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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塔系列之七:黑暗之塔-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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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可能是移植过来的;罗兰一眼就看出来了。不。它的位置和一九七七年时一模一样,他现在所站立之处也正是当年的空地,堆满了垃圾和碎砖块的一片地里,只有一块大牌子标出“龟湾豪华住宅区”,由米尔斯建筑公司和索姆布拉房地产公司联合承建。可现在耸立于此处的是这栋大楼,总共一百层,并且将玫瑰围绕在其中。这里经营什么产业都无关紧要,不过是次要目的。
第二哈马舍尔德广场,是一处圣地。
6
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罗兰猛然旋身,以警觉的眼光看去。是他自己先惊慌起来。这么多年来——也许自他十八岁之后——从没有人可以如此悄无声息地走近他、还拍拍他的肩膀,而他却什么都没发现。况且,地板是大理石质的,他理当早就——
走近他身后的这位年轻(并且极其美丽)的女士显然被他突然的反应吓了一跳,但他意欲反扳来者双肩的手却停顿在空中,又顺势合拢拍了一声,声音在高高的天花板下回响,那天花板高得就像是在剌德的摇篮。这位女士有一双大大的绿眼睛,透着机警,他绝对相信眼神中毫无恶意,但这依然很令他惊诧,他竟然没有听到一丝动静——
他低头瞥一眼女士脚上的鞋子,便大约明白了一半。她穿的那种鞋他从没见过,厚厚的鞋底似乎是用泡沫做的,鞋面和鞋帮似乎都是帆布的。这双鞋走在坚硬的地面上,几乎可以和鹿皮鞋相媲美。至于这位女士——
当他端详起她的容貌,不禁产生双重的确定感:第一,用卡拉·布林·斯特吉斯人的俗语来说,他觉得“看得出她上哪条船”,意思便是:似曾相识;其次,他从她脸上看出来:在这个世界、这个特殊的楔石世界里,枪侠也是一支特殊的种族,而她正好遇上了其中一员。
还有什么地方比看得到这朵玫瑰的这地方更适于这种不期而遇呢?
“我在您的脸上看得到您的父亲,但不太确定他的名字,”罗兰低声说,“告诉我他是谁,请求您。”
女士一笑,罗兰差一点就能想起她父辈的姓氏了。可话到嘴边又不见了,这种事情经常发生:记忆是很害羞的。“您从未见过他……尽管我可以理解您为什么认为和他相识。我会告诉您的,如果您愿意,但现在我要带您上楼,德鄯先生。有人想……”她看起来很自觉,似乎有人已经指导她该使用哪个特定的词汇,而她恰好觉得那个词儿很好笑。笑容在她的嘴角泛起,碧绿的大眼睛妩媚地挑上去;这表情好像在说,要是有人对我开了个玩笑,那就不妨乐乐吧。“……有人想和你聊聊。”她说完了。
“好的。”他说。
她轻轻地碰触了一下他的肩,示意他在原地停留片刻,“我奉命确保您读过光束花园的符示,”她说,“您愿意吗?”
罗兰的回答听上去干巴巴的,却仍然带了一丝歉意。“只要能读,我当然愿意,但一直以来我都看不太懂你们的文字,虽然我一到这边就能说出话来。”
“我认为您可以读懂这个,”她说,“试试看。”接着,她又轻触他的肩头,指示他转过身,面对大堂中央的那小块方土——那可不是用小推车从什么富饶的花园里搬运来的泥土,他当然知道,那是这地方切实存在的泥土,也许曾被耕种过,但除此之外就没有任何别的改变。
他看着花园中挂着的一块黄铜标牌,一开始,他看不出什么门道,就和任何商店橱窗上的文字、或是“杂志”封面上的字符没啥两样。他想说明这种情况,并要求这位面善的女士替他念出来,就在这当口,字符变幻了,变成了蓟犁的高等语。于是,他能读懂上面写了什么,轻而易举。读完了之后,黄铜牌上的文字又变回了原样。
“有趣的小把戏。”他说,“它是否能对我的思绪作出反应?”
她笑了——双唇上覆盖着粉色糖果状的东西——又点点头。“是的。如果你是犹太人,你就会看到希伯来文。如果你是俄国人,看到的就会是西里尔字母。”
“当真?”
