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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少是杀手-第2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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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花罂市自己也想啊,但女人有多少斤两自己明白,她防守有余出击不足,她身边除了我那几个小伙伴之外,连个毛线的高手也没有了,她顶多仗着军火大佬们的保护,让锋殇不敢吃她这块肥肉罢了。
当立花罂市知道我失踪的事后,很是苦恼了很久,我和她有过一场约定,谁解决了自身的麻烦,就会全力帮助对方,可我们谁也没能解决,反而我现在的情况让她感觉命运就是命运,无法对抗,也无法违逆。
“弟弟啊,我现在该怎么办?”立花罂市苦涩道,可惜我无法回答了,但小萝莉却一脸娇憨的回答了她。
我一直觉得,我身边最聪明的就是小萝莉,虽然这货因为年纪小,经常呆的让人发指,但也经常冒出很多让人不敢想象的鬼点子。
“没人不敢招惹的姐姐对吧?军火界会一直保护姐姐的对吧?另外姐姐你很有钱对吧?”小萝莉一口气问了n多个对吧,突然挽着立花罂市的手臂娇笑道:“那姐姐为何不秘密成立个杀手组织,专门对抗自己和哥哥的敌人?”
“成功了固然好,可以帮哥哥解决麻烦,也可以更好的保护姐姐安全,同时就算失败了,反正也没人敢招惹姐姐嘛。”
说出这番话的小萝莉其实私心很重,甚至都涉嫌诱骗立花罂市去全力对抗炎黄之血了,女人也知道这丫头是在冒坏水,但这个点子还是让她心中一动,成立个杀手组织?
立花罂市真的很有钱,而且她的钱基本属于花不掉状态,没事买个菜都能打赏个几百几千美金的,无聊起来更是在拉斯维加斯的赌场里胡乱挥洒。
杀手组织或许真是个不错的点子,就像小萝莉说的,她没有后顾之忧,反正就算她把天蹦塌了,也很少有人会招惹她报复她,这种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上哪去找?
立花罂市动心了,或许这是她唯一能帮我的办法,甚至就像小萝莉说的,帮我之余,她也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甚至如果这步棋走到了极致,也是她改变自己这傀儡身份的办法之一。
“小丫头真聪明,来,姐姐亲一个。”立花罂市眉飞色舞道,抱着小萝莉啃了许久,啃得女孩满脸湿答答的。
当然,成立秘密杀手组织,这种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就算有钱,也最起码得花上几年去计划和打基础,但立花罂市有的是时间,只要确定了,她完全可以用这一生去经营这个计划。
第一卷 第三百四十七章 :防守还是反击
距离某人失踪,已经过去一个月了,炎黄之血的间谍倾巢而出的在寻找某人,另一方面慕家的密探们亦如是。
这两边势力几乎把全国大小城市翻了个底朝天,可惜,某个人就像完全启动了绝,就像突然穿越到古代去了,又像被外星人抓走了似得,无声无息。
轩皓霆和慕长空最近很苦恼,他们不明白为何找不到,一个大活人硬是消失不见了?
可惜,他们和锋殇都有一个误区,他们都不知道某人此刻的状态,他们的搜寻都是往重点去搜,却没想到某人因为意识混乱,此刻已经不能用正常人来度量了。
慕长空几乎把我的照片发放到了全国所有的酒店旅馆,只要发现我入住,汇报及时的奖金报酬堪比天文数字,可他不知道某人根本没有入住酒店,身无分文的在街上溜达着,还时不时的钻进小树林里迷糊一晚上。
锋殇更是把炎黄之血的间谍散布到了各个角落,他其实感觉某人应该很好找,毕竟那么帅气的小家伙,又实力非凡,一旦出现在什么地方,一定会引起周围人的注意。
老实说,某人现在确实有些引人注目,但却不是因为帅气
距离上海百十来公里有一座小城市叫海宁,海宁市有一条纵贯南北的海昌路,海昌路南侧靠近市郊,有一家生意挺火爆的刘胖子卤味店,而我,就呆呆的坐在卤味店门口,吞口水。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到这里来的,从那夜之后,我就顺着公路胡乱溜达着,一直往西南方向走,走了特么足足一个月,就像二万五千里长征似得。
本就浑浑噩噩的意识,加上血天使后遗症那几天的苦逼,现在我整个人都显得很憔悴,加上经常吃不饱肚子,整个人面黄肌瘦衣衫褴褛,头发也乱蓬蓬的。
从被炎黄之血囚禁开始,我就没有修理过头发了,再加上这一个月的流浪,现在我头发长的都快披在肩膀上了,流海更是遮住了脸。
“去去,光看不买的小乞丐,滚蛋!”
卤味店老板的呵斥声传出,完美形容出了我此刻的状况,慕长空怎么找?锋殇怎么查?他们做梦也想不到,曾经的周羽或苍狼,会沦落到蹲在街头当个小乞丐吧?
