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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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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江湖险,人心更险,老胡经常吃亏,就是不懂,也不想去搞懂这一点。」

  秦重话说得很快,他很少用这么快的速度说话,能相提并论的是他喝酒的速度,只是他喝得越多,眼睛却越亮。
  一个人若然喝醉了酒,断不能有这样明亮的眼神。
  南宫毓一直在倾听,神情非常专注。
  秦重凝视着他,突然冒出一句:「南宫兄,你是第一次出远门?」
  南宫毓点了点头:「是啊。」
  秦重的眼神透着古怪,似乎想起了什么可怕的经历:「记得第一次出远门时,我家的老爷子在我耳边唠叨了三天三夜。」
  南宫毓惊讶地抬起头:「难道你也需要背诵一百多条戒律?」
  秦重一口酒喷出来,几滴恰巧落在南宫毓的脸上发端。
  「南宫家的有一百条?」
  南宫毓用袖子拭去面上的湿润,苦笑道:「确切来说是一百三十六条。」
  秦重的下巴仿佛要掉了下来似的,像看怪物一般看着南宫毓,半晌后忽地狂笑起来:「那我比你幸福,秦家的只有七条——第一,不可轻信人言;第二,不可炫耀武功;第三,不可招惹麻烦;第四,不可乱交朋友;第五,财物不可外露;第六,千万不可丢了秦家的颜面;第七,不可上陌生女人的床。」
  南宫毓忍不住笑起来。
  父亲一脸严肃,再三在他耳边叮咛切切不可忘记的一百三十六戒条中,排在前面的七条,也就是这七条。
  秦重将身体向后一仰,靠着树干:「老爹千叮万嘱的这七条戒律,我却在初入江湖的第一天,就把七条给犯了。」
  南宫毓咂舌:「第一天就全部犯了?」
  「不错。」秦重点了点头:「我看到一个自称父亲病重,被迫在酒楼卖唱的美丽女子被恶霸欺负,于是路见不平,出手相助,打跑了登徒浪子,还给她一些银子,结果这女子感激不尽,招呼我回家,亲自下厨弄酒菜来报答我的恩情——」
  「她打算以身相许?」
  秦重笑了笑,眼神变得迷离起来:「她是否有以身相许我不知道,反正第二天醒来,旁边躺着的却是另外一个样子比她丑得多的陌生女人,而偏偏这个时候,一个自称是那女人丈夫的男子带了一大帮人找上门来……最后身上的财物被搜刮一空后,在鄙夷的目光和谩骂声中,我被赶了出去。」
  南宫毓讶然地瞪大了眼睛:「……像是个完美的圈套。」
  设下这个圈套的,必定是一心要他身败名裂的人。
  普通人更绝对不会去招惹秦家。
  世家公子与别人的老婆偷情,还被捉奸在床,传了出去只会让武林中人耻笑,一辈子都抬不起头。
  这件事情并没有在武林中流传开,连他那个喜欢专门收集江湖隐秘的三姐都不曾知道,可见秦重后来必然找到了一个绝妙的法子去解决问题。
  「这之后,我牢牢记住一条戒律:千万别相信漂亮女人说的话,一个字都不能相信。」
  秦重说这话时,神情变得又严肃又认真,让南宫毓想起了同样曾说过这话的大哥。
  「多谢秦兄的提点。」
  秦重凝神注视着他,忽笑着道:「其实南宫兄家规有一百三十六条,大概也已面面俱到,南宫兄也不若我这般愚蠢,应该不会轻易掉入人家的陷阱。」
  南宫毓突然觉得喉咙有点痒,便轻轻地咳了两声。
  通常他咳嗽完的时候,都会想喝酒,不过现在已无酒可喝——最后一口刚才被秦重喝完,然后吐在他的脸上。
  「好酒没了。」
  南宫毓喃喃自语,语气中带着一丝丝地惋惜。
  能够称得上好酒,不但酒本身好,喝酒的地方好,喝酒的方式对头,更重要是在一道喝酒的人也好。
  秦重目光闪动:「酒没了还可以去买,只要那个希望陪在身边喝酒的人还在,就绝对能够找到另一坛的好酒。」
  所谓酒逢知己干杯少,只要和知己一道,哪怕喝世上最糟糕的酒,或许也会变成琼浆玉液。
  南宫毓恍然大悟,目光带着隐约的笑意:「秦兄真是个妙人。」
  「那是因为南宫兄知我。」秦重抚掌笑道:「能和南宫兄喝酒,乃人生一大乐事。」
  「能和秦兄喝酒,也是在下的乐事。」顿了顿,南宫毓突然叹口气,续道:「可惜要下雨了。」
  说这话时,天空恰好一声雷响。
  秦重点头附和:「而且这场雨看来要下很长一段时间。」
  南宫毓满脸遗憾:「在下有要事办,否则还真想和秦兄大醉个三天三夜。」
  秦重一愣,接着哈哈大笑了起来:「南宫兄,看来我们俩真是心有灵犀,你说的竟就是我想要说的!」

