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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奴翻身当地主-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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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特的双手掩在叮当的伤口上,想尽可能的止住伤口留血,但鲜血还是不停的从指缝中向外冒出。



从地球到这个异界,叮当可以说是李斯特唯一的一个朋友,难道刚交到一个朋友自己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死去?



李斯特咬咬牙,突然抽回一只手伸到自己嘴边,狠狠的一口咬在了手腕上。立刻,血液不停的从手腕静脉上涌出,李斯特却连眉头也不皱一下,直接将滴着血的手腕伸到了叮当的嘴边,将流淌的鲜血强行灌进了叮当的嘴里。



叮当不是很可能会流血而亡吗?那我就用自己的血来补他的血!



此时的李斯特,脑海中只有这么一个念头。在他看来,自己的块头大叮当这么多,血液自然也多得多,分一些给叮当,叮当就不会因为流血过多而死去。对于叮当这个朋友,只要能够将它救活,李斯特什么代价都愿意付出。



不知道是不是李斯特的血液起了作用,叮当居然真的吊住了这口气,虽然依然虚弱,但眼神中却已经有了光彩。



李斯特心中一喜,眼看着手腕上的伤口慢慢收口,血越流越少,他立刻换了一只手,还是咬破后塞到了叮当的嘴里。



李斯特并没有注意到,随着他的血液被叮当吞到肚子里,一抹淡淡的红光笼罩了他和叮当的身体,在这红光之中隐隐有一道亮丽的光华在流转。就像是发生了奇迹一般,叮当肚皮上的伤口居然慢慢的收了口,甚至连流血也渐渐地止住。



李斯特感觉到了叮当的生命力越来越强,但一股莫名其妙的虚弱感却突然向他袭来,身体变的越来越软弱无力。



是因为喂血过多导致自己虚弱?还是因为肚子实在太饿才会没劲?李斯特还没想清楚这个问题,就觉得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李斯特并不知道,他虽然只是单纯的想通过喂血这种方式挽救叮当的性命,但实际上却在无意之间和叮当签下了最高等级的灵魂契约——血契!



先前李斯特因惊讶而张大了嘴,吞下了叮当洒向空中的几滴鲜血,后来他自己不知道又给叮当灌了多少血进去,这正好符合血契相互交换鲜血的盟誓。



叮当是一头不折不扣的魔兽,虽然等级十分低,战斗力更是弱到可以忽略不计,但他和李斯特极为投缘却是不争的事实。血契的签订,正需要双方心心相应,有着生死与共的觉悟,再加上换血以立誓才算是符合条件。于是,在李斯特不知情的情况下,叮当成为了与他签定血契的魔宠。



签定了血契的魔宠与主人之间,关系就像是绑在一条绳子上的蚱蜢,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在叮当受了致命的重伤之时,可以将李斯特的一部分生命力分享过来,这才保住了小家伙的一条性命。



一般来说,极少有人愿意和魔兽签订血契,而魔兽也不愿意和主人签订血契,因为一但签定血契,就等于把性命彻底的交到了对方手上,万一其中一方想不开砍了自己的脑袋,这种必死的伤势可没办法分享生命力,也就只有陪着对方一起死这一个结局。



血契一但签订,可不像其他的魔兽召唤契约那样可以解除,正是因为没有回头路走,签订血契的实例在这个异界的历史上次数并不多。敢于签订血契的的双方,一般都是能够名留青史的史诗级英雄,像李斯特这样和一个最低级别魔兽签订血契的情况,还真是亘古未有。



不过,就算李斯特明知道这些,他也不会后悔和叮当签订血契,因为对于孤独惯了的李斯特来说,再没有什么比“朋友”这两个字更重要的了。



既然叮当可以帮李斯特挡下致命的一击,那么李斯特也绝不会介意为了救叮当而奉送出自己的生命!



在做这一切的时候,李斯特不会考虑叮当的身份、地位、实力甚至其它的一切,他只会把叮当看做一个生死与共的朋友。



这就是宅男李斯特的人生哲学!



************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李斯特从昏睡中醒了过来,这一次他可不是因为什么春梦,而是活生生被饿醒的!



捡回了一条命的叮当,和初遇李斯特时一样,正趴在他的头上不停的舔着,依然是口水直流。此时的叮当,和李斯特的关系可不像刚开始那样仅仅是投缘,而是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生死与共的伙伴!



