豫的样子就知道被自己迷倒了。
她圆满了,开始吃东西。
齐豫同学内心无比激动,握拳发誓。
我长大了,一定要娶格格!!
*
又过了十年,格格和齐豫结婚了。
新婚时,淼淼实在看不惯格格老欺负齐豫,趁着格格去洗澡,她对齐豫语重心长的说道,“小豫啊,你不要老装傻充愣,别老宠着格格,再这样下去,她更加无法无天了!”
齐豫也是个飞机师,正在沙发上写着飞行日志,他抬头看着丈母娘,目露温和,柔水般的温柔满溢而出,“妈,没事,我装傻,格格喜欢,她喜欢就好!!”
淼淼被他堵得一句话也说不出。
齐豫突然想到格格洗完澡要吃仙草冻,赶紧拿起钱包,往外冲。
等他走了,淼淼看向躲在门边偷听的格格,“听到了,还不对人家好一点!”
格格脸红的嘟哝道,“知道了啦!”
晚上,新房内,格格打算好好对齐豫一次,展现自己最温柔的一面。
一小时后,被齐豫在床上折腾的想尖叫的格格,一脚把他踹下床,怒吼道,“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染坊了是吧,给我滚上来,看我怎么收拾你!!”
另一边,淼淼对着埋在她胸脯上气喘吁吁的康聿说道,“聿,你能不能也装傻一下,哄我开心!!”
康聿:“……”
他找了个更舒适的位置———睡觉!!
番外之二——康聿的报复


康聿两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才把姓氏又改回了爱新觉罗。
这是历史造就的,大多爱新觉罗的子孙在辛亥革命后就纷纷改姓,例如姓赵,或是姓罗,或是姓金,或者其他很多很多。因为要是不改,很难逃脱中国近代史上的几次革命,直到改革开放后,有些改回了姓,有些则没有。
不过即使改了姓,康聿的父亲也没逃过文化大革命,受了好大的罪,关在劳改所十三年才被放出来,然后以修自行车为生。
康聿三岁的时候,父亲去世。母亲是个善良的劳动人民,靠农活为生,康聿六岁的时候,为了能让他过更好的生活,康聿的母亲带着他从辽宁抚顺辗转来到上海,却碰了一鼻子灰。因为盘缠问题,康聿的母亲暂时留在上海闵行区的先锋生产队打工,并找了一栋民居,暂时安顿下来。
六岁的康聿长得十分可爱,虎头虎脑的,却一点都不活泼,也不爱玩,或许父亲的早逝,让他比同龄的孩子更为早熟。相比在父母溺爱下长大的上海小孩子,他简直像个小大人,农活和家务事都做得有模有样。
许是皇族后裔,据说还是醇亲王载沣的后代,他个性上十分强势,过了短短的日子,就成了当地一群孩子的小霸王。
康聿的性子也很执著,只要是认准了,通常都会直线走到底,都不带拐弯的。例如有一次给母亲送饭,他选了最近的路,很难走,对一个小孩子来说就像是翻山越岭,可他偏不改道,遇到障碍物,就用脚踢,要是踢不动,他就跨,跨不过就爬,反正就是要走这条道。
康聿小时候的家境可称得上家徒四壁,什么物质都没享受过。一个月总有二十来天是萝卜干配白饭,他从来都不会抱怨,只会用脑子想办法给家里加菜。比如和认识的男孩子玩拍烟纸,赢他们的零食;或者玩水枪的时候,赢他们家的饮料。虽然不喜欢玩,可是如果能赢东西,他就干。
某日,他给在生产队承包的农田里干活的母亲送晚饭,回来的路上看到一只土黄色的小狗,圆嘟嘟的甚是可爱,便上去逗了一把。他这逗动物的本事实在有点另类,蹲在地上,用树枝戳来戳去,小狗估计才三个月大,被他这么一弄,叽叽乱叫。
突然,一个洪亮却带点娇滴滴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你干什么欺负小狗!”
