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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的子孙在天涯-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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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牛很快被抬上马车,送去见了邻村的兽医。回到牛棚后,两人又忙着将病牛抬下车。万胜忽然想到什么,顺便问道:“兽医说,小牛东西吃坏了,你给它吃什么了?”
安娜一惊,“没什么,没什么!”就在她走神的工夫,她的身子失去了平衡。小牛安全地落在草堆里,但安娜却倒向一侧。万胜想扶,不料两人撞了个头。他们禁不住笑了起来。
万胜无意中向她望去,正好她也抬起了头。两道目光在空中相遇,然后就凝滞在那里。安娜闪着清澈的大眼睛,充满期望地看着他,丰满的胸脯在紧身马甲的束缚下剧烈地上下起伏,万胜可以感受到对方温热的呼吸。他不自觉地向她靠去,安娜幸福地闭上了眼。
他突然顿住了。我真爱她吗?会象爱伊莎贝拉那样爱她吗?不会!那这样做只会伤害她!他转过头去。“这儿没事了,我回铁匠铺干活啦。”还没等他离开,安娜已哭着跑出了牛棚。
晚上,离万胜的小木棚不远处的铁匠家传了安娜的哭声和铁匠大声说话的声音:“我真不明白,你喜欢他什么?这小子除了一身蛮力,一无所长!”
哭声停顿了片刻,可能是安娜在说话。
“将军?他准是在胡吹,别再想他了!邻村的约翰对你不错,你也知道,不是?我看他长得挺帅的,人又能干……”
安娜哭得更伤心了,哭声久久不息。万胜将毯子朝头上一蒙,闭上了眼。
不出一个月,安娜便嫁给了邻村的约翰。再也没人来铁匠铺为他送水,也没人找他闲聊,平日与他作伴的只有那枚冰冷的十字架,生活象死一般寂静和无聊。
(上篇完)
第二十一章 新的旅程
    时间象一只大磨盘,它能磨掉一个人内心的痛苦,也能磨掉他的激情与斗志。十多年后的万胜已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乡民,当年叱咤风云的气概和浴血疆场、保国卫民的理想早已被遗忘在记忆的角落。
1664年夏,他又来到新阿姆斯特丹镇购物。这个镇子最近好象发生了什么大事,街上冷冷清清,店铺关门大吉。不远处走来一队士兵,万胜本能地避开他们,绕道而行。不料,士兵们追了上来,一把将他扭住。“走,跟我们走!”
“你们怎么随便抓人?”他抗议道。
“司徒文森总督有令,所有能扛枪的男子全部去加固城防!”
住在密林小村的万胜不知,荷兰的黄金盛世已近尾声。在绵延不断的英荷战争中,荷兰一方连连失利。最近传来可靠消息,英军马上就要入侵新阿姆斯特丹镇了。万胜与许多荷兰百姓被带到城北的木栏城墙边驻守。
八月底,几艘英国战舰气势汹汹地冲入港湾,三百名荷枪实弹的英军士兵登上海滩,朝着城墙涌来。万胜隔着木栅栏墙看着敌军步步逼近,一种本能在慢慢地复苏……突然,他的大脑象遭了电击,瘀积多年的麻木和迟钝被一扫而光。三百尺……两百尺,我要是指挥官,现在就应该下令开枪!先打乱英军的阵脚,然后依靠这道木栅栏墙的屏障还来得及装上第二发子弹,只要大家一齐对着爬墙的英军予以迎头痛击,一定能打垮他们的士气!
可是,指挥官迟迟没有下令,有些荷兰人扔枪逃跑,也无人制止。英国兵眨眼已到了近前,指挥官终于开口了:“全部放下枪,竖白旗投降!”
投降?万胜心里一惊,不放一枪一弹就投降?
正在犹豫之际,身旁的士兵一把夺下他的枪,扔在了地上。“你这个傻蛋愣着干吗?想把我们也一起害死啊!”
百老汇大街上的荷兰西印度公司大旗被徐徐降下,新阿姆斯特丹这个荷兰镇名也随着一起消亡。作为约克公爵的战利品,英国人将此城重新命名为纽约(英语原意为新约克),而万胜守卫的那堵城墙以后虽被拆除,但墙边的街道依然叫华尔街(英语原意为墙街)。
对于心如止水的万胜来说,新阿姆斯特丹的遭遇就象一块投入内心死水中的巨石,激起阵阵波澜。尽管他从未把英荷之战作为自己的战争,可这仗败得也太窝囊了!要是换了我指挥一定……一定胜利,是吗?心中出现了一个嘲讽的声音。这群士兵即无军纪又无斗志,你真能挽回败局吗?如果不能,趁早投降以减少伤亡,有什么错?你这个自以为聪明的将军其实是个屠夫!
他感到一阵寒栗。我真是屠夫吗?当初我为什么要从军?一个模糊不清的声音渐渐变得越发响亮:当兵为的是保国卫民!我的国、我的民都在新中华府,他们需要我!
