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菊领风骚-第10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于是,他跪在了爷爷,朝曦家族当家的面前,冷冷地说:“爷爷,我要做当家,我不要做别人的玩物。”
爷爷只是冷冷一笑,扔给了他一对瓶瓶罐罐:“分清楚了再来找我!”
他一瓶一瓶捡起那些瓶罐,他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因为他的爷爷,什么都没说。
在阴冷的月下,他打开了其中一瓶,他必须知道这些是什么,才能成为当家。可是当他闻下去的时候,他全身开始发热,他浑身就像要炸了一般地难受。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将他扔进一深井。
冰凉的井水瞬间将他淹醒,在他生命垂危之时,那人又将他提了上来,冷冷地笑:“知道死是什么感觉了没?!”
“知道了。”他呛着水。
那人长叹一声摇摇头:“你真的想做当家?那会让你生不如死!”
他阴沉的声音,让他扬起了脸,阴森的月光下,是一张同样阴森可怖的脸,这个男人,毁了容。
他问:你是谁?
他扯了扯唇角:一个玩物。
他惊:所以你毁了自己的容?
他苦笑:不错,生是朝曦家族的人,死是朝曦家族的鬼。不想成为玩物,不成当家,便成鬼!!
他立刻跪倒在他的面前:我要做当家,不要做鬼!!
他久久地盯视他,久久地……
这个毁容的男人开始教他识别那些瓶瓶罐罐里的药,让他尝遍朝曦家族研制的各种春药和解药。渐渐的,普通的迷药迷不了他的魂,普通的春药伤不了他的身。几米之外,他敏锐的嗅觉就出来人身上是否带着药,而且,是什么药。
这一切,花了他三年的时间。
已经十九岁的大哥终于逮到了落单的他。他冷笑地看着他的大哥,当他要近他的身时,他只是轻轻吹了口气,他便瘫软在了他的面前。他将他脱了个精光,扔进了湖。那天,正值冬季,天,很冷。
他再次站在了爷爷的面前,将所有的瓶瓶罐罐都贴上了标签。有人来报,大公子被人扔到了湖里,险些冻死。他没有露出半丝表情。
爷爷问:是不是你干的/。
他说:是。
爷爷冷笑:为什么不上他,为你娘亲报仇。
他回答:我嫌他脏。
爷爷却是笑了,笑容中,带着满意。他将烟杆给了他,烟杆带着机关,机关按下,便可吹出迷香。
那一年,他十三岁,已经成为冉家下任当家的候选人。
他继续跟毁容的男了学习武功,学习各种挑逗之术。
父亲来了,凌虐了他的母亲,只为让他看清事实,他不可能成为冉家当家,取代他的地位。他看着娘亲身上的斑斑伤痕,为她盖上薄被。
娘亲没有哭,而是拉着他的手,“熙儿,那个禽兽不是你的父亲,你不用怕。你只有成为当家,娘才会开心!”
他变得惊讶::“那我父亲是谁?”
娘亲的脸上,终于带出了温馨的微笑:“等你有能力成为当家的那一刻,我和你的父亲,就会一起离开这里,获得解脱。
那是他十四年来,从未见过的微笑,那种微笑,能让他的心变得温暖。他不懂,那种笑容代表了什么,但是很美……很美……
番外之妖孽的诞生(下)
冉的番外分两部分,一是他的成长,二是他对菊花人的改变,前面有亲说他怎么突然就爱上了菊花,这里要解释一下,他现在对菊花还不是爱情。继续呼唤粉红PP,今天是最后一天一票当两票~~
十六岁那年,他已经学会了成为一名当家人,应该学会的一切一切。那一晚,他很开心,他很久没有露出那么开心的笑容了。即使父亲拿最美的衣服,大哥拿最精美的发簪,二哥拿最美味的食物,他都没有笑过。
他只想把这个消息告诉他的娘亲,告诉她:他终于有资格成为朝曦家族的当家人!从此他们母子不会再成为任何人的玩物!
然而,他却在房冉里,看到了那个毁容男,和他的娘亲紧紧相拥。娘亲说:他就是你的父亲。
毁容男说:要成为当家人,必须要绝情绝义。而他们的存在,只会成为他的障碍。
于是,他们在他的面前,一起投了井,他没有哭,因为他在他们的脸上,又看到了那个美丽,温暖的笑容,他知道,他们终于活束了在朝曦家族耻辱的生活,获得了解脱。
当晚,他踏进了爷爷的房门,说:爷爷,我要通过最后的测试!
爷爷扬起唇角,将自己干瘦干瘪的身体裸露在他的面前:好!服侍我!
