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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疼痛中奔跑-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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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傻傻地看着我,仿佛没有反应过来。 
我把手伸向他,重复道:“可不可以带我去洗澡?” 
他明白了,一个灿烂的笑容在他脸上绽放。他拉住我的手,飞奔起来。我们穿越树林,穿过了一条幽深的小径。立即,我的眼睛看到了一幅人间仙境。 
暮色笼罩下的大山,苍茫静穆,灌木丛错落有致,一条小河静静地穿过山林,静静地流淌。那天晚上,有很好的月光,洁白的光辉照耀到河面上,反射出一种瑰丽的光泽,像细碎的钻石般,波光粼粼,流光溢彩。 
我用手掩住嘴唇,怕自己会惊呼出声。这一切,是如此奢侈的,令人难以置信的美丽。是一场眼睛的盛宴。 
也许,是上苍怜我数月后将失去光明,才把这令人屏息静气的美呈现在我的面前。 
阿木松坦然地脱下鞋,又缓缓地除去身上的衣衫。 
在这个村寨,一直保有“男女同浴”的习俗,而且是在露天的河畔,大姑娘小伙子皆面无羞涩,裸澄相对。不知是一种开放还是蒙昧。所以,我一直不好意思下河去洗澡,而只是在小屋里打盆凉水随便擦洗。 
在这样的民俗影响下,阿木松在我面前脱得精光,就像一个刚来到人世的小孩,并无任何腼腆和不好意思。我却羞红了脸,转过头不敢看。 
阿木松“扑通”一声跳进了水里,快乐地招呼着我:“美姐姐,快下来。”我看到阿木松脸上挂了个清纯干净的笑容,就如同这清澈见底的小溪,简单透明,没有一丝杂质,更没有半分邪念,任何一种揣测和防范,似乎反而是一种玷污和亵渎。 
我也欢呼着,和衣跳了进去。 
河水有一种彻骨的凉意,令我打了个寒战。我捧起洁净透明的河水,浇到头上,身上……衣衫被河水浸湿,紧紧地贴在身上,薄如蝉翼。在这种如梦如幻的美景里,我的心也飘飘然了,像喝醉了酒一般,浑不知今夕何夕。此时,衣衫确实成为最大的负累,又湿又涩。我在一种半梦半幻的心绪里,也像阿木松一样,缓缓将衣衫除去。 
清凉的水波温柔地抚过我的身体,能感觉到水波在随着身体的曲线而延绵起伏。此时,我终于明白苗家人为何拒绝室内的人工浴室,为何喜欢这天然的浴场,为何要将自己脱得一丝不挂。在远古的时候,人类就是这样,没有任何人工的雕琢和包裹,将自己赤裸裸奉献出来,和大自然完美地、天衣无缝地融合在一起。只有将身体和心灵都完全开放,没有任何掩饰和防范,才能体会到“天人合一”的和谐境界。 
阿木松轻轻地游到我身边,小心翼翼地拥住我,用梦幻般的声音低低地呻吟地说:“美姐姐,我喜欢你。” 
我们相拥着,倒在了小河旁边的青草地上。年轻男孩子炽热的嘴唇滑过我的面颊、耳垂、嘴唇、脖颈……他的呼吸急促起来,抚摸着我的肌肤。一种电流从他的指尖传遍全身,我震颤起来。我感觉到身体里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激情要喷薄欲出,这甜蜜的感觉令人晕眩。 
