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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塔系列之七:黑暗之塔-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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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紫色的黄昏即刻变得更黯淡了,夜色眨眼之间降临,路灯也亮了起来,周围甚至变得更黑了。在他的眼底,二十年前曾让体检军医骇然的情景又再现了,但泰德根本没想到这一点。他的注意力统统集中在逃跑的男人身上,这个狗娘养的混蛋居然为了抢钱包而毁了他的容。他这一生中从未如此愤怒过,从来没有,但他发送给逃跑的男人的念头却是无伤大雅的,几乎算得上文雅
(听着混蛋我一块钱都不会给你的,就算你开口多要两块都没门儿)
这念头分量极重,却似离弦之箭。而也就确实有了箭。他迟疑了片刻才接受了这个事实,但为时已晚,他已经是个杀人犯了,假如真有上帝,泰德·布劳缇甘终有一天不得不站在神座旁,承诺愿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担负罪责。刚才还在奔跑的男人就好像被什么利器刺中一般,但实际上,那里什么也没有,只是人行道的裂缝中有一行磨去了不少的粉笔字:“哈里爱贝琳达”。孩子气的涂写总显得那么多愁善感——画了星星,一颗彗星,一轮新月——而这些都将是日后他所恐惧的。泰德感到自己的脊椎正中仿佛刚刚吃了一箭,但他至少还活生生地站在这里。他没想那么做的。一切只是发生了。他知道自己诚心诚意没想这么做的。他只不过……一时又惊又怒。
他捡起自己的钱包,再看着玩棍子球的孩子们死死盯着他看,个个张口结舌。他指了指钱包,示意给他们看,那手势就好像握着一把枪,而枪把软趴趴的,接着又指了指拿着锯断的扫把挥来挥去⑦『注:棍子球,是美国街头类似棒球的游戏,男孩使用扫帚把当球棍。』的小男孩。那挥来挥去的动作甚至比倒地的尸体更让泰德后来噩梦连连,且如鬼魂冥扰不休,在他的整段余生中不断地挥来挥去。因为他很喜欢孩子,决不会故意地吓坏他们。而且他知道孩子们都看到了什么:一个裤子拉到屁股蛋上的男人,连拳击短裤都露了出来(他还猜得到,那玩意儿也可能从前门襟里露了出来,要是没露出来,那可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手里捏着个钱包,下半张脸鲜血模糊,表情则像个疯子。
“你们什么也没有看到!”他冲着孩子们大喊,“你们听到我的话了,听好了!你们要听我说!你们什么也没有看到!”
随后,他扯上了裤子。走回去捡起他的皮包,但没有捡起棕色纸袋里的猪排,操蛋的猪排,他胃口丧尽,同时丢了一颗门牙。接着,他又望了一眼人行道上的尸体,以及惊吓坏了的孩子们。然后,他开始跑。
而逃跑,自此变成了他的事业。
5
第二卷录音带放完了,空旋的卷轴发出轻柔的扑啦—扑啦—扑啦的声音。
“主啊,”苏珊娜说,“主啊,可怜的人。”
“那么久以前了。”杰克一边说一边摇着头,好像要把这故事从脑海中涤除。对他来说,他的年代和布劳缇甘先生的生涯之间似乎有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
埃蒂取来了第三卷磁带,放进录音机后对着罗兰扬了扬眉毛。枪侠的手指绕了绕,这个习惯动作无疑在说:继续、继续、继续。
埃蒂调整好了磁带卷入的位置。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把玩过这样一台录音机,但正如老话所言,你无需是个火箭专家。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他依然坐在丁克·恩肖为锡弥描绘出来的姜饼屋里,当之无愧的无中生有之处所,除了想象力别无其他源头。黑暗塔身侧的一个小阳台,布劳缇甘这么说过。
