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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血-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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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顺进屋,就大着舌头高喊:“给我来个小姐!”
一个小姐就应声过来了,说:“大哥,你想跳舞?”
王顺说:“谁花钱扯那个,我就喜欢来实的。嫖一把多少钱?”
小姐发现他酒气熏天,情绪也不对,急忙改口说:“大叔,你是不是走错屋了?”
王顺说:“我没走错屋,我找的就是这种地方。我这辈子规规矩矩,任劳任怨,最后还闹个啥也不是。今天我也不要脸一把,尝尝腐化堕落的滋味。”
小姐就给保安使眼色。保安过来了,说:“我们这儿都是文明项目,守法经营,没有你说的那些乱七八糟。你要嫖娼,请到别处去吧。”
王顺说:“顾客不是上帝嘛,上帝来了,又不是不给钱,你们怕啥?我就嫖这个了,这个挺不错!”
小姐说:“你真的假的?看你这副窝囊相,肯定是个土老帽,别是跟老婆干仗,跑到我们这出气发邪火的吧!”
王顺说:“你们不认得我?我叫迟建军,大名鼎鼎,是综合公司的经理,到你们这来,那可是贵客了。”
王顺不说这个还好,一说这个,就露馅了。开天村的人没有几个不认得迟建军的,迟建军就像一个公认的品牌,一旦被人冒用,公众是不会答应的。保安就往外搡他,王顺脚下没根,被搡得直骨碌,还没弄明白,已经躺在歌舞厅的大门外了。
王顺耍起了酒疯,似哭似笑地抗议:“行迟建军搞破鞋,就不行我嫖娼!”
这么一来,麻烦就更大了。行人纷纷驻足观看,其中不乏迟建军的铁杆拥趸者,一听这家伙灌多了猫尿,竟然跑到大街上来污蔑迟经理,岂能容忍?便不问青红皂白,一顿拳脚下去,王顺就惨了。幸好警察赶到,驱散了人群,才避免了更大的悲剧。不过警察并没放王顺回家,而是把他铐在了派出所的暖气管子上,——无论是嫖娼未遂还是公然诽谤领导,哪一条都够关的了。
王顺已经是第二次戴手铐了,这玩意跟手镯手表都不一样,而且拘留所里的伙食他也领教过,实在不想再进去了。王顺看着银光闪烁的手铐,呜呜地哭着,酒也醒得差不多了。
王顺说:“都是我酒后无德,发了呓挣。念我还算一个老牌石油工人,宽大了我这把吧。”
警察想了想说:“放了也行,那得找人做保。你找个人吧。”
王顺想了一长串工友的名字,觉得都像扑克牌里的小三小四一样不好使,想来想去,就说:“找迟建军吧,我们当年都在一个井口上干活,都喝过一个坑里的脏水。让他发句话,大人不见小人怪,别跟我一样见识。”
警察笑了:“你也真好意思,刚骂完人家,回头又求人家。要是不想自找难看,你还是另找别人吧。”
王顺看看实在没办法了,就提起了高喜扬,说这人是我师傅,跟亲兄弟差不多,知道我是啥样的人。而且他和迟建军是望门亲家,这厉害不厉害?这么论起来,我就是迟建军亲家的弟弟,属于自己亲属内部矛盾了。而且我连小姐的毛毛都没碰到一根,根本就不是为那事去的。我这头老牛只喝自家槽子里的水,一见别的槽子就犯晕。历史上我没有任何污点,光棍打了三十多年,始终坚持自摸,连女厕所都没扒过,从来都让党和人民放心。警察听了就笑得不行,又教训他几句,就放了。
这件事在开天村闹得沸沸扬扬,王顺又一次成了遭人笑骂的对象。最为严重的后果是,宋兰带着宝宝回了娘家,说啥也不跟王顺过了。三天之后,还是雪怡和王花出面把她接了回来。宋兰一进家门就哭,说我不是回来过日子的,我是回来上班的。王顺你什么东西?二进宫(公),又是调戏妇女,又是嫖娼未遂,干的都是啥缺德事?我们娘儿们跟你丢不起人。王顺双手抱头,缩在一个角落里,始终一言不发。
又是一天晨练,王顺还在打着他那似是而非的太极拳,唐秀出现了。她笑眯眯地走到人群的边缘,用食指把他从打拳的队伍里勾了出来。王顺还在懵懂,唐秀就当着众人的面,抡起胳膊,打了他一个响亮的大耳光。
“亏得你和迟建军还是老工友,咋能无中生有,造谣中伤?迟建军是啥样的人,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我看,你真是吃错药了!”