康聿回头,顿时眼睛一亮,从没见过这么像洋娃娃的女孩子,她约莫四五岁,小小的就像根豆芽菜,头发卷卷的略带点深褐色,两只眼睛水色明亮,而且又大又圆,皮肤更是粉粉的。她身上很脏,一件白色的连身裙上面全是泥巴,脚上一双红色的小皮鞋更是泥点斑斑,可她仍是十分漂亮和可爱。
小女孩怒气腾腾地冲了过来,嘴里质问道:“你不可以欺负小狗,你看它都被你吓坏了。”
康聿想说,我没欺负,就是逗它玩呢,可手里的树枝在小女孩眼里怎么看都像是欺负狗狗的凶器。
他正打算解释,小女孩抡起拳头,打了过来。
一时没防备,康聿硬生生被击倒。
他可没想到像豆芽菜一样的小女孩有这等力气,捂住火辣辣的脸就想还手,可小女孩一点都不给他机会,一脚踩上他的肚子,还用力踩了两下,嘴里骂道:“让你欺负小狗,让你欺负!”
康聿火大了,抓住小女孩的脚一个翻身,接着反扑上去,哪知小女孩行动灵敏至极,抓起他的胳膊,张嘴狠狠地一咬。
痛得他哇哇大叫。
她的牙齿简直比狗还锋利。
他一把抽回手,看见手臂上出现了一个鲜红色的牙印。
女孩子哼唧着鼻子,又快速地用脚踢他,他连番被攻击,打得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反抗,小女孩还不肯罢手,四下寻找可用的东西,突兀地瞧见一块盖房子用的红砖头,飞一样地奔了过去,拿了起来,又奔了回来。
她吓唬道:“再不滚蛋,我就用石头扔你!”
康聿已经被打得鼻青脸肿了,非常生气,可脑子清楚,万一她发疯了,真把砖头扔过来,受伤的一定是他。只好愤愤地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往后退。
小女孩继续用砖头吓唬他,瞪大了一双漂亮的眼睛,作势要扔过来。
好男不跟女斗。
康聿龇牙咧嘴地想,看她玩得一身脏,一定是住在附近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总有机会报仇的。
先不跟她一般见识。
于是,他愤愤地离开。
之后他开始四处打听她是谁家的孩子,在几个朋友那里得知,小女孩是生产队大队长的女儿叫欧阳淼淼,管她是谁的女儿,竟然敢打他就得付出代价。
准备了几天,他带上从朋友那里赢来的划炮准备去报仇。
虽说是报仇,但对于打女生,他还是觉得很丢脸,就想用划炮吓吓人家。
偷偷摸摸来到女孩家门前,小女孩家有个小花园,四周都是石块垒砌的栅栏,挺高的,但以他的身高能看清花园里的一举一动,他就站在那里踮起脚往里张望。
小女孩正在花园里和狗玩。
一只小黄狗,还有一只……
康聿看着那只庞大的狼狗,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狗,只见狼狗张开嘴,露出白森森的牙,小女孩笑得很开心。他捏了一把汗,这么大只狗,她竟然一点也不怕,还用手伸进去扳弄狗的牙齿。
看得他冷汗一阵接一阵。
她不怕被咬吗?
这时,小女孩说道:“贝贝,乖,你要生小狗狗了,不要乱跳。”
敢情还是只母狗。
可不管什么狗,那么大只也太吓人了。
他本来还想甩个划炮进去吓她,可看到这么大只狗,怎么下手?
万一狗吓到了,发狂了,咬到人家怎么办?
只好暂时罢手,等她一个人的时候再动手。
等了三小时,那只大狼狗寸步不离地黏着她,让他找不到下手的机会。
天黑的时候,他只好打道回府。
过了几天,他再来,小女孩身边还是黏着那只大狗。
连着一个月,他天天守株待兔,却天天都没法报仇。
等女孩终于一个人了,他倒下不了手了。他等了一个月,知道好多事情,知道小女孩最近身体不好,所以父母都不让她出门,只让她在花园里转两圈,好像是心脏不好,万一吓得她心脏病发作怎么办?