  秦重走了,走时的身形依旧很轻灵,脚步依然很稳。
  虽没有约定再见的日期,南宫毓却不觉得失望。
  他笃定地认为他们会很快见面。
  即使此刻脑袋昏沉迟钝,他还是认为自己的直觉不会错。
  第一次见面,却对那人产生了莫名的认同,这种感觉很新奇。
  有的人天生就会一种本领,让人情不自禁地想与之交往,与之亲近,就和他二哥一样。
  真有一点点嫉妒这名叫秦重的男子。
  虽说如此,能与秦重交朋友,他还是由衷地感到开心,因为他是他游历江湖以来,所交到的第一个朋友。
  南宫毓晃动着重得不成样子的脑袋,喃喃自语:「明明那家伙喝得比我多,可我为什么看上去比他醉呢?」
  很想找个地方,痛痛快快地睡上一觉。
  可他不能。
  莫说他现在还站得直,即使他变成了一滩烂泥,要办的事情还得去办。
  用脚趾头就能想象空手回京,面对爹娘,还有二哥的情形——那会让人头痛,痛得恨不得把脑袋砍下来。
  况且,难得出来一趟,总得要尝尝洛叔最擅长的水煮鸡蛋。
  南宫毓微微一笑,他开始有点怀念那味道了。

  密云笼罩,雷声轰鸣,一道耀眼的亮光把漆黑的天空劈开了两半,不久豆大的雨点倾盆落下,顷刻打湿了洛清秋一行人的衣履。
  「还好,前面就是泰安城。」
  与押镖的同僚一样,老镖师王义脸上并没有什么不悦和忧虑之色。
  这趟镖的目的地——泰安城近在眼前,区区的一场雨,又如何能够阻挡得住他们?
  「半个时辰后就可以坐在泰安最好的酒楼上,好好慰劳一下子我们这些日子来被折腾得不成样子的五脏六腑啊。」
  「张镖头,我看你不仅想找最好的酒楼,吃最好的酒菜,还想找泰安最美的如意姑娘,去慰劳你!」
  「老张他敢么?只要他的眼睛稍稍停留在娘们的身上,他家的那只母老虎可饶不了他——说不定会把他的皮给扒下一层。」
  「哈哈……」
  旁边的柳宗文一边用手擦雨水,一边笑着,偷眼看了总镖头洛清秋一眼,诧异地发现后者依旧是双眉深锁,面色凝重。
  天有不测之风云,能让总镖头忧心忡忡的,应该并非这一场早在计算之内的大雨。
  其实纵使碰上了黑道的人,凭他们在场六位的身手,应付起来也该是轻松。
  这趟暗镖,价值应该远在五十万两银子以上,柳宗文直觉地认为。
  虽然箱中的金银珠宝数目够体面,但能让近年来渐渐隐退的洛清秋出面,而且行走的路线极为保密,除了洛清秋本人,其它人,包括自己都不知道,这一切看来都极为不同寻常。
  虽然内心充满了疑团,但柳宗文没有问。
  因为他是个聪明人。
  所谓的聪明人,就是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

  泰安城在望,洛清秋的心却充满不安。
  下意识摸摸胸口,触手的感觉让他稍稍放下心来。
  他出身青城,靠保镖起家,一生经历过无数的风浪,从来没有像今次这样忐忑不安。
  这趟镖的关系极大,若有闪失,就会牵连甚广,容不得有任何疏忽。
  正在沉吟中,突然听到了「轰」一声响,跑在前面的马突然跌倒在地,马车凭空矮了半截,马车上的人纷纷被抛了下来。
  洛清秋面色一变:「下马,准备迎敌。」
  话音刚落,眼前寒光闪闪,上百支箭如同一张大网般罩来,他连忙从背后取出双钩,鼓动了真气,将铁钩上下舞动,三尺之内的羽箭纷纷落地。虽说如此,但洛清秋的心并不轻松,如此密不透风的箭阵,根本非普通的强盗可为。
  「不要慌忙,大家围起来——」久经风浪,哪怕面对前所未有的危险,洛清秋依旧保持着冷静。
  虽说如此,但几个武功相对较弱的镖师还是中箭倒在了地上。
  洛清秋又惊又怒,又悲又愤,这些都是曾与他出生入死的下属,如今竟不明不白地死于此地,而他竟连敌人是谁都不清楚。
  箭是从两旁的树林里飞出来的。
  「树林有埋伏。」镖局中武功第二高的周庆涛高喊了一声,带头从马背上飞纵而起,持剑在手,直扑入树林。
  洛清秋刚想制止,却听到树林里传来了一声惨叫,之后又悄无声息。心中一片黯然,他是他最喜欢的弟子,也是最得力的助手。
  可现在无暇悲伤,也无暇愤怒,一个不慎,或许全都会命丧于此。
  「总镖头,怎么办?」柳宗文低声问。
  「贼子打算先用箭阵消耗我们的体力,等我们的体力消耗得差不多后,他们就会出现。」洛清秋淡淡说道:「我们能做的只有等。」
  「等?」
  「不错,只有等。」
  「等贼子出现,然后拼个鱼死网破。」
  「……总镖头还是先带着宝物冲出去,我们在后面打掩护比较好。」柳宗文沉默了片刻,突然开口。
  洛清秋目光倏地变得冰冷,看着柳宗文,淡淡地道:「那不是什么宝物。」
  「能让总镖头战战兢兢地护着的东西,不是宝物,也是奇珍。」柳宗文笑得古怪。
  「你——」
  丹田的真气竟再也提不上来,身体竟慢慢地萎顿在地上。
  手脚一阵冰凉,看着柳宗文得意狠毒的面孔,洛清秋知道今天他不会有活下来的机会。
  「嗤」一声响,低头看时,一支箭已透胸穿入。
  洛清秋定定地看着柳宗文,看着他慢慢地走近自己的身边。
  此刻的他,内心的遗憾掩盖了对死亡的恐惧,双眼渐渐涣散之际,他张开嘴巴,似乎用尽全身的力气吐了几个含糊不清的词语:「侯爷……」
  柳宗文听不太清楚,也不太乐意去弄清楚,笑嘻嘻地凑近老镖头的耳朵:「老了还要逞英雄,还要走暗镖,招惹强盗丢掉性命也是自找。」
  洛清秋的双目倏地瞪大,伸手掐住了柳宗文的脖子。
  他要杀掉他,用最后一口气。