最终,我制止了他。我说:“人不是动物,要懂得自律和节制。” 
后来,那一天的情景反复在我脑海中浮现,尤其在我失明以后:苍茫的群山,清澈的小河,皎洁的月光,俊美如画的少年……那一幅画面不断地在我记忆中回现,美轮美奂,无以复加。我记得那一瞬的冲动,那一瞬的陶醉,可是,我说,人不是动物,要懂得自律和节制。 
我恨自己,当初为何要那般理智?我为什么不可以把身体给他——深爱我,也被我深爱的少年?两具纯洁无瑕,年轻美好的胴体为什么不可以结合在一起?在大自然所恩赐的人间仙境里,灵与肉的交融一定比亚当和夏娃的初夜更加浪漫迷人。 
可是,我没有,我没有得到过阿木松的身体,我说,来日方长。 
两天后,我离开了山寨。我以为我和阿木松有的是时间,天长地久。可是,身体内的定时炸弹轰然爆炸,我和阿木松,不再有未来。   
《在疼痛中奔跑》十二:芊芊(1)   
在那个“恻恻轻寒翦翦风”的春日,我终于嫁为人妇。 
我穿了大红的旗袍,头发盘在脑后,从照片上看来是一个标致明媚的小妇人,很年轻,正是我23岁的生日。 
这不是我所期望的婚礼。 
在结婚之前,我就憧憬着离婚。我用了“憧憬”这个词,因为我明明白白地看到了我们之间的差距和裂缝,分手是必然。我用尽心力苦苦挣扎,却终是不能摆脱,获取自由。 
桑明知我的想法,仍固执地逼迫我和他完成男女形式的最后一步。或许他是在幻想生米煮成熟饭,我会屈就于已成定果的命运。 
没想到,真正的悲剧,从新婚的第一夜拉开帷幕。 
严格说来责任在我。性知识的严重匮乏和对怀孕的担心让我对两性的结合竟充满了厌恶和恐惧。听到他在卫生间哼着歌快乐地洗澡,我竟紧张得浑身发抖。 
说来可笑,即将步入21世纪的都市女性,外表时尚的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竟愚昧迂腐到视性为畏途,身体紧锁着,不能够开放。 
他莽撞而着急,我试图迎合,却疼得尖叫。他不能如愿,大为光火,认为触了极大的霉头。 
我们已经交往了5年!5年来他没有舍得侵犯我,为的就是这一天——洞房花烛夜。没想到我对他身体的拒绝已成为习惯,怎么也无法扭转。 
春宵一刻值千金。我们却折腾到半夜还劳而无功。他恼羞成怒大声骂我,我既委屈又自责,哭成泪人。 
这恐怕是最荒唐的初夜。 
我并不是旧时养在深闺足不出户的大家小姐,并没有封闭保守到视性为大逆不道。只是,我确实不喜与陌生人有身体的接触,哪怕是同性朋友,也极少勾肩搭背,亲昵嬉戏。我甚至不喜欢去美容院洗脸、洗头、洗脚,就是讨厌陌生人的手碰到自己。一个男人必须要将我的心扉打开,完全彻底地走入我的内心,我的身体才会接纳他。这与道德,与思想观念无关,完全是个体的一种反应,就像有的素食主义者,并不是佛教徒,可一吃肉就会吐。性也是一种能力,有的人天赋异禀,有的人愚钝不化。 
虽然我很小就开始幻想爱情,但对性一无所知。直到与桑结识,仍不知道男人究竟是什么模样。可笑当初我竟因为自己性知识的匮乏而沾沾自喜,而桑当初喜欢我的原因竟是“纯洁”。 
