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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之武僧-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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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暗杀。”巴伦面上的肌肉不住跳动,“这不是一两个人的偶尔行动,而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暗杀。”



“能够做到总督护卫队长的人身手总有几下子吧,能够将他打昏的人身手一定比他更高明,不然只要发出一点声音整个计划就得流产,而刚才我杀的那个家伙显然没有达到这种程度,所以……”阿尔丰斯没有继续说下去,事实意思已经很明了,还会有第二次刺杀行动等着巴伦。



第六卷 王室成员 第四十一章 兵种



“将我的卫队调过来和马车汇合,三个战斧队,两个强弓队。”巴伦朝外面嚷了道,一个队长答应一声,领两个骑兵离开大队策马狂奔。



“从这里到总督府所走的是直线行程,已经没有近路了,谁知道他们还是不是计划好在这条路上行刺?”巴伦看了几眼围在马车四周的骑士护卫队,好像还是有点不踏实。他打心底不信任移动缓慢的城防军,认为那些没有马匹的士兵只能吓唬普通人,对突发事件根本没有快速反应能力。“只要回到家就什么都不用怕了,三百把斧头两百张强弓足够保证我能继续快活的生活下去。”



“要我送你吗?”



“求之不得,不过,英雄,你有把握将他们赶走?那些苍蝇都是挥之不去,杀之不尽的讨厌鬼。”在没人看到的情况下,巴伦不敢直称阿尔丰斯的名字。



你这种人才是挥之不去杀之不尽的讨厌苍蝇吧?阿尔丰斯心里暗自嘲笑。



离克里丝丁还有一半路程,异变突起。前面的轻骑刚刚经过,一堆锋利的冰刺突然从地面冒了出来,直接往车厢底扎去,马车的速度太快,两旁的骑兵即使看到冰刺也来不及提醒。



整个车厢悄无声息的裂开了,木头混合着碎成小块的冰粒四散飞出,这些东西打在骑兵的轻甲上倒是发出了一阵炒豆般的响声,阿尔丰斯一手夹着巴伦,双脚牢牢钉在车座的横木上。



轻骑卫队马上往中央集合,用人和马的身体将巴伦保护起来,二十多柄马刀离鞘的同时十多面轻盾也被架起来,以防止偷袭者使用远程武器攻击,虽然抗魔能力低得可怜,但样子还是要在上司面前装一下的。还在街边走动的平民被这些变故吓得慌乱起来,大声叫喊着逃离街道,躲入民房里面。



“你的敌人里面有法师?看来他们还真的是一心想要你的命啊。”阿尔丰斯侧头向巴伦说道,刚才冰刺刺入车厢之前他已经感觉到不对头,幸亏反应及时,一掌拍在车底才将危机化解。



“在总督这个位置上,任何人都有可能得罪。但我绝不会轻易放弃,保护这个城市是我的神圣职责。”巴伦说得慷慨激昂,他真的是不放过一点宣传自己的机会,这话当然是说给那些不明底细的人听的。



将能捞的捞到手才是你的神圣职责吧?阿尔丰斯对着巴伦笑了笑,也没有点破。



经过克里丝丁的时候队伍也没有停下,一路直冲过去。离总督府邸还有十分钟路程的时候,一百五十多骑终于和巴伦的队伍汇合。这批护卫全都骑着快马,强弓兵弯弓搭箭,箭头指向道路两边,斧手一手持盾一手持斧将巴伦和阿尔丰斯夹在中间。其中还夹着几个身穿布长袍的法师,应该是巴伦私下招入卫队里的。



这些人可以快马急奔,而且还能保留下大部分的作战能力,机动性比移动缓慢的重步兵不知道快了多少,要是能为那支杂牌军装备大量马匹让他们获得高机动性会不会比较好?阿尔丰斯暗自苦笑一下,也只能想想罢了,骑兵要想和自己的坐骑配合的亲密无间、进退自如,得经过长时间的训练才能达到,现在留给自己的训练时间也没有多少了,得赶快想办法解决新兵的训练问题才行,不过只要依靠大量马匹保持部队高速的机动,需要的时候再下马步战这个设想能不能行得通?但是现在的马匹也属于急需的军事物资,不可能像其它东西那样容易搞到手了。而且这个想法具不具有可行性,还得和洛卡这种行伍出身的人商量过后才知道,自己在军事作战方面可以说得上没有半点经验。



马队一直奔入总督府,途中再没有经历任何风险。



“你带两个人,送我们的大老板回店。”巴伦朝两个队长作了个手势,向阿尔丰斯略微点头表示感谢,在一大帮人的簇拥下进入府邸。



阿尔丰斯和骑兵队长并辔而行,困扰着自己的问题问问他们,能有所收获也说不定?



