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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造就中国的微软-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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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讼,诉东南公司的产品使用了五笔字型第四版中的技术,要求赔偿和停
止侵权。在一审做出不利于东南公司的判决之后,东南公司开始在行业专家
和企业界得到支持。出现这种局面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有的企业和有关人
士希望建立正常的法律秩序,既保护知识产权,又防止垄断。真正依法办事,
公平竞争。他们认为东南公司是有理而无力,所以需要支持一下。另一原因
是有些公司认为,如果东南公司败诉,大家都得交钱。

还有一些单位和人士认为,将国家的科研成果申请个人专利,民营的公
司又掌握五笔字型的第三版中国专利,这是一种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所以愿
意支持东南公司和张道政。

1994 年1 月29 日,中国电脑业界三巨头——长城、四通和联想集团联
手在北京发起一个研讨会,会议的主题是:“发展汉字技术与保护知识产权”,
会议上的发言相当一部分是针对这场纠纷表示支持东南公司和张道政,认为
使用第四版构不成对第三版的侵权。

王码公司在二审前致信最高人民法院,陈述了自己的意见。他们认为,
把“专利”和“垄断”混为一谈颇能迷惑人心。


王码公司认为,第四版由王永民先生亲自完成。而另一方认为第四版与
第三版“毫无关系”、“截然不同”,企图把第四版描述成一个全新的方案,
一个从天上掉下来的方案。这是根本不符合事实的。王码公司还认为,第四
版在第三版的基础上修改而成,而且是在申请专利之后的仅仅10 个月之内,
远在公开日之前的8 个月,由发明人本人推出,理应受到1985 年申请,1992
年得到专利的第三版的有效保护。科学是一个进程,一项发明也必然是要不
断发展完善的。“五笔字型”于1985 年4 月1 日申请专利之后,发明人王永
民一边在社会上推广试用,一边总结经验,申请日之后的第10 个月,即1986
年3 月,完成了一个修改版本(第四版)。专利人认为,在申请日之后,公
开日之前,以第三版为基础由发明人完成的像“第四版”这样的“新的技术
手段”,可以达到第三版的技术特征所能达到的相同效果。在这种情况下,
作为“新的技术手段”的第四版,理应在“第三版”的保护范围之内。否则,
得知申请内容的人,岂不是可以在申请人原专利申请的基础上,只要稍加改
动,便可以把他人数年,甚至数十年的心血,“申请”为个人专利而窃为己
有吗?

王码公司在陈述意见信中还指出:在申请人提出申请之后,无论发明人
本人或是他人,在原专利之基础上所做的“修改”或“新的技术手段”,只
能是原专利的不同实施案例,只能是原专利的“等同技术方案”根本不应当
成为与原专利并列或无关的“新专利”。

王码公司和东南公司的官司一审后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不少人
认为,结局对东南公司未必乐观。据说一些电脑企业怕惹麻烦,已不敢使用
五笔字型技术。王码一位高级副总裁认为,高院的终审王码能胜,相信高院
有公平合理的判决。如果王永民与王码公司终审胜诉,估计将有更多的企业
不再使用第四版以前各版本的五笔字型技术。大家不用五笔技术,将使王永
民及其他公司能取得的胜利失去商业价值。

五笔字型专利纠纷是迄今为止在中国大陆影响较大的一场专利官司,对
以后的中国电脑业、中文信息技术以及中国知识产权制度都会有一定影响。
即便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估计商业等方面的较量也还会继续下去。有人认
为这一场知识产权大战,也是中国电脑业一次长时间和大规模的内耗。

1992 年6 月,湖南计算机厂和北京王永民中文电脑研究所签订了一份技
术协议书,同年7 月又对协议内容作了变更。由于合作产生矛盾,最终导致
王码公司向长沙市中级法院提出专利侵权诉讼,状告计算机厂未同意在产品
中使用其专利技术,并违反技术合作协议,拒不支付技术使用费,要求法院
裁决计算机厂停止侵权,支付专利使用费360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长沙市中级法院1993 年12 月21 日做出了一审判决。该院认为,五笔字
型汉字输入法落入第三版专利的保护范围,计算机厂侵权成立,应立即停止
使用第四版技术,并在专利授权后这一段时间内,赔偿王码公司不低于其专
利实施许可费合理数额的损失。双方都有违约行为,但计算机厂应负主要责
任,计算机厂应按原定数额全部支付技术使用费,协议到期后专利授权前这
一段时间也应支付适当的费用。

