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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林冲-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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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师师抚慰了一番锦儿,未见成效。

    锦儿哭得更凶了,天已经塌了,她只想一头撞死在林冲面前,好让这个不要自己的男人有些许个内疚,好在往后的日子里能够偶尔想起自己,想起来有那么一个女子,因为他的遗弃,而在他面前死去。

    “只要能在爷的心里头留下一星半点的印象,这辈子,就值了。”锦儿如是想。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死了都要爱
    含泪的星眸,梨花带雨的脸蛋,稚嫩的表情,抽泣不止的肩膀。(小说)

    林冲看着锦儿,死活不明白锦儿这是怎么了。

    李师师放开揽着锦儿肩膀的胳膊,走到林冲跟前,轻轻的扯了一把林冲的衣襟,示意林冲有话要说。

    两个人来到内间厢房,林冲摸了摸李师师恨恨的脸蛋:“锦儿她……”

    李师师不容林冲说话,截口埋怨:“爷这是怎么了,平日里潇洒风流的一个人,收个小妾也这么婆婆妈妈的不爽快,咱家锦儿出身虽不好,却也是一等一的好女孩儿,比有凤来仪楼的那些卖笑女子强多了,对爷也忠心,那天太尉高俅过来的时候,锦儿定要跟着咱们,这些天来对爷和师师伺候的也周到,爷就一点也不念锦儿的好处,定要把这小可怜的小丫头拒之门外,往死里逼?”

    林冲顿时头大。

    李师师这些日子以来,都充当一个贤妻的角色,每日里极尽温柔体贴,晚间床榻上也竭尽全力迎合,林冲深深的体会着这个年代女人的好处,虽未与李师师完婚,却早把李师师当成了乖乖好老婆,忘记了历史书上李师师的风采,那可是柔中带刚的。

    李师师的这顿数落,林冲听起来刺耳的紧,跟没来大宋朝的时候老妈在耳朵边耳提面命的感觉差不多,这才认真思考起来。

    后世里,就算是追一个漂亮的小太妹,也要花费点钱财,破上几天的功夫,当下一个女孩非自己不嫁的事儿,林冲可是头一遭碰见。

    说起来,林冲不愿,还是因为长久以来的思维定势。

    如锦儿这般的身世凄苦的女孩儿,大多数的遭遇就是被卖到窑子里,或者在一个大户人家当婢女,主子少主子们高兴了,拿过来蹂躏一把,时不时还要受得势的奴才的欺凌,甚至成为一众人发泄性欲的对象。最好的结局,也不过是在某一次主子醉酒之后怀上孩子,从婢子升为小妾而已,即便这样,由于出身的原因,也会被其他的妻妾看不起这母子。(小说)

    一旦遇到林冲这么一个又帅,功夫又高明,对女人又尊重,还会逗女人开心的主子,像锦儿这般情窦初开花枝招展的女孩儿谁愿意放过?就算是大户人家的闺秀,都还争着抢着要呢。

    何况,锦儿自从跟了林冲之后,丝毫没有在官方窑子里那种压抑的感觉,一天天过下去,锦儿发觉林冲实在是当世难得的奇男子,不仅人好看,笑起来更好看,对李师师敬重有加,对身为婢女的自己也是平等相看,一丝半点的颐指气使都无,偶尔还会拍拍自己的头,称赞一声,或者摸摸自己的脸蛋,说上一两句笑话。平日里,李师师把自己当成姐妹,什么闺中密语都给自己说,看得出来,李师师是爱极了这个官人,慢慢的,锦儿就把自己也当成了林冲的人了,每日夜里辗转反侧,耳边眼里统统都是林冲的音容笑貌,有时候晚上做梦,还能梦到林冲把自己收为小妾,与李师师三人在那张大床上做那羞人之事,醒来之后都激动的睡不着,往往瞪着眼睛到天亮,迫不及待的想要在伺候林冲梳洗的时候能见到他,听他肆无忌惮的跟李师师调笑。

    林冲不知道此节,可知道此事定要应允李师师才算好,他可是爱极了这个娇妻的。只好轻薄了李师师的小嘴儿一口,顺便尝了尝李师师的满口馥郁,“好,师师说的有理,倒是我执着了。不过锦儿年纪还小,过些日子再纳,好么?”