甚至我比乞丐更惨,至少乞丐还会要饭,我只是呆呆的蹲在那,然后
老板骂完就回去了,因为还不到晚饭时间,所以客人不多,他百无聊赖之余就躺在店里的沙发上迷糊着,而我,就在这时候动了。
猫着腰,整个人的存在感压制到极低,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绝,应该没有用出绝的真正技巧吧,但还算隐匿的不错,所以老板根本没有发现我悄悄溜到了橱窗口,一只脏兮兮的小爪子伸了进去,速度极快的抓住了一大块肥美的叉烧肉。
嗖,我从店门口消失了,瞬闪?鬼知道什么狗屁瞬闪,反正仅一秒,我就冲到了卤味店旁的小巷里,满脸得意的捧着那块叉烧撕咬了起来。
咯吱吱的嚼了半块,肚子总算填饱了,我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把另外半块塞进了油腻腻的口袋,又眯缝着眼睛去找露宿的地方了。
酒店?旅馆?现在的我连那些地方是做什么的都不知道,公园里的长椅是我最舒适的床,虽然偶尔要和一些没羞没臊的情侣抢夺,抢不到就只有去混天桥,或是翻围墙跑进附近的一所小学,把课桌椅拼凑在一起迷糊一宿。
身上的那件阿迪达斯t恤,已经被我穿成了脏不垃圾,甚至还破破烂烂,天凉了,我就胡乱找个小区,进去扯几件自己能穿上的衣服裹着。
只是有些衣服我实在不明白怎么穿,比如胸罩干脆就拿来擦鼻涕了。
别说慕长空和锋殇不知道我在哪里,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哪里,每天呆呆的坐在公园里思考人生,饿了就去找卤味店老板,困了就随便找个地方歇着。
这样的生活很苦逼,但我却感觉很享受,因为这是我这辈子最清闲最悠哉的时光,无忧无虑,无哀无愁。
慕长空却很愁,他怎也找不到我,轩皓霆也很愁,他甚至怀疑我是被锋殇再次绑架囚禁了,可锋殇居然主动找他解释了。
“我什么都不知道,所以不关我事哦。”锋殇笑眯眯道,他还在进行某个计划,在这之前,他是绝对不会招惹三大家族的,准确的说是其中两大
不关炎黄之血的事?轩皓霆信才有鬼了,慕长空也查出了那晚我失踪的原因,从各种迹象看来,我被绑架囚禁的几率真心很大,甚至可能已经被杀掉了。
轩皓霆是气的两眼通红,慕长空也咬牙切齿,两个老头一合计,干脆开战吧!反正三大家族和炎黄之血早就不共戴天了。
这个局面,其实我很早以前就料到了,我逃出生天后唯一联系的人就是赵鹏,告诉他一旦某些老头想不开,一定要坚决阻止。
赵鹏把我的意思转达给了轩皓霆,老头闷了许久都没说话,我让赵鹏劝说的话很简单,只有一句:“看看轩泷”
轩泷这些天瘦了足足一圈,整整一个月都没有露出过笑脸,再次恢复到了我初见他时的面瘫脸模样,轩凛也和他差不多,冷冷的。
学校已经开学了,两人都没有再回去的意思,还回去做什么?我已经不在了
这让轩皓霆从骨子里感觉难受,他知道孙子快压抑的疯掉了,最好的朋友失踪了,自己却什么也做不了,同时,轩皓霆也明白我让他看轩泷的原因。
轩家,已经退出杀手界了,轩皓霆曾几何时只想让轩泷做个普通富二代,好好的守着家业过日子,练就实力只是为了自保罢了。
开战?这个决定做起来简单,可之后呢?轩皓霆很难保证家族不会在接下来的大战中毁于一旦,轩泷和轩凛怎么办?两个孩子一旦彻底卷入那种血腥,这一生怕是都要毁掉了。
确实,轩皓霆实力非凡,他可以护着孙子孙女,可他一旦不在了呢?和炎黄之血开战,就算是轩皓霆,也等于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做出这个决定的,毕竟对手是锋殇,是胡夏,是这世上实力最强的杀手组织。
“那小家伙说的没错,为了小泷,为了凛凛,不能打啊!”轩皓霆苦涩道,他两个儿子,一个死了一个不认他了,甚至还失踪了,他现在唯一可以守着的就是这孙子孙女了,绝不能为此涉险。
其实,按照轩皓霆的脾气,一旦火爆起来很难顾及到这么多,但这偏偏是我的意思,是我让赵鹏阻止老头的,对他来说,这就等于是儿子为了家族着想的意愿,甚至可能是遗愿
轩皓霆真的很疼爱我,为了我,也为了轩泷轩凛,他不得不忍下这口气,只是不断的派人找我。
“愚昧啊!”这是慕长空的评价,对我的评价,也是对轩皓霆的评价,说完就扭头走了,他没办法仅凭慕家的力量开战,何况这本就不关慕家的事。
“为何愚昧?我觉得老大说的没错,老大是真正为大家在考虑的,他不想大家为了他而涉险,为了他而和炎黄之血死拼。”赵鹏红着眼睛道。
“为了他?确实,这小家伙的事是一个契机,但绝不仅仅是为了他,而是为了三大家族自己的活路!”慕长空阴冷道:“想想吧,就算我们忍气吞声,炎黄之血会放过三大家族吗?有些事,时机未到罢了,但终归要解决,终归要面对的!”