根据这一认定,长沙市中级法院判决计算机厂立即停止使用五笔字型汉
字输入法,支付给王码公司专利使用费、技术使用费、技术合作费共计73。3
万元,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申请费3。053 万元也由计算机厂承担。

长沙中级法院这一判决使许多人士震惊。


而令众多厂家担忧的是,这样将技术协议纠纷按专利侵权判,使人不明
白专利到底是什么,有多大威力。

1994 年6 月6 日,王码公司再告联想集团,理由是专利受侵害。而胜负
却要看东南与长沙的结果。

应该说,这两家有名公司的官司更引人注目,如果联想败下阵来,王永
民和王码公司将在某种程度上在中国电脑界根基更牢;如果王码公司败诉,
对王永民和王码公司来说都是后果不堪设想。这起官司意味着五笔字型纠纷
进入了白热化的决战阶段。联想集团答辩中阐述了如下观点:——王码公司
不具备打这场官司的主体资格。因为在获中国专科的五笔字型第三版完成五
年后王码公司才成立。王码公司是根据河南省有关部门主持签订的一项协
议,成为专利权人之一和该专利权的唯一行使人的,这一协议严重违反专利
法规定,极大地损害了国家利益,是无效的。专利法明文规定,像五笔字型
第三版这样属于国家的专利成果,“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
上级主管机关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
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王永民私自将国家的科研成果申请个人专利,经发现后其申请人资格至
今未作变更。王码公司获得专利权,不但未经上级批准,未在专利局登记和
公告,甚至连个正式合同都没有,只有一个非法的协议,这是违背法律的,
王码公司和王永民拥有的专利申请人及专利权人资格都是非法的。

王永民说,如果王码败诉,是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做了一份贡献,提供
了一份生动的教材,因而心甘情愿。不过王永民认为王码一定能胜诉,他说:
我认为我们没有理由不胜诉,因为此次案件与东南公司的案件相同,既然与
东南公司的官司打赢了,那么我们就能打赢这一次。

当然,在这里我们已经没有必要再去论述官司的成功与失败,而留给我
们思索的是不是保护了开发人的劳动价值。为他们提供了永不停息的创造动
力和革新动力。对此,我们不妨来看王永民发自内心的感慨。

1989 年7 月25 日,王码电脑工程开发部成立,当时不让注册公司。在
这之前,王永民就成立了一个王永民电脑研究所,经营他请香港人开发的汉
卡,一块汉卡卖1700 多元。“我从小就做过一些生意,摆摊刻图章,一个图
章五分钱,上初中给人理发,理一个头五分钱。我当时有一个想法,与其让
人去移植五笔字型,还不如我移植好了卖给他们。”

刚开始的时候,王永民兜里整天揣着两本支票。公司一共有100 多万元。
1992 年,王码公司净利润达到1000 万元,可从那以后,王永民的公司开始
走下坡路,“这两年一直在赔本,我没有那种很寒心的滋味,我觉得这是一
个很自然的过程。”

王永民认为,使公司走下坡路的最主要的原因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力。
对此,王永民曾举了这样一个例子说:“有一次我们打一个官司,一审我们
胜了,但在我去了趟美国之后,这个案子又被翻了过来。打官司费了我很多
精力,我很烦恼这件事。五笔字型在国内转让费收了一二百万元,国外收的
比这个多。我和王选是好朋友,我的五笔字型授权给方正用,没收钱。全国
现有500 万台电脑,我敢说只有50 万台电脑没装五笔字型。但又有多少人付
了钱呢?说五笔字型是共有财富,难道它是天上掉下来的吗?”

1998 年,54 岁的王永民感到经营公司有些力不从心,尽管王码公司很早


就生产出了自己品牌的计算机,但王永民认为王码公司今后不会再做PC 了。
“我想请一个合作伙伴,我首先不管钱,我不会管钱,外面欠我600 多万元,
我都要不回来。我要让我请的人来管公司,我全让他管。我非常羡慕王选能
有时间专心致志搞研究,我还有很多新发明,从美国回来,我申请了十二项
专利。比如,翻译荧光笔,看英文书的时候,不认识的单词,用这个笔一划,
就能读出汉语的声音。搞发明才是我的长项,我在医院输液,看到输液瓶子
有许多改进的地方,我总是在琢磨发明个什么东西,可不愿意整天琢磨着怎
样管理公司。”