他没有迟疑,他立刻对爷爷扬起了摄魂夺魄的媚笑,叼着他给的烟杆一边轻吐烟雾,一边缓慢地脱去衣衫。
爷爷吃惊了,他从没见他笑过,从没想到他的笑容,会那么地妖艳,那么地迷人。他甚至忘记去防备他,甚至忘记他的烟杆带着机关。
当一团烟雾喷吐在他的脸上的身后,他倒落在了床上,脸上,竟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那不是迷香,不是春丨药,而是一一毁容男交给他的毒药。
他抽着烟,冷冷地站在自己爷爷的身边,漠然地笑着。他很平静地走出爷爷的房间,慵懒地靠在门框上,赤裸着上身,如瀑的长发披散着。他对着门外的父亲,哥哥们说:老爷子太激动了,从此我就是新任当家。
他说完,将烟杆在门框上敲了敲,缓缓从那一道道炽热的,嫉妒的,充满欲火的目光中,离去。
从此,他衣不蔽体,他坦胸露腿,他的眼神里带着媚,他的笑容里带着邪。永远都是艳丽花色的衣衫,永远都是性感撩人的姿态。
他知道怎样的眼神,能带起男人、女人的欲望。怎样的笑容能让他们飞蛾扑火。他们不知道他是带着毒的曼陀罗,他们只想得到他,占有他。
可是,这些人最后却成了他的玩物。他喜欢看着他们欲火焚身的时候,痛苦地哀求他让他们释放。但是,他没有,他会离去,他就喜
欢这样折磨他们。
当然,有时他会大发善心,赏赐他们。但是,他们却就此对他上了瘾,更加得欲罢不能。他终于成了真正的朝曦家族的当家,将所有
人都当成他的玩物。
可是,他并不快乐。午夜梦回之时,他会想到他的母亲,和他母亲脸上那个他从未有过的笑容。
他学着像母亲那样微笑,这样他想他会感觉到当时那刹那间的温暖。但是,他笑不出来。
他想从别的女孩身上去找寻那个可以让他温暖的笑容,但是被卖进朝曦夜雨的女孩都恐惧他,害怕他,惴惴不安地看着他,即使在调丨教后,那些女孩也都是迷恋他,而那些迷恋的眼神,是他最不需要的,甚至,是从心底里厌恶的。
直到,他的出现。
一开始留意他,只是因为他是个太监,一件很好的商品。很多时候,他更喜欢对着钱。而他身份的特殊,让他并没刻意去花心思将他绑入朝曦夜雨,他不想找麻烦。
没想到,多年之后,他得到了他,只是,他变成了她:一个女孩!他勃然大怒,他冒着风险将他绑来,却成为对于朝曦夜雨来说,并不值钱的女孩!
一怒之下,他将她扔进了艳楼,当夜拍卖。
然而,当他看到她平静地躺在拍卖场,静静地凝望
的时候,他的眼前,浮现了他的母亲。那个女孩有着和他母亲一样的坚韧。
他叼着烟杆,却忘记了抽烟。眼前浮现他总是为他母亲凉薄的身体,盖上薄被的情节,因为那是她母亲最后的尊严。而那个女孩,亦是用自己的顽强,来挥卫自己仅剩的尊严。
当那个女孩被人拍走之后,他在房间里抽了一个晚上的烟,他不想回想过去,是逃避也好,是不堪也好,他不想去想。但却是那个女孩眼中的平静,触动了他的心,开启了他的回忆。他恍然发觉,这些年,他活着,只是为了折磨别人。
他恨朝曦家族,恨地恨不得亲手烧死整个家族,但是,他选择了折磨他们,他让所有人都屈服于他,让他们整日整日看得见他,却碰触不到他。所以,他习惯了,习惯别人屈服于他,哀求他。
他不相信一个女孩,在被人玩弄之后,还会坚强。她会屈服的,她会来祈求他放过她,一定会的。可是,当想到那个女孩最终也和所有人一样会屈服他的时候,他变得有些失望,有些无聊。
所以,第二天他就前往小楼,想去欣赏一下那女孩被男人玩弄后的模样。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客人的侍卫拦位了他,而他只是得到那个女孩一个冷冷的,充满恨意的“滚”字。
他笑了,他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那么畅快地笑着。他也不知道这份喜悦从何而来,总之,他觉得生活开始变得不一样,变得让他有所期待。
他开始坐在小楼,感觉那充满恨意地,想将他拨皮拆骨的视线,她的坚韧让他想起了儿时的他,他忽然发觉,原来自己还活着,原来自己还有记忆。更让他没想到的事,客人第二天就提出要为她赎身。
他感觉到,或许第二个冉羽熙出现了。她一定用了什么方法迷住了那个客人,那么有趣的玩物,他不能放走,她既然进了朝曦夜雨,就属于他。他要看到她绝望,等到她屈服,看着她抱住他的腿,哀求他放她走。
这一次,能玩久一点。他这么想。
她打容姐,他由着她打。她早晚会知道他的厉害。如果一个男人上了她不能让她绝望,那他就做第二个男人。
可惜,他得到的,却是一刀。当他看到她眼中的平静时,母亲的面容再次浮现在他的面前。他的心不知为何抽痛了一下,却是化作一声苦笑。他为她盖上了薄被,就像当年他为他的母亲盖上薄被。
他忽然觉得自己错了。但是,他不想承认自己错了。因为他是朝曦家族的当家,他就要绝情绝义,他就要成为一具没有感情躯体,不知所谓地活着。
可是女孩的这一刀,和她目光中的平静,让他忽然明白了许多许多事情。明白了当年父亲为何要让他选择死亡,还是生不如死。明白了母亲当年为何要屈辱地活着,其实是为了伽,“
如果当年他选择死亡,父亲和母亲或许在那时就会带着他一起离开人间。而他,选择了生不如死,所以父亲培养他成为了当家。
她最后还是走了,而且,还选择了原谅他再走,她为什么要原谅他?她可以杀了他,至少死在她的手上,他也会觉得心甘情愿。因为他在她的身上,看到了父亲,母亲,和自己的影子。
他玩弄了她,而她,却原谅了他,这就意味着,他在她的心里,将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一抹揪痛划过他的心,他不清楚自己为何会心痛?但是,他却明白,现在不是她对他上了瘾,而是他对她,上了瘾。
他长长吐出了一口烟,再次看向身上的批注,她有着母亲的坚韧,而且,是更加地坚强,她是第一个与他顽抗到底,不愿屈服于他的女人。忽然,他好想看到她露出那个笑容,那个能让他感觉温暖的母亲的笑容。
烟雾渐渐弥漫在床幔之内,他会找到她,会的,到时,一定让她永远记住他,永远不如,“忘心。!”
