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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起床都担心男神会杀我-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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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靳恒就不一样了,他的信念就是要把喜欢的人牢牢握在手里,生命中没有放弃和妥协这两个成语。就算赵一心多么喜欢靳恒,喜欢到迷失了心智,她还是能察觉出,靳恒的掌控欲已经超出了常人能接受的范围,甚至……让她感到窒息。
怎么又想到他了呢?摆脱,人家都想杀了你了,你还这么痴恋干什么。赵一心对她自己有种很铁不成钢的挫败感,记得以前她看到过一首诗,让她非常欣赏。你若无情我便休,往事如昨易白头。欣赏归欣赏,她却做不到那么洒脱。
看了赵一心这么久的发呆,宋筠的眼里闪过一丝笑意:“赵一心,我以后叫你赵小呆算了,怎么能这么呆?”
赵一心没有像往常反驳靳恒一样反驳宋筠,她私以为,这种男女间的小斗嘴只适合情侣,换了个对象,就有些怪怪的了。
她的头上是一个葡萄架,现在这个季节,葡萄还只是小小的,一粒粒的,青涩的很,不过这种还未成熟的葡萄,却比秋季在市场上卖的紫得发黑的大棚葡萄更惹人喜爱一点。赵一心站在郁郁葱葱的葡萄架下,厚着脸皮开了口。
“宋警官,你能收留我吗,我没有钱也没有住的地方。”按着平常的性子,赵一心对这种事是很难以启齿的。但是今天,她注视着眼前站在阳光底下的男人,发现好像开口求助也没有这么难。
宋筠没有询问原因,明明上次赵一心还愉悦地告诉他,她和她的男朋友住在一起。不过……男女之间不就那样,合久必分。
“好啊。”宋筠干脆地答应。不知为何,他有一点点的欢喜,不过只有一点点。
*
宋筠正开着车,他并不打算把赵一心带到宋宅。宋家很庞大,家族成员也很多,宋筠真的没有说谎,他在他们家排行老三。况且真要纠结起来的话,宋筠大概只能算是富三代了。他们家和傅子胥家都是传说中的高干家族,他们的爷爷曾经是战友,并且立下赫赫战功。他的爸爸和两个哥哥都是军人,算起来也是继承了爷爷的衣钵。但是宋筠不喜欢,他倒不是多喜欢警察这个职业,只是当一个警察,还能经常用脑力工作,而当一个军人,大概只能靠蛮力了,这是宋筠最不喜欢的,也不是他擅长的。
就是因为宋家太过庞大,他不想要赵一心趟这趟浑水,如果带她去宋宅,他很能想要那群老老少少看赵一心的眼神,绝对是稀奇新鲜会让赵一心这个呆瓜吓跑的炽热眼神。宋筠按了按眼角,他是不是应该着手起长辈们推荐的相亲计划,随便联姻结婚就算了。
坐在副驾驶的赵一心看着宋筠很为难的表情,暗暗思忖自己是不是太麻烦惹宋筠不开心了。为了调节缓和的气氛,赵一心主动提议放放音乐。
宋筠听从了赵一心的提议,打开了音响,舒缓的轻音乐静静地流淌了出来,像一条河流一般淌进了人心。看到赵一心欣赏的目光,宋筠第一次在心中为傅子胥点了一个赞,这盘碟是傅子胥送给他的,美其名曰,让他提高提高文化涵养。宋筠不太信任傅子胥的人品,不过今天看来,他大概是以小人之心夺君子之腹了。
话说回来,赵一心这哪是欣赏的眼光啊,她一脸的全是,卧槽,这么高大上的音乐,虽然自己听不懂,但是为了不让宋筠看扁,她一定要装出如痴如醉的模样。