    李师师说完那一通话就有点后悔,生怕说的重了惹林冲不高兴,哪知林冲竟然当面认错,喜翻了心儿,乐滋滋的跑出去就要跟锦儿说这个好消息。

    “锦儿,锦儿……”

    锦儿不在厅里,李师师叫了几声未见回应,走到厨房一看,大惊失色,尖声叫到:“官人,爷,快来!”

    林冲听到李师师尖叫,三步窜到厨房。

    地上躺着一个高脚椅子,有些低矮的厨房上有一根大木梁,木梁上一根丝带系成了一个死扣,锦儿的头就套在里头,一张脸涨得通红,双手拼命的划拉着,一双腿在李师师的怀里抱着,拼命挣扎。

    林冲大惊,抄起案板上的菜刀,用力扔出去,同时高高跃起。

    菜刀带着风声飞了出去,割断了丝带,重重的镶进木梁里头,几乎只露手柄。(小说)

    林冲一身冷汗,抱着大口喘气的锦儿。

    他没想到锦儿会有这种举动,差点害死一条人命,随即又觉出锦儿如此痴情,自己实在该死。

    林冲吃惊,后怕,又心疼的看着锦儿脖子上的淤痕,轻轻的抚摸锦儿的胸脯,帮她顺气,等锦儿一口气喘的匀实了,才难过的说:“锦儿,你……”

    锦儿仰着头,看着这个不要自己,把自己弃如敝履的男子,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爷,千万别不要锦儿……”

    一旁的李师师抚摸着锦儿的秀发,陪着垂泪。

    美人恩重。

    林冲羞愧难当,重重的扇了自己一耳光:“我他妈真不是东西!”

    一巴掌下去,锦儿和李师师惊呆了,过了一会儿才齐声呼道:“爷,不要……”

    林冲低头,凑向锦儿还在微微喘息的小嘴,轻轻的吻了上去,锦儿知道李师师在一旁看着呢,脸色微红,霎那间又是一脸泪水,不过这次,倒是高兴的哭了。

    李师师在锦儿耳边细细言到:“爷答应了,锦儿莫要再想不开。”(小说)

    等到林冲松开嘴唇,锦儿点点头,艰难的伸出小手,心疼的摸着林冲略微肿胀的脸颊:“爷不要这么糟践自己好么,锦儿从今之后,再也不干傻事了,专心伺候爷和小姐,只要爷不嫌弃锦儿,锦儿这辈子就跟着爷,爷出入将相也罢,穷困潦倒也罢,锦儿只管跟着爷,天涯海角,也不嫌远……”

    林冲听得泪光莹然,手臂把怀中的锦儿紧了紧,另一只手攥住了李师师的小手,虎目中滴出一滴泪水,砸到锦儿脸上,又迸散开去,最终不见。

    ____________________

    吐血鸟,今天第三章,推荐票。

    ps:刚刚看到一位书友说让写林冲与李清照不得不说的故事,可林冲此时是大宋宣和三年末,西历1120年,而李清照西历1084年生人,时年已经三十六岁,而且老公是赵明诚。

    赵明诚,金石学家,宋徽宗崇宁年间宰相赵挺之之第三子,曾被蔡京诬陷,时任淄州知州,也算根正苗红的革命种子,可以被教育拉拢的苦大仇深派,这样的人,林冲难道要给人家戴绿帽子不成?

