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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全本)-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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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看家狗是纯粹的藏獒,那决定着它们性格特征的血脉牢牢地牵连着远古的祖先心脏,而祖先是以好色闻名历史的:它们因为长期和人厮守便有了人的眼光,人眼里美丽的,在它们眼里同样也是美丽的。也就是说藏獒的好色与生俱来,公的母的都好女色,因此它们和女人的关系相处得最好,尤其是喜欢漂亮女人的喂养和抚摩。一个男人把一只成年的生獒豢养成熟獒,大约需要两个月,即使这样它也不可能忘记旧主人而完全在感情上归顺你。而一个女人用不了二十天就能让一只生獒听命于自己,漂亮的姑娘需要的时间就更短了,一个星期就能笼络它并把它指挥得滴溜溜转。而汉姑娘梅朵拉姆格外漂亮,她在工布家只住了三天,仙女一样的容貌就感动了工布家的藏獒。它们以最快的速度把她当成了自家人,就像光脊梁的巴俄秋珠一开始就把她当成了真正的仙女一样。在草原上,美丽的姑娘可以享受仙女的待遇,这种待遇既可以来自人,也可以来自聪明的藏獒。 

藏獒一叫,李尼玛就不敢动手动脚了。梅朵拉姆赶紧回过身去,拦住了跑过来的两只藏獒。李尼玛遗憾地摇摇头,大声说:“梅朵拉姆你听着,你当我的老婆有什么不好,我们结婚吧,就在这里结婚吧。我等着你的回话,你必须给我回话。”梅朵拉姆驱赶着藏獒无声地离开了那里。李尼玛气恼地把怀里的衣物扔到地上,又捡起来,愣愣地站着。他没想到,这时候和两只藏獒一起用凶鸷的眼光盯着他的,还有光脊梁的巴俄秋珠。 

巴俄秋珠躲在工布家帐房一侧的牛粪墙后面,一直守望着他心中的仙女梅朵拉姆。仙女是不能拉扯,不能欺负,更不能占有的。而这个厚颜无耻的男人居然什么都做了。他无法忍受这样的事情,心里一遍一遍地喊着:“獒多吉,獒多吉。”突然他转身就跑,穿着那双羊毛褐子和大红呢做靴筒的牛皮靴子,跑向了领地狗群正在聚会的地方。 

李尼玛多少有些伤感,为了一个姑娘不能像他爱她那样爱他,他忧郁地离开了姑娘的帐房,一个人走向了草原连接着昂拉雪山的灌木林。灌木林深处有几顶八宝吉祥的彩帐,野驴河部落的头人索朗旺堆一家和齐美管家就住在这里。遗憾的是他还没有走进灌木林,就碰到了一大群让他骨头酥软的领地狗。 

领地狗们认出他就是前天被它们在巴俄秋珠的唆使下追咬过的那个外来人。前天追咬过的,今天自然是可以继续追咬的,因为在藏狗尤其是藏獒的意识里,好人永远是好人,坏人永远是坏人。有几只心浮气躁的藏狗首先叫起来,边叫边朝他迅速靠近着,眼看就要扑到跟前了,突然又停了下来。它们听到了獒王的声音,獒王让它们停下,它们就停下了。 

獒王虎头雪獒用一种空飘飘的眼光研究着这个外来的汉人和他怀里的衣物:衣物怎么不是穿戴在身上而是抱在怀里的?凭它的经验,穿着的才是自己的,抱着的都是别人的,而别人的往往又是偷来的。他莫非是个外来的贼?他偷了谁的?但是獒王虎头雪獒仍然没有发出扑咬的指令,原因很简单:它不想。它带着几个伙伴刚从昂拉雪山回到野驴河边,需要休息,更需要把自己的身心沉浸在“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亲切氛围里,享受大家殷勤的问候,并不希望让撕咬一个外来人这种怒气冲天的事情破坏了众星捧月的和谐局面。 