新婚之夜,我的“纯洁”终于遭受严重惩罚。 
对桑的身体,当初我是喜欢的。我曾迷恋他宽厚的胸膛和结实的双腿,这具躯体是生机勃勃,健美而诱惑的。我们的感情如胶似漆,身体的接触也充满愉悦。如果这时逾越了雷池,可能会尝到偷吃禁果的美妙。可头脑里根深蒂固的道德观念让我恪守少女的贞洁,只敢浅尝辄止。等到结婚的时候,我们已经历了太多的沧桑变化,有过太多的心灵的伤害,在那个时候,我的心大概已经背离了桑,所以,我想尽为人妻的本分,却遗憾地发现身体不听使唤。 
有的夫妻仅因为身体的契合便可相互容忍,共度一生。遗憾的是我与桑错过了身体接触的最佳时机,以致越行越远。 
大概过了一月有余,我们仍是假凤虚凰,没做得了真正的夫妻。我以为自己患了什么毛病,终于在他的陪同下,生平第一次踏进了医院妇科的大门。 
医生是一个中年妇人,面无表情地听完我的陈述,把我带进隔壁的小房间。房间很黑,有四五张妇科专用床,床上凌乱地铺着一些粗糙的草纸,显然是前面检查所遗留的秽物。窗户缺了两块玻璃,可以看到外面的行人在走,由此推想,屋里的情形外面的人也可看个一清二楚。门诊与检查室之间没有门,只有一块肮脏的皮布帘子,勉强遮了个七七八八。不停有医生进来拿东西,布帘子一掀一合,不断曝光,毫无私密性。 
“脱了裤子,躺到床上去!”医生命令道。 
“什么?就这样?可是,门外有好多男家属,还有,还有窗户上也没有玻璃……”我期期艾艾地说着,胆怯又含羞。病人容易对医生毕恭毕敬,因为在医院里,医生代表了主宰命运的神。 
“唉呀,啰嗦什么呀!谁会耐烦来看你?快脱!” 
职业的司空见惯让医生变得冷酷而麻木。 
我开始脱裤子,羞耻而慌乱。在这之前,我一直小心翼翼地珍惜着自己的身体,自以为冰清玉洁,神秘高贵,像一个密封的宝匣,不容玷污和侵犯。可是,在我脱下裤子的那一刹那,密闭的宝匣被粗暴地打开,少女的隐私和尊严荡然无存。 
我狼狈地躺在泛着血腥气的肮脏的病床上,听着门外男人高声的音浪,看着窗外过往的行人,突然想,如果有一个患有窥视癖的老流氓,不需处心积虑地去犯罪,只要往这窗外的马路上一站,便可大饱眼福,一览无遗。这古怪而荒唐的联想让我又想笑又想流泪。 
医生蛮横地要求我把腿分开,我仰天八叉,像一只待宰的青蛙。我想相形之下桑还算温柔,我奇怪自己拒绝桑的进入,却任由这陌生的女人拿些乱七八糟的器械无情地乱捅。 
从这天开始,伴随刻骨铭心的疼痛,少女的自恋和羞涩被彻底摧毁。从某种意义上说,很多女人的童贞不是结束于男人,而是结束于妇科病房。 
也就是从这天开始,我踏上了绵延不绝的身体的疼痛旅程。从前手指上划破了一点儿皮也会在父母面前撒娇流泪的我,如今对疼痛的忍耐程度强韧得令医生都感到可怕。生孩子的时候,剧烈的宫缩令周围的女人呼天抢地,涕泪横流,我却安静地对医生说:“没事。”医生奇怪地看了我一眼,说:“你是我见过的产妇中最能忍痛的一个。”   
《在疼痛中奔跑》十二:芊芊(2)   
后来我在北京做胆囊炎手术,我的若无其事让医生低估了我病情的严重性。结果,原本预设1个小时可以完成的手术整整进行了4个半小时。主刀医生满头大汗,握着满满一把结石困惑地对我的家属说:“从来没见过这么瘦的人有这么重的胆囊。一般人早就疼得恨不能死掉了,她怎么可以忍到今天?” 