这么说着,唐秀转身就走,连头都没回一下。

《国血》 第三十二节(1)

三十二
高喜扬觉得不好和迟建军面谈,就找了个没人的电话,打到了他的办公室说:“建军,那件事到底有是没有?”
迟建军说:“哪件事?”
高喜扬说:“你说呢?”
迟建军说:“我不知道你指的是啥。”
高喜扬说:“建军,你可是企业领导啊。开天村的老百姓,都眼巴眼望地看着你呢。”
迟建军说:“我并没对不起老百姓。相反,我太对得起老百姓了。”
高喜扬说:“你就不想再进步啦?”
迟建军一笑:“你有没有别的事啦?没有我挂啦。我整天忙得脚打后脑勺,不想和你扯闲篇。”
高喜扬沉默片刻,又说:“快放假了,孩子们可是要回来了。怎么面对,你,好自为之吧。”
迟建军没吭声,高喜扬就先把电话挂了。
无论高喜扬怎么阻拦,雪怡非要到丛慧的学校找她不可。她等不到假期了,她急不可耐,想当面把迟建军的丑事全都告诉女儿。丛慧真是中了大邪,那么多男孩子,跟谁好不行,非要跟迟涛,那样的公婆说不上臭名远扬,也说得上骚风浩荡了。如今迟建军又搞了老工友的女儿,想一想都让人恶心。她曾和高喜扬私下商议,把姐姐和大女儿的尸骨取出来炼了带走,换一个地方生活,也就能避免跟迟建军和唐秀“借光”的尴尬了。可高喜扬不干。高喜扬说,要走他走,凭什么我走?我脱光了,都比他穿着衣服干净!经过几次辗转反侧的静夜沉思之后,雪怡主意已定,趁高喜扬不在家,留下一张纸条,提着个包包就走了。
丛慧上学的城市是一座山川灵秀的历史名城,曾有好几个朝代在这里建都。雪怡走在法国梧桐的阴凉之下,但盛夏的溽热还是让她浑身是汗。大学校园里美好的风景引起了她无边的遐想,如果晚生二十年,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她极有可能就是这所大学的学生,是历史的误会还是上帝的疏漏,她没有能力探究,好在她的理想终于在女儿身上实现了。
不时有成对的情侣走过,他们或勾肩搭背,或耳鬓厮磨,或旁若无人地接吻,或坐在树下,将手伸进对方的衣服里,孜孜不倦地寻幽访胜……雪怡都不敢看了,也不得不承认,北疆虽然是第一流的石油都市,毕竟处在边僻的一隅,矿区的底子和计划经济的结构,让它和外界有着很大的不同。是可悲的滞后还是可贵的持守?雪怡也说不清楚,只是在脑子里旋绕着两句古诗: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
雪怡一路打听,费了不少周折,终于找到了丛慧的宿舍。敲门的时候,她还有些胆怯,可门一打开,雪怡怔住了,她看见一个男生躺在丛慧的床上,分明就是迟涛。
随着丛慧的欢呼,几乎每个寝室的人都走了出来,把走廊都挤满了。她们是来看丛慧“小妈”的,“丛慧的小妈”已经作为一种文学形象深深植根于这些中文系女学生的脑海里。尽管岁月打磨掉了雪怡那逼人的美丽,可女孩们的目光极具穿透力,她们拂去遗迹上空的墟烟,一下子就看出来,这是个历经苦难却又始终保持品位,难能可贵的高雅女人。