但是獒王的心思李尼玛并不知道,也不知道研究一下领地狗群的阵势——显然不是进攻的阵势而是团聚的阵势。他甚至都不知道狗群有王,獒王是谁,当然也就不会面对獒王察言观色了。其实他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转身逃跑。狗群里那些好事之徒会追咬他,但是并不会追上他,狂吠是为了震慑,而不是为了夺命,因为獒王虎头雪獒空飘飘的眼睛里是迷瞪瞪的安详。领地狗们都知道,当獒王需要和平与宁静的时候,任何过于激烈的逞能都会被獒王当作破坏祥和气氛的冒犯记在心里。作为一个必须和草原藏狗尤其是藏獒打交道的外来人,李尼玛应该知道,即使你不会看狗的眼色行事,那也不能以为狗冲你叫就是想撕咬你。另外,除了逃跑此刻他至少还有两种脱身的办法是比较保险的,一是放下怀抱里的衣物大步走开,狗群会把注意力集中在研究衣物上(谁的?好像是齐美管家的,咱们给他送去吧?)而放弃对他的追咬。二是穿戴上怀抱里的衣物迎狗而去,狗群觉得你身上的气味是它们闻惯了的和敬畏着的,自然就不会对你怎么样了。遗憾的是,可以做的李尼玛都没有做,不可以做的李尼玛却不假思索地做了。 

他惊恐失色,他在发抖,他的腿软了。他不是贼,但一看他那个畏葸不前的样子就是典型的贼样子了。贼顽固地抱着赃物,贼慌里慌张地在自己身上一阵乱摸,贼的神态里有着所有行窃者的惧怕和苍白,苍白得好像等不及它们去咬他,就已经提前死亡。当然最最重要的,还是他一阵乱摸之后胆怯地掏出了枪。獒王虎头雪獒黑黄色的大吊眼突然睁圆了,目光灼灼地盯上了他。枪谁不认识?上阿妈的人、骑兵团的人,他们来到西结古草原抢掠杀人的时候,手里都有枪,有长枪也有短枪。獒王警惕地看了看远方,发出了一阵洪钟般的叫声。这叫声既是对李尼玛的威胁,也是对众狗的提醒:“注意啊,他有枪,我们要准备战斗了。”立刻响起一片狗吠声。 

但是战斗仍然没有开始,李尼玛还有机会收回手枪,转身走掉。不幸的是,狗吠很快消失了,原野里传来另一种声音:“獒多吉,獒多吉。”一听就知道是光脊梁的巴俄秋珠发出来的。他人在哪里谁也看不见,连目光敏锐的獒王也看不见,声音却越来越激烈:“獒多吉,獒多吉。”仿佛是一股从地层深处喷涌而出的泉水,顿时幻变成无数水花,以仇恨的形式洒落在了领地狗的身上。它代表了不可违背的人的意志,激发着领地狗的杀性,獒王虎头雪獒不再犹豫了。它张大嘴,用最典型的藏獒之声让地上滚过了一阵轰隆隆的雷鸣。显然这就是扑咬的指令了,小喽哕藏狗们一拥而上。 

枪响了,一只领地狗应声倒地。连李尼玛自己也没有想到,他是一枪毙命,而且打死的不是跑过来纠缠他的小喽哕藏狗,而是一只站在五十步开外根本就不屑于纠缠他的雍容大雅的藏獒。它是一只黑背黄腿眼睛上方闪烁着两颗小太阳的铁包金公獒,它谋深计远,老成持重,在昂拉雪山和冈日森格刚刚进行了一场战斗,败北回来后元气还没有完全恢复,就被李尼玛打死了。李尼玛一枪打烂了西结古草原吉祥的云彩。 

接下来死掉的应该是李尼玛。獒王虎头雪獒饶不了他,所有的藏獒都饶不了他,那些喜欢在獒王面前表现自己的小喽哕藏狗更饶不了他。然而他没有死,他活下来的原因是草原的神灵没有安排他死,也就是命不该死。一溜儿骑影恰到好处地从草原绿岚升腾的高地上走来,不,不是走来,是飞来。要是他们走着来,李尼玛就完了,藏獒置人于死地的速度是何等之快。他们是骑着马奔驰而来的,那些马个个都是草上飞。 