“当真。”
大堂又开始惯有的律动……除了一点,罗兰明白,这地方的律动决不会在别的商务大楼里出现。那些住在雷劈的人饱受小病之苦,小到身上的疖子、脓包、头痛、耳鸣;到了最后,他们还会死于重患,诸如疯长的癌症,就在他们吃饭的时候,癌细胞也在吞噬神经,好像在体内发动一场局部战争。这里却恰恰相反:充满健康、和谐、善愿和宽容。准确地来说,这些乡民听不见玫瑰在歌唱,但他们也不需要听到。他们都是幸运儿,他们在某种层面上都意识到了这一点……这才是最幸运之处。他观望着他们从被称为“电梯间”的上上下下的小铁盒子里进进出出,轻快地迈着步子,手里的袋子和身上的背包也轻盈地前后摆动,他们带着各自的装备和军备从这个门进、从那个门出,但没有一个人的线路是完全笔直的。虽然只有少数几人朝这里、她所说的“光束花园”而来,但甚至那些明明不朝这里来的人们也会朝这个方向多走几步,好像被吸铁石吸引了一般。要是有人企图伤害这朵玫瑰呢?罗兰看到电梯外的小桌子旁坐着一名看守,但他又肥又老。这也不要紧。如果有人带着侵犯之意前来,这个大厅里的每个人都会听到头脑深处响起一阵警觉的尖叫声,那刺耳而带有强迫指令般的声音就像是犬类严格听从的警哨。他们会不约而同地涌向那名玫瑰刺客。他们都会毫不犹豫,对自己的安危浑然不顾。那朵玫瑰自空地垃圾和野草中生长出来,便拥有自我保护的能力(或者说,至少也能吸引来那些能够保护它的人),这一点也是从未改变过。
“德鄯先生?现在,您准备好了上楼吗?”
“是的,”他说,“请您带路。”
7
就当他们等电梯的时候,罗兰终于找到了和这位女士的面容相匹配的回忆。也许,因为他刚好看到了她的侧面、尤其是颧骨的形状。他想起埃蒂跟他描述过和凯文·塔尔的对话,那是在杰克·安多里尼和乔治·比昂迪离开曼哈顿心灵餐厅之后的事情。塔尔一直在说他老朋友的家族。他们总是吹嘘个不停,说他们拥有全纽约最独特的法定笺头,大概全美国也找不出第二家了。信头上简简单单的写着“深纽”。
“你是不是亚伦·深纽先生的女儿?”他问她。“当然不是,你这么年轻。是他的孙女?”
她的笑容消退了。“亚伦膝下无子,德鄯先生。我是他哥哥的孙女,但我的父母和祖父都死得早。亚瑞才是抚养我长大的人。”
“你这么叫他吗?亚瑞?”罗兰欢喜地问。
“小时候是这么叫他,这么说不过是习惯了。”她伸出手,再次微笑起来,“南希·深纽。我真的非常高兴能见到您。有一点害怕,但很高兴。”
罗兰握住她的手,马马虎虎地摇了一下,与其说是握手倒不如说是碰了碰手掌心。接着,他采用了更有感觉的礼仪(他从小耳濡目染,能够领会的一种),握起拳头抵在前额上,并屈下一膝。“愿天长夜爽,南希·深纽。”
她的笑纹更深了,最后忍不住露齿一笑,“也愿您收成加倍,蓟犁的罗兰!愿您能双倍享受。”
电梯下来了,他们走进去,并上升至九十九层。
8
电梯门一开,露出一间宽阔的大厅。地板上铺着粉色朦胧的地毯,恰到好处地掩映着玫瑰特有的光晕。就在“电梯间”门的正对面有一道玻璃门,上面标着“泰特有限公司”的字样。门后,罗兰又看到一间小厅,一个女人坐在书桌旁,显然是在自言自语。大厅的右门附近,有两个男子穿着西装。他们正在闲聊,双手插在口袋里,貌似十分悠闲,但罗兰看出他们并非如此,而且他们带着武器。他们身上的西装剪裁精良,但一贯对寻找枪支踪影十分谙熟的人总能找到它,只要对方有枪在身。那两个男子大概在门厅前起码聊了一个多小时,或许都超过两个小时了(即便是精英强将,也很难保持更长时间的全神警惕),只要电梯门一开,他们就装作在聊天,实际上随时准备行动——只要有任何不对劲的征兆。罗兰敢打包票是这么回事儿。
但他没多看他们一眼。只要他确定他们是什么人就可以了,他一出电梯门就朝应该期待的物事望去。那是一幅黑白图片,挂在他左手边的墙上。那是一张约五英尺长、三英尺宽的照片(他原本以为这个词儿该读成:炸扁),周边围着精巧的相框,边缘完美地嵌入墙面里,仿佛探进非自然的、静止的、现实世界里的黑洞。三个男人都穿着牛仔裤、衬衫的领口敞开着,并排坐在围栏最高的一条栅栏上,靴子则抵在最低的一条栅栏上。罗兰不禁要想,自己曾看过多少次这样的景象啊!——或是牛仔、或是羊倌,就这样坐观一群烈性的野马,看着它们被烙印、被买卖、或是被阉割、被肢解?又有多少次,他也这么坐着?有时候身边还有老泰特成员的陪伴——库斯伯特、阿兰和杰米——他们会坐在他两边,就像约翰·卡伦和亚伦·深纽分坐在一个黑皮肤男人的两边,中间这人还戴着金边眼镜,留着白色小胡子。回忆只能让他疼痛,还不止是心疼,他胃里一阵痉挛,心跳加速。照片留住了这三人开怀大笑的瞬间,结果便呈现出某种永恒的完美,这样的瞬间是如此稀少而珍贵——人们乐于在那里、乐于袒露真我。
“公司创建人。”南希在一旁说道,听来既欣慰又悲伤。“这张照片拍摄于一九八六年,施工场地正在公休,那是在新墨西哥州的陶斯小镇。三个城市大男孩在牛仔乡村,不如这么说吧。是不是栩栩如生?”