“请问队长,总督大人手下那些卫队全都是骑兵?”阿尔丰斯的拉着马缰,放慢速度。



“不,先生,他们大部分都是步兵。只是按照军队的龙骑兵配备进行训练过。”队长简短的回答道。



“什么是龙骑兵?是骑着龙的战斗人员?”阿尔丰斯对这些兵种并不了解。



“有资格坐上龙背战斗的是龙骑士。龙骑兵是另外一个兵种。他们只有在移动的时候才骑乘马匹,战斗方式和步兵也没有区别,只是作为战斗人员,他们虽然占用了骑兵的份额,却只能得到步兵的效果,所以军队中几乎不存在了,现在骑兵就是骑兵,步兵就是步兵,区分得很清楚。除了一些喜欢使用快速机动部队的将军麾下还保留着一些龙骑兵之外,差不多看不到他们的身影了,很少有人能够像总督大人拥有充足的财力为每个步兵配备战马。”队长向阿尔丰斯解释道。



阿尔丰斯点了点头,原来还真存在这么一个差不多被淘汰的兵种,他不禁回忆起了童年时代所看到的战役,“那么弓箭兵骑在马上是不是比步弓部队更有优势?”



“不能这么说,”一说到军事方面,队长的谈吐明显活跃起来,“弓箭部队的装备成本虽然比较低,但是培养一个优良的弓箭手也需要两三年时间,像格兰帝国的精锐长弓兵,他们都是从孩童时期就被选拔出来,经过十年的艰苦训练才被投入战场。这些家伙全是重骑兵的恶梦,在三百码距离上就可以穿透骑士的重铠,达到重十字弓的效果,而且射速比十字弓要快很多,但就算是精锐长弓也只能算是轻步兵。”



队长顿了一顿,好像在整理思路,“如果要在马上放箭,先不说准头,一般的复合长弓不适合在马上使用,又大又长弓身挤压了骑手的活动空间,不利于瞄准射击;如果用短弓,穿透力又差了很多,除非用十字弓才能填补这个先天的缺陷,但十字弓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射速太慢,根本不能形成持续的射击优势;所以,配置弓骑兵也不是什么好的选择,但也不排除有些异想天开的将领选择身强体壮的士兵,再给他们配上连步兵都无法拉开的短臂硬弓,只有这样才能在发挥机动优势的同时又保持远程打击能力。”



弓骑兵虽然理论上可行,不过,要到哪里去挑选这些身强力壮的人?士兵里这种人倒是不少,但若是既让他们练习骑术又练习弓术,何止多花一倍时间?一心二用的后果绝对是事倍功半。



阿尔丰斯心里却有着另外一种打算,龙骑兵虽然是一个高成本低效应的兵种,但完全有可能利用速度上的优势进行长途迂回打击,他自己就是凭借速度上的优势一路拼过来的,自然十分清楚这点。慢吞吞的步兵重装部队一旦面对移动快速的对手就只剩下被压着打的份了。就算龙骑兵不足以给对方造成致命一击,但快速撤离的速度也能轻松摆脱大部队的衔尾追击,如果对方出动少量轻骑,还能反过来将追兵吃掉。陷入轻骑包围圈的情况大可不必考虑,没多少人愿意组建一支数量庞大的轻骑部队,轻骑兵的防御力太过薄弱,和下马后的龙骑兵硬碰简直是自寻死路,而且马匹所耗费的粮草资源也会给后勤部队造成沉重的负担。



他也不喜欢弓兵,训练起来太过麻烦不说还比不上十字弓的便宜和威力,任何人只要经过几天的训练就能掌握。这个队长说的只是配备一把十字弓的状况下才会出现射速慢的问题,如果是给每个弓骑兵配备五把上好的绞轮架上弩匣的重十字弓呢?五轮的远程密集打击优势远比一枝枝的放箭所造成的杀伤力要大的多。但这个想法阿尔丰斯却不能说出来,十字弓在西方大陆被明令禁止使用,他也不想去触这个霉头。



回到店铺,拍卖行的人将阿尔丰斯拍下的物品清单也送了过来,为这些东西支付的款项还不足一百金币。豪宅马上就能搬进去居住,大批的珠宝古董可以先塞进宅内,但那五百万磅粮食却需要组织人力轮翻搬运。



巴伦只是没收了多明哥商会那批和帐目不符的粮食,并没有停止他们对军队的粮食供应,这样的做法倒也合情合理,多明哥的人连提出抗议都办不到,因为他们无法对那五百万磅低价粮食的来源作出合理解释。商会的信誉一跌再跌,到面包店恢复营业的时候连百分之五的市场份额都占不到了,多明哥的面包店从垄断性经营陷入苦苦挣扎的境地,克里丝丁完全取代了它的地位,一跃成为马萨雷食品行业的最大商家。不过多明哥在马萨雷还经营有其它生意,即使被挤出食品行业也没有受到多大影响。