万胜终于坚定了回新中华府的决心,即使回去后不配再当将军,当个士兵也行!可是,摆在他面前的却是一个实际问题:在哈得孙河小村当农民虽然吃穿不愁,但口袋里极少有现金,而现在的商船船长贪得无厌,船费奇贵无比,靠打工来赚得化十多年的时间!
“儿啊,爹知道你的难处,看我给你带来了些什么客人?”王二突然出现在万胜住的村子,令他惊讶不已。尽管自己早已与父亲重归于好,但他们之间依然存在着某种隔阂,至少父亲不会来主动看望自己。况且今天他带来的客人全是英国人,奇怪!
一个头领模样的英国人率先伸出了手,“我名叫莫里森。我正在组织一支大陆探险队,听说你想同行?”
探险队?万胜愣住了。王二捅了捅他的手臂,轻声道:“机会难得,你爹要不是舍不得你娘,也跟着他们一起去!傻儿子,还不明白?他们去的地方是新中华府!”
万胜连忙与那队长握了握手,可他的脑子依然晕糊糊的。他们为什么去新中华府?他们又是怎么找到我爸的?
他后来得知,英国人在总督府整理被收缴的荷兰文件时意外地发现,当年中国公使团是由陆路来到新阿姆斯特丹,其中还有一位掉队的翻译仍住在附近。此时,英国人也想组织一支探险队,以打通纽约至新中华府的陆上贸易通道,那位翻译无疑是个难得的顾问。经过整整一个月的探询,他们终于找到了王二,并从中了解到许多沿途情况。作为回报,探险队长答应带万胜同行。
离别的时刻到来了,万胜看着年迈的父母,不舍地说:“爸爸,妈妈,这次走后也不知什么时候再能回家看你们?”
“儿啊,等哪天爹快要上了黄泉路,一定想法子回中国!”王二郑重其事地说道。“我们会见面的,你尽管放心去吧,别再回来了。还有,到了中国,别忘了你自己的终身大事!”
万胜勉强一笑,父亲老忘不了那事。他忽然为母亲感到难过,如果父亲也走了,她一人多寂寞啊?“妈,请多加保重!”
“万胜,别为我担心。”爱蜜丽坦然一笑。“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他又一次踏上了去新中华府的旅程。这次他发誓不再回头!
英国探险队并没有沿着当年中国公使团的路线逆向而行。从王二的叙述中得知,纽约以西有大片山岭和森林,靠步行穿越速度极慢,莫里森决定以舟代步,全队抗着几艘小木船进森林,只要发现方向一致的河流就划船前进。
头两个月的生活极为艰苦,沿途没有发现任何大河,偶然出现的小溪水流湍急,无法行舟。探险队不仅要背着行李和枪支,还要抬着那几艘没用的小船跋山涉水。万胜体格强健,吃苦耐劳,深得莫里森的赏识。而对于万胜来说,每帮着英国人向前踏出一步,自己也就离目的地更近一步,只要能到达新中华府,吃再多的苦也值!
功夫不负有心人,探险队终于在一山谷中发现了一条大河,流向与他们的目标基本一致。队员们兴高采烈地将小船推入河中,顺流而下。两岸那密密层层的树木和山峰迅速向后闪去,酸痛的肩膀终于得到了放松。
从土著那儿得知,此河名叫俄亥俄,意为美丽的河。莫里森在他的日记中记述:俄亥俄地区树木茂密,山峦叠嶂,交通不便,但河谷内绿草如茵,水量充足,适于居住。
探险队的小船很快便进入一条更大的河,河面极其宽阔,流向为正南。由于前一段行程已稍稍偏南,莫里森决定逆流向北前进。据土著说,此河名叫密西西比,它直通大海,这些重要信息被莫里森全部记录下来。沿河行进数周后,探险队弃船上岸,踏上了一望无际的北美大草原。
“怎么样?是凶是吉?”草原上的一个尖顶牛皮帐内,印地安部落酋长不安地问坐在一旁的巫师。
巫师又唱了一段难懂的咒语,一边用手中的木棍在地上画着什么。歌声停了,他瞪大了双眼,直盯着地上的图案,脸色如死灰一般。“我……我看到了火与死亡,这些人是灾难的开始!”
“那么我们能不能杀了他们,来破这个凶兆?”
“可他们个个都有魔力啊!”巫师颤巍巍地答道。
“父亲,让我去吧?”坐在一旁的酋长儿子毛遂自荐。
酋长满意地朝儿子一笑。“奔牛,你不愧为我们部族的勇士!不过,这次你只能去试探一下他们的实力,不准硬拼!”
“我记住了。”奔牛背上弓箭,快步离开了皮帐。
万胜望着象大海一样的草原无奈地摇了摇头。探险队已走了整整两个星期,却丝毫没有进展的迹象,到处仍是一望无际的草地,唯有成群的野牛与他们作伴。此时远处又出现了一小群野牛,朝着他们慢慢走来。
野牛群走近了许多。大家终于看清了,原来那不是野牛而是马,马上还有骑手。是土著?他们来干什么?大家好奇地朝那个方向继续张望。
骑手越走越近,他们头上插着的羽毛清晰可见。突然,印地安土著举起了弓,箭搭上弦!