雪怡没进屋,她把丛慧拽到外面,如临大敌地把事情说了。丛慧听着,眼睛眨啊眨的,沉默片刻,忽然笑了起来。
丛慧说:“也许,迟叔叔虚假地活了半辈子,这回才是真实地活了一次。”
雪怡生气了:“你咋能这么看问题?那个金小红,可是你爸队上老南的女儿呀。”
丛慧说:“既然迟叔叔要搞,肯定就得搞侄女辈的,这没啥好奇怪的,难道你还能让他去搞大妈大娘?英雄爱美女,美女爱英雄,古来如此。”
雪怡说:“本来迟涛他妈就够戗了,这回又添上了他爸。怪不得你王顺叔叔说,原来是一个5,现在是两个5,这一回,老迟家可是十全十美了。”
丛慧又笑了,她敏锐的悟性马上就明白,这里所说的5,不是一般的数字,而是故意取音乐里音符的发音。她有些撒娇地叫着:“小妈……”
雪怡说:“别这么叫,我听着别扭,你还叫小姨吧。”
丛慧说:“那就小姨。我不管迟叔叔对还是不对,就算他是希特勒,是蒋介石,是林彪,那又有什么关系?我爱的是迟涛,又不是他爸爸,更不是他爸爸的权力。”
雪怡说:“你就没想过,真和迟涛结了婚,他今天搞一个,明天又搞一个,你就能容忍?”
丛慧说:“我能容忍,那就说明,他不爱我了,我自身的魅力不够。”
雪怡发现,她已经没法说服女儿了,女儿的叛逆已经到了不能控制的程度,而且这种宽厚无边的学术环境加重了她的任性。雪怡一时都难以判定,是她对,还是女儿对;北疆油田开天村的道德标准,放到这种花花绿绿的地方,还合适不合适……
在第一个回合里,雪怡苦心经营的强大攻势一触即溃。女儿已经死心塌地,她又怎么说呢?略略思考之后,便放弃了一个阵地,转而进攻另一个。她说:“你跟迟涛好,也就罢了,总得悠着点儿吧?这么腻腻糊糊的,还让他躺在你床上,就不怕出事?”
丛慧又笑了起来。她告诉小姨,迟涛到学校来看她,正好赶上义务献血,他一下子献了400cc。迟涛坚持每个学年都献一次血,这已经是他第三次献血了,大概与天热有关,没走几步,就晕倒了,被一大群男女同学给架到了她的寝室,刚眯了一会儿,就让她赶上了。雪怡静静地听着,眼睛里就有了稀薄的泪光,然后说:“迟涛的确是个好孩子。闺女,反正你乐意叫小妈,那就随你便叫去,小妈住个三天两早晨的,陪陪你和迟涛,看看这座美丽的城市。不过你千万别对他提起他爸的事,无论谁花说柳说,搞破鞋毕竟不是光彩的事。”
丛慧格格地笑着,声音溪水一般在校园里跳溅。
独自在家的高喜扬到医院换药开药,又见到金小红两次。金小红就像久渴的鲜花得到了雨露的灌溉,神采特别飞扬,足风满韵的,嘴上还总哼着流行的甜歌。高喜扬开完药并没立刻就走,他把金小红叫到楼外,站在一处阴凉下,笑一笑说:“高叔叔脸让火燎了一下,今后就是黑脸的人了。黑脸的人说话都黑,你可别在意。”
金小红一笑,百媚千娇的。
高喜扬说:“孩子,你认为现在这样的生活是幸福吗?”