“卡尔,你带几个人回蒙利埃一趟,看看我们的装备到了没有,最紧要的是帮我做一件事,到武僧学院找道格拉斯院长,订两千把重十字弓,五百把轻十字弓,十万发长弩,五万发短弩,无论多少钱都答应下来,弩匣应该是配送的,别让他在这上面再敲一笔。”阿尔丰斯低声向卡尔交待着,现在暂时还没有大量购买马匹的财力,但十字弓却是必需品,得先解决这个问题。“暂时别让团长和其他副团长知道这件事,货到之后也别运去军营,先运到克里丝丁总店的仓库里。”



“包在我身上。”卡尔招呼了四五个同伴,转身就往马概走去。



“主人,就该这么干,让条条框框都见鬼去吧,有了这批武器,我们白天卖面包,晚上去抢劫,哈哈哈,这是多么惬意的生活方式啊。”奥帕在旁边狂笑了起来。



“拦路的活可不好干,”阿尔丰斯想到了那几天倒霉的业余抢劫活动,苦笑几声,“不抢则已,要抢就抢大的,圣城里的东西一件都跑不了。那些古董艺术品与其留给别人瓜分,还不如我们自己动手去抢,有人想要?可以,拿钱来买吧。”



“好,就这么干!”奥帕高声附合着,似乎眼前已经出现了价值连城的古董和花花绿绿的各类宝石和珍品。现在它对金子不大感兴趣了。



“伙计,给我五磅面包。”啪的一声,好像有人在店铺的柜台上猛拍了一下,将两个梦想家的思维从虚幻中拉了回来。



这口音阿尔丰斯听在耳里有点熟悉,却想不起在哪里听到过。他向奥帕打了个眼色,让它过去看看。



“主人,说话那家伙是个三四十岁的秃头,旁边还跟着两个人,来势汹汹,既不付钱,看样子也不打算离开。”奥帕刚进去一分钟马上就回到内院,“要不要找十几二十个兄弟拖他们出去狂凑一顿?”



“我去看看,说不定会遇上熟人。”阿尔丰斯摇摇头,他心里隐隐冒出这个想法。“克里丝丁这份是正行生意,你以为这里是赌场还是酒馆,可以随便开打。”暴力虽然是最直接的手段,但却算不上最完美的解决方法。



刚踏入铺面,就看到一个油光锃亮的光头,很是抢眼。两人的眼光相交之后都明显呆了一下。这家伙竟然是夺权失败之后不知所踪的西蒙波格斯,月之心城前任第二神官,双修法师,专精塑能系魔法。



“好久不见,还好吗?波格斯阁下。”阿尔丰斯主动问候着,暗里脑筋却在飞转,他怎么都不明白这家伙怎么突然在这里冒出来了。



“是你这个小兔崽子!真是好极了。西格玛家族那个贱货没和你在一起?”波格斯和西格玛家族之间的积怨不是随便花点时间就能解决的,任何侮辱对方的机会他都不会错过。



第六卷 王室成员 第四十二章 阿尔丰斯的豪宅



“说话小心点!波格斯,如果你还想保留这副牙齿吃饭!”阿尔丰斯顿时火冒三丈,其它粗言烂语都可以忍受,就是忍不下别人侮辱克里丝蒂娜。



“哦,对不起,不应该侮辱女士,不过话说回来,你既然也到了这里,应该也是像我一样是被赶出来的吧?在那帮人的争夺里恐怕你和我都是被抛弃的棋子。”波格斯伸手在光头上摸了摸,在口头上道了个歉,“今天你在拍卖行杀了我一个属下,既然大家是老熟人,干脆点,你说怎么解决?”



原来那个会易容的家伙是波格斯的手下,怪不得他会找上门来闹事。



“那就按沙漠里的方法。战死为止。”阿尔丰斯淡淡说道,就让前仇新债一起清算吧,“关门,今天总店提前打烊。”



“爽快,我喜欢。那个女法师呢?带她出来,免得我忍不住将你的店铺一把火烧了。”波格斯眼露凶光,巴不得马上就想动手杀人。



“你在帮教廷办事?那他们应该告诉过你关于我的事了吧。”阿尔丰斯恍然大悟。波格斯既然开口要人,那他就是教廷派来的,之前死在自己手上的那个人也是他的手下,也就是说今天刺杀的目标并不是巴伦而是自己,可怜那家伙还以为有强大的势力在密谋杀害他,第二次刺杀可能还是波格斯的杰作,不然时间上怎么拿捏得恰到好处?



“那只不过是偶尔的事情,以前我可是天天都能接触到元素位面呢。我绝不相信偶尔的事会发生第二次。”



“你杀了我之后,自然可以在屋里找到她。奥帕,避免火灾蔓延,你带所有人预备好救火器材。”阿尔丰斯直到伙计将铺面关好,才出声支开他们,留他们在这里碍手碍脚不说也只是送死的份。而且克里丝汀贮存有大量粮食,万一烧起来损失可就大了。



“你们也出去看着他们,别让他们趁机劫持人质。”波格斯摆摆手,也让两个手下跟了出去。



外面顿时乒乒乓乓打成一片。奥帕怎么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自然是趁机率众围殴波格斯的两个手下。



波格斯一惊之下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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