首先飞来的是藏扎西。他从头人索朗旺堆的马圈里偷了一匹马。这匹菊花青的儿马经常被主人骑着去寺院,认得他这个昔日的铁棒喇嘛,兴奋得前仰后合。马是争强好胜的,一群好马在一起时往往有一种竞争,你选了它或者骑了它,就意味着它的得宠和别的马的失宠,它就会在别的马跟前洋洋得意,会认为自己是好中之好的马而对信赖它的人忠心耿耿。藏扎西是无意中偷到了它,但在它看来即使是偷也是千挑万选地偷。菊花青在荣耀到来的冲动中很快理解了藏扎西的意图,决定不管符合不符合头人索朗旺堆的利益,它也要帮助偷它的藏扎西逃脱各个部落骑手的追踪。它拼命地跑,速度快得超过了风,超过了那些追踪者的呐喊。它驮着藏扎西逃脱了野驴河部落骑手的围堵,又逃脱了野牛滩部落骑手的拦截,眼看就要逃脱牧马鹤部落骑手的追击了,突然听到一声吆喝,感觉到缰绳正在拽紧,马背上的藏扎西蛮横地命令它立马停下。菊花青扭头瞪着藏扎西极不情愿地停了下来,余奋未消地抬起前蹄刨了刨土,这才发现他们来到了一大群领地狗的中间,来到了一个外来汉人的身边。外来的汉人就要倒在地上了,你挤我撞的领地狗一个比一个狰狞地准备咬死他。 

藏扎西跳下马背,挥着手,声音刚猛地驱赶着领地狗。领地狗们认识他,并且知道他曾经是西结古寺护法金刚的肉身体现,是草原法律和寺院意志的执行者。虽然现在他脱去了象征铁棒喇嘛身份的红氆氇袈裟,但它们仍然觉得他可以代表神的意志,随意惩罚包括领地狗在内的所有生灵。领地狗们喊叫着,但都没有再往前扑。几乎将亮闪闪的牙刀插入李尼玛身体的灰色老公獒无可奈何地后退了几步,招呼别的藏獒簇拥到了獒王虎头雪獒的身边。它们表情复杂地望望死去的铁包金公獒,又望望藏扎西,急切地希望这个自己必须服从的人不要多管闲事,赶快离开这里。 

藏扎西冲着李尼玛喊一声:“快跑啊,你怎么还不快跑?”喊着,回头一看,嗖的一声跳上了菊花青没有鞍鞯的脊背。但是已经来不及了,牧马鹤部落的强盗嘉玛措风驰而来,横挡在他面前,站在马背上朝他抛出了套马索。藏扎西“哎哟”了一声,知道自己已是无可逃脱,干脆对准套马索的圈套钻了进去。转眼之间,他被拉下了马。菊花青儿马一声长嘶,扬起前蹄踢了一下强盗嘉玛措的大黑马,看到救主无望,便丧气地跑到一边去了。骑手们纷纷跑来,下马围住了藏扎西。准备受缚的藏扎西站起来.长叹了一声。为了一个与他毫不相干的汉人,他终于成了牧马鹤部落的强盗嘉玛措的俘虏。 

领地狗们惊呆了,包括聪明的藏獒,包括尤其聪明的獒王虎头雪獒,都惊诧莫名地看着被绑起来的藏扎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藏獒是由一千多万年前的喜马拉雅巨型古犬演变而来的高原犬种,是犬类世界唯一没有被时间和环境所改变的古老的活化石。它曾是青藏高原横行四方的野兽,直到六千多年前,才被驯化,开始了和人类相依为命的生活。
 在杨志军的笔下,獒王虎头雪獒、冈日森格、黑色的狮头母獒那日以及它的同胞姐姐果日、以前的饮血王党项罗刹后来的多吉来吧等等在征服与被征服中,在自信豪迈与威严杀气中,在剽悍不羁与忠于规则中,用威风凛凛的刀牙、奋不顾身的抓扑,完成自己的使命。