“您说得很对。”罗兰说。
“三个人您都认识吗?”
罗兰点点头。他都认得,没错,但他从未见过莫斯·卡佛,也就是坐在中间的黑人。他是丹·霍姆斯的合作伙伴,也是奥黛塔·霍姆斯的教父。照片里的卡佛看似七十多岁,健康,精力充沛,但一九八六年的时候他实际上都快八十岁了。甚至可能八十五。罗兰提醒自己说,当然了,这里有一张王牌:就在这栋大楼的大厅里,他刚刚见识了那朵玫瑰。玫瑰好比活力之源,不亚于街对面的袖珍公园里的乌龟雕像象征的真正的马图林,但他有否想过这朵玫瑰含有某种福祉?是的,他觉得有。某种神奇的治愈功效?是的,他觉得有。那他是否相信自一九七七年至拍摄照片时的一九八六年间,亚伦·深纽的这九年生命意味着纯贞世界对老年人的药物理疗成果卓越?不,他不这么想。这三人——卡佛、卡伦和深纽——几乎是神奇地走到一起,在他们的老年岁月里不惜一切为捍卫玫瑰的安危而战。枪侠完全相信,他们的这段故事值得大书特书,很可能将是一部令人振奋的精彩之作。罗兰所信,其实很简单:一切只因玫瑰表露了感激之情。
“他们什么时候逝世的?”罗兰问南希·深纽。
“约翰·卡伦最先走的,是在一九八九年。”她说,“死于枪伤。他在医院里挣扎了二十个小时,时间很长,足够和每个人道别。当时他在纽约参加年会。根据纽约警方的说法,一场街头斗殴失控引发了这场悲剧。但我们相信他是被谋杀的,凶手是索姆布拉或北方电子公司雇佣的杀手。也许是个坎-托阿。以前也有过类似刺杀,但都失败了。”
“索姆布拉和北方电子都一样,”罗兰说,“他们都是血王在这个世界里的佣人。”
“我们知道。”她说着,指向照片左边的男人,她和他极其相像。“亚伦叔叔活到一九九二年。您是何时遇到他的……一九七七年?”
“是的。”
“一九七七年的时候,谁也不相信他能活那么久。”
“也是血王的手下杀了他吗?”
“不,是癌症复发。他死在自己的床上。我在他身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告诉罗兰我们尽力了’。因此我要将这话转告给您。”
“谢谢您。”罗兰听见自己艰涩的语音,希望南希能将之误解为简慢。很多人为了他尽心到死,难道不是吗?太多人了,从苏珊·德尔伽朵开始、从那么多年前开始。
“您没事儿吧?”她轻柔地问道,言语中透露出一丝同情。
“没事的。”他答,“我很好。那么莫斯·卡佛呢?他何时去世的?”
她一扬眉,笑了。
“难道——?”
“您自己去瞧吧!”
她指向玻璃门。这时,从里面走出两个人,他们经过书桌边显然在自言自语的女人,径直向他们迎来。消瘦的老者一头蓬松欲飞的白发,连眉毛都是同样的白色。他的肤色很深,但扶着他手臂的女人的肤色则显得更黑。他很高大——若不是驼背减去了几分,差不多就有六英尺三英寸——然而那女人就更高挑了,至少六英尺六英寸。她的容貌不算美丽,但带一种野性的飒爽。这是一张勇士的脸孔。
枪侠的脸孔。
9
如果莫斯·卡佛还能挺直腰板,就能跟罗兰平视。而现在,卡佛得微微仰起头来,可他还在一个劲地点头,小鸟啄米似的。看起来,他已经无法弯下脖颈;关节病症将僵硬的脖子锁住了。眼睛的颜色是棕色'奇+书+网',可眼白部分浑浊得很,以至于很难分清瞳孔的边界,但无论如何,他那副金边眼镜后面充盈了喜悦的笑意。他还留着那撮小白胡子。
“蓟犁的罗兰!”他说,“先生,我是多么渴望见到您呀!就为了这个我才能在约翰和亚伦死后还活了这么久。放开我,就一分钟,玛丽安,放开!有些事情我必须亲手做!”
玛丽安·卡佛松了手,并看向罗兰。他没有用意念去聆听到她的思绪,也不需要那么做;她想对他说什么早就写在脸上了:要是他摔倒了,请您一定扶住他,先生!
可是这个男人,苏珊娜称之为莫斯叔叔的男人并没有跌倒。他抬起节瘤凸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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