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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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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也不等同伴回答火速离开。



留守的骑兵冷哼一声,连人带袋往地下一掼,麻袋直接撞在厚毯依托的石头侧边。阿尔丰斯的心脏剧烈搏动几下,天幸,如果再偏这么点点,撞在厚毯上小命就玩完了。



麻袋没有挣扎的迹象,里面的人即使原来清醒着,也给刚才那下撞昏了。



阿尔丰斯曾经远远见过克里丝蒂娜,但每次都是看几眼就走,她身边的人实在太多了,里一层是侍卫,外几层都是想得亲芳泽的少年儿郎。



城里的年轻人无一不想讨克里丝蒂娜的欢心,除了阿尔丰斯和盖勒特。盖勒特就不用说了,除了活人和死人,其他人在他眼里都一个样,爵士根本就懒得去分辨。阿尔丰斯却感觉她和自己不在同一个层次,很难有共同话题,除了一堆死臭烂臭的招魂魔法书,能看得上眼的就只有她那副身家了,但在这方面阿尔丰斯有自己的想法:钱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去挣,没必要依靠女人,只有不去依赖任何人,才能让自己活的更自由,更开心。



第一卷 塔隆沙漠 第五章 死灵巫师



巴洛斯无聊的催动坐骑围着麻袋一圈圈的兜着,他关注的是喊杀震天的战场,丝毫也没查觉近在咫尺竟会有人窥视,更没注意到埋在沙中的蝰蛇,有好几次马蹄都差点踏在那微微隆起的沙堆上。



阿尔丰斯暗叫可惜。有毒牙的蛇,肚子越饿毒性就越烈。他希望那匹马能激怒沙蝰,虽然机会渺茫,但确是个脱身的好机会。他暗暗估算着马的速度和马蹄的落点,这一圈很有可能,对了,踩下去,就这样踩下去,唉!真是失望,再近点,噢,对,慢点,再慢点……这话,他不知道暗中祈祷了多少次。



远处杀声震天,阿尔丰斯和巴洛斯各怀心事。



终于,阿尔丰斯的祈祷见效了。马儿一脚踏下,引发了剧毒无比的地雷。



这种大家伙绝不是沙蝰要等的猎物,但此时,命运却和它开了致命的玩笑。



沙蝰突然被马蹄踏中尾部,疼痛之下身体弹起半尺高,照准马的左后腿就是一口。马丝毫也没有知觉还在主人的驱策下继续跑动,仅两圈功夫就越跑越慢,突然,一个失蹄后腿弯曲跪倒在地。骑兵被抛下马背,在沙地上连打了几个滚。马的前腿还在惯性的朝前猛踢着,却再也拖不动笨重的身体。



沙蝰又继续蜷缩在原来的位置,只不过用来掩体的黄沙已不复存在。



巴洛斯嘴里咒骂着爬起身抽出鞍畔砍刀,三两下就把肇事者砍成几段。



阿尔丰斯暗骂白痴。这话一点也不为过,蛇和人不同,身体被砍断也还保持有攻击力,只要蛇头没被砍碎,那对致命的毒牙仍然能让敌人和自己同归于尽。



就在骑兵转身查看马匹时,那段还剩几吋长的蛇头一弓一弹,在沙中带起一道血线,直接落到骑兵脚踝旁。蛇头一张口咬在骑兵的皮靴跟位置。高大的身躯也没有半点查觉,继续走了几步后才慢慢软倒。



阿尔丰斯快速将厚毯反转披在身上,朝骑兵跑去。巴洛斯嘴角往外吐着白沫,身体佝偻着缩成一团,手脚偶尔会产生阵阵痉挛。阿尔丰斯伸手在他眼前一抹,把那双睁的浑圆、充满疑惑和不安的眼睛合上。沙蝰的毒素可以让生物的神经中枢快速麻木,这大概是世界上所受痛苦最小的被杀方式,有时候甚至连自己的死因都不明白,就像眼前这位仁兄。