杨志军简介

出生:1955年 籍贯:青海
代表作:《环湖崩溃》、《海昨天退去》、《苍茫唐古特》、《天荒》、《随心所欲》、《无人部落》《大祈祷》、《亡命行迹》等,最新作品《藏獒》、《敲响人头鼓》等。 

主要经历 
曾当兵上大学,做报社记者时常驻青藏高原牧区六年,家养藏獒多年。作品《环湖崩溃》曾获《当代》文学奖。在《藏獒》出版之前杨志军其实非常高产,出版过大量作品,但并不为大众所熟知。但其新作《藏獒》销量已经突破10万册。 
 ☆ 藏 獒  



第二十四章
李尼玛丢掉了怀抱里的衣物,不要命地往回跑去。他的腿依然有点软,摔倒了好几次,但每次他都能很快爬起来再跑。这是为了逃命,为了生物本能的求生需要,但无意中也是为了承担生还者的责任。他不知道开枪打死一只藏獒的具体后果是什么,只知道这在草原上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自己的错误也是非常大的错误。他急切地想见到白主任白玛乌金,想告诉他自己终于没有被西结古的领地狗咬死,是藏扎西救了他;还想从白主任那里知道开枪打死藏獒这件事情到底会怎么样,虽然草原上的人爱狗如子,在他们眼里狗命和人命是平等的,但总不至于杀狗偿命吧? 

牛粪碉房里,白主任白玛乌金的脸骤然绿了。在草原上人一生气,脸就会变成绿的。这是因为空气和地气都是绿的,人生出来的气也是绿的。白主任绿着脸在碉房里急速踱着步子,突然停下来说:“就算枪是我允许你带的,可我并没有让你开枪啊,我说了没说,让你吓唬吓唬就行了,不要真的开枪,说了没说?既然说了,你为什么不照着我说的做?”李尼玛说:“我太紧张了,想不了那么多。再说它们也太不讲理了,它们是群魔鬼,我要是不开枪它们就会咬死我。’白主任说:“那也不能开枪,你首先要摆正个人和全局的关系。你知道不知道,在草原上,打死一只狗很可能就会酿成一场战争。万一局面变得不可收拾,这个责任谁来承担?我承担不起,你也承担不起。你说,现在到底怎么办?” 

李尼玛坐在地毡上,低着头,两手揪住自己的头发,后悔得直吸冷气。他并不是后悔自己开了枪,他觉得在那种群狗围攻的情况下,他没有别的选择,除非他希望人家把他咬死。他是后悔他跟梅朵拉姆的事情,如果没有那天他对她的强迫,就不会丢失自己的衣服而穿上齐美管家的衣服从而导致今天的开枪事件,也就不会有领地狗群见他就咬的情形出现——真是奇了怪了,我跟这些狗这些藏獒怎么就一点缘分也没有,我并没有得罪它们,它们怎么就老是跟我过不去? 

白主任说:“没主意了是吧?老实说,出了这种事,我也没办法,现在就看人家的态度了。走吧,我带着你去找野驴河部落的头人索朗旺堆,一方面赔礼道歉,一方面希望他能说服西结古草原的其他头人饶了你。如果饶不了你,那我就只好向上级汇报了。你要做好一切准备,什么可能都会发生。”李尼玛抬起头吃惊地望着他,结结巴巴地问道:“如果他们饶不了我,你会不会把我交给部落联盟会议处理?我是不是就不能跟你回来了?”自主任叹口气说:“走吧,咱们骑着马去,事情到了这一步,那就要死不怕鬼不怕了,我会尽最大努力挽救你,顶着,我和你一起顶着。” 

然而,李尼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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