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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无名-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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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买马,伺机为父报仇。阖闾获悉此事后茶饭不思,日夜寻思除去这个心头大患。正巧伍子胥觅得一壮士。此人名唤要离。得,莫熙看到此处不禁叹息,怎么一个两个都被黑心猎头伍子胥给忽悠住了呢。

经策谋,要离定了史上第一苦肉计。某日要离在王宫与阖闾斗剑时,故意先用竹剑刺伤阖闾的手腕,再取真剑斩断自己的右臂,投奔卫国庆忌处。要离走后,阖闾还依计杀掉了他的妻子。庆忌探得事实,便对要离深信不疑,视为心腹,委他训练士兵,同谋举事。三月之后,庆忌出征吴国,与要离同坐一条战舰。要离乘庆忌在船头畅饮之机,迎着月光用独臂猛刺庆忌,透入心窝,穿出背外。庆忌诧异之极倒提要离,沉溺水中三次,然后将要离放在膝上,笑言道:“天下竟有如此勇士敢于刺我!”此时左右卫兵举刀欲杀要离,庆忌摇着手说:“此乃天下勇士,怎么可以一日杀死两个天下勇士呢!还是放他回国,成全他吧!”说完,他把要离扔到甲板上,自己用手抽出刺穿身体的短矛,当场血流如注而死。庆忌的卫士们遵照遗命并没有为难要离。但要离觉得自己从此不容于世,便举身投水自杀,却被庆忌的手下捞上来,没死成。

要离回国后,阖闾在金殿庆封要离。要离辞谢不受,说:“我杀庆忌,不为做官,而是为了吴国的安宁,让百姓能安居乐业。我连自己的身体都不爱惜,甚至连妻子的性命都搭上了,难道我还在乎什么钱财和爵位吗?”说完自刎于金殿。

莫熙心中冷笑不止,在她看来庆忌才是真正的勇士,此人能含笑赴死,又能以英雄识英雄之心放过要离,实乃真丈夫。但千秋霸业容不下心怀坦荡的庆忌。正所谓无毒不丈夫。真正能成就霸业的却是伍子胥、阖闾之流。而这个故事中最惨的莫过于要离的妻子。要离断臂杀妻尚有司马迁为他立传正名,可是何人记得要离的妻子是谁。你要逞英雄便自行去逞,与一个妇人何干!你倒是死得重于泰山了,你的妻子却情何以堪。天下男儿或以美人乱江山,如貂蝉,或以发妻行苦肉计,如要离之妻,却到头来,这美人血祭帝王路,红颜枯骨铺就的不过是男儿的万里锦绣江山。所为何来!

莫熙将红叶夹入书中,去唐欢书房寻别的书来读。

目光扫到《焚香记要》,不由会心一笑,抽出来阅读。随手一翻,飘下一张有些泛黄的兰花笺:

前尘影事皆如幻,

青山只认白云俦。

至今尚羡袈裟客,

竹杖芒鞋任远游。

水因有性山难转,

忍将往事下眉头。

纵然桂魄都圆缺,

况复萍踪不去留?

这首诗却没有署名,字迹清丽,应是女子手书。

其下紧跟着一首《醉太平》,字迹气韵舒张,俊秀飘逸。

“情高意真,眉长鬓青。小楼明月调筝,写春风数声。

思君忆君,魂牵梦萦。翠销香暖云屏,更那堪酒醒。”

——绝

莫熙反复念了两遍,若有所悟。将书册又翻了翻,却再无发现。

回到起居室却见唐欢已回来了,正捧着一卷书册在看,莫熙只瞥见“盛碟内,文火烘干,将干即取碟离火”这几个字,唐欢便已把书册放入书案的抽屉里,站起来微笑道:“要不要出去走走,我带你去后山散步吧。”

莫熙欣然应允。

唐门的后山因是历代墓园,平时于一般人自是禁地。

是以二人只在峭壁下遥河旁慢行。忽然,莫熙发现一只通体淡灰,尾色雪1白,大约有两只兔子加起来那么大的雏鹰,奄奄一息地倒在悬崖下的河滩沙地上,便走过去蹲身细看,发现它翅膀中的大部分骨骼已经生生折断。