    可隐去赵明诚又有点说不过去。

    要不这样罢,这位书友可以这样理解:李师师,字清照,号易安居士……

    呵呵,说笑了,大家砸票看书罢。
正文 第二十八章 高手高手高高手
    连续三天,林冲没有出门,只是在家陪着李师师和锦儿,锦儿脖子上的淤痕在上过药,又吃了几剂活血的草药之后已经消散,只剩下极浅的一道红痕,就好像故意拿笔在脖子上画着的一般。(小说)

    林冲未要锦儿的身子,只是答应锦儿,等到锦儿再长大些,就收锦儿做妾。

    锦儿虽略有遗憾,但只要林冲不赶她走,她就高兴得紧了,继续每天变着花样做东西给林冲吃,林冲往往也不避嫌,饭桌上吃到高兴处就会摸摸锦儿的小手以兹鼓励。

    三天过后,鲁达终于从相国寺听主持说佛讲经回来了。

    林冲这些日子朝夕练功,早熟悉了枪性,正摸着透骨枪样样得意,大老远的,就听到鲁达的雄浑的声音直透云霄,从天际传来:“林冲兄弟,哈哈,洒家回来找你喝酒来啦……”

    话音刚落未久,门房老张引领着鲁达和一个陌生面孔的老人转入了后院。鲁达依旧一身浆洗的干干净净的僧衣僧袜僧鞋,边上那老人大概五十多岁,身子颇为结实,须发黑白相间,衣着虽然朴素,却能从举手投足间看出一股凛然正气来。

    林冲见到鲁达,大喜过望,把手中的透骨枪往墙上一靠,上去一把抓住鲁达粗糙结实,像小簸箕一样的大手:“哥哥,几日不见,可想坏小弟了。”

    鲁达又是两声大笑,“我来给兄弟引见一位高人。”

    嘴里头说着,鲁达指了指旁边站着的那位,“这是我在相国寺刚认识的忘年朋友宗汝霖,功夫很是高明,曾经当过县太爷,文武双全,现在么……”

    那宗汝霖接口说到:“鲁达兄弟客气,我叫宗泽,听闻鲁达说这里有一位林教头,身手不凡,为人豪爽仗义,尤其酒量极宏,小老儿没什么别的嗜好,就是爱酒,特来找教头拼酒来啦……”

    爽朗豪迈的笑声响起,让人不觉有一种亲近之感。(小说)

    林冲听到“宗泽”这个名字的时候,只觉得熟悉之极,脑子里晃荡了晃荡,却怎么想不起来这位到底是谁,只好抱拳行礼:“末学后进林冲,见过宗前辈。”

    宗泽上前握住林冲抱起的拳头,亲热的拍了拍:“鲁达兄弟说林冲文绉绉,果然不假。什么前辈后辈的,咱们都是好酒好武之人,当以平辈论交,否则等下吃起酒来,岂非败兴?”

    林冲见宗泽平易近人,正对自己胃口,当即露出满口洁白的牙齿,灿烂一笑:“好,就依宗哥哥,锦儿,快去准备饭菜,今天好好的把你的厨艺露两手给二位哥哥看。”

    早立在旁边的锦儿脆生生应了一声,径直出去采买材料去了。

    宗泽趁林冲给锦儿交代的时间,走到了靠在墙上的那把透骨枪跟前。

    一进林冲家的后院,宗泽就看到林冲手中的这把透骨枪,此刻宗泽伸出右手,略微弯曲手指,用指背轻轻的顺着枪身上细密的纹路摩擦了几下,然后轻轻的握住枪身,掂量了一下,眼中即爆出一团精芒,舞了个枪花,不禁脱口称赞道:“枪长一丈八尺,重六十三斤,全身寒铁打造,好枪!”

    林冲转过身,见宗泽手中拿着透骨枪,娴熟的把玩着,左右双手的虎口起着一层厚厚的老茧,还能一下子说出枪的长度重量材质,当下明白宗泽必是用枪的行家,笑着走过去,对宗泽说到:“宗哥哥可是喜欢用枪?”