不远处,一队十多人的骑兵被围得水泄不通。前面的大耳怪刚倒下,后面的立即填补进去。一旦有骑兵被拖下马,死亡很快就会降临,尸体将会被当成幼年大耳怪的粮食。



沙漠上覆盖的一层青绿色都是死亡的大耳怪。每一个倒下的骑兵,都战斗至脑袋被敲碎。



这种人海战术并不是每个种族都能消耗得起的。大耳怪的生长周期很快,从出生到成年只需要五个魔法年。人类至少需要十五年时间。占据优势的人口数量并不能给大耳怪带来多少便宜,事实上,人类的单兵作战素质远远高于大耳怪,一个普通的长戟兵能同时对付三个大耳怪,一个精锐骑兵可以对二十个大耳怪造成致命打击,有弓箭手和牧师编组的混合部队更不用说了,一支百人劲旅面对五百大耳怪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歼灭对方而让部队保持零伤亡。



游牧骑兵并不是精锐骑兵,更没有远程攻击部队和魔法部队,唯一解决难题的方法就是贴近作战。为了这个麻袋游牧民的确下了很大一番工夫,前来接应的骑兵多达五十人。反抗军的总人数仅有四千人,里面还包括了许多妇女和儿童。



阿尔丰斯暂时远离了危险,视线再次转到那个惹麻烦的麻袋上面。



很普通的一个麻袋,五尺长,两尺宽,装两百磅重的物体根本不成问题。用麻黄草晒干编织而成,稀疏的针眼不至于让内部密不透风。人体的线条隐约可以分辨出来。如果真是那个女人,要是把她救下来,搞不好西格玛家族会给出一大笔奖赏,只是在领钱时无法对自己是不是绑架主谋人这一关键问题作出合理解释。不去?强烈的好奇欲在内心深处剧烈抗议起来。



“盗贼,以自身安全为第一要素。”这是前辈先人经过无数次失败与成功之后总结出来的经验,虽然它常常被绝大多数意志不坚的盗贼遗忘。



阿尔丰斯朝麻袋走近的同时记起刻在盗贼工会任务询领处的这句警示。他虽然不是盗贼,但却和盗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从不在盗贼工会领取任务,但获得的物品总要通过盗贼的销脏渠道脱手。



最终,他也没能抵挡住好奇和金钱的双重诱惑——事实上这也是导致绝大多数盗贼丧命的直接原因。他双手颤抖着解开袋口,一张清秀绝伦的面孔展现出来,躺在麻袋里的少女双目紧闭,长长的睫毛没有丝毫颤动,看起来像是熟睡一样,的确是死灵巫师克里丝蒂娜。



阿尔丰斯一阵头昏。他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女人,那些吟游诗人总在唱什么距离产生朦胧的美感,其实凑近看美女才是种享受。把克里丝蒂娜和以前看到那些女人一比才知道鲜花和马粪的区别。怎么以前看她没这样好看呢?他反复思考着这个问题,最后勉强找出个安慰自己的理由:别人口袋里的钱怎么看也比不上自己口袋里的美。



这么大一个活人怎么弄回去?拖着走两天两夜也到不了月之心,那匹马早就死透了,不然还可以借来用用。



阿尔丰斯突然飞起一脚,重重的踹到克里丝蒂娜俏脸的右腮帮上,在那个凡是女人都会悉心打扮的地方留下清晰的鞋印。



鞋印逐渐变红,腮帮肿了起来。



“原来美女也会变猪头。”阿尔丰斯轻声哼起了小调,脸上看不到半点怜惜之情。



克里丝蒂娜“嘤”一声,长长的睫毛动了动。这一脚还真管用,直接踹醒了她。



“这是……”克里丝蒂娜吐字的声音很好听,富有吟唱的节奏感。



话还没说完,阿尔丰斯一把掩住她的嘴,尽量压低声音:“这是城外。我是救你的人。后边在打仗。其他什么都别问。”