唐欢在一旁道:“此鹰名叫白尾海雕。乃是鹰中飞行速度最快的,有飞行之王的美誉。凶猛善捕猎,又极能忍饥,可连续四十五天以上不进食。因尾羽呈楔形,为纯白色,而得名。”

莫熙点点头,举步欲行。唐欢又道:“还是姑娘明白。欢儿时曾见一只折断羽翼的雏鹰,便动了恻隐之心,将它带回救治喂养。但后来发现那只被喂养长大的雕鹰至多飞到房屋那么高便要跌下来。半丈多长的双翼反成了累赘。”

莫熙看着他微微一笑,摇头道:“个中缘由,我却是不知。”

唐欢微微一愣,解说道:“当幼鹰出生后没几日,便要经受母鹰残酷的训练。在母鹰的帮助下,幼鹰没多久就能独自飞翔,但这只是第一步。第二步,母鹰将幼鹰带至高处,或树梢或悬崖,然后将它们摔下,有的幼鹰便因胆怯而被母鹰活活摔死。第三步,那些被母鹰推下悬崖而能顺利飞翔的幼鹰将面临着最后一关的考验,它们翅膀中大部分的骨骼会被母鹰生生折断,然后再次从高处推下。这看似“残忍”的最后一步,却是决定幼鹰未来能否翱翔天际的关键所在。雕鹰翅膀骨骼的再生能力很强,但只有在被折断后仍能强忍剧痛不停地振翅飞翔,使翅膀不断充1血,才能在不久后痊愈,而痊愈后的翅膀则似凤凰浴火一般重生,变得更加强健有力。若过不了这关,雏鹰也就失去了仅有的一次机会,将永远与蓝天无缘。”

莫熙点点头,道:“原来如此。四少儿时救治雏鹰不过因为同病相怜,如今执掌唐门,可谓一飞冲天。”看在每日好吃好喝的份上,说几句好话又不要钱。何况唐欢确实像忍痛震翅浴火再生的雄鹰。

唐欢道:“姑娘谬赞。”

莫熙看他神情淡淡,夸他也不领情,却也不放在心上,仍是向前行去。

熬鹰

这一天,唐欢带回了一只体型硕大的鸟,便是白尾海雕,不过却并非前几日见过的那只。这只倒霉鸟,刚经过浴血重生得以振翅蓝天,就因为贪吃而落入了唐欢的魔爪。却不知这厮为何起了驯鹰的念头。

如此便风风火火地投入了驯鹰的前期工作。唐欢果然深谙要先取之必先予之的道理,先来糖衣炮弹,给鹰喂好吃的,让它跟吹气球一样,没几日便长得膘肥体壮。但这时的鹰膘是一种虚膘,要完成抽脂,变成肌肉才有力量。是以需再给鹰拉膘,不但不给进食,还要给它洗胃。

洗完胃再用热水给鹰洗澡,让它发汗。莫熙见唐欢因亲自给它洗澡,被泼了一头一脸的水,头发、衣衫皆被溅湿,成了个落汤帅哥,不复仙姿,登时幸灾乐祸,在一旁看得兴致高昂,心道:围观党的福利就是高啊。

唐欢见她神情揶揄,嘴角含笑,气笑道:“此鹰性野,爪利嘴尖。体谅你暂失武功才不叫你近身的,你倒反来笑我。”

莫熙嘻笑回道:“是我不识好人心。”

唐欢见她一扫连日来因饱受针灸之苦而微露的颓色,不禁又是一笑。

鹰被连番虐待,疲乏到极点,脚上打了两个旋儿,便扑倒在地,昏迷不醒。此时唐欢像审讯时泼犯人凉水的牢头一般,捧了一把清水冲洗鹰头。果然见它悠悠转醒,正翻白眼间,已不由自主饮了唐欢给的茶水。