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王永民说:“我每天都在做研究,现在
做大字符集二万多个汉字的编码设计。我最近三年半一直在开发软件,输入
法还有很多理论问题有待突破,很多地方都做得不到家。我更喜欢做学问。
做公司,涉及到许多人的问题,涉及到社会的界面。这个社会的界面问题太
多,有待于改善。”

这就是在中国软件产业界发生的生动事例,也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特
殊案例。如果一个企业的知识产权受到了侵犯就会使其元气大伤。尤其是对
于众多的软件厂商来说,极其不利。同时也对那些想成为“中国的微软”的
软件企业来说,也是一个极大的威胁。1998 年,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期
间,一位政协代表在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中曾说:知识产权的保护势在必
行,它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他举例说:科利华是一家最大的做教育
软件的公司,在盗版没有出来时,该企业一个月内就卖出了教育软件两万套,
盗版出来后,一个月内仅卖了两套。

在我写此书的过程中,当我与四通公司软件部的一位陈经理谈起此事
时,他对盗版非常气愤,认为那些人黑别人的钱,太卑鄙。陈经理说:“搞
盗版的人太不道德了!因为开发一个新的软件产品,有些投资需要几百万元
以上,更不用说开发人员所付出的大量脑力劳动,而辛辛苦苦研制的成果,
却让别人赚了钱,这样甚至连投资的成本都赚不回来。”

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利,正是对软件企业无声的伤害,我们要知道,我们
的软件企业在走向中国的微软时,要看到对知识产权的“SOS”的呼救依在!
中国软件业的发展还背负着沉重的包袱!


三、感受冲动

中国软件企业要取得长足发展,除了需要处理国内企业发展的各种关系
之外,还必须面对国外企业的强大冲击。尤其是外国企业纷纷抢滩中国软件
市场时,我们可以感受到这种形势的严峻。

也就是说,成功会加重企业领导者的自负,这将使自己的知名品牌用到
其他产品上。其结果是:近期的成功将导致长远的失败。你越相信自己的商
标或公司的名字,就越容易掉进自己所设制的陷阱。这正如《圣经》中讲的,
骄傲招致失败,傲慢导致毁灭。

台湾柏杨在《丑陋的中国人》里所描述的那样,中国人最大的一个弱点
就是窝里斗。什么一个中国人是条龙,十个中国人是条虫就是最为实际的描
绘。1999 年,令企业人士震惊的就是中国四大彩电所体现出的“各怀绝技,
各显风流”。“长虹老大、康佳老二、TCL 老三、创维老四,这是指产销量
而言。彩电业的四大巨头后三家都在广东。以‘红太阳’自居的长虹是挑起
降价大战的‘始作俑者’,长虹1998 年垄断彩管的行为既是一着险棋又为自
己赢得了颇多微词,给人感觉‘老大’似乎并不太厚道。以康佳为首的‘广
氏三兄弟’既是同一战场上的对手,彼此间还或多或少有些暧昧的关联。数
次企图联手对付‘老大’,又往往在关键时候有人‘自私’了一把。彩电业
的四大巨头各怀心事,公开的争斗自不必多言,暗中的较量却也别有一番滋
味。”郑锐如是说。

事实上,不熟悉康佳、创维、TCL 总裁背景的人就不能明白他们之间的
暧昧关联是什么。原来他同属于广东企业,又是同门师兄弟。其中创维总裁
黄宏生和TCL 总裁李东生还是同班同学,当年黄宏生任班长,李东生任学习
委员。而现在,康佳、TCL 和创维的路数似乎大同小异。“也许是巧合,三
人有过同一天的较量。”现在,三家彩电巨头为了在市场份额上有较大的突
破,他们在市场拉开了新的战略方案。但三家的战略都有异曲同工之妙。例
如在营销战略上,创维和TCL 选择名牌名人效应的路子,创维请来张明敏唱
出了“中国心”,TCL 王牌彩电的“刘晓庆”效果也不错。康佳则致力于“希
望小学”等公益事业,同样赢得民心。

有人则发现企业的发展和经营跟三位总裁的性格和为人大有联系,三种
性格决定三种企业风格。创维总裁黄宏生计谋多,说话中气足,而创维集团
挖人才的招数在业内已经是出了名的,结果企业的后劲非常足,不但连续四
年成为全国彩电出口第一大户,而且产销量也在短短几年时间内便跻身彩电
四强,业内人士对创维的前景普遍看好,理由是其进入彩电行业的时间只有
短短几年时间,其产销量排名位居第四,而康佳和TCL 是干了十多年才取得
目前成绩的。TCL 总裁李东生气魄大,说话调子高,结果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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