克里丝蒂娜往四周一扫,瞬间就明白自己的处境,眨了眨眼睛。



阿尔丰斯松了口气,正想把手掌从她嘴边移开。克里丝蒂娜头部稍微向后仰,嘴一张一合咬住阿尔丰斯的掌沿。骤然的袭击痛得阿尔丰斯瞪大了双眼,嘴巴张成了O型,但强烈的危机感却让他把呼痛声咽下肚内。



“尊贵的女士,我实在不清楚有哪点冒犯到您了?”他缓和了一下情绪,换上一副讨好的表情,开始用敬语。看他的表情,刚才那脚好象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克里丝蒂娜一点也没有松口的意思,甚至顺着嘴角还渗出几缕鲜血。



“那些游牧骑兵快回来了,再不松口大家就死在一块。你的下场可能比我更惨。”阿尔丰斯哀求不成马上换上威胁手段。



威逼利诱?利是肯定用不到,他的全副身家还比不上她一个指甲来得珍贵。



“妈的,你真以为我不敢对西格玛家族的人动手?”阿尔丰斯忍痛用另一只手扼住克里丝蒂娜的咽喉,手指慢慢收紧。



克里丝蒂娜面上一片潮红之色,头一侧松开了咬合的小口。



“这才乖。”阿尔丰斯抽回受伤的手掌,往外张望着,幸好交战两方都没有闲暇留意这里。



战局又发生了变化。被围困在中间的骑兵拖住了大多数大耳怪,其余游牧民充分发挥出马匹的冲击力,骑兵们分成两队来回飞驰,斩杀分散的大耳怪。双方都在消耗对方的人员。大耳怪被杀了一小半,包围圈里的骑兵也损失了十多骑,剩下的几个仍在苦苦抵抗。



阿尔丰斯暗自庆幸自己当初没进军队真是个绝好的选择。很多和他一样无家可归的流浪儿最终都进入军队,别的不说,光那两顿饱饭就足以引诱穷人献出宝贵的生命。正当他对生命感叹无以时,脖子被几个坚硬的物体死死卡住。



这里除了被绑住的克里丝蒂娜,就没有其它人了,难道还有人埋伏在附近?怎么刚才没看到?阿尔丰斯艰难的扭动脖子。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反应——死之前要看看是谁杀了自己。不回头还好,这一看直把全身的冷汗都给吓出来了。



一个白色骷髅头和阿尔丰斯面面相对,黑森森的眼窝离他不过三吋,骷髅脸部还残留着丝丝血肉,留在牙缝的食物肉屑清晰可辨,皮肤也还没消净,像一张皱巴巴的手纸糊在脖子上。恐怕很少有人能遇到如此恐怖的经历,哪里来的怪物?阿尔丰斯快被勒喘不过气来了。



“滋味怎么样?刚才你勒我的时候挺好像挺开心。”旁边传来一阵低声娇笑。



阿尔丰斯的视线顺着骷髅的身体向下望,果然,它身上穿的是游牧骑兵的白袍。他暗骂自己愚蠢,一个死灵巫师,旁边有这么好的材料怎能不加以利用?