金小红不笑了,抿着嘴,额头上显露出一道浅隐的细纹,似乎在认真考虑这个问题。
高喜扬说:“如果让迟涛知道了,他能杀了你。”
金小红眨眨丹凤眼,忽然无声地哭了。她说:“高叔叔,你不应该说我,你应该去说迟叔叔。”
高喜扬说:“迟建军是公家的人,你不能拉他下水,懂吗?”
金小红说:“不是我拉他下水,是他拉我下水。你也知道我爸爸那种老古板,我是他女儿,再不地道,还能坏到哪去?可是……”

《国血》 第三十二节(2)

话没说完,就来人了,而且是冲高喜扬来的,他们只好刹住。那人老远就绽开了笑脸,笑着笑着又定住,伸出手来疑惑地说:“老哥们,这一阵老没见了,咋变成非洲人啦?”
金小红趁机走开了。
高喜扬摸着带烟火痕迹的脸,解嘲说:“现在不是时兴面膜吗?我这也是一种面膜,是石油工人专用的。”
唐秀也到医院来了。她故意当着医患人员的面,跟金小红热情打招呼,还唠起了家长里短,那样子不但毫无芥蒂,都亲密无间了。唐秀当着科主任的面说,唐老妈有病了,需要到家里静点,麻烦金小红去一趟。科主任岂敢怠慢,只是金小红太嫩了,还以为唐秀是来问罪的,脸色极不自然,甚至失手将器皿托盘掉在地上,把一支针管打碎了。
金小红跟着唐秀,两腿战战,就像被押赴刑场似的。唐秀悄悄对她说:“你别害怕,我不会对你怎么样。咱们俩伺候一个男人,这是缘分,理应团结起来,亲密合作。以后你就住在我家里,省得迟建军猫儿偷腥似的,让人撞见,还造影响。”
就这样,唐秀以老妈有病为借口,把金小红弄到家里来了,水果茶点,鸡鱼肉蛋,精草细料地饲养着。迟建军下班推门进屋,看见了活色生香的金小红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呢,不禁大吃了一惊。而唐秀母女根本就不提这茬口,谈笑风生的,直夸金小红这个那个。晚上唐秀住到了老妈那屋,把金小红留在了迟建军身边,如此善解人意,让两个人既感激又惶恐,竟然心里没底了。在铁听罐头一样密闭安全的空间里,按说应该恣意放纵才对;可效果恰恰相反,他们怎么都进入不了状态,迟建军的下身像冻土里挖出来的蚕蛹,瑟缩在里面,千呼万唤不出来;而金小红总觉得褥子上有草刺,翻来覆去睡不着了。
那以后唐秀天天打电话,要金小红来家“静点”。金小红住了几次都找不到感觉,就提出,要住下也行,得让她陪着唐老妈住。唐秀答应是答应了,可到了入睡时分,总要把她留在自己的屋里。唐秀当着他们的面说,好汉占九妻,像迟建军这样的能人,只有一个老婆是不公道的。从此就不要称呼叔叔阿姨了,干脆就叫大哥大姐吧。金小红哪敢造次,迟建军的脸也变成了赭红色,连连说不妥不妥,叫还是要叫的,个别问题个别处理嘛。
那天王花也去医院看病,绕来绕去,就和金小红碰面了。王花这种人向来皮实,连头疼脑热都很少,此时却面容憔悴,目光涣散,看着很像瘾君子了。金小红一问,王花就神秘兮兮地把她拉到一边,急切地对她诉说起来。她告诉金小红,自打为她爸爸老南送葬之后,她总是梦见他。梦里的老南面目狰狞,七窍流血,那模样要多吓人有多吓人,一个劲儿说女儿不孝,没等烧他的那股青烟散尽,她就钻进男人的被窝了。他还不止一次警告说,如果不思悔改,他就要把奸夫淫妇叫去当面训诫。金小红两泓清水似的眼睛充满了恐惧,又不敢承认下来,就支吾说,我没有我没有。大概是我爸对我严要求,给我的警示吧。王花说,就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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