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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染尘欢-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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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白梅居然不厚道地幸灾乐祸了,抱着蜜饯坛子笑得在软塌上打起滚儿来。她爱笑,总是不适时地大笑,已经不是一次两次,总也改不掉这个坏毛病。
莫殇然抽搐着眉角,怒气冲冲,语速飞快:“喂,虽然事情没完全解决,但我要先去凉城,出来事再回来,就这样定了不许反驳不许不同意反正我今天下午就一定要走!”
白梅抱着她的蜜饯,一边打滚儿,一边笑得直咳嗽:“莫怨妇啊,去吧去吧……哈哈哈哈……对、对不起!我、我不是……不是故意笑成这样的哈哈哈哈……”
……
这一天晚上,莫殇然也没能离开。
因为又一封苏昱所写的家书被送来了。上面是抱琴的代笔,言明苏昱病了。
除了两个孩子是至亲——对于苏彦来讲,苏昱是最重要的。哪怕既是恩人也是挂名妻主,更兼生意合作人并兼保护人的白梅,也比不得苏昱的手指头重要。
苏彦开口相求,说晚一两日,一起结伴去凉城时,莫殇然自然是不能拒绝的。
……
七日后。
凉城。
终于到了啊……这一般感叹,同时在苏彦和莫殇然两个人心头浮起。
苏彦担心苏昱的病,莫殇然则担心尘欢和紫清两人的相处。相约一起来凉城探个究竟,但这“一起:也只维持苏府的大门处,两人就分了手各奔了不同的院子。一个急着去见自家弟弟,另一个则快步直奔了尘欢的院子。
花开两朵,咱得先挑更重要的那一朵来说。
于是且不提苏彦见了苏昱如何皱眉担忧说教不止,也不说苏昱见了苏彦如何撒娇耍赖装傻到底,只说莫殇然脚下生风,飞快地奔去看望尘欢。
男人显然并不知道女人要来的消息。
莫殇然到了院门外的时候,尘欢正站在院子中,穿着一身玄黑长袍,头发草草挽在身后,挺着胸小心地踏着步子,学着紫清和苏昱走路的样子。
他似乎胖了一点,脸色也好看很多,唇角一贯含着的笑意也少了以往的几分勉强,多了些自在轻松。此时未染铅粉,更不曾佩戴琐碎的装饰,不着边幅的他,却有一股子说不出的,慵懒而矜持的感觉,勾得人心底痒痒的。
莫殇然怔愣了一下。
尘欢看到她,也一瞬间呆了,吃惊于莫殇然的突然出现,又有些惊慌羞涩于自己邋遢的装束。
一片混乱中,似乎还是对于又见到自家女人的欢喜更多一些,好多话一瞬间都拥挤到他的嘴边,急着想往外蹦。
他想说他过得还不错,除了想她,很想她的那种想她。
他想说自己一直在想,没了自己照顾起居,不知道她还按不按时吃饭休息,忙不忙,好不好?
他想说他想要重新把握机会,好好地了解她。
他想说他会努力,学会所有要学的东西,所以再也不要这样分开,好不好。
……
但是最后,尘欢只是微微低头,行礼,含了一点急切和喜悦地说:“妻主大人好。”
一向清亮的声音,这一回被他压得很低,带了些不自知的沙哑和诱惑。
莫殇然看着这样截然不同的尘欢,听见这样的声音,不由心跳也乱了一拍。一瞬间她感觉有些陌生,又感觉有一些热血沸腾的冲动,心底涌起一股很古怪地感觉。
来不及细想,她只匆匆应声:“唔,好。”
应声过后,莫殇然又觉得不妥,于是尴尬地添了一句:“我等等再来,先去和苏公子打个招呼!”
说完,她更觉不大妥当。
在意识到自己究竟做了什么之前,莫殇然逃也一般地转身溜了。
急着转身离开的她,自然没注意到,站在角落里,目光复杂的紫清。
莫殇然只是低着头,越走越快,越走脸越红。
——明明和尘欢相识这么久,为什么今日又见,却觉得心跳的比往常又厉害了许多呢?
啊啊啊啊~!为什么她居然会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呢?
哼,这绝对不会是因为她莫殇然禁欲太久,欲求不满,她才不会这样窝囊。
那么,莫非是因为天气太热?
啊,夏天的太阳什么的,果然最讨厌了!
我们尘欢所属的莫殇然大楼主啊——原来你也是会傲娇的呀。
只是不知道,被傲娇了的尘欢,是依旧会敏感多心呢,还是在经过了紫清的调教后,可以更敏感地发现莫殇然赤红的耳朵呢?
作者有话要说:有评论,不掉坑——还想看像今晚这样的一日双更吗?那就留评吧!