“扭断他的脖子。”克里丝蒂娜的命令很简短。



“慢!身上的绳结你解不开……”阿尔丰斯艰难吐出一句话。他没骷髅力气大,任凭他怎么用力也扳不开那双手——正确点说是手的骨架,骷髅反而越收越紧。



盗贼打起的绳结的确很少人能解得开,作为自己标识,他们各有各的手法。只要动错一根绳索,活结马上就成死结,这是防止别人强行解开的诀窍。



“那么说,你不是劫持我的人?”克里丝蒂娜的语气有几分松动。



“如果你这样认为,不妨让它杀了我。”阿尔丰斯张大口,呼吸着充满腐尸味道的空气,尽管如此肺部的空气还不够。他需要更多的空气才能延续性命。



“停下。” 听到主人发出命令,骷髅老老实实停止动作,比最聪明的狗还听话,只是它的双手还停留在阿尔丰斯的脖胫上。



她是不是书看多了?思维如此循规蹈矩,真的以为除了我之外就没办法解开绳结?那种普通的绳子一刀就可以砍断。其实阿尔丰斯也不懂绳结的解法,但他很清楚绝不能让克里丝蒂娜自己想到这个简单的笨办法。“请问,高贵的西格玛家族成员就是这样对待她的救命恩人?”他尽量转移克里丝蒂娜的视线。



“我怎么知道你不是主谋人?”克里丝蒂娜冷哼一声。



“如果我是主谋,同伴呢?光我一个人不可能把你弄出来。”阿尔丰斯苦笑,果然如先前所料一样。



“送我回城之后可以给你一笔酬劳。”克里丝蒂娜挪了挪身体,提到钱,她那惯有的傲慢马上浮在脸上,“不过,先得给我自由。”



“如果你有比马跑得更快的办法就送你回城。我也不想给游牧民剁成碎块。”阿尔丰斯再次苦笑,边说边捡起地上的砍刀走到克里丝蒂娜身边割断绳索。“最好你能祈祷大耳怪获胜,游牧骑兵都是冲你来的。”



号角声再次响起。已经来不及祈祷,战场上胜负已分。两三百具大耳怪尸体散布在战场上,几十个大耳怪正在往坑口挤入。剩下的游牧骑兵总数不足三十人,但个个士气高昂,不少人拿着武器在大吼大叫。这一仗,显然是骑兵赢了。



第一卷 塔隆沙漠 第六章 亲密接触



阿尔丰斯转回头,只说了一句话:“跑吧,越远越好。”他叫别人跑,自己可没做这样的打算,逃跑的痕迹太明显,活命机率还不如躺在厚毯下面来的高。



克里丝蒂娜已经挣脱出麻袋,手指搓揉着麻痹的腿部,灰黑色的法师袍穿在她身上也不是太抢眼。“你说我现在能跑吗?”她哀怨的看了阿尔丰斯一眼。



阿尔丰斯向她走过去,“借点东西用用。”扣住克里丝蒂娜的衣领往外一扯。法师袍松开,露出月白色的里衣。克里丝蒂娜双手一缩,把整件外袍脱下来。饱满的胸膛把里衣撑得高高耸起,下身是条白色犊裤,白晰的大腿完全暴露在外面。



“兼职战士?”阿尔丰斯的目光毫无保留直视克里丝蒂娜的小腹,没有一丝赘肉,几块结实的腹肌稍微突起显示健壮的体格。他不是没见过女人的胴体,只是如眼前这般体现出一种力量美感的女人还真的没有见过。



“不。只是很多事情需要亲手解决,不得不锻炼一下。”死灵法师根本无惧沙漠的寒冷,五尺高的修长躯体站得笔直,仅比阿尔丰斯矮上一两吋。



神官和死灵巫师是最佳组合。神官吸取生命能量后,尸体由死灵巫师施法,迅速腐烂成为骷髅兵,根本不用担心腐烂发臭造成瘟疫——尸气被凝结在骷髅体内,用来给白骨提供行动力量。只是尸气很容易受阳光影响而逸出体外,所以骷髅白天大都呆在坟地里或者阴暗的地道,只有在感应到施术者的召唤时才爬出来。



有些神官和巫师有感于自己的体质嬴弱,经受不住长期战争的劳苦煎熬转而去兼任其他职业。就像巫王多克——他既是顶级黑魔法师,也是强壮的魔战士。但是,兼职也存在问题,人类的生命十分有限,同时担任几种职业需要耗费太多的精力和练习时间,而且往往事倍功半,战士和法师是冲突明显的两种职业,肌肉越结实,蓄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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