慕长空始终是最精明的一个,也是唯一看透了这件事本质的人,锋殇的目标是让炎黄之血称霸整个杀手界,灭掉了天网,搞定了东华集团的财产,接下来,很快就会轮到三大家族。
就算此刻他们不动手,炎黄之血也一定会动手的,而等敌人准备好再开战的话,这简直是最愚蠢的一件事。
可惜,当时我的没有想到这一步,轩皓霆也没有,而慕长空则另有个小算盘,三大的实力还是很雄厚的,就算让锋殇有所准备,但他慕长空也可以乘机扩展家族势力嘛,最终这一战的胜负依旧会很难说的,所以他也就没再强求了。
然而有件事,连慕长空都没有算计到,就在他离开轩家后,云远岚也离开了云家,老胖子神情凄然的去找了锋殇。
“条件开出来吧,需要老头子做些什么。”云远岚如是说。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锋殇的计划已经将三大家族针对到死了,一旦开启,这一战的胜负就已经很明显,还说明了一味的忍让,一味的隐居避世,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黎军的战斗方式是防守反击,其中反击才是真正的关键,没有反击光是防守的话,终归有一天会被敌人击溃的。
这个道理,当轩皓霆明白时已经有些晚了,当我明白时则幸好有小萝莉的鬼点子,这丫头向立花罂市的建议,为我打下了坚实的防守反击基础。
第一卷 第三百四十八章 :颓废
呆呆的坐在旷野上,血狐的神情很沮丧,他刚得知我从炎黄之血逃出来时,激动的差点跳起来,立刻和秋山信商量着,随时会把我接过来避难。
可惜,我根本没有联系他就发生了意外,而那次之后,距今已经过了两个月,无论他让何依怎么查,都再没有找到我。
血狐其实明白我不通知他的原因,是为了让他别太难做吧,毕竟他的杀手身份和我冲突极大,继续护着我的话,锋殇迟早会和他翻脸。
甚至此刻血狐已经发觉锋殇的刻意架空了,他在炎黄之血的地位是一落千丈,两个月了,不断有部下被锋殇抽调走,现在他身边几乎只剩下了一个何依。
其实血狐并不在意这些,曾几何时他有梦想过在杀手界争出一片天地,但之后因为我的重生,使得他把理想彻底改变了,只想护着我,只想陪着我。
可他连这么点事都做不到,看着我离去,却无能为力,却不知道去哪里找我。
现在的小苍很颓废,因为被人毁掉了自信,可现在的血狐比他更颓废,因为被人剥夺了希望,剥夺了依靠。
我曾问过血狐,这小子有段时间像个跟屁虫似得跟着我,我当然不会嫌烦,只是奇怪他难道没自己想做的事吗?
而他的答案让我很是哭笑不得,他说两个人一起,做一辈子朋友,就是他唯一想做的事,当然,这也让我很感动啦。
可如今血狐却失去了这个理想,他不知道该做什么了。
秋山信问他要不要以后都留在非洲,陪他一起打仗,其实也不是什么打仗,秋山信在非洲做的事是什么呢?就是和那些整天混战的军阀捣乱,又或是剿灭某个黑帮,刺杀下某个恐怖组织的老大。
“跟着你有个毛线意思,你一点都不像杀手。”血狐是这么评价他的。
“是啊,我根本没把自己当杀手。”秋山信干笑道,其实他觉得自己做的事只是一种守护,守护他认为最美好的事物。
秋山信是个无国籍的流浪者,他的足迹几乎踏遍了整个世界,而他最喜欢的就是非洲大陆,这里最落后,但民风也最淳朴,所以他留在了这里定居。
可惜,就是因为这份落后这份淳朴,这里的人们经常被一些贪得无厌的家伙利用,这里盛产钻石,黄金,各种高价资源和矿物,所以这里也是世界各国的贪婪者争夺最凶残的地方,甚至还有一些当地类似土皇帝的军阀,为了利益,做出的某些事比最残忍的杀手更加恶心。
为了一块钻石,秋山信曾看到过一个非洲小部落被人一夜之间灭绝了,为了无数的黄金,为了建造一座金色宫殿,秋山信曾亲眼见过无数孩子饿死在草原上。
非洲有些地区,是世上最落后最淳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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