医生告诉我一切正常,什么缺陷也没有。 
可是,我结婚1个月了仍是处女。 
医生看了我一眼:“处女膜已经破了。” 
真滑稽。我一直把“初夜”看成一桩极为神圣的仪式,以至于苦苦固守最后的底线,只为在成为新妇那天对丈夫完全彻底地奉献。结婚的前一天,母亲曾神秘地对我说:“铺一块毛巾,免得把被单弄脏。”这是我们母女间唯一一次最大胆的关于“性”的隐晦交流,母亲因此羞涩得红了脸。可是,洞房花烛夜一切未果,代表从女孩到女人的处女膜却不知在哪一次乱七八糟的碰撞中悄然破裂。我从没有看到过血迹。也永远都不知哪一天才算自己的“初夜”。 
一切都如此混乱不堪。 
不知是不是由于身体的不和谐,我想一定有一些原因。桑对我失去耐性,开始百般挑剔。我的懒散和不擅家务变得罪大恶极,是可忍孰不可忍。一切的争吵似乎都以此为开端,我无数次痛哭着跑回娘家,母亲痛苦而纳闷地说:“儿啊,你就勤快点儿吧,你那么多文章都写出来了,几万人的晚会都能主持,我就不相信你炒不了一盘菜。” 
我迷茫地提起菜篮,试图学习做一个贤妻。那个时期我一个人可以独立操作七八个人的酒席,从买到备料到做到收拾碗筷,不要一个帮手。所有客人都夸我手艺不错,虽然吃过的人并不是很多。 
可这仍不能让他满意。他仍然有千千万万的借口来责难和辱骂我。我不擅争吵,越气就越说不出话来,亦不会通过外部渠道,比如说砸杯摔碗来发泄怒火。我只有把怨气郁结在心,自我折磨和惩罚,后来发展到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心悸、头痛,如果哪一天他没有骂我,我会感觉今天怎么这样幸福。 
他真的需要一个“保姆”吗?他真的那么需要每天有人给他洗衣做饭吗?其实,他在生活上是一个极其简单随便的人,从不在意美食华服。再精致的菜肴,也无非匆匆几口,填饱肚子罢了。后来家中有了保姆,他却并不回来吃饭,宁可在外面随便吃碗面条、炒饭。 
其实,他发火的原因是因为心中对我深藏怨气。在过去的几年,我无数次提过分手,无数次欲去往他乡,每一次他都采取决绝的手段将我留下,寻死觅活,痛不欲生。有一次,我感动地对表哥提起桑如何在我家的大院里对我母亲长跪不起,痛哭流涕。表哥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说:“知道吗,一个男人的自尊最为重要,他不会去善待一个让他脸面尽失的女人。如果一个女人让我下跪了一次,我会让她对我下跪100次!” 
当时的我,并不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只是被他的痴情和狂热所感动,还有因被人爱得要死要活而产生的一份虚荣的满足。我想世上除了他,不会再有人对我如此死心塌地,忠贞不贰,所以,我一次次地违背初衷,勉强留下,自以为这是对他的拯救和牺牲。我带着女王般高高在上的姿态怜悯他,施舍他,以为他从此便是裙下不贰之臣,于是结婚后,我的幼稚狂妄遭受了严厉的惩罚。我终于体会了表哥所说的话,男人是不可以去怜悯和同情的。并不是我曾经所认为的《农夫和蛇》的故事,农夫救助冻僵的蛇,然后被反咬一口。我不明白昨天还谦卑低贱,哀怜乞求,今日怎么就趾高气扬,不可一世。我忘了爱情里最重要的便是平等。没有谁会愿意接受感情的施舍,哪怕一时接受了,他受辱的自尊会在日后对向他施舍之人加倍偿还。 
俄国小说家赫尔岑早就在小说《谁之罪》里说过:“一切违反人性自然的美德,勉强的自我牺牲,大半只是一种空想,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爱之深恨之切,再加上我对他身体的拒绝,桑开始用无穷无尽的指责辱骂对我进行还击报复。曾经,我期望我的沉默隐忍能让他感觉无趣而停止下来,事实证明不行,他可以整晚地喋喋不休,并逼迫我应答。从没想到过男人骂人也可以这样有耐性。我只觉一盆盆的污水朝我泼过来,辩也无从辩,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有一次采访,我归家晚了一些,桑对我愤声质问。也许我的回答不够令他满意,他越说越气,最后,竟抽出一把一尺来长的藏刀架在我的脖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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