第五卷 追着鸠摩罗屁股要工钱的日子
第一章 还我工钱(补更)
傲鹰园位于天朝之西南,女儿国的正北,幅员也相当辽阔,有平原,森林,沼泽,西面还有一片沙漠,过了沙漠,则是一片海域。不过人烟比较稀少,估计是因为穷的原因。气候因纬度不同而各异。民风比较开放,开放到什么程度?总之我是无法一下子适应的。
国都设在一个叫苏丽城的地方,靠近南方,温差不是很大,但湿度很大,一到夏天,就会觉得湿热难当。
国内聚集了黄种人,白种人,还有黑人。大多聚集在苏丽城周边的南方城市,服侍衣着很简单。男人的衣服单色系,制作也很简单,我叫他们的衣服为“邮筒装。”两块布一缝,剪出三个洞,分别是脑袋,两条手臂。穷苦人用一根麻绳当腰带,富一点的用羊皮腰带,贵族的就更加精美。
女人的服侍有点像印度和波斯,总之就是一整块漂亮的布将自己那么一裹,就OK了。没有什么特殊的加工工艺。但是,依然裹出了女人性感的曲线和妖娆的身姿。
健硕的男子都加入军队,跟着他们老大:鸠摩罗玩打仗。整个国家无论男女,都崇拜英雄。所以这大概就是鸠摩罗不理朝政,但国家依然照常运行,并且,没有人趁机篡国的原因。因为大家都好——崇拜鸠摩罗。
女人们则在田里劳作,带孩子。看似男尊女卑,但其实在傲鹰国这样只是分工不同。而且,女人很喜欢这样的分工。他们的意识里,也是男人就应该出去打仗,最好能成为英雄。女人扎堆的时候,讨论的不是谁家的男人赚地钱多,而是立的功勋多,杀敌多。
进入整个国家,才知道其实傲鹰国起先并不穷,虽然不及天朝,但至少能拿出万两黄金。但这是在老国王的手上。自从鸠摩罗接位后,他四处惹事,PK,打仗能不消耗国库吗?在我看来,就是这小子不懂事,搞帮派,结果把老子的钱都花得差不多,他也不自知。
国家里的老宰相曾经劝说过鸠摩罗,但这小子年轻啊,叛逆啊,不听,还看不起文官,还把老宰相赶出了宫,老宰相一气之下,回家了,再也不理政务,给鸠摩罗赚钱了。于是乎,国内文官皆跟着老宰相罢丨工了。鸠摩罗也不管,他还乐得身边没人再跟他唧唧歪歪。
鸠摩罗算是不务正业吗?我觉得算是。跟着他回傲鹰国的半年,我其实非常空闲,朝九晚五的作息,让我很舒服。
因为这小子要睡到自然醒,然后下午就去城外围场跟士兵们练练兵,摔摔跤,打打猎,赛赛马。而我唯一的工作,就是在下班之前,给他安排好两个妃子侍寝。
这小子的体力绝对牛叉,据说原来没有内侍官的时候,鸠摩罗嫌翻拍选妃子麻烦,就一直认准两个他最喜欢的妃子侍寝。
结果一星期之后,两个妃子“挂了”。总之就是休息了好长时间才恢复。可怜的女人。所以我的到来,这些妃子们,是非常欢迎的。
有些一年都轮不到的妃子,还会给我塞银币,讨好我。
不知为什么,在给鸠摩罗打工的这段期间,我和殇尘前世的记忆渐渐变得清晰,似乎是因为鸠摩罗和殇尘有许多共同之处,他们都是有些不服管,有些小孩子脾气,有些花心,喜欢挑战和战争。
而殇尘的战场,在商场,而鸠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