哪知好景不长,这高大上的音乐放到一半,被拦路阶段,一段高亢且耳熟能详的曲子代替了它。
“ 你是我天边最美的云彩。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留下来),悠悠的唱着最炫的民族风……”
赵一心的嘴巴张的大大的,她没想到画风怎么转变得这么快,一下子就从一般人听不懂的灵魂歌曲跳跃成广场舞必备曲目。
“傅子胥——”在一旁开车的宋筠黑着脸咬牙切齿地吐出三个字。
说曹操曹操就到,果然,被怨念的傅子胥打电话过来了。
宋筠看了看手机里的来电显示,眼镜镜片里反射出他掩藏不住的凶光。
“喂,傅子胥。”宋筠一接起电话,语气就变得很正常,一点都没有刚才的凶狠和狡诈,“你说衣服啊——”他不怀好意地停顿了一下,露出了恶魔般的笑容。
“丢了。”宋筠轻飘飘地回答,完全不在意听筒对面的抓狂。其实衣服并没有丢,宋筠在送赵一心上车之前,就把衣服连同袋子放到了大门口前面。原本他只是好心好意不想去打破傅子胥创造出来的艳遇,现在嘛……宋筠的嘴角勾起,你对我不仁,别怪我对你不义。
“怎么了?”赵一心感觉到情况有些微妙,轻轻地问出口。
宋筠挂断了通话,把手机随意一扔,很温柔很和蔼地看了一眼赵一心:“没事。”
为什么我总有一种错入狼群的感觉呢?这一定是幻觉,赵一心自我催眠着。
*
车子慢慢地行驶着,路段却越来越崎岖,坑坑洼洼,让车子的前行变得有些艰难。赵一心闪过疑惑的目光,不对啊,再这样下去,要出了五环了。宋筠不会开错路了吧。
赵一心犹豫了一番,还是开口问道:“宋警官,你确定没有开错路吗?”
宋筠眼底闪过一丝笑意:“确定。”
到了目的地,赵一心本来以为她会到一个很豪华的别墅之类的地方,结果只是一个普通的一室一厅,还不是好地段,房子也不是新房,让她有些觉得吃惊。实在是那个吴市长对宋筠的态度太好了,好得让人觉得奇怪,再者宋三少这个称呼实在太作弊,赵一心总会联想到什么豪门大少爷。其实宋筠也只是个普通百姓嘛。
“我能参观一下吗?”赵一心问宋筠。
“请便。”宋筠回答。
别看这房子不怎么样,其实非常有纪念意义,是当年宋筠辛辛苦苦攒下来的工资买的。每个人都有中二病的时期,宋筠也有。当时的宋筠为了和家里人反抗当军人,但是家人都不同意,还未成熟稳重发展成一代好青年宋警官的宋筠就义无反顾地离家出走了。而这个小房子,就是宋筠那段时间窝着的巢。
这个房子普通、破旧,却象征着宋筠的一段记忆,一段为理想而奋斗,为理想与家里人据理力争的一段历史。

☆、第 19 章

作者有话要说:掉收藏掉得我想哭o(╯□╰)o
得到宋筠的允许,赵一心就放开矜持跑来跑去四处参观这间小屋。不难看出,宋筠当初对这间屋子的确下了一番心血。房子虽小,却五脏俱全,家电家具该有的都有了,放置在这个只有70平米的房子里却丝毫不显拥挤。有人说,一个人对一件事物是否用心,可以从细节看出。温馨的摆设,和谐的装修风格,茶几上摆着的花草都能展现出主人对这个房子的用心。
赵一心走到客厅中央,爱惜地摸了摸那盆花草。哎?这个触感是……
宋筠踱步到饮水机处,发现桶上根本没有水了,皱了皱眉。接着不死心地打开冰箱,果然……冰箱内空无一物。
宋筠皱了皱眉,有些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抱歉,我已经好久没来这个房子了,也没什么招待你,我们去超市选购一些基本用品吧。”