看到叮当已经没事,李斯特忍不住高兴的摸了摸它,道:“叮当,你没事了?真是太好了。”



李斯特的喜悦是发自内心的,而叮当自然也感受到了,它高兴的在李斯特的肚皮上打起了滚,口中又是“靠!靠!”的叫了两声。



李斯特向叮当的肚皮上看去,发现那条长长的伤口已经凝结成了一道淡淡的红痕,而本来已经被鲜血染红的毛发,此时也恢复成了一片雪白。看来叮当在伤好之后,又跑到泉水里洗了一个澡。



叮当的伤势能够好的这么快,除了因为签订血契分享生命力之外,还在于魔兽的生命力本来就很顽强,恢复伤势的能力远超一般人类。



李斯特并没有因为叮当的平安无事而高兴太久,因为他的肚子这个时候又发出了如雷鸣般的“咕噜噜”响声,似乎在提醒李斯特实在是虐待它太久了。



上什么地方找填肚子的东西?李斯特的目光开始四下里扫射起来,最后落在了那只被他捏死的“肥兔子”身上。



“小样!差点把两条命都交待在你手里,如果不把你扒皮挫骨填肚子,怎么对得起自己的五脏庙?”



说完,李斯特上前一步,把“肥兔子”的尸体提在了手中。



******************



卷一 野外生存



第六章 “叫化兔”



李斯特掂了掂手中的肥兔子,重量差不多有着二十余斤,还真配得上“肥”这个字。



肚子再饿,李斯特也做不出茹毛饮血的事,但现在手头没有任何工具,怎么处理这只“肥兔子”呢?



最简单的吃法,当然是把兔子烤着吃,但没有合适的刀具,光是剥皮去内脏就是件麻烦事。无法可想之下,也只好学一下原始人,回到石器时代好了。



森林边缘有一块已经风化很严重的岩石,李斯特走过去用力的一砸,立刻碎成了数十块。李斯特很是满意现在的这把子力气,真没想到身为超级宅男的自己,也有成为能够碎碑裂石之猛男的时候啊。



在岩石的碎片中,李斯特挑出了一块尖锐的片状石块,压着“肥兔子”的肚皮用力一划,仗着现在手劲大,硬是将“肥兔子”的肚子给剥了开来。



既然这即兴制作的石刀能够派上用场,李斯特立刻手脚麻利的三下五除二把“肥兔子”剥光洗净,只等着生火烤熟了。



多年的宅男生涯,使得李斯特的厨房手艺还算不错,不过巧妇都难为无米之炊,手中没有任何调料怎么才能把“肥兔子”弄的好吃一些呢?



烧烤最主要的佐料当然是孜然了,虽然李斯特的裤兜里有一粒孜然的种子,但用来烧烤一只兔子显然是不可能。李斯特四下打量了一下,眼睛转了几转,立刻有了主意。



森林中有一种大树,枝叶生得很低,每一片树页都很肥大,外形和荷叶差不多。李斯特跑过去扯了几片,将洗好的“肥兔子”给裹上好几层,包了个严严实实。



接下来,李斯特又跑到盐碱地里,硬生生的挖出了一大堆泥土,就着泉水合成稀泥,涂抹在包了树叶的“肥兔子”上,将“肥兔子”整成了一个大泥球。



呵呵,叫化鸡可是地球上的一道名菜,用制作叫化鸡的方法制作一只叫化兔,味道应该不会差到那里去吧?再说了,盐碱地中所含的盐份极多,至少能在烘烤叫化兔时带来一些咸味,在没有任何调料的情况下,能够有这么一点味道已经算是十分难得了。



准备好叫化兔后,李斯特又扯了一大把干枯的灌木过来,在地上挖了一个土坑,将灌木和裹着叫化兔的泥球一股脑的全塞了进去。



为了泡制这道叫化兔,李斯特忙前忙后上跳下蹿,而叮当就在一旁傻呆呆的看着,眼神中满是疑惑,显然不明白李斯特在做什么。



准备工作已经做完了,现在也应该由叮当来完成这最后的一道工序了。李斯特可没忘记,先前为了对付“肥兔子”的风刃,叮当可是喷出了一道火球的。既然叮当会喷火,也就用不着李斯特辛辛苦苦的钻木取火了。



指着土坑中的灌木,李斯特比划了一个点火的动作,叮当立刻心领神会,跳到土坑旁“靠!”的一声大叫,张嘴就喷出了一道火球。



叮当喷出的火球威力不大,用来上阵杀敌远远不够份量,但只是点点火却还是办得到,随着火球轰到土坑之中,那些灌木立刻燃烧起来。



火势渐渐大起来后,看到所有的灌木都已经充分燃烧,李斯特立刻将浮土扒了过去,把土坑掩埋起来。如此猛的火力被埋在了土中,相信只需要十几分钟,一只热气腾腾的叫化兔就可以出炉了。



看了看站在一旁满脸好奇的叮当,李斯特抻手摸了摸它的头,笑道:“乖乖的等着吧,马上就有好吃的了。”



一听到“好吃的”的三个字,叮当立刻吧叽吧叽舔了舔嘴唇,两眼之中就像是能冒出小星星般,十足的一副馋鬼模样。



看着叮当那肥肥的身段,李斯特心下暗暗嘀咕:这小家伙,不会是因为太过于好吃,才长的这么肥吧?



等了十余分钟后,李斯特用手试了试泥土的温度,依然是热的烫手,估计叫化兔应该是已经熟了。更何况,现在李斯特已经饿的前心贴后背,他也不想再等下去了。



匆匆忙忙把土坑扒开,顾不上烫手李斯特就把已经烘烤成一片干枯的泥球捧了出来。



小心翼翼敲碎了外层的泥壳,一阵扑鼻的异香立刻飘了出来。叮当耸了耸小鼻子,欢快的大叫了一声“靠!”,一个健步跃到李斯特的头上,仔细仔细的打量起这叫化兔来。



因为闷在土中烘烤,再加上油脂的浸润,原本绿色的树叶已经变为了褐色,数滴飘香而晶莹的油脂从叶缝间渗出,让人一看都忍不住有食指大动的感觉。



李斯特将树叶一片片的剥开,片刻之后一只浸润在油脂中的叫化兔就呈现在了他和叮当的面前。



没有经过火焰的直接烧烤,叫化兔的表皮并没有呈现出一片金黄的色彩,但经过密封泥球的烘烤,所有的油脂与热气全都包裹的严严实实无法散出,反反复复的将叫化兔从里到外烘了一个乱熟。现在,一整只“肥兔子”连皮带肉都是一片松弱,油亮亮的看相十足。



仅从买相来看,这只叫化兔的制作可说是大为成功!



李斯特抻手将“肥兔子”的两条后腿撕了下来,丢了一只给叮当。叮当伸出两只前爪将这条烤好的后腿捧住,小心翼翼的尝了一口后,立刻双眼圆睁,然后迫不及待的张开大口,狠狠的连皮带肉撕咬起来。很显然,叫化兔的美味彻底勾起了叮当的食欲。



看到叮当如此风卷残云般的吃得痛快,李斯特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拿起另一只后腿就准备咬下去。



就在这时,一个突如其来的声音在李斯特的耳边响了起来:“哇,什么东西这么香?能不能分一点给我这个可怜的老人家?”



********************



卷一 野外生存



第七章 奇怪的老头



突然出现的声音吓了李斯特一大跳,手中的“肥兔子”后腿都差点掉到地上,他连忙回过头看去。



此时在李斯特的身后,已经无声无息的多出了一个白胡子老头。不过,说是白胡子,那也只是猜测,因为他的须发纠结在一起,也不知道多少年没有梳洗过,沾着各色说不出是什么的污垢,只能勉勉强强看出他的胡子还是白色质地。



至于这白胡子老头身上披着的那件袍子,样式简简单单就像是披风,还四处染满了灰尘与油脂,也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有洗过。而老头脚上穿着的一双皮靴,更是左右两边各破了一个大洞,露出了两只光溜溜的大脚趾。



看到这个白胡子老头后,李斯特从最初的惊讶,渐渐转变为了激动,甚至可以说是兴奋,指着老头半天说不出话来。



李斯特能不激动吗?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后,这还是他碰到的第一个人类,这也就说明李斯特在这个世界并不是孤身一人,他还有着同类。而且,从这白胡子老头的打扮来看,这个世界显然不是什么原始社会,在这里的人类也有着自己的文明。



至于这个白胡子老头的语言怎么和地球上几乎一模一样,兴奋的李斯特现在已经无法考虑到这一点了。



李斯特指着白胡子老头的那只手,刚好是拿着“肥兔子”后腿的那一只,见李斯特半天不说话,白胡子老头也不讲客气,抻出手一勾,就轻轻巧巧的将那只后腿给拿到了手中。



就只在这一刹那间,李斯特无意间看到白胡子老头的一双手居然莹白如玉,干净的纤尘不染,和他那一副邋遢的外表全然不符。



这白胡子老头不会是什么世外高人吧?想想射雕英雄传中洪七公出场时的情形,不是和眼前差不多吗?



想到这里,李斯特也就默许了白胡子老头从自己手里抢走食物的事实。



白胡子老头的吃相,比起叮当来差不了多少,也不知这位老人家怎么会有一口这么好的钢牙,大口大口的连撕带咬,任由滑腻腻的油脂流满了他的胡须,以及滴到衣袍之上。



看到白胡子老头的这副吃相,李斯特才算是明白了他为什么会有如此一副拉风的造型。



片刻之后,一条后腿被白胡子老头干得只剩下一根腿骨,他随手将骨头一扔,伸出手在胡子上擦了擦油渍,眉开眼笑的道:“好吃,真的很好吃!”一边说着,一边毫不讲客气又抻手撕下了“肥兔子”的一只前腿。



“靠!”的一声大叫,叮当从李斯特的头顶上一跃而下,恶狠狠的扑向了“肥兔子”,牢牢一口将另一只前腿给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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