他抓了抓头,有狗的时候不行,她一个人的时候也不行,这么说他这仇是报不了了?
他郁悴地回到家,扒着饭,一脸沉黑。
晚上的时候,附近几家人都围在院子里看电视,他也去了,反正是免费看,又不耗他家的电,干吗不看。
大大小小,老老少少都挺认真地在看电视,隔壁却是大吵大闹。
又是夫妻在吵架,这对夫妻五天一大吵,三天一小吵,吵架就跟吃饭一样,起先还有人去劝架,到后来这么个吵法谁还有心思去劝。
当没听到,当没看到。
过了一会儿,男的就甩门走了出来,嘴里还咒骂着。
院子里的赵姓老人就忍不住了,对着男人说道:“你说你当初干吗娶她,不好好过日子,成天没事就吵。”
那男人回道:“我和她有仇,所以娶她,这样我才好天天奴役她,让她给我做饭洗衣服,还让她给我生孩子!你管得着吗?”
说完,男人就出去喝酒了。
知道的人都明白这是气话。
可康聿不明白,他才六岁……
小孩子的理解有时候就是那么天真。
脑子尽琢磨着这句“我和她有仇,所以娶她,这样我才好天天奴役她,让她给我做饭洗衣服,还让她给我生孩子!”
敢情还能这么报复人的。
他眼睛一闪,或许他也可以这么干。
好!
他决定了。
他要娶她!
可是要怎么结婚呀?
不管了,反正他要娶她。
接着,他开始想办法和女孩认识,然后……哼哼。
只是他还没来得及去认识,便和母亲回了老家。但这个想法一直存在,从没打消过。因为一直在想,小女孩就像刻在了他脑海里,怎么都不会忘。
十五岁那年,母亲又费了不少心思和钱,再次让他来到上海,暂时寄住在小舅舅家里。舅舅家离童年时的生产大队不远,凭着记忆他来到了当年小女孩的家门前。
景物依旧,不过当时居住的民居已经拆了,生产大队也不在了,听说小女孩的父亲做起了生意。
不知道她长成什么样了,胳膊上的牙印还在呢,所以他还想着报仇。
大门突然被打开,他下意识地躲到一边去,入眼的又是一条大狗。
怎么这条狗还在?它是狗精吗?不会死的?
“莱西,乖乖别动哦,等我遛你……”
他觉得声音真好听,闻声看去,一个约莫十三四岁的少女牵着大狗出了门,一眼就认出她是谁了,那双眼睛,他可不会忘记,还是那么漂亮。
长大了,还长得挺好看的,和小时候比就是瘦了,没吃饭吗,瘦成这样?
那条大狗仿佛知道要出门了,直往前冲,少女哪是在遛狗,分明是狗在遛她。
他一直跟在她身后,偷偷地跟,纠结她的小胳膊小细腿会不会被大狗的冲力给扯断了。
脑海里又思索着,要不要上去打个招呼,然后实施当年的计划。
奴役她,让她给他洗衣服做饭……
想着,心里就有点……乐。
倒不是可以报仇的那种乐,是说不清楚的感觉。
少女遛完狗,回了家,他看着她关上门,心里突然觉得空空的,心情郁悴地回到舅舅家,舅妈一见他就是一阵怒吼,“死到哪里去了,光吃饭不干活!”
听得他心烦意乱,不过忍了,因为不想母亲的心血白费。
他这个外省市的学生要在上海转学,挺困难的,就算他在原来抚顺的学校功课再好也一样,折腾了大半年,也没找到。
这大半年,他忙着赚生活费,以便减轻母亲的负担,偶尔会去偷偷看看那个藏在心里的小冤家。
看着,看着,心里的味道又变了。
尤其是看到她和狗这么亲密,心里就发酸。
赚生活费的时候,他认识了沈伯伯,一个老好人,反正舅妈和舅舅不待见他,他还不如跟沈伯伯过。和母亲商量了一番,他就去沈伯伯家住了,顺便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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