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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塔系列之七:黑暗之塔-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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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蒂恍然间愣在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卡伦的东部口音把这个简单的问题演绎成了截然不同的另一个提问:你有没有好好照顾我的卡?



“孩子?”卡伦问道,突然间感觉到了对方的沉默。“你还在听吗?”



“是的。”埃蒂回答,“你也在听。我以为你去佛蒙特了,约翰。”



“哦,我来告诉你怎么回事儿。像今儿这么热闹的日子,是去不成那地方了,自打一九二三年南斯托纳姆鞋厂烧成废墟之后这里就没这么热闹过。警察把所有出镇的路都封锁了。”



埃蒂很清楚,警察可以让人们通过路障,只要你能够出示有效证明,但是他惦记着别的事情,所以顾不上和卡伦在这个问题上较真儿。“你是想说你没法避开警察找到出镇的路吗,这么说是不是符合你的想象?”



电话那头出现了片刻沉默。就是这当口,埃蒂感到有人凑近了他的胳膊。他不用转身看就知道那是罗兰。这个世界上还会有别人闻起来像是——微妙、但无可非议——像是另一个世界来的人吗?



“唔,好吧,”卡伦好歹又开口了,“也许,我确实知道一两条林间小路能出镇,去洛弗尔。今天很干燥,又是大夏天,我猜想我可以开我的卡车去。”



“一两条小路?”



“好吧,那就说是有三四条路吧。”卡伦又停顿不说了,这一次,埃蒂没有打破对面的沉默。他正在享受莫大的快乐。“五,或是六。”卡伦再次订正自己,埃蒂决定还是不予表态。终于,卡伦在那头说:“八。”埃蒂一听就乐了,卡伦也笑起来。“你在想什么,孩子。”



埃蒂瞄了一眼罗兰,他右手仅剩的两根手指之间正夹着一小瓶阿司匹林。埃蒂高高兴兴地接过来。“我想让你出来,来洛弗尔,”他对卡伦说,“看起来,说到底,我们还有几轮谈判。”



“啊哟,看起来我也得搞清楚这一点喽,虽然我从来没把这个当作头等大事儿;我一直在琢磨的头等大事儿是‘我很快就会上路,去蒙彼利埃①『注:蒙彼利埃,法国南部城市。』’,而且我也不停地在这里给自己找事儿做,一档子事接着一档子事。要是你早五分钟打给我,那就只能听到忙音——我刚才在给查理·毕门打电话。他老婆的嫂子在自由市场里被人杀死啦,你不知道,于是我就琢磨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呀,我刚刚把这里的几摊子事打点干净,都打算把行李放到卡车后车厢里准备上路呢。’我要说的就是,没什么是头等大事,但要说次等大事的话,我猜想就是一直在等你的电话,自从我回到这里之后就一直在等。你们现在在哪里?龟背大道?”



埃蒂砰地一声打开阿司匹林药瓶,贪婪地看着整齐排列的小药片。一朝上瘾,永世上瘾,他心里如此揣测着。甚至于对这种玩意儿也会上瘾。“嗯哼。”他说着,含含糊糊的;自从他在飞机上认识罗兰、然后降落在肯尼迪机场之后,他就变得非常善于模仿地方口音。“你说过那条路只有两英里长,环形路,就在七号街过去一点儿,是不是?”



“我是这样说的。龟背大道上有一些很不错的人家。”接着的一小段沉默显得若有所思。“而且其中很多都准备出售。就是在最近,有不少闲杂流民在那一带流窜。可能对此我也有所提及。这类事情会让居民们神经紧张,至少,是那些有钱的人家,巴不得快点躲开那些让他们晚上睡不着觉的事情。”



埃蒂等不及了,他取出三粒药片,全都扔进嘴里,阿司匹林在他的舌头上慢慢溶解,他品味着那种苦涩的滋味。现在的他感觉很痛苦,但如果他能够得到苏珊娜的任何消息,他还可以忍受双倍的痛苦。可是没有任何消息传来,一切静悄悄的。他有一种想法:就在米阿那个该遭诅咒的婴孩出世之时,他和苏珊娜之间的情感连线——哪怕充其量只能说是“不稳定的”沟通——也彻底不存在了。



“要是你们准备前去洛弗尔镇的龟背大道,孩子们,你们也许应该枪不离手吧。”卡伦又说,“至于我嘛,我想我出发前只需要把自己的猎枪塞进卡车就行了。”



“干吗不呢?”埃蒂很赞同他的计划。“你就沿着环路找你的车,好吗?你肯定能找着。”



“嗯哼,那辆老银河可显眼了。”卡伦也很赞同埃蒂的计划。“孩子,再跟我透句实话。我不打算去佛蒙特了,但是我有一种感觉,你们打算把我带去什么地方,要是我同意去的话。你介意告诉我吗?我们要去哪里?”



埃蒂想到了马克·吐温,马克·吐温可能会把约翰·卡伦绝对精彩的人生故事之下一章节命名为“一个缅因州美国佬在血王的宫殿里”,可是他决定不这么说。“你以前去过纽约城吗?”