赵一心放下抚摸假花的手,微笑着说:“好啊。”
依她对宋筠几次相处下来的了解,他这人最会享受生活,肯定不会在自己的爱居上放一盆假花,除非……除非他常年并不居住于此。赵一心笑了笑,原先还为自己的冲动有些懊恼,单身男女住在一起最惹人非议。不过现在看来,宋筠应该很久没有住在这里了,之后也不会住在这里。想到这里的赵一心心里倒是一阵轻松。
赵一心想得没错,度过中二病时期的宋筠早已回到了宋家大宅居住,这里已经被空置了很久。
原来只是单纯打算收留赵一心的宋筠看着赵一心弯弯的眉眼,心底一颤,莫名想到金屋藏娇这个成语。
*
赵一心和宋筠两人并肩行走在超市。赵一心左手推着车,右手还在货架上挑挑选选,但是选的都是毛巾、牙刷、漱口杯等的生活用品。手头上的钱不够多,大概只有五六百,而放有积蓄的那张卡被遗忘在了靳恒家里。所以赵一心尽量挑选一些比较廉价或是在打折促销的用品。
宋筠站在一边,看着赵一心的挑挑选选,眼底多了一份兴味:“据我了解,赵小姐的吃穿用度一向很好,现在用这些不会不习惯吗?”
“那是以前了。”赵一心挽起耳边的秀发,扭头看向宋筠,“我发现挑选这些实惠的商品我都有一种满足感,就好像我其实是一个贤妻良母一样。”讲到贤妻良母四个字,赵一心脸颊泛起一丝微红,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暗想她是不是太厚脸皮了。
“的确,有谁能娶到赵小姐绝对是一种福分。”
赵一心听到这句夸赞,有些吃惊地抬头,却发现宋筠此时的眼神和表情都无比认真,毫无客套和作假的痕迹。
赵一心想不出有什么来回复宋筠的夸赞,思考了好久,才结结巴巴地吐出一句话来:“宋警官说笑了,这世上那个女子嫁给了宋警官,才是真正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对方只是不置可否地笑笑,并未接话。
宋筠看多了那些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家里破产以后的狼狈样子。她们会因为酒店的地毯不是羊毛的而尖叫,会因为吃的东西没有以前的精致而愤懑,这种女人,过不惯穷人的生活,就会出卖自己的灵魂或者身体,像一朵菟丝花一样依赖着男人苟且偷生。但是赵一心不是,从公主掉落成平民,她只会努力去尝试这种生活,融入这种生活。
她不坚强,但很坚韧。
宋筠自己都没有发现,他对赵一心的欣赏似乎到达了一定的高度,他的心里似乎藏了什么,正要破茧而出。
*
“赵小姐,如果我说我今日想留下来吃你做的晚饭,你会答应吗?”宋筠想到,那日在超市碰见赵一心她购物车里的食材,就很想尝尝她的手艺。
本来还想着要在购物车里放一些蔬菜肉类的赵一心手一颤,垂了垂睫毛:“不好意思,赵警官,我不怎么会做饭,所以请见谅不能招待。”赵一心说的是谎话,她以前是不会做饭,但追求靳恒那时候,拼命学会了做饭,普通不大挑剔的人尝到赵一心做的饭菜,大概只会赞叹真是好手艺。
“那样的话……”宋筠扶了扶眼镜,“我就不强人所难了。不过我倒是知道一家火锅店味道不错,不如我们今天晚上去吃火锅?也算是祝贺你搬新家了。”他看着赵一心抖动的睫毛,并不去揭穿她的谎言。
赵一心点了点头,没有拒绝。就当祝贺我远离了靳恒大魔头,结束了这段蠢得无可救药的爱恋吧。但是,我心里是真的觉得结束了吗?赵一心紧了紧握住购物车的手。如果是真的接受了这个事实,那么……宋筠提议让我做饭给他吃的时候,我为什么下意识就拒绝?