  柳宗文没有死,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洛清秋杀不了任何人,反而他的脖子上多了一道血痕,仰天倒在地上,失去焦距的双眼愤怒地瞪着上方。
  当然,他瞪着的绝非乌云密布的天空,而是杀他的凶手。
  柳宗文并不害怕,他一向不害怕鬼神,并非因他从未做过亏心事,而是他知道人心是天底下最可怕的东西。
  雨没有停下来,丛林中的箭却停了。
  数十个黑衣人检查地上横着的「隆福」镖局数十具尸体,柳宗文伸手在洛清秋的怀中掏了一会儿,很快就从里面掏出了一个锦盒,打开后却惊讶地发觉里面竟是一支金簪——看起来并不名贵,更不是什么稀世奇珍。
  「这就是价值远高于五十万银子的宝物?」
  黑衣人的首领是一个身材高大的蒙面人,他走近柳宗文的身边,伸手接过金簪,仔仔细细地瞧了一会,又把它放在掌心把玩,低头思索着什么。
  「公子,根据小人对洛清秋的了解,这金簪内里恐怕另有乾坤。」柳宗文讨好地笑着:「它的价值肯定不只五十万……」
  「你说它值五十万两,当铺的老板可未必这样认为。」蒙面男人眼睛里带着一股嘲弄的意味:「即使这金簪确实另有乾坤。」
  柳宗文表情僵硬,他咽了口口水,干巴巴地道:「能让『隆福』镖局的总镖头出面,只不过为了押五十万两银子的镖,看起来不合情理……」
  「可他身子一向硬朗,没什么大病,随行押镖,顺带为刚满月的外孙女来到泰安,这理由也足够。」蒙面男人淡淡地道。
  柳宗文脸上淌着水,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汗水,他不停地擦着:「公子,这……」
  蒙面男人眼中掠过一道不屑的光芒,说话反倒客气起来:「柳兄,别担心,即使这金簪是普通的金簪,你这次也立了大功,五十万两银子对于我们来说,其实也是个不小的数目。」
  柳宗文低着头,自然没有看到蒙面男人的目光。
  「谢谢公子,那小人欠公子您老人家的银子……」
  出卖镖局,就是为钱,他欠眼前男人的钱,一笔数额非常庞大的赌债。
  他喜欢赌,运气也一向不错,但偏偏那天像被恶鬼缠身一般,输掉了整副身家之余,更背上了十万两银子的债务。
  这是一辈子都难以还清,却不能不还的债务。
  虽然孑然一身,可他很珍惜他的命,何况欠「富贵赌坊」的钱不还,下场比死更可怕,因此他毫不犹豫地选择让别人代他死。
  只是,柳宗文似乎忘了有一个词叫「杀人灭口」。当他在为自己能活下来感到窃喜时,蒙面男人的手只是动了动,寒光破空而出,柳宗文的身体已被一把薄而弯的刀劈成两半。
  「这债你已不必还。」
  蒙面男人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然后专注地把玩着手中的金簪,那上面小小的「素」字让他的眼睛一亮,似乎发现了什么天大的秘密。
  他旁边的贼人走上前,眼神带点紧张:「公子,后方发现高手踪影。」
  「撤。」

  雨没有稍息停下的迹象,血水把泥地染成了惨烈的红色。
  马蹄声越来越近,端坐白马上的来人身材略显瘦削,有张平平无奇的年轻面容,一双清亮的眼睛充满了煞气。
  眼前的一切他并不感到意外,因为数里之外他早已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
  仔仔细细地察看了周围,确定除了他之外,没有任何活人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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