“上帝作证,我去过。在那里逗留过四十八个钟头,那是我在军队的时候。”他在说“军队”一词时故意压低了声调,做作得滑稽可笑。“去了无线电城大剧院和帝国大厦,我就记得这些了。不过肯定还去了别的旅游景点,因为我钱包里少了三十美元,个把月后,才搞明白我是遭了那种毒手。”



“这次你压根儿没时间被人下黑手。带上几张信用卡。我知道你有不止一张,因为我看到你的发票啦,就在汽车仪表板里。”他像疯了一样忍不住想拖长最后几个音,念成仪表波——霸——板里。



“里面乱七八糟,嗯?”卡伦镇定自若地问。



“嗯哼,看起来活像是被狗咬剩下的鞋子。约翰,咱们洛弗尔见。”埃蒂挂了电话。他直勾勾地看着罗兰捧着的纸袋,挑动眉毛。



“这个是穷男孩啥名字,好多蛋黄酱,呃,随便是什么啦。”罗兰这样对他说,“我想要正经点的沙司酱,但看起来没有,希望这能让你满意。”



埃蒂翻着白眼,“天呀,真让人胃口大开啊。”



“你真这么想吗?”



埃蒂不得不再次提醒自己,罗兰几乎毫无幽默感。“我真这么想,真的。拜托。我可以一边开着车一边吃我的骡肠三明治。还有,我们得谈谈接下去怎么办。”



7



接下去怎么办,两个人都同意,要把他们的经历尽可能都告诉约翰·卡伦——在他所能轻易接受的范围(以及理性)之内。然后,如果进展得不坏,他们就委托他带上那张至关重要的手写契约,让他去找亚伦·深纽。还要特别指出:当他和深纽交谈时,务必要单独进行,为的是避开凯文·塔尔,那家伙并不值得彻底信赖。



埃蒂还说:“卡伦和深纽可以联手追查莫斯·卡佛,我还想告诉卡伦一些苏希的消息——秘密、私事什么的——足以让他说服卡佛相信她还活着。那之后嘛,尽管……好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那两人对这件事情究竟相信到什么地步。还有就是,看他们有多么渴望在黄昏暮年效力于泰特公司。嘿,说不定他们能让我们大惊大喜呢!我实在想不出卡伦穿着西装系着领带,跑遍全国,还要用万能扳手砸垮索姆布拉公司的招牌?”他兀自假想起来,脑袋不停地前后点着,像公鸡啄米,最后笑着说,“耶。我能想象得出来。”



“苏珊娜的教父可能是个怪老头。”罗兰则如此评说道:“只是异端的一种而已。这种人要是和你成为泰特,经常会自行其是,自说自话。也许我可以给约翰·卡伦什么东西,那会帮助他说服卡佛与我们为伍。”



“神器?”



“是的。”



埃蒂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什么样的?”



可是,还没等罗兰开口回答,他们就看到了一样东西,这令埃蒂慌忙狠踩刹车。他们已经行驶在洛弗尔境内了,车行于七号街上。就在他们前方不远处,一个老人满头蓬乱纠结的白发,步履蹒跚不稳。他身上裹着一件臃肿的衣服,几乎毋庸置疑地该被称为长袍。双臂和双腿骨瘦伶仃,布满鞭苔的伤痕。甚至还有化脓的恶疮,暗红的伤口如灼烧般星星点点。这老头光着脚,该长脚趾的地方却只见一对恶丑的黄色脚爪,其形其状可怖狰狞。夹在他胳膊下的一条木制物事看上去枯槁易裂,很可能是摔断的七弦琴。埃蒂心想,在这条乡村小路上,没什么比这家伙更不合时宜的了,至今为止,他们看到的步行者都是些正儿八经的在锻炼的人,凛然不可侵犯的姿态显而易见,个个都装束得一丝不苟,穿着尼龙慢跑运动短裤、戴着棒球帽、穿着T恤衫(有一个慢跑者的汗衫上还写着这么句标语:请勿拍摄游客)。



那东西刚才还在七号街街沿上跌跌撞撞,现在转过身来对着他俩,埃蒂不禁吓得大叫一声。它鼻梁上的一对眼睛鲜血涌淌,埃蒂立刻想到平底煎锅里的双黄蛋。一只大獠牙从鼻孔里伸出来,活像鼻屎干,只不过是骨头做的。但是,不论怎样,排除其他先不谈,最糟糕的是,有一层惨绿的暗光烘托在这东西的脸庞上。活像是用黏乎乎的荧光粉胶涂遍了全身皮肤。



那东西看到了他们,立刻闪身冲进树丛,情急之间,干巴破裂的七弦琴都被丢下了。



“基督啊!”埃蒂大叫。若说这是一个不速之客,没错,但他只希望千万不要再看到一个。



“停,埃蒂!”罗兰大喊一声,卡伦的老福特在急刹车时激起一阵尘土,罗兰用一只手抵在仪表板上才不致冲出去。停下的车子很靠近那东西消失的地点。



“打开后箱子,”罗兰一边打开车门一边说道,“去拿我的寡妇制造者①『注:寡妇制造者,指的是枪侠的枪支装备。』。”