“准备战斗!”莫里森一声令下,探险队员慌忙拉出自己的来福火枪,倒火药装弹丸,一阵忙碌。就在这时,一排利箭飞来,几个英国人倒了下去。万胜以娴熟的动作第一个装上了子弹,可那些印地安骑手早已跑出了火枪射程。
“莫里森先生,莫里森先生!”有人在绝望地喊叫。莫里森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印地安人的箭象长了眼睛一样,三名领队包括莫里森在内全部毙命。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有人惶恐地问。
“我说现在往回跑还来得及!”
“跑?他们有马,随时可以追上来!”
万胜扫视一眼那些六神无主的探险队员,心想:如果今天我不领这个头,所有人都必死无疑!
“你们都听着!”他大喊一声。“我原先是中国将军,我会尽全力把你们带到金山镇。你们不愿意跟我走的可以马上离队;愿意跟我走的,从现在起我就是头,你们都得听我的!”
“头,我们跟你走!”十几名队员没有一人离队。
“今晚大家在此宿营。”万胜下达了第一个命令。“汤姆生,尼可逊,福克斯,还有麦克劳德,跟我来!”四名队员困惑地跟着他离开了营地,走向无边的草原。
太阳开始西斜,一行人终于停下了脚步。“头,真有你的!”汤姆生敬佩地说,“靠着几堆马屎就找到了他们的窝。”他伸手一指,在地平线的尽头,印地安人的村落正冒着缕缕青烟。
“什么马屎?我主要靠的是这个!”万胜亮出了他的指南针。
夜幕降临,村中央生起了一簇大火,全村人戴着各种奇怪的头饰,在巫师的带领下围着火堆边跳边唱,为第二天出征的勇士们占卜祝福。万胜从衣袋中掏出一把鹅毛笔,交给了四名队员。“把它们全插头上去。”
“头,你想干什么?”汤姆生已有一丝不祥的预兆。
“我们去夜访他们的村落。”
“上帝啊!哦,我是说,遵命,头!”
村里除了大火堆外一片漆黑。隔着牛皮帐,一个个长着人身兽头的阴影在眼前晃动,难懂的歌声中夹杂着尖锐刺耳的叫喊,汤姆生他们早已吓得魂不附体,再也不敢向前挪动。
万胜镇静地辨别了方向,然后只身一人摸向印地安人的马厩。下午刚袭击过他们的二十匹骏马站在那儿静静地休息。他向着最高大的一匹伸出了手。
那匹白花马警觉地向后退了几步,鼻子里喷出一股热气。千万别叫啊!万胜在心里说。他从大衣中掏出帽子,在帽中洒了把玉米,小心地递了上去。白花马侧头看了一会儿,它终于消除了戒心,香甜地吃了起来。
骏马被一匹匹牵出了马厩,轻声走向探险队营地,村中唱歌跳舞的印地安人谁也没有察觉到任何异常响动。
天亮了,祝福了一整夜的印地安人在酋长的带领下去马厩为出征的勇士送行。“我们的马不见了!”有人突然大喊。
酋长紧张地跑上前观瞧,空荡荡的马厩中只剩了两堆臭马屎。巫师慌忙围着马屎唱起了咒语。过了半晌,他恍惚地迸出一句:“天意不可违!”酋长当场晕倒在地。
靠了印地安人的马匹,探险队顺利走出了大草原。眼前是高耸入云的尖峰,灰褐色的岩石夹带着银白色的冰雪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万胜兴奋异常地用英语在地图上写下“石头山”(即落基山),记得父亲说过,看到石头山,他们已走过了一大半的路程。
其他探险队员可不象他那么乐观,雄伟的山景固然美丽,可更令人畏惧。高耸的雪山层层相叠,一眼望不到尽头,根本无法翻越。万胜研究了地势,决定将骑马的队员们散开去寻找山口。最后,马匹全部累垮,但他们终于找到了一条入山的小河谷。
万胜记得原先与张大人谈起那次公使团出访时,他说过没有记下任何沿途地貌,他当时一心想着出访欧罗巴。万胜这次学着莫里森的样,仔仔细细地写下了山口位置、河流方向、山谷宽度、大致山峰高度等等。他万万没有想到,两百年后,铁路工程师们正是拿着他的这本日记册,打通了横贯落基山脉的铁道。
探险队在万胜的带领下征服了一座又一座高山,穿越了一片又一片沙漠。经过几个月的艰苦旅行,大家终于在高山之巅看到了生平最美丽的一景--浩瀚无垠的太平洋。
万胜在金山镇外的英国商站与探险队员话别。他一次又一次地谢绝了商站出重金留用他的请求。远处,沐浴在旭日红光中的金山镇在向他招手,万胜微笑着投入了她的怀抱。这是他十几年来第一次自信地微笑!
第二十二章 重招旧部
    十多年后的金山镇看上去是那么的陌生。城内的工场作坊关闭过半,集市广场一片萧条,而城头上的守卫士卒竟然全都是手执红樱枪的朝廷官兵!
万胜焦虑不安地走向知府衙门。显然这一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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