如此这般折腾了没几日,这不开刀的抽脂手术便大功告成,鹰迅速瘦身成功,那惨状几乎是饿得只剩皮包骨,如同抽了鸦片一般,目光黯淡,脚步虚浮,一点精气神儿都没有。唐欢这厮便天外飞仙地来了一句“欢近日门中事务繁忙,姑娘左右无事,这接下来驯鹰的事便拜托了。”理所当然地把这熬鹰的任务丢给了莫熙。

莫熙看着眼前这只垂头丧气终于消停下来的白尾海雕,掬一把鳄鱼的泪。唐欢这厮的东西是能乱吃的么。姑娘我被他喂了一把毒药,至今提心吊胆。

心里这么想,手上却正做着一件跟唐欢同流合污的事:晃动这只鹰脚下绑脚的杆子。这要是在现代,动物保护者协会一准儿找她麻烦,这可是猛禽,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就被她这么给蹂躏。此间用来驯鹰的屋子非常敞亮,夜间也灯火通明,为的就是不让它睡觉。驯服的过程极其不人道,就跟审犯人似的,连续72小时的疲劳轰炸。

如此这般惨无人道的差事,莫熙接手了三天。这天她一进去,那只白尾海雕就冲着她委屈万分地点头。莫熙见它终于肯低头,嘻笑道:“你这畜生,若是早些服软也好省去一顿皮肉之苦啊。”于是便按唐欢教的,将它尾部用来调节起飞、制动、滑翔、下坠和捕猎的十六根雪羽,松紧适当地用线一根一根缠起来。这样既能让它起飞,又能防止它空中越狱。然后莫熙给它戴上眼罩,在它耳边反复用同一种频率吹哨,让它记住,才带它出去放风。

训练场上已备好了被绳子拴住的兔子、鸽子。莫熙见一切就绪,就把鹰的眼罩摘掉,让它去抓捕猎物。这畜生饿得狠了,凶神恶煞般狠命扑腾了一番,直到肚子都吃得滚圆才半飞半蹦跳着扑腾回莫熙脚边,邀功似的蹭她的裤腿。

接下来的几日莫熙便只让它捕猎物却不让它吃到嘴,如此反复多次,到最后才让它得逞。在此过程中她逐渐把羽毛松开几根,直至最终全部松开。如此这般过去了半个月,在莫熙的训练下,这只鹰已经完全可以根据不同的哨声分辨出放飞、捕猎、召回等指令。且莫熙一召回,这畜生就会自动迅速地从高空俯冲杀回来,屁颠屁颠地吃莫熙给它准备的食物。

这一日,唐欢、莫熙二人用罢午饭,一同去放鹰。

莫熙刚一吹哨,它便如箭一般射入蓝天,盘旋一圈后再向更高处飞去,渐渐只剩下一个小黑点。

唐欢看着她仰头的侧脸,温言道:“它很喜欢你呢,如今连我喂食都会摆架子了。”

“许是我对它最凶吧。”莫熙嘻嘻一笑。

“姑娘离开时带它走吧,若留在此处,它要是犯了倔,不吃不喝可要饿死了。”

莫熙不答,却道:“夕儿在金陵就拜托唐门照顾了。听这孩子的谈吐像是受过启蒙的,不知为何家道中落,才落魄至此。”

“夕儿的事绿云会安排妥当,何况唐门本就会收养孤儿加以栽培,姑娘不必担心。不过她对姑娘颇为依恋,想来是更愿意跟着你的。”

莫熙又是微微一笑,摇头道:“我此生不会负担自己以外的任何生命。”

眼前这个十几岁的女孩子立在一片淡金色的深秋煦阳中,笑如冰雪初融,言似春风拂暖,说的却是这样一句话。

这不是唐欢第一次见她笑,但他忽然觉得自己已痊愈多年的心悸病又犯了,一股尖锐的疼痛募然划过心脏。莫熙却已转身向前行去,自然不曾注意到唐欢隐在袖中紧攥的双手。

她要的是一双如雄鹰般翱翔天际的翅膀,而不是收纳雏鹰羽翼温暖的怀抱。

放荷灯

这几日唐门张灯结彩,仆役匆匆,上上下下都在为三日后的掌门继位大典做准备。已广发英雄帖给江湖上各门各派,邀请了众多武学泰斗和年轻一辈中的翘楚到场。因此除了针灸时,白天几乎不见唐欢人影。这几日针灸药疗已进入白热化阶段,莫熙除了每日忍受针炎之苦,平时放鹰读书倒也悠然自得。