27
27、开心(上) 。。。
民以食为天,吃饭皇帝大。
无论莫殇然和尘欢多么期待关起门来说悄悄话,都得先吃晚饭才成。
晚餐是大家在一起吃的。这个大家,是指苏彦,苏昱,莫殇然和尘欢。
紫清不在,他在见到莫殇然来了依旧,就匆匆出了门,借口要见一个朋友约了饭局在外,没有回来。
于是,饭桌上,只有四人。
下人们都被打发了,说是不要打扰主子们谈笑。
但是主子们都很安静,没人说话。
苏彦依旧担心苏昱是否真的痊愈,一个劲儿地只顾打量苏昱的脸色动作,琢磨着自家弟弟的身体可还有不妥。
苏昱却正心虚,担心自己的刻薄话被尘欢告了黑状,于是一个劲儿地盯着莫殇然,推敲着对方的脸色有没有不对劲的地方。
莫殇然对苏家兄弟并无兴趣,一双眼只管瞅着尘欢吃饭,一心觉得再见到这男人真好,空落落的心里一瞬间就满了起来。
尘欢倒是老实的,埋头专心吃饭,眼睛都不敢乱扫的,安生得很。
加上他被苏昱挑剔了好一阵子,习惯的一些诸如翘手指啊,偏食啊之类的坏习惯基本都'奇'被纠正了过来,吃相优'书'雅许多,如今又终于没了'网'人在耳边呱噪,更是胃口大开,看在莫殇然眼中自然是秀色可餐。
……
一顿饭吃完,吃得最多的自然就是尘欢,吃得最满意的是莫殇然。
甚好,真真甚好。
莫殇然点点头,彻底满了意,满意得不能再满意。
自家男人以前已经够苦,别再受委屈,一定要吃饱喝足穿暖,无忧无虑,能活得自在舒服些——她也就只剩这么一点,一点也不伟大但是很重要的愿望了。
看着胖了一点的尘欢,虽然对方眼里还有着些微的黯淡和怯意,但她觉得自己如今这一点愿望,如今不敢说全实现了,怎么也算是实现了一小半——尘欢至少是确实吃饱喝足穿暖了。
而她的时间,还多着,足以实现剩下那大一半。
虽然她还不知道剩下那剩下大半,尚未实现的原因,不过……她不介意慢慢找,等到有时间的时候。
白梅许了她的,这段分离之后,她和他会有很长时间,可以相守不再分开。
……
要知道,这一段分离,虽不足原本预计的三月,但让莫殇然和尘欢都从心底到身体,寂寞了好一阵子。
正是这种难耐的寂寞,让所有的一切都如酒一般酝酿成了万千的思念。
其实莫殇然很想问问仓促将他送走,甚至没有解释,尘欢会不会怨她——这些日子,在白梅时不时的嘲讽和苏彦的敲打下,莫殇然已经明了自己做了多么不恰当的决定。
虽然她还是会选择把人送走,以免做事时,多有掣肘。但是她承认她当初应该换一个更柔和的,更不突兀的方式,多一些安抚的言辞,才对。
莫殇然甚至在想,自己是不是应该道歉才对。
可是想了许久,她只是从跳跃的烛火上移开了目光,注视着尘欢问:“阿欢,你想我吗?”
莫殇然的眼睛很黑,不同于白梅那种深不见底的,泛着些许促狭很笑意,而让人一面深陷其中又一面因为琢磨不透而坐卧不安的幽黑。莫殇然的眼,是那种很平实的,坚定的,不透露任何额外情绪的黑,就那么看着尘欢,仅仅是看着而已。
只有她唇角略微扬起的,有一点僵硬的弧度,出卖了她的期待。
尘欢看着莫殇然,并不说话,只是弯起眼睛微微地笑。
那双眼睛中,波光潋滟,一片澄澈下,他无数的缠绵和依赖毫无遮掩,闪亮着的说不清道不尽的全是柔软的眷恋和欢喜。
不再迟疑地,她用力地,紧紧地抱住了他。
那么用力,仿佛恨不得把他就这么揉进自己怀里,好再也不让他离开自己半步。
有的时候,一言不发,比千言万语还让人安心。
因为只消那一个眼神,便足以明了,比暗夜中的弦月还要清晰。
还用问吗?
自然是,没有什么,比久别能重逢,更让人开心。
也自然是,没有谁,还能比她更让他思念。
所以,也自然就更没有谁,比他更让她想要拥入怀中。
……
一个吻。
一双回拥的手臂。
流连不去的摩挲和窸窣的衣襟滑落的声音。
一些压抑的呻吟。
还有烛光下,纠缠在一起的细软的黑发。
……
有些事情,再自然不过。
究竟发生了什么,一定是不需赘述的,对吧?
嗨,别脸红。
人家那可是合法夫妻。
喂,也别去拿手指头再戳那窗户纸了。
私房事,不给人看的。
好吧好吧,不想了,道理大家都知道的。
……
只是,既然如此清楚这些道理。
那个自称外出会友,要夜不归宿的紫清,又是为什么翻墙而入,沾染着一身自己平日里最不喜欢的酒气,在院子里傻站了一夜呢?
站着,痴痴地盯着那扇门,那扇窗。
烛火已经被吹灭了呢。
什么都看不见了呢。
紫清,你却还不肯死心吗?