她还记得几个月前给靳恒送沈冉做的便当时冰冷的眼神,如果知道自己做饭给别的男人吃,肯定气得发抖吧。不,你怎么会对一个想要杀死的猎物吃醋呢。这段感情,从始至终,都是我一个人在唱独角戏,你一点点的假装配合,就能让我欣喜若狂。可是,现在,这个梦碎了,自己却仍抱有期待,真是……无可救药。
“宋警官。”赵一心想通了似的叫了一声宋筠。
“恩?”
“今天我们就去吃火锅吧,正好想吃点辣的。以后你只要有空过来,我就做饭给你吃。我的手艺虽然不好,但是还将就,宋警官不要嫌弃哦。”
“好……”
*
晚上七点左右,他们进了一家火锅店。
赵一心其实说谎了,她不怎么爱吃辣,应该说是不怎么会吃辣,每一次吃辣都吃得她面红耳赤,嘴里冒泡的。沈冉作为一个南方姑娘,却比赵一心能吃辣的多。
去年,沈冉带了赵一心去一家火锅店吃火锅。那是赵一心第一次去火锅店,原因有二,一是她本身就不喜辣,二是赵父说这种店不太卫生,不让她去。结果赵一心去过一次以后,就再也没去过了。不是那家店味道不好,就算赵一心被辣得眼泪直流,提起那家的味道,她也说不出一句坏话来。主要是那家店生意太火爆了,人流攒动,热闹的不行。赵一心附近还有好几桌开始用方言大声说话,有些影响别人的进食兴趣。
沈冉来了B市好多年了,还是不怎么听得懂这里的方言,有些疑惑地询问赵一心。赵一心很窘迫,他们说的话已经有些偏粗俗了,她并不想让沈冉知道内容。
彼时,赵一心还是一个文艺小清新,去惯了那些高级餐厅,就对这些店里的气氛有些无措。如今,赵一心却是了解,并不是每一家餐馆都有小提琴手在旁优雅地拉着小提琴,也不是每一家店,每一位客人都有着斯文好看的吃相。像她和沈冉去的那家店,才是B市大多数餐馆的面貌,真真实实,按现在流行的话说,就是接地气。
赵一心以为自己会来到一家接地气的火锅店,但是她错了。她吃惊地看着这家店的装潢,简洁且大气,又不失格调。而且……这家店大厅主要用来接客,顾客都是在包厢吃饭的,所以整个店一点都不吵闹。
该说不愧是宋筠吗?
宋筠仿佛有读心术,开口笑道:“别看我这样,其实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吃货,B市大多数好吃的地方我都跑过。”
宋筠是吃货?赵一心看了一眼这位西装革履的精英男子,有些讪笑,太有违和感了。
在服务员的带领下,他们进了一个天香阁的包间。
宋筠脱掉西装,搭在椅子上:“真是太热了。”
热吗?赵一心炯炯有神地看了一眼自己厚厚的针织线衫线衫,就算早已入春,她还是穿得厚厚的,她体寒,还很怕冷,前几个月,真是裹了好几件衣服,被沈冉夸小猪已经配不上她了,应该叫她小熊。
“怎么了?”宋筠看着赵一心发呆,出口问道。
“宋筠,我像熊吗?”赵一心烦闷地问出口,连平时礼貌的宋警官这个称呼也被宋筠取而代之。
宋筠开始闷笑,这家伙,怎么能如此出其不意。
“不像,我说的是实话。”倒有些像小猪。宋筠强忍住笑意,安抚着她,“不过你以后就叫我宋筠吧,每天宋警官宋警官地叫,我怕路人看见我就对我肃然起敬。”
“哦……”这个冷笑话一点也不好笑,“那你以后就叫我一心吧,每天赵小姐赵小姐的叫,我怕路人以为我是警察追击的嫌疑犯。太严肃了。”赵一心郑重道。
“好。”宋筠的目光变得很不一样,眼底盛满了月光,再度开口的声音犹如美酒般醇厚,“一心。”。
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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