这一日,莫熙照例泡药浴而出,换上里衣。不由暗叹:这素绡材质就是好啊,仿佛穿上之后连日来被药泡过的肌1肤也舒缓了不少。不过由奢入俭难,离开此地后在这儿养出的富贵病全都得治。

晚饭时莫熙又感叹了一回。

就拿面前这寿桃灵芝盖盅里头的开水白菜来说吧,此菜烹饪之繁琐、用料之奢费与贾府烧茄子不遑多让。

这开水白菜是地道的蜀中名肴,走的却并非辛辣浓油的路线。

闻其名观其形,皆朴实无华,然则尽显上乘的制汤功夫。开水,其实就是至清的高汤。此汤以老母鸡、老母鸭、排骨、火腿蹄肉、干贝等食材分别去杂入沸锅,加料酒、葱蒜等调味品吊制至少两个时辰。再将鸡胸肉剁烂至茸,灌以鲜汤搅拌成浆状,倒入锅中吸附杂质。反复吸附数次之后,锅中原本浑浊的汤品便会呈开水般透彻清冽之状,香味浓郁醇厚,不油不腻,沁人心脾。而白菜则要选取将熟未熟的大白菜,只取中间几瓣发黄的嫩心,微焯之后再以清水漂冷,去尽菜腥后再用“开水”状澄汤浇淋至熟透。用来烫白菜的清汤不得再用。最后,将烫好的菜心垫入盛器底部,轻轻倒进鲜汤,才得成品。

“相传创制这道菜的厨师因世人皆贬损川菜‘只会麻辣,粗俗土气,’为了破谣立证才冥思苦想,并经过百番尝试才首开先河,创出了这道菜。”唐欢道。

莫熙点点头,道:“这道菜乃是菜中神品,把极繁和极简归至化境。”倒与武学一道颇有共通之处。

二人吃罢饭,唐欢提议去散步,莫熙自然客随主便。

“不知姑娘可还记得谜语之事。”

“自然记得。”

“那我便出题了:

秀樾横塘十里香,

水影晚色静年芳。

胭脂雪瘦薰沉水,

翡翠盘高走夜光。

山黛远,月波长。

暮云秋影照潇湘。

醉魂应逐凌波梦,

分付西风此夜凉。”

“是荷花吧。”莫熙暗自叹了一口气,这太明显了,根本不必猜。

“正是。”

莫熙随着唐欢一路慢行至凌波池时天色已黑。

只见眼前千朵荷花浮于一池流波之上。细看才知是以烛为芯用细透的绢纱扎成的荷花灯。水光掩映之间繁花若梦,似幻似真。

莫熙心中咯噔一下,难道那盒水晶润肤膏真的是取“采兰赠芍”之意。转身向唐欢看去。

唐欢却已不知从何处变出一盏更大更精致的荷灯递给莫熙,其上缀了几颗珍珠,似露珠晶莹,轻声认真道:“欢想让姑娘做的事便是许愿放灯。”又递给她一张烫银荷花笺。

莫熙看进他映出花灯浮水的双眸,一时间默默无言。过了片刻,终于提笔迅速写了花笺,折好,放入花灯中。

唐欢见她如此动作,心中忐忑之感稍缓,面上露出几分欢喜来,又取出备好的火折子,点燃了灯芯,将花灯递给莫熙。

莫熙走到池边,将花灯轻轻放入池中。荷即为“合”,如果她此刻再不知唐欢之意,那便是白活了这一世。

那盏荷灯漂摇到池心之时,最内圈的花瓣突然爆开,一簇烟花燃于一片浮水之上,灿烂至极。

二人望着那一盏荷花灯,缓缓漂向凌波池的出口,一时静默无言。

莫熙凝望着这一处渐渐远去的花攒绮簇,忽然想起一个词来——烟花易冷。

她转身看着唐欢,轻道:“不知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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