又或者……正是因为要让自己死心,才要站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在一个温暖的夏夜冰凉了自己的指尖僵硬了自己的双腿?
……
黎明。
太阳升起的时候。
苏府守夜看门的老张,听到了叩门声。
“叩”、“叩叩叩”。
她拖着自己有些跛的脚去开门。
门外一个紫衣男人,带着比朝阳还要阳光的笑,迈入门,对着她点了点头:“老张,谢啦!”
一时间,一向被忽略的老张有些受宠若惊,于是也难免要比往常多话:“啊,紫公子回来啦!心情不错,可是有啥子喜事?”
“是呢!去见了一个朋友,她过得很好,我很替她开心!”紫清点头,笑得更灿烂了一点。
他的笑,那么那么灿烂。
灿烂到明明他的眼睛有些浮肿,目光也略略有些黯淡,却全都被这过于灿烂的笑容掩盖,让老张忽略了。
老张对于紫清那略红的眼眶视而不见,她只是跟着笑:“开心就好啊,昨晚主子还惦念,说让守夜的注意些,公子晚上出去,随时回来可别进不来呢!只是等了一夜,公子怎么到了现在才回?”
跟着赔笑,只是老张为了讨喜。
但说的话倒也实在。
这老张是真的等了一夜,生怕对方敲门没回应,进不来。
她不懂武功,见识也短没听过什么飞檐走壁的故事,自然就猜知道若是紫清愿意,多高的墙都拦不住他的出入。
她只知道她在这里守门,虽无人重视,主子们也少会特别给个好脸色,可逢年过节月底发薪,都不曾薄待过她。紫清公子和自家主子甚好,只要在凉城必然吃住在这里,也算是府里半个主子,不仅人长得好看,有时开心了给赏银也大方。
她一直是喜欢这样的主子的,自然也就要用心做事。
紫清漫不经心地从怀里摸出了些银角子丢给她,说:“辛苦辛苦,下次我再晚归一定打好招呼不让你这样白等一晚!”
老张捧着紫清丢下的一两碎银,对着他的背影一叠声的道谢。
现下,她到是真的开心了。
一两啊!够给自家夫侍再添一支银镯子,女儿再添一个小银锁了!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大家终于都认为阿欢是小兔子了?掩嘴笑,心满意足中……
谢谢yuyin11019的评=3=灰常有爱,虽然我不得不说有些地方亲爱的你猜错了……
PS:话说这文比较抽风,大家要做好心理准备。
PS又PS:为存稿写大纲时,不小心造成的伪更表示道歉——不过别急,三日内会写到那个章节的。
PS又PS又PS:除非意外没有双更,周末休息不更,平时努力日更
28
28、开心(下) 。。。
莫殇然原本还算智力正常,而在那是非地从小长大的尘欢也算得上是伶俐乖巧。
但,有一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爱情会使人变傻。
莫殇然遇到和尘欢有关的事情就会犯傻,尘欢亦然。这一点,不能理解也必须理解,想让一个聪明人变傻,还可以指望天上掉下块石头把人砸迷糊了,但指望一对傻人不傻变聪明,那却是只有立刻上床闭眼,去做白日梦了。
使一切变本加厉的是,如今这两口子,还在正如胶似漆的时候分别了一阵子。
不要忘记,除了上面那句出处不明的名言,还有一句出处同样不明的老话是这样的:小别胜新婚,短期的离别会使爱情加倍。
于是爱情加倍了,呆傻的指数也跟着一路攀升。
呆傻的指数攀升,是会在人的行为之中表现出来的。
“阿欢。”
“嗯?”
“没什么,只是叫叫你的名字。”
……
“莫。”
“嗯?”
“没什么,我也只是叫叫你的名字。”
……
别怀疑。
这就是我们故事的男女主角,变得比傻子聪明不了多少的尘欢和莫殇然。
莫殇然说要在屋子里陪尘欢,可俩人真腻在一起了,却又遭遇了以往重复了无数次的尴尬——无话可说。
这俩家伙心里都藏了事,却都不肯说。到了最后只好傻呆呆叫叫对方的名字,享受自以为是的温馨和幸福。
……
屋子里的那俩,互相叫叫,互相笑笑,还不觉得腻味。屋子外听墙角的却已经被肉麻得浑身发酥仿佛被雷劈过了一样,不自在起来。
苏昱眨眨眼睛,凑到苏彦耳边,悄声问:“哥,你和白侯私底下不会也这样傻吧?”
苏彦怔了怔,问:“白侯?”
“你的妻主呀我的哥哥!”苏昱凑得更近了一点,很是八卦地追问:“不然还能是谁,嗯?”
“没……”苏彦略略红了耳尖,歪头,退了半步,躲开苏昱过于亲昵的接近。
他不是不喜欢自家弟弟的亲密,只是……这个话题让他有些尴尬。
苏昱是不知道白梅和自家哥哥只是挂名夫妻的。
一来,许是和白梅以前学过戏,当女倌那阵没少装样子的缘故,她简直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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