“罗兰,我们赶时间呢,龟背大道还得往北走三公里。我真的认为我们应该——”



“闭上你愚蠢的嘴巴,快去拿!”罗兰咆哮了,接着便跑到了树丛边。他深吸了一口气,跟在那劣种生物之后的罗兰高声怒吼着,那嗓音直接将鸡皮疙瘩急速送达埃蒂的双臂。埃蒂以前曾听到罗兰这样说话,顶多一两次,但一旦他不这样怒吼,就很容易令人忘却流动在罗兰身体中的王者血脉。



他又说了几句话,但埃蒂完全听不懂,接着,终于说了一句他听得懂的:“出来吧,罗德里克之子,已被损弃、已迷途的你,在我面前行礼吧,我是罗兰——斯蒂文之子,艾尔德的后裔。”



一时间,什么都没有出现。埃蒂打开福特车门,递给罗兰他的枪。罗兰抓住枪,没有向埃蒂瞥去一眼,更别说道声谢了。



也许又过了三十秒钟。埃蒂张嘴想说点什么,刚一开口,街沿边茂密的树叶抖动起来。又过了一会儿,那只怪形怪状的生物才重现。它依旧摇摇摆摆,但头却低垂着。长袍的正面有一摊湿漉漉的污迹。埃蒂闻到这恶心东西身上散发出野蛮而浓重的尿味。



然而它屈下一膝,抬起畸形的手掌,举至齐眉,那是表示效忠的宿命姿势,但埃蒂觉得它是在哭。“向蓟犁的罗兰、艾尔德的罗兰致敬!尊者,您能否向我展现神器?”



曾有一个名为河岔口的小镇,一个老妇人自称泰力莎姑母,她给了罗兰一条精美的银链、坠着同样精美的银色十字架。打那以后,罗兰就一直戴着它。现在,他把手探进衬衫领口,掏出来给跪拜着的生物看——埃蒂很肯定,这东西正遭受放射性疾病的灼烧而在慢慢垂死中——此时,它用嘶哑的嗓音喊出了一声惊叹。



“罗德里克之子,你是否愿意在命程尽头得到平静?你是否愿得取祥和的消亡?”



“是的,我可敬的尊者。”它说着,一边呜咽地低泣,又加上了一些埃蒂听不懂的快速低语。埃蒂朝七号街的两头张望,担心会有车辆经过——毕竟,这是夏季最热的时候——但两边都没有任何动静。就此时此刻而言,他们的运气至少还在有效期。



“你们有多少人在这个地域?”罗兰问,打断了这位时光闯客的喃喃自语。就在发问的同时,他举起了左轮手枪,并将这把古老的死亡引擎慢慢贴近他的衬衫。



罗德里克之子将手平举,但仍然没有抬头看一眼。它说:“很多很多,尊敬的枪侠,众世界已荒疏,即所谓之稀界。战界犬牙交错,生者流璃失所。因我为他们感到悲伤,落入狱营,一路颠沛,所见无数低等人种、大小魔怪、乃至迪斯寇迪亚之神魔纷纷升腾而出,何处是家?苦不堪——”



“有多少丹-底凹?”



它努力思考着枪侠的问题,然后摊开它所有的手指(埃蒂注意到,两双手爪一共有十个手指),且摊开有五次。五十。但五十个什么,埃蒂一无所知。



“那么迪斯寇迪亚呢?”罗兰又断然问道。“你说的可当真?”



“哦是的,我是伽凡的谢纹,罕觅尔之子,南方平原的游吟诗人,那里曾是我的家乡。”



“说出位于迪斯寇迪亚城堡旁的小镇之名,我就让你自由。”



“啊,枪侠呀,那里早就死荒一片了。”



“我可不这么想。说。”



“法蒂!”伽凡的谢纹声嘶力竭,终于喊出这个名字来,一个四海为家的音乐家终生都不会料想到自己的生命将在如此偏远陌生之地结束——不是中土平原,而是西缅因州的山里。突然,它仰起可怖的、绿光闪闪的脸庞,看着罗兰。又将双臂长长地展开,仿佛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什么东西。“法蒂在那雷劈遥远的尽头,在光束的路径上!在沙迪克,在马图林,在通往黑暗塔——”



罗兰的左轮手枪发声了,仅仅一声。子弹打中了跪拜着的生物的前额,彻底崩溃了它那张早已损毁的脸面。就在它向后倾倒的时候,埃蒂看到它的血肉化作惨绿色的烟雾,转瞬即逝。片刻之间,埃蒂看到伽凡的谢纹的牙齿漂浮起来,活像鬼气的珊瑚戒指,但须臾之间它们全都消散得无影无踪。



罗兰将左轮放回枪套,接着,伸出右手的两根手指,在自己面前做了一个手指向下的姿势,如果埃蒂曾见识过一次,就会知道那是在祈福。



“愿你安息。”罗兰说。接着又解开枪套,再次掏出左轮。



“罗兰,那是不是……缓型突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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