    宗泽笑笑:“喜欢倒是喜欢,只是许久都没与人较量过了,这枪枪尖锋利异常,必是新打造不久的,枪身上纹路细密整洁,摸起来颇为顺手光滑,看来这几日贤弟在枪上下了不少苦功啊。”

    林冲自从后世回来,盗版了林冲的名号之后,就喜欢上了用枪。近日来勤练枪技,自觉在枪法上已经有了一定的造诣,如今见宗泽也会那么两下子,不禁见猎心喜,赶忙从兵器架子上取出一杆点钢枪,右手单手持枪,枪尖斜挑向上,双腿分开,身子微蹲,摆了一个请的姿势:“宗哥哥请指教。”

    宗泽见林冲话语不多,见面不久就要切磋,直把他当成自己人,顿时对眼前这个年轻人喜爱了几分,也不多说话,只是把透骨枪往地上一戳,微微一笑:“请。”(小说)

    话音刚落,宗泽一脚踢到枪尾处,右手向前一送,枪柄直线朝着林冲点过来,竟然速度惊人,夹杂着呼呼风声。

    林冲见宗泽出手不凡,不敢轻敌,微一侧身,快速把点钢枪从上往下抡起来,要去压那透骨枪枪身,宗泽右手轻抖,透骨枪的枪尾迅疾的向上抬了一下,刚好让过林冲手中的点钢枪,右手又一抖,透骨枪枪身以万钧之势横扫林冲,同时口中喝道:“这招叫做神龙摆尾。”

    林冲见战术失败,不仅没压到透骨枪,相反透骨枪正朝自己扫过来,无奈之际手中力道加大,点钢枪下落速度更快,枪尖与地上铺就的大青石一碰撞,溅处一串火花,手臂略微发麻中,猛地一抬点钢枪尾,间不容发的用枪身硬挡上了透骨枪。

    巨大的,刺耳的金铁交鸣的声音响起中,林冲只觉得手臂上传出来一阵大力,差点抵挡不住,半边身子顿时麻木不仁,也亏得手中的点钢枪锻造的不错,弹性十足,枪身一弯一直中,把那透骨枪弹开了去。

    此时宗泽口中的那个神龙摆尾的“尾”字,才刚刚发出。

    鲁达高声叫好。

    林冲大怒。

    自从回到这大宋朝,还没吃过这种亏呢,一直都是林大爷三招两式定输赢,八十万禁军教头的擂台上,故意放水,手底下也没有人能走过十招,场场完胜。与鲁达切磋武艺的时候那是在让鲁达,藏了私的,没用上真功夫,要是较起真来,鲁达也不能在手底下走过十招,今天,还没开始呢,一半的作战能力就没了,能不怒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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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九章 满地找牙
    不过林冲不傻。

    林冲一边恢复着半边身子的知觉,一边对宗泽说到:“哥哥技艺纯熟,手段高明,林冲甚是佩服。”

    宗泽好整以暇的捋了捋胡子,呵呵一笑:“我倒是占了兵器上的便宜,这样罢,兄弟用点钢枪,宗泽托大,就用花枪好了。”

    宗泽说完,慢吞吞的走到兵器架子前,慢吞吞的把透骨枪插入兵器架上,又慢吞吞的从兵器架子上抽了一杆花枪出来,慢吞吞的走到林冲面前站定。

    林冲正在心中埋怨点钢枪太过于轻飘,使起来不顺手,宗泽即换了兵器,看宗泽慢吞吞的架势,明显看出来林冲要借着说话的间隙恢复知觉,干脆成全了林冲。

    林冲原本就是不服输的脾气,见宗泽看穿自己,老脸一红,也顾不得许多,微微发麻的右臂加力,使劲一轮点钢枪,朝着宗泽横扫过去。

    用宗泽的招式攻击宗泽,找回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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