他杀了小偷(意外,他们会一致同意这种讲法;自从他们的生活与枪为伴后就特别明白:什么是意外,什么是故意,这是不存在争议的话题),时间约为夜晚七点。当夜九点,布劳缇甘登上了西行列车。三天后,他便在得梅因市①『注:得梅因,美国衣阿华州的首府。』浏览报章上招聘会计师的广告。现在,他对自身了解得越发透彻了,也就明白了:自己应该多么谨慎小心。他可能再也不能任凭怒火狂暴于心,即便那怒火事出有因。一般来说,他只是和你说些无关痛痒的心灵感应小游戏——可以告诉你午餐吃了什么,也可以指出那张牌是红桃皇后,因为街角耍西班牙纸牌把戏的江湖艺人也会知道——但当怒火来临时,这支利箭就会径直而来,这可恶而骇人的利箭……
“顺便说一句,那么说不确切。”录音机里传出这样的话来,“我的意思是,我并不是无关痛痒的那种心灵感应者,我早就明白这一点了,当我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一心想参军时就明白了。但我一直不知道该用什么确切的术语来表达。”
这个术语终于还是露面了,协动者。后来他变得越发确信,某些人——某些天赋优异的侦察兵——始终在监视他,甚至从那时候起就盯上他了,他们知道他和所谓的心灵感应者不同,却又不清楚到底是哪里不同。首先,并非来自楔石地球(他们这样称呼地球)的心灵感应者是相当罕见的。其次,泰德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期就领悟到了——他实际上是一个传染源:只要他接触到处于情绪高涨状态中的某个人,这个人就会迅速转变为一个心灵感应者。只不过,当时他还没有机会意识到:假如那个人本身已有心灵感应的天赋,那么,他就能使对方的感应能力大大增强。
指数倍率地增强。
“不过我的故事还没走到那一步。”他说。
他从一个镇子搬去另一个镇子,一个流浪汉,坐公车也不买票,穿西装,而不再穿着奥什科什双球色衬衫②『注:奥什科什,美国威斯康星州东部城市,位于方迪拉克西北偏北,温尼贝戈湖畔。』坐在货车后车厢里,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待不久,还没等扎下根就离开。回顾这段颠沛流离的生活,他猜想自己已被那些人盯上了。这种事凭直觉或是偶尔眼角余光扫到的某些古怪细节就能知道。他开始意识到有某种特殊的人在身边。大部分是男人,女人很少,但都偏好色彩俗丽的衣着、半熟的牛排、开快车,而那些车子被漆得五彩斑斓,像他们的衣服那样招摇过市。他们的脸孔大都阴沉,显得颇为怪异,更奇怪的是,他们几乎鲜有表情。后来,他才有机会把这些人和那些去庸医诊所做了整容手术的蠢货们联系起来,两者的容貌的确有可比性。也就是在那二十年的光景里——不知不觉的二十年,弹指一挥间——他渐渐明白了:不管他躲藏在哪个大城小镇,那些孩子气的象征符号似的涂鸦总会时不时出现栅栏上、门阶上、人行道上。星星和彗星,带环状星云的星球,还有新月。有时会有一只红色的眼睛。在同一片区域经常会有跳房子用的小格子,但也不是总能看到。过了很久,他说,它们才以一种疯狂的方式匹配起来,可是回到三四十年代中期、以至于五十年代早期,当他四处为家时,根本没有意识到一切皆能吻合。不,确切地说,在那段时间里,他就和一号医生和二号医生一样,根本不想看到眼前发生的一切,只因为那……太让人心烦意乱了。
后来,差不多就在朝鲜战争结束的时候,他看到了那则广告。承诺了一份可托付终生的好工作,如果你能符合特定标准,那就能无条件拥有这份工作。附列了一系列所需的技能,财务也在其中。布劳缇甘可以确定这则广告刊登在全国各家报纸上;而他碰巧是在《萨克拉曼多③蜂报》『注:萨克拉曼多,美国加州首府。』上看到的。
“我的天哪!”杰克叫起来,“卡拉汉神父也是在那份报纸上看到他朋友玛格鲁德——”
“别说话,”罗兰打断了他,“听。”
他们继续听了下去。
6
面试是由类人们(泰德·布劳缇甘还得再过几个星期才能知晓这个名词——直到他离开一九五五年,迈入厄戈的无年代时空之后)负责的。他在旧金山面见的面试考官也是类人。泰德很快也会知道,这些低等人的伪装——尤其是他们戴的人类面具——并不精巧,尤其是当你凑近看时,一眼便能瞧出真相:他们是类人/獭辛的混种生物,并怀抱着宗教般的狂热期待他们将变成人类。若你和这样一个低等人亲热地熊抱在一起,那排足以杀人的利齿试探在你的颈动脉周围,那时候就最容易发现:他们除了会变得更老更丑之外,什么也变不了。他们前额的红色标记——血王之眼——通常是看不见的,因为他们身在美国这边(或者只是暂时干涸了,就像隐匿不发的小疱疹),那些覆在脸上的面具诡异地饱含有机体的特性,惟一的例外就是耳朵后面,毛茸茸、齿痂累累的皮肤真正地露出来,并且,你还能在他们鼻孔里面看到许多细小的绒毛在蠕动。可话说回来,谁会那么失礼地抬头盯着别人的鼻孔看呢?
不管他们怎么想,即便他们身处美国那一边,别人只要凑近了看,就会发现他们绝对有什么不对劲儿。但鱼儿尚未落网之前,谁也不想仓促收网。所以,是类人们(坎-托阿们从不会使用这样的简称;他们觉得这个词儿有辱身份,如同“黑鬼”或“破鞋”)来负责考试,类人们出现在面试室里,至此为止只有类人们,他们会通过通往美国的大门进出两个世界,门的另一边便是雷劈。
泰德,以及一百多个应聘者参加了笔试,他们坐在一个宽敞的室内体育馆里,这令他想起多年前在哈特福德东部的经历。但这个大厅里放了一排又一排书桌(为了保护涂过清漆的硬木地板,在每张老式书桌的圆柱形铁桌脚下面都周到地铺上了摔跤运动员们使用的防护垫)。第一轮测试——历时九十分钟,题目涵盖了数学、阅读和词汇问答——之后,为数一半的座位空了。第二轮之后,为数四分之三的座位空了。第二轮考试中有一些极其怪异、极其主观的题目,泰德好几次都选中了自己都不相信的答案,因为他想的是——也许是他知道——出这些考题的人希望得到不一样的答案,即不是普通状态的他(以及大多数人)会选择的答案。比方说,有这样一道题目:
23.在一条人迹罕至的小路上,你看到有一辆汽车倾覆在地,便停了下来。困在车里的是个年轻人,正在大声呼救。你问:“年轻人,你受伤了吗?”他答道:“我认为没受伤!”就在不远处,有一个帆布口袋,里面装满了钱。你会:
A.搭救年轻人,并把钱归还给他。
B.搭救年轻人,但坚持把钱送到当地警察局。
C.拿走包里的钱继续赶路,虽然不太有人会走这条小路,但总会有人来救年轻人的。
D.以上答案皆不是。
如果这是萨克拉曼多市警察局的招聘考试,泰德会不假思索地圈出答案B。他也许比浪迹天涯的流浪汉好不了多少,但他妈妈抚育长大的这个孩子却显然不是笨蛋。那个选择在其他很多场合都是正确答案——万无一失的答案,怎么都不会错的答案。而退后一万步说,心想“我根本不明白这道题在说什么,但至少我够老实”的人会选中答案D。
于是泰德选了C,根本不是因为他在那种情况下真会这么做。大体上,他认为自己会倾向于A,假设他还能再问年轻人几个问题——诸如,是从哪里抢来的钱?如果这钱很干净,没有涉及侵犯他人(他肯定能知道的,怎么会不知道呢?不管这“年轻人”怎么回答),当然了,就把钱还给你,祝您与上帝同在!为什么呢?因为泰德·布劳缇甘碰巧相信多年前那间死气沉沉的糖果店窗玻璃上的招贴道出了重点:他们杀了那小子。
但是他最终圈中了C。五天后,他发现自己站在旧金山(火车票是在萨克拉曼多市预支的)某个不营业的舞蹈房外的接待室里,身边还有三名男子和一个闷闷不乐的十几岁的小姑娘(她便是日后的坦尼亚·利兹,来自科罗拉多的布莱斯)。前去体育馆应聘的人数要超过四百,都是被那个蜜糖罐似的广告诱惑而来的。大多数,都是山羊。但是在这里的,是四只小绵羊。百分之一。但布劳缇甘不久就会在绵绵无尽的时间里发现,即便是百分之一,也是相当高的捕获率了。
最终,他被带入一间标明为“私人房间”的办公室。大部分空间都被布满尘埃的芭蕾舞器械堆满了。一个肩膀阔厚、板着面孔的男人坐在折叠椅上,身穿棕色西服,而簇拥着他的却是轻薄粉色芭蕾舞裙,场面极不谐调。泰德心想,幻想花园里的癞蛤蟆,如假包换。
这个男人坐着往前一探身,前臂搭在结实如象腿的大腿上。“布劳缇甘先生,”他说,“我可能是癞蛤蟆但也可能不是,但我可以给你一个终生职位。同样,我只要和你握握手就能把感激涕零的你从这里带出去。这取决于你对一个问题做出怎样的回答。事实上,是一个关于问题的问题。”
这个男人,布劳缇甘后来才知道他的名字是弗兰克·阿密特奇,递给泰德一张纸。上面以大号字体列出了第23题,关于年轻人和一袋钱的问题。
“你选了C。”弗兰克·阿密特奇说,“现在,请别迟疑,